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EPC总承包项目税收筹划

2018-07-09 13:51豆保信
商情 2018年26期
关键词:计征承包方印花税

豆保信

【摘要】针对目前我国铁路EPC总承包项目的现状进行分析,通过阐述铁路EPC总承包项目中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多项收税内容来论述税收筹划工作。

【关键词】铁路EPC 税收

我国铁路工程行业管理也在发展中不断创新,现阶段铁路工程行业主要采取的管理模式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模式。在应用EPC模式进行管理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仅为铁路工程行业的管理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宝贵经验同时还创造了更可观的税收效益。税收筹划作为当前铁路EPC总承包项目中主要的盈利点成功引起了铁路工程管理层领导的高度重视。本文则将针对目前我国铁路EPC总承包项目的税收筹划进行探究分析。

一、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概述

EPC工程总承包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原料采购和施工总承包。而铁路EPC总承包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投资金额较大、技术操作和工程实施风险高等特点。而在铁路工程行业从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时税收筹划工作可以确保项目工程不会出现亏损,保持盈利的状态。

目前铁路工程行业在从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主要的税收项目为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其他附加税收项目。市场经济的发展致使我国的税收环境和税收政策都发生了一些改变。由于实施了“营改增”试点,造成铁路EPC总承包项目的税收筹划体系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铁路EPC总承包项目增值税处理方式

针对目前铁路EPC总承包项目的增值税处理可以根据承包合同内容,根据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方面对原有合同进行分立,并保证原有合同和分立合同都具备法律效应。如此一来可以确保总承包方在进行设备采购和设计分包过程中依据17%和6%的税率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以此来进行抵扣。并且在处理增值税的过程中要与建设方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以此来确立准确合理的增值税额度。最后是结合“营改增”对于铁路EPC承包方纳税造成的影响。结合现阶段我国市场发展的行情,铁路工程短期施工的承包单位和总承包方的税负都呈现出增加的态势,而在实施了“营改增”后的建设项目要求铁路EPC总承包方要预先与建设方进行沟通,目的是对项目的总体投资金额进行细化调整。对于还未开工的项目工程,参照“营改增”后11%的税率来对征收率进行模拟计算,在实施相应政策以后要求将有关增值税的补充内容写入到合同中。除此之外,针对上述的不同税率以6%的税率进行增值税计征所需缴纳的税额最小。为了保证增值税额最小化需要铁路工程的项目组成员在现有的EPC总承包项目框架下对采购施工的比例进行系统筹划,以此来为投资方节约更多投资成本。

三、铁路EPC总承包项目中的营业税及附加计征

第一,铁路行业EPC总承包计征营业税的对象仍然包括施工建安部分,在税收标准上全国施行统一标准,即3%的税率。在这一部分有一个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即在投票编制概算的过程中,投标方通常以3.35%、3.41%等简练的计税系数来对工程中的预计税金进行计算,而项目所在地的实际负税水平略高,这就造成了投标中预计税金与工程项目施工所在地的实际负税金额相比存在一定差异,这个差异为项目的盈利带来了间接的不利影响,也不利于整个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的保证。因而,在实际编报工程概算的过程中,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地的实际税率进行考察。

第二,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当对施工地的具体地点进行明确。这点对于铁路行业而言尤为重要,由于正线经过的多为农村或乡镇,对线路工程施工所在地的明確有利于企业以较低的税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工程实际承包过程中,总承包方往往忽视了施工地明确的重要性,在具体运作中,以15亿元的投资金额为例进行预算,50000*3%*(5%-1%)=180万元,由此可见资金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铁路EPC总承包项目在缴纳营业税时,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化要求,主要划分为三种形式:一是业主代扣代缴,二是专业分包缴税后总包抵缴税款,三是总承包方代扣代缴。2009年,国税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中,有取消部分总包方代扣缴税款的规定,同时要求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税款并承担税收违法的相应责任。由此,EPC总承包方在缴纳营业税时应尽量采用专业分包缴税后总包抵缴税款的方式,以此来避免纳税时间内,最终结算方与纳税义务人之间的诸多问题与矛盾。

四、企业、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以及地方税费计征

首先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对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实际情况中多以税源控制原则为基础将纳税人注册地确认为印花税纳税地点,或以合同签订地或施工所在地为纳税地点。这种情形下,应该在纳税人注册地对异地承包项目的印花税缴纳是否有特殊规定为依据,在合同签订时适当考虑和照顾,避免印花税的重复征税问题。

其次,根据国税的相关要求,EPC工程总承包方在施工所在地对企业应当按照2 Yoo的标准来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处应注意总承包方在工程所在地所取得的收入应当是净收入,这就要求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在缴税过程中要注意与征税部门及时有效的沟通,保证税款的差额征收。

再次,国税局相关规定表明,对以建筑安装工程为业的承包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应当以高于1‰低于2‰为实施标准,实际施行中,对EPC的总承包方而言,及时提供项目部人员名单和相关证明信息,可在施工地免征个人所得税。为了不使部门地方税务机关不错过对建安企业个人所得税的查账时间,避免近2‰个人所得税的全额缴纳,总承包方应当根据工程施工地具体的税务征收要求,熟悉相关流程和业务,准备好一系列证明材料,做到未雨绸缪。

最后,总承包方对施工地和合同签订地区不同的地价调基金应当有一定的了解,同时对防洪费的征收范围、额度和具体减免条件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熟悉。要实现这一点,要求总承包方的项目部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相关政策多加学习和交流,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铁路EPC总承包项目税收工作中,总承包单位应当对相关项目的增值税处理,营业税和附加税的计征,及印花税和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征都应当在做好实地调查的情况下,对各项政策规定进行深入的了解,将总承包工程汇总的税收筹划项目作为投标和施工工作中的重点,这对提升我国铁路工程行业的利润,促进铁路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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