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企“无偿划转”之“减资”的账务处理

2018-07-06 10:08刘彧
财会学习 2018年17期
关键词:固定资产

刘彧

摘要:北京市北科信息处理公司(以下简称北科公司)成立于1987年,原股东为北京市软件技术开发中心。1991年,根据(1991)京编事字第042号文件批复,北京市计算中心和北京市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合并,合并后名称为北京市计算中心(以下简称计算中心)。计算中心成为北科公司股东,持有100%股权。初始投资成本4,050,000.00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3,850,000.00元,货币资金投资200,000.00元。固定资产投资具体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创业大厦A座三层房产。后因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转制工作的启动,依据2015年09月0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市长办公会,研究并同意了北京高技术创业中心的转制方案,同意将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创业大厦A座三层房产划转北京高技术创业中心。根据市长专题会會议纪要《北京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15号)的要求,北科公司积极配合产权关系的划转工作,需要对北科公司注册资本金进行减持。计算中心相应减少对北科公司的投资。列举企业的两种账务处理方法:(一)北科公司将减持的房产累计折旧计入资本公积,计算中心按房屋净值收回对北科公司的投资;(二)北科公司将减持的房产累计折旧计入未分配利润,计算中心按房屋原值收回对北科公司的投资。账务处理方法不同,给企业带来不同的影响,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得出账务处理方法(一)对企业更加有利的结论。

关键词:北京市计算中心;北京市北科信息处理公司;无偿划转;资本公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未分配利润

(说明:北京市计算中心在本文中简称计算中心、北京市北科信息处理公司在本文中简称北科公司)

绪论:(研究背景、动机、意义和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北京高技术创业中心属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将转制为企业。它与计算中心投资的全资公司-北科公司之间又牵涉“国有资产的无偿划拨”而引发的“减资”,做好国企“无偿划拨”之“减资”的账务处理,将有利于企业后续的持续健康发展。

论文主体:

一、国企“无偿划转”之“减资”的相关背景

计算中心成立于1973年,是经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科教组批复成立的一所科研服务型事业单位。1978年,联合国开发署同计算中心进行合作,向计算中心提供技术援助一千余万美元,建立了“北京国际经济合作信息处理和培训中心”,引进大型计算机,在此领域首创国际合作之先河。1984年北京市成立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计算中心划归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成为计算中心股东,持有100%股权,初始投资17,500,000.00元。2000年计算中心转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致力于应用计算技术研究和服务。

北科公司成立于1987年,原股东为北京市软件技术开发中心。1991年,根据(1991)京编事字第042号文件批复计算中心和北京市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合并,合并后名称为计算中心。计算中心成为北科公司股东,持有100%股权。初始投资成本4,050,000.00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3,850,000.00元,货币资金投资200,000.00元。固定资产投资具体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创业大厦A座三层房产。后因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转制工作的启动,依据2015年09月0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市长办公会,研究并同意了北京高技术创业中心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转制方案,同意将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创业大厦A座三层房产无偿划转给北京高技术创业中心。根据市长专题会会议纪要《北京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15号)的要求,北科公司积极配合产权关系的划转工作。

二、企业的两种账务处理方法:

方法一:

首先北科公司的账务处理:

一、北科公司基本情况:截止2017年9月30日,北科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148,324.11元。具体构成:

1.实收资本4,050,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850,000.00元,货币资金投资200,000.00元。固定资产投资具体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创业大厦A座三层房产。

2.资本公积3,963,493.44元,其中:2,370,000.00元为1996年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96)京科院条字第10号)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的价值重估增值。

3.未分配利润-2,865,169.33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创业大厦A座三层房产账面价值明细:

1.固定资产-房产(自用部分):

账面原值:176,320.51元,累计折旧:124,292.24元,净值:52,028.27元。

2.固定资产-房产(出租部分):

账面原值:6,043,679.49元,累计折旧:4,260,321.30元,净值:1,783,358.19元。

3.固定资产-房产(自用部分+出租部分)

账面原值合计:6,220,000.00元,累计折旧合计:4,384,613.54元,净值合计:1,835,386.46元。

二、股东收回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账务处理。

(一)完成调账后,相关报表项目余额如表1:(单位:元)

(二)账务处理分录

1.减少实收资本:

借:实收资本3,850,000.00

资本公积2,370,000.00

贷:固定资产原值176,320,51

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6,043,679.49

2.已计提累计折旧:

借:累计折旧-固定资产部分

124,292.24

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部分

4,260,321.30

贷:资本公积4,384,613.54

其次计算中心的账务处理:

一、计算中心基本情况:截止2017年9月30日,计算中心对北科公司长期投资账面余额7,350,000.00元,具体构成:

1.初始货币资金投資 200,000.00元

2.固定资产投资—房产原值 3,850,000.00元

3.固定资产投资—重估价值增值 2,370,000.00元

4.清产核资重估增值 930,000.00元

二、收回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账务处

(一)完成调账后,相关报表项目余额如表2:(单位:元)

(二)账务处理分录

1.计算中心按截止2017年9月30日房产净值1,835,386.46元收回投资。

借:固定资产—房产1,835,386.46

贷:长期投资—北科公司

1,835,386.46

2.收回固定资产投资后,将房产无偿划转给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减少资本公积。

借:资本公积1,835,386.46

贷:固定资产—房产1,835,386.46

方法二:

首先北科公司的账务处理:

一、北科公司基本情况(同上)

二、股东收回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账务处理。

(一)完成调账后,相关报表项目余额如表3:(单位:元)

(二)账务处理分录

1.减少实收资本:

借:实收资本3,850,000.00

资本公积2,370,000.00

贷:固定资产原值176,320,51

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6,043,679.49

2.已计提累计折旧:

借:累计折旧-固定资产部分

124,292.24

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部分

4,260,321.30

贷:未分配利润4,384,613.54

其次计算中心的账务处理:

一、计算中心基本情况(同上)

二、收回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账务处

(一)完成调账后,相关报表项目余额如表4:(单位:元)

(二)账务处理分录

1.计算中心按房产原值6,220,000.00元收回投资。

借:固定资产—房产 6,220,000.00

贷:长期投资—北科信息

6,220,000.00

2.收回固定资产投资后,将房产无偿划转给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减少资本公积,剩余部分减少实收资本。

借:实收资本3,812,870.25

资本公积2,407,129.75

贷:固定资产—房产6,220,000.00

三、账务处理方法不同,对企业带来不同的影响,分析后得出账务处理方法(一)对企业更加有利

1.对于北科公司的账务处理方法不同之处在于如何处理已计提的累计折旧,方法一是增加资本公积而方法二是增加未分配利润;2.对于计算中心的账务处理方法不同在于如何减少对北科公司的投资,方法一是以房屋的净值收回投资而方法二是按房屋的原值收回投资。我将进一步从整体角度分析上述两种账务处理方法最初想法及对企业具体的影响。

首先采用方法一的初衷,计算中心作为北科公司的股东,按房产净值收回投资,北科公司房产已计提累计折旧4,384,613.54元作为股东留存收益,用于北科公司持续经营,增加资本公积。计算中心收回投资后,长期投资—北科公司余额为5,514,613.54元,包括:初始货币投资200,000.00元;房产已计提累计折旧4,384,613.54元,视为对北科公司的追加投资,与北科公司账面资本公积一致;清产核资重估增值930,000.00元。再按房屋净值将房产无偿划转给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减少资本公积。好处:计算中心对北科投资线路梳理清晰;将账务处理的财务分析降低最低;而北科公司增加资本公积有利于其持续经营。

采用方法二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计算中心作为北科公司的股东,按房产原值收回投资,北科公司将房产已计提累计折旧4,384,613.54元,转增未分配利润,使得未分配利润由-2,865,169.33元变为1,519,444.21元。计算中心收回投资后,长期投资—北科公司余额为1,130,000.00元,包括:初始货币投资200,000.00元;清产核资重估增值930,000.00元。再按房屋原值将房产无偿划转给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减少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减少实收资本。缺点:按房产原值收回投资,计算中心资本公积只有2,407,129.75元,减少后还需要减少实收资本3,812,870.25元,计算中心需要到工商及税务办理注册资本减少变更登记,由于注册资本减少可能对计算中心未来招投标业务及科研项目的申请;而北科公司未分配利润由负转正,改变北科公司近来年经营亏损的现状,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可能带来税务稽查的分析;在年终做国资决算时也需要对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进行相应的情况说明;再有北科公司减资后实收资本只剩200,000.00元也不利于其今后的持续经营。

结论及建议:

我查阅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相关文件,并没有查找到国有产权按原值或净值明确操作的依据,所以本文结合了我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通过对计算中心按房屋原值和按房屋净值收回对北科投资的两种不同账务处理方法,从采用时的初始想法到报表相关科目的调整和账务处理分录、以及对企业的好处和可能存在问题隐患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按国有产权的净值无偿划转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的结论。通过本文的写作,即结合了我工作的实际情况,也是对我实际工作的一个总结,希望对其他企业今后在涉及国企“无偿划转”之“减资”的账务处理方向具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2]《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导》(国资发产权[2009]25号).

[3]《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4]《新会计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作者单位:北京市计算中心)

猜你喜欢
固定资产
《医院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及意义
利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进行所得税筹划的方法研究
试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消防部队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新时期供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改进策略
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问题研究
基于云会计的A集团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实施探析
谈博物馆固定资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