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持下的项目绿色环保采购与管理研究

2018-07-09 08:40胡智亮
大经贸 2018年4期
关键词:市场机制

胡智亮

【摘 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 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绿色改革,适应眼下“十三五”规划中的绿色发展,在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时,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良性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融合尤为重要。为了我国当代的经济以及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在促进两者共同进步的同时减缓相互之间的影响作用,既离不开可持续发展战略,也有赖于政府绿色采购轨制对该战略的推进。现如今,我国绿色采购轨制仍然有很大的缺陷,它离不开政府对其指导和规范,政府应以策略性鼓舞为方针,广泛群众性宣扬为手段,在基于外国较为完善的绿色产业模式及绿色产业环保政策的基础上,对我国绿色采购轨制进行改善。

【关键词】 十三五规划 政府绿色采购 市场机制

引 言

我国当今环境破坏的程度已不容小觑,要想达到资源均衡优化配置,合理保护环境,就要将绿色生态意识普及群众、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来带动绿色产业的发展规模。若政府在绿色产业的政策对企业不予以支持,企业很难支撑起发展绿色产业时所需的庞大资金,对企业的主动性将是一种毁灭性打击。政府对绿色产品需求量的大小决定了绿色生产量的多少,我国每一年政府采购的费用占GDP的十分之一左右,消费金额的庞大总以影响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形势,为与可持续发展相对口,我国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将绿色产品的采购作为首选,因为它直接带动了各行各业在绿色产业的积极性去研究、生产、销售绿色产品,能够减轻所需产品对环境的污染、破坏,对资源的需求,提高民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推动“十三五”环保规划的实施,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经济与环境的相互兼容、国内外政府对绿色产品保护政策的统一以及改善我国的环保采购轨制。

一、政府对环保产品需求的推动作用

从全球数据来看,日本以及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其采购额占GDP的份额高达15到20个百分点。上世纪末,各国政府认为通过绿色采购可以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日、美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利用政府职权通过宏观手段来提高绿色政府采购的份额。

政府绿色采购,在广义上定义为,政府以环保经济为前提,通过招标或者其他方式对所需物品进行购置,所采购的物品应有利于公共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在购买相应绿色产品的同时以质量为先,在一定经济范围内同其他非绿色产品相比采取优选采购的方式来带动绿色产业的积极推广,拉动经济发展,减少污染危害。政府要想积极推广绿色产业,离不开企业的支持,那么如何引导我国企业在绿色产品的生产、购买问题上进入一个有小到大、由考虑价格而不考虑对环境污染到既考虑成本又考虑生态的转型呢。而政府作为一个大头消费者,理应做出对绿色产品优先购置的表率,如积极采购对环境无污染或采用绿色产品,扩大绿色消费需求,同时,在售后采取税收政府补贴、产品环保回收,环境职责制等一些手段。

政府在企业招标时应以政策保证其招投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在一些绿色项目清单中给予政策补贴或者乘以相应价格系数(系数小于1)来体现政府对绿色产品的重视程度,同时补贴后的绿色商品价格应与同档次的非绿色商品相比要有价格优势,这样一来就很容易让企业以最快的方式认识到绿色产品的经济可行性,从而刺激各行业企业逐渐加入到绿色产品的购买与生产当中,最后形成规模化,品牌化,将我国企业塑造为讲究经济效益实力与生态环保相兼容的高素质型企业。

二、中外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对比

日本在绿色采购的政策上,具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相应的具体措施规划。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日本政府制定了绿色采购行动计划,该计划在日本公众看来是一种改变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并将其生产和消费引导至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的至关重要的策略手段。日本政府还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绿色环保清单,并在相应的清单中再选取一些绿色产品给予推荐。十年之内,日本又建立了绿色采购互联网,简称GPN,它是一种可以把所有利益相关者联系起来的网络,其利益相关者不仅仅局限于日本政府,还有许多私营企业、群众机关团体等,他们都可以一起通过对列表中的环保产品进行使用、补充、完善,来取得互利共赢的局面。二十世纪末,政府又颁发了环保采购法案,将部分可以轮回使用的产品循环再利用,提高其在生命周期内的使用率。

德国,从其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法制规则可以看出,他对绿色环保采购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开始通过立法来强制性规定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有效的控制了城市垃圾数量,改善了人们生活环境;在二十年内又制定了一个进步性的环保法规,要求要不同的垃圾分类,并且将能回收再使用的垃圾要求循环利用,在二十世纪末,基于政府、企业中出现的资源利用效率不高,采购商品量决策失败等现象,德国出台了循环经济法,将政府所需要的物品先进行预算其数量和价格,设定计划稿,并优先采用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安全、有利于循环使用的环保产品。德国一连串的政策无一不兼并了节能与再生原理,除此之外,德国拥有一个专门负责绿色采购的主管部门,它主要负责给群众宣传绿色产品知识与作用、把一些新的、较好的环保采购方针纳入法规中。

美国,其绿色采购相关的法规十分完善。美国人均GDP非常高,消费能力强,政府在绿色采购领域强有力的带动了该行业的萌芽、发展和兴盛;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美国元首便要求政府机构、企业等对于可循环的绿色环保品要优先购置,美国在十年间不断地颁布和完善关于绿色采购的可持续性发展法规。美国政府在对美国公民宣传绿色节能产品及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投入上也没少下功夫,凡是企业生产的绿色产品都有其补助贴补,甚至在投标时给予投标加分或同条件投标候选人中优先考虑,极大的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

中国在环保采购的法律章程上在不断的深化和完善。二十一世纪初,我国为了适应当时的可持续发展方针,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制定了对绿色产品首选采购的法规。五年之内,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应绿色清单,但文件仅规定凡采购产品的企业优先选用拥有环保标志的绿色产品,考验的是企业的自觉性。不过,我国建立了中国绿色采购网,该网站志于构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成為全球领先的绿色采购服务机构,该网站不仅含有环保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清单查询系统,还有政府采购清单信息系统及最新的绿采新闻。中国在绿色环保上在不断的完善相应法规,为与发达国家接轨,我们应扬长避短,取其精华来完善绿色环保机制。

三、我国绿色采购轨制面临的问题

(1)信息模糊、透明化度低

绿色采购信息属于公共资源,但在这方面我国政府做的不够到位,很多关键信息在其网站上无法,例如在环境保护部官网就无法轻易找到绿色产品相关信息,在当地当局的普通人民群众也无法借阅到相关资料文件记录。绿色环保信息内容缺乏又不够明确,缺少精准的实施细节和规则评价标准。

(2)成本障碍

与传统产品相比,绿色产品的生产方式有所改变,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目前的生产线无法满足产品的生产条件,开拓绿色产品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新的绿色产品少不了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但是绿色产业的从业人员又较为缺乏,因此绿色产品的生产成本较高,其售价也超过传统产品。

除此以外,我国绿色采购起步较晚,相关的生产、销售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国内的大部分环保设备都是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进口,这些不利于国内相关行业的发展。美国政府在对待这个问题的策略值得借鉴,美国政府规定:国内商品的价格高出国外商品价格25个百分点及以上,才可以选择国外的产品。它不仅保护了国内产业的发展,又存在一定程度的开放,以避免过度保护导致该产业停滞不前。

(3)法规不完善

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机制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对绿色产品的策略性保护意见上少了可行性与强制性,对绿色产品的保护力度不足。例如就传统产品与绿色产品相比较而言,绿色产品的报价较高,而企业因为考虑成本、风险,则会选择自己熟悉的传统产品而不顾绿色采购政策的推荐性规定。

(4)弘扬力度不够

因为在一些公共基础设施(公园,广场)附近政府几乎很少对绿色文化进行弘扬和宣传,导致了大部分公民對绿色产品、绿色文化趋于零了解状态,仅仅停留于知道有绿色产品的最初级阶段,对绿色产品的类型、作用及政府对其的优惠政策一概不知。这就导致了许多招标人员考虑总成本的因素而放弃对绿色节能产品的选购。就算采购人购买,也会指定产品的内容特征、品牌型号,容易给其他绿色产品生产商受到歧视的感觉,也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5)技术不足

技术对于任何产业来说都是一项拦路虎,绿色产品的研究少不了新工艺,新材料,在绿色产品行业的技术从业人员又少,导致许多技术研究都停滞不前,有些绿色产品需要满足既能降低成本,又能节能环保,还能与其他现有传统设备相兼容等多种特性,这就给技术上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我国绿色政府采购体制的改进措施

(1)健全绿色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章虽是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经济效益,可全文在有关绿色产品采购上却只字未提,而绿色产品生产的初衷就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环境利益、提高整个项目建设生命全周期内的经济使用效益,因为绿色产品的使用在单件价格上虽比传统产品高,但绿色产品带来了资源节约效益,譬如节水、节能,在持久的使用中能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减小当地污水、垃圾处理厂的负担,减轻了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成本;同时绿色产品给人们带来生态、健康的生活环境容易获得业主、居住者及周边民众的认可,有利于社会秩序的长治久安。在综合评议法中对产品及材料质量的评分下增设绿色产品使用率一栏,并给予合适的分值权重,这样一来也有利于引导企业为了得分而造假的现象走向重视绿色产品开发使用的正轨。《政府采购法》中也并未提及绿色产品一词,本文建议我国政府应当将绿色环保措施的实施规划具体化,对绿色采购的主体在法规中明确指定,逐步扩宽采购主体范围,同时对采购的绿色产品扩大推广,在建立群众监督、政府内另设部门监督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加绿色采购的透明化,最后在有关绿色产品采购的争议上采用《合同法》下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对凡适用于绿色环保产品的政策法规都整理归纳成册,并放在官方网站供群众查阅。

(2)普及绿色采购知识

群众休闲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将事半功倍,在公共基础设施(公园、广场等)处的LED大屏上定期播放有关绿色文化、绿色产品的视频供群众观看学习,也可以在公园、广场开展一些绿色文化趣味问答活动,使群众和政府带动下的绿色采购发生互动,让绿色产业、生态观念渐入人心。对政府、企业等采购专职人员提供定期定点的绿色产品学习培训,在培训时间段工资照常,并在一年末按学习优劣给予绿色补贴。以此来提高采购专职人员对绿色产品的学习兴趣及综合素质,增强其生态环保消费观念。

(3)加大技术指导力度

我国绿色产业市场不足,政府理应加强宏观调控,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加大技术指导力度,为了保障资金供应链的稳定,可以大胆采用政府资金、企业资金、引入外资,三者齐头并进,引入国外先进制造技术,共同确保、加快科技成果的投入产出,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绿色产业的规划建设,不断扩大规模,积极改善绿色产品现况,缩小与国外先进技术水平的差距;推进环保工艺改革,加快绿色产品生产专业化进程,迅速提高供需者之间的吞吐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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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周国梅,陈燕平,夏光.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政策作用机制[J].环境保护,2007(16):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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