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现状的分析

2018-07-09 08:40王丹
大经贸 2018年4期
关键词:税源征管税务机关

王丹

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税收征管是保证税收收入的重要手段, 也是整个税务工作的前沿阵地和关键环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税收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税收征管也越来越复杂。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收征管体系, 是确保税收征纳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要健全税法体系、树立服务理念,借鉴国际经验,对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改革,以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和税收征管环境,更好地体现加强税收征管、优化为纳税人服务的要求。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施行的是专管员管户制度,采用的是“一员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职责与专管员一身的征管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实现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从而使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建设发生了质的变化,标志着我国的税收征管有传统的粗放管理向现代化、集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转变。现行的征管体制的运行在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税收征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改善等方面,基本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并取得了巨大的突破,但不置可否的是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共享机制未形成,源于税收信息化基础工作薄弱。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建立统一规划的领域缺乏有效执行。由于税收基础工作覆盖面较广, 数据采集在全面性、准确性等方面尚有欠缺, 不能满足税收征管和税源监控的需要。第一,税收征管软件科技含量仍不高, 兼容性比较差, 不能满足各管理层次的需要。第二,税务机构内部的统一信息平台未建立。同在政府政务大厅办理税务登记的国税局、地税局,登记信息却不能做到一家录入、两家共享。第三,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未实现。在信息高度发展的环境下, 税务机关与财政、工商、银行等政府管理机关信息横向联网的税源监控体系还没有全面建立, 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地监控税源动态变化。

二.税法体系不完善,执法行为不规范,缺少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首先,由于我国税收法规不完善, 办税程序、手续、文书还不甚规范,有随意性、弹性大、经常变动, 征纳双方在税收法规认识上就会产生偏差,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不易规范, 容易造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征纳矛盾,税务人员执法的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另外, 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下机构设置和相互之间组织协调并没有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我国税收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宣传的形式、方法、手段比较单一, 大量的税收法规和具体操作规定未能及时送达纳税人, 纳税人不了解税法,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还有, 在征纳过程中纳税人不配合税务机关的征管, 有的纳税人甚至故意弄虚作假, 逃避税务监管, 税收法制环境较差。

三.纳税服务意识淡薄, 征纳关系不和谐。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集中征收, 重点稽查, 强化管理的34 字征管模式将纳税服务放在基础地位, 但在实践中纳税服务意识不强, 具体表现为: 一是没有树立起一种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由于工作的出发点不是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 税收法规的宣传不到位, 新的税法政策又没有及时送达纳税人, 因此在征纳过程中对纳税人的变化和需求难以做出快速反应。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纳税人办税环节多、手续繁杂的问题也是服务意识不强的体现。二是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 税务机关诚信征税的信用体系及评价机制也不完善,难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四.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目标定位不正确。

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程序上需要通过税务机关不同的工作岗位和不同的税务人员,在全国税收征管系统推广应用后,纳税人申报纳税业务既需要在整个系统中进行电子文书上报,同时还需要纸质文书的上报。目前大多数税务机关不能实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同步流转,这样纳税人为同一报税事项就会多次往返于不同的岗位,有时候税务机关内部衔接不畅税收执法无法做到应有的规范、及时和准确,纳税人办税成本被人为的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无形中也在增加。

对于税收征管的目标,长期以来存在着两种错误认识,一种是以取得财政收入作为税收征管目标,实质上是把税收制度的目标直接当成税收征管的目标,由此必然把税收征管错误地摆在税收制度的地位,在实践中产生破坏税收制度、放松税收管理等各种问题;另一种是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税收征管的主要目标,同样是把税收制度的目标直接当成税收征管的目标,由此出现地方税务越权减免税、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政企不分等现象。

五.税收管理权限模糊,税源监控不力,征管失衡。改革开放十多年来,经济,财征体制和税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老的集中型税收管理体制已与经济发展的现实不够适应,所以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必须进行改革, 完善。事权与财权的交叉贯通,划分不清。另外,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变化,税源失控的问题也不可避免:一是征管机构设置与税源分布不相称,管理职能弱化;二是税源监控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入世以来,尤其是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税收征管的经济和法律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结合我国税收征管的历史和现状,还不能把握征管改革的全貌。征管改革是稅务机关的一个永恒的主题,我们需要立足实情,与时俱进,不断调整,需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和改进税收征管制度和模式,让其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 杨卫红,《税收征管模式的变革和启示》,新西部(下半月),2008年11月.

[2] 耿金跃,《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征管模式》,税务研究,2002年7月.

[3] 刘慎芳,王贵涛,《规范纳税服务就是依法办事》,经济日报,2004年7月27日版.

[4] 谢贤星,杨喜凡著,《面向21世纪纳税与征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4月第一版.

[5] 刘剑文,《税收征管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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