儿童公益,何去何从

2018-06-13 06:11
瞭望东方周刊 2018年22期
关键词:福利公益儿童

困境儿童最需要的是什么

张道同(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对于不同类型的困境儿童来说,在满足了他们基础的生存需求之后还需要关注他们差异化的权益需求。如何找准不同儿童的权益需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满足,这是我们首先要思考的问题。

比如,对于留守儿童、孤儿来说,送学习用品、慰问金以及保障衣食住行,这样是远远不够的,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亲情的沟通和交流。再比如流浪儿童,他们明显缺少基本的生存保障,但很多流浪儿童却拒绝接受来自外界的帮助,他们甚至从救助站不断逃离、反复流浪。因此,帮扶他们,需要提供一个能让他们真正安定下来的环境和空间。

总的来看,儿童需求虽然非常多样,但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金钱可以满足的基本需求。这方面往往与贫困、灾难联系在一起,比如救灾、大病救治等。第二,非金钱能满足的需求,但仍属基本生存需求。比如流浪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孤儿、残障儿童、受毒品以及艾滋病影响儿童等,他们分别处于不同的困境,有着更复杂的脱困需求。第三,发展需求,比如艺术学习、团队意识、思想品质、公民意识与能力、现代生活方式的适应、人生意义的探寻等。

我们通常认为孩子了解自己需要什么,但其实孩子本人只能描述部分直观需求,受到自身阅历和成长经验的限制,很多需求位于他们的视野之外。事实上,表层需求往往不是最重要的需求。比如,大龄孤儿对生活补助的需求非常迫切,但如果只单纯提供生活資助和物质援助,是否有助于他们的长期生活改善?对于大龄孤儿来说,一种谋生技能比一份短期资助要重要得多。很多时候孩子自身无法评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孰轻孰重,容易偏向首先选择满足眼前需要而忽略长远发展,这就需要专业的公益组织,认真评估到底哪种需求才是帮扶对象根本性的需求。

“花钱”也需要专业技术

赵烨(儿童公益基金会工作人员)

许多人以为公益就是筹钱、发钱或花钱,事实上,怎样把钱花到受助对象真正的需求上,这个过程需要专业知识和技术才能把握。在实践中,我们越来越发现单纯把钱发给帮扶对象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后果:造成帮扶对象对外界资源的过度依赖,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不恰当的给予方式甚至引起受助人之间的恶性竞争,等等。

儿童公益需要大量具有专业知识技能人士的参与。帮扶留守儿童,需要社会心理学为核心的专业技术进行综合分析;帮扶流动儿童,需要社会学的支持,了解他们在城市的融入状况,他们的教育权益如何保障等;帮扶残障儿童,需要医学、心理学等综合专业人士的支持。

只有经过专业评估,儿童公益项目的钱才能花出最好的效果。一个例子是,做图书捐赠项目的基金会曾提出理念:不提供旧书给受助儿童,捐赠的书一定要经过评估,确认是“最合适的”。绝不捐旧书、盗版书、不合适的书,哪怕贵一些。冰心老人曾说过:“给孩子们一定要新书,让他从打开书的时候闻到墨香,就对书有向往和亲近感”。用一本合适的新书去传递尊重与学习的力量,效果比拉一车当废品卖的旧书要好得多。

同样,为孩子捐赠衣物、用品的项目非常多,但这些项目往往鱼龙混杂,许多捐助的物品是有质量问题、不清洁或已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拿到这样一个“垃圾”,怎么能指望受助的孩子感受到温暖、尊严以及信心等美好的东西?

现在,越来越多的儿童公益组织由原来简单粗放型的发钱型帮扶,逐渐转变为越来越关注细节的专业型帮扶。这个趋势很好,一定要坚持。

三方都应戒浮躁

洪洁猛(北京语聆听障儿童家长服务中心主任)

一些儿童公益项目为何饱受争议,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是:公益组织、受助人、资助人,心态都多少有些浮躁。

从公益组织角度,很多机构在涉足儿童公益领域之初往往从基础慈善做起,项目常集中于医疗救助、儿童营养、应急救灾、基础教育等领域。但现在,部分组织开始探索项目的深化与调整,很多项目不再是单一的服务,而是根据受助儿童需求不断发掘衍生出一系列辅助项目,形成有特色的服务模式和运作体系。项目的专业化程度提高,需要的资金支持也在增加。为了补充社会捐赠的不足,许多公益组织把商业模式引入公益领域,具体方式是在项目中造热点,与营销企业配合,去吸引更多捐款人。确实,商业模式的引入,通过造势吸引了社会关注,但有些公益组织在使用商业模式运作项目的过程中自己也变得急功近利,不是网红项目就不感兴趣,不能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的项目就不愿坚持。

从受助者的角度,有些家长对公益的心态需要引导。比如,一个价值20万元的中档人工耳蜗已足够解决失聪孩子的听力问题,但有的家长一味要求公益组织提供最高端的人工耳蜗,加上后期康复费甚至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动辄将求助金额提到四五十万元。

“福利依赖”的倾向几乎存在于所有公益项目中,当受助孩子过于依赖外界资源时,就降低了自己的奋斗动机与自我负责的精神。面对受助人的依赖思想,儿童公益组织需要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调整资助方式。

从资助人的角度,部分资助人认为捐了款就可以居高临下地去随意指责、干预受助人的生活和选择,肆意公开受助人的隐私。

三方的浮躁心态让很多儿童公益项目虎头蛇尾,公益组织和受助人家庭甚至矛盾重重,也造成社会对于儿童公益的不信任、不支持。三方都要调整好心态,儿童公益事业才能行稳致远。

呼吁国家制定儿童福利法

王振耀(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

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但儿童福利法规和司法解释大多分散、依附于其他法律中,没有形成系统的、专门的、独立的儿童福利法律体系,因而难以全面保护儿童权益和福利。

因此,首先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儿童福利法。我们也缺少专业化的儿童福利组织架构,其他发达国家普遍设有儿童福利局,甚至发展中国家如菲律宾也设有儿童福利局,并且有多达80名公务人员编制,而我们这方面尚属空缺。

其次,儿童公益的专业性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比如,警方打击人贩子之后,获救孩子的去向怎么解决?我们没有专业的儿童庇护中心,如果被拐卖孩子的成长没有专业人员照料,可能会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

第三,儿童公益机构与政府的合作机制弱。公益组织在设计运作项目之前,应该注意与公共政策结合起来,主动与政府形成合作机制。如果公益组织设计运作的项目取得良好效果,可以把成功模式推荐给政府,由政府加以支持和推广。

最后,公众对儿童公益事业的认知与社会实际需求的差距依然巨大,公益从业人员的素养和待遇都需要有保障。

万宏蕾/采访整理刘章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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