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宜秀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建议与思考

2018-07-09 10:01杨长宏
安徽农学通报 2018年7期
关键词:渔业规划

杨长宏

摘 要:该文主要从宜秀区渔业养殖现状、养殖水域环境存在问题,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的划分及管理措施等方面对宜秀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关键词:渔业;水域滩涂;规划

中图分类号 F3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07-0118-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正在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现结合宜秀区实际,对宜秀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提出几点建议与思考。

1 宜秀区渔业养殖发展现状及水域环境存在问题

1.1 渔业养殖发展现状

1.1.1 渔业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十二五”以来,宜秀区实施水产跨越工程,围绕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名特优水产品养殖作为突破口,优化布局,壮大龙头,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积极探索渔业发展的新道路,渔业经济呈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已成为宜秀区农业支柱产业之一。2017年全区境内养殖水面9200hm2,水产品总产量26312t,其中池塘养殖面积1270hm2,产量13893t,湖泊养殖面积7743hm2,产量9876t。实现渔业产值42107万元,占全区农业总产值的37%。

1.1.2 渔业产业化经营规模扩大 全区先后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市级7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1家;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6个;国家级渔业现代种业示范场和省级水产良种场各1家,市级水产良种场3家;破罡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一村一品”渔业专业村1个等等,这些项目建设和企业提升带动了全区渔业产业发展,促进了渔业产业链延伸。

1.1.3 渔业养殖方式不断转变 一是池塘高产高效精养模式,主要养殖品种为大宗鱼类、黄颡鱼、鲌鱼、鳜鱼等,单产达到15000~37500kg/hm2;二是湖泊人工增养殖模式,以大宗鱼类为主,投饵施肥,单产在1500~4500kg/hm2;

三是河蟹生态养殖模式,通过种草移螺培植资源,套养鳜鱼、青虾等;四是稻渔综合种养和池塘循环水设施养殖模式,通过近年来的推广逐步发挥效益;五是石塘湖备用水源地建设后,发展“净水渔业”模式,控制投放量,以鲢鱼、鳙鱼为主,禁止投饵施肥用药,以鱼养水,以鱼净水。

1.1.4 品牌效益、质量安全意识增强 一是实施品牌战略,“皖江”水产系列品牌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皖江”牌大闸蟹荣获徽蟹“十大品牌”,连续举办四届河蟹节;二是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加强投入品监管,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设智慧渔业管理平台,全区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100%;三是开展“三品”认证,通过认证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4923hm2,占全区养殖面积53.2%,认证的无公害水产品量达6124t、绿色水产品产量1396t。

1.2 渔业养殖水域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宜秀区水域资源丰富,水产养殖历史悠久,被誉为长江流域“鱼米之乡”。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安徽省实施渔业致富工程以来,全区水产以丰富优质的水面资源、成熟的养殖技术和先进的组织化程度,在池塘集约化养殖、湖泊围拦网生态养殖和特色渔业开发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随着环境保护观念的深入,走绿色水产发展之路已迫在眉睫,

宜秀区境内罗岭镇水域属菜籽湖水系,总体水质良好。石塘湖、破罡湖、张家赛湖属破罡湖水系,其中石塘湖为城郊型湖泊,城市生活污水、部分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物均排入湖区,水体富营养化严重;破罡湖、张家赛湖为城市边缘型湖泊,水体富营养化越来越明显。据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7年6月份提供的石塘湖监测报告显示:电导率:20.9μs/cm,pH值7.93,溶解氧8.17mg/L,高锰酸盐指数9.9mg/L,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0.12mg/L,总氮4.07mg/L,总磷0.664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低于0.05mg/L,硫化物低于0.005mg/L,六价铬低于0.004mg/L,石油类0.03mg/L,总氰化物低于0.004mg/L,挥发酚低于0.0003mg/L,氟化物0.574mg/L,铜4.63×10-4mg/L,铅低于9.00×10-5mg/L,锌低于0.05mg/L,镉低于5.0×10-5mg/L,汞

低于1.0×10-5mg/L,砷9.59×10-3mg/L,硒低于4.0×10-4mg/L。

以上数据表明,石塘湖湖区水质不容乐观。

2017年石塘湖被列为安庆市备用水源地,污染物的治理正在按备用水源地建设要求进行。对石塘湖水环境总体要求是:湖区水质明显改善,石塘湖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要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二级保护区要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辖区破罡湖与石塘湖水体连通,解决石塘湖和破罡湖水体的富营养化问题任重道远。

2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建议和思考

2.1 规划目标及重点任务 规划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5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宜秀区发展经济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重点任务: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统筹水域滩涂生态环境保护、水产养殖生产;设定发展底线,合理布局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

2.2 水域灘涂承载力评价 宜秀区水域资源丰富,水面较多,气候温和,光照充足,水生生物资源丰富且品种多样化。除罗岭镇的菜籽湖水系外,主要养殖水域水体富营养化越来越明显。为此,科学合理地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严格控制湖泊养殖面积和养殖密度,合理搭配养殖品种,采取养殖水体污染防治措施,广泛推行池塘生态养殖和湖泊增殖渔业,在水域滩涂承载力范围内适度发展水产养殖业,以最终实现渔业经济和水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3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发展高效生态渔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在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实施科技兴渔战略,着力发展养殖、增殖,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2.4 禁止养殖区的规划

2.4.1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批准利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具体范围:宜秀区石塘湖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半径300m范围内水域),面积28hm2;宜秀区破罡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位于通江闸口外至双龙圩以

南水域,范围在东经117°11′13″~117°10′42″,北纬30°37′26″

~30°38′48″,面积333hm2。管理措施: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实行人放天养管理模式,开展增殖渔业。

2.4.2 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具体范围:宜秀区罗岭镇练潭河段、宜秀区长河段、宜秀区新河段及辖区各主要河道、河沟等,面积916hm2。管理措施:公共性水域,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

2.5 限制养殖区的规划 限制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进行水产养殖的应当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5.1 宜秀区石塘湖备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具体范围:石塘湖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石塘湖正常水位线以上,水平距离2000m的区域。包括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杨桥镇、白泽湖乡辖区大部分水面,总面积920hm2(藕花赛湖、破罡湖后河、双山湖湖区、官桥湖涉及水面除外)。管理措施:(1)石塘湖大湖区实行人放天养管理模式,禁止投饵、施肥、施药,禁止网箱、围拦网养殖,开展增殖渔业。(2)石塘湖正常水位线以上,水平距离2000m范围养殖区内,严格控制和逐步消减养殖总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①鼓励采用自然放养模式,不投饵、施肥;②鼓励种植水生植物,移殖螺蛳,实行虾蟹生态养殖;③禁止施肥养殖,禁止珍珠养殖;④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5.2 菜子湖国家湿地公园 具体范围:菜子湖宜秀段(东湖),罗岭镇姥山村、小龙山村小湖泊(主要包括亭子赛圩湖、新建圩湖、澡盆圩湖),总面积1927hm2。管理措施:(1)禁止网箱、围拦网养殖;禁止珍珠养殖;(2)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5.3 破罡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 具体范围:位于通江闸口和双龙圩至张嗣墩古遗址处,范围在东经117°04′16″~117°11′13″,北纬30°35′27″~30°37′26″,面积2001hm2。管理措施:实行人放天养管理模式,禁止投饵、施肥、施药,禁止网箱、围拦网养殖,开展增殖渔业。

2.5.4 其他限制养殖区 具体范围:除上述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外,并已列入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的宜秀区境内湖泊,包括宜秀区双山湖、张家赛湖、长风港湖,白泽湖乡白泽湖、官桥湖、泗凛湖,杨桥镇藕花赛湖、东风湖、鲍冲湖;大龙山镇农场圩湖,罗岭镇岱赛湖等,面积2042hm2。管理措施:(1)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实行轮养,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2)人工养殖面积不得超过该水域面积的15%;水生植物覆盖率高的水域,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人工养殖面积可以放宽到30%;(3)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4)禁止珍珠养殖。

2.6 养殖区的规划

2.6.1 池塘养殖区 具体范围:除限制养殖区外全区域范围内所有池塘,面积774hm2。管理措施:(1)养殖区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2)禁止珍珠养殖。

2.6.2 水库养殖区 具体范围:宜秀区范围内所有大小水库,面积140hm2。管理措施:(1)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实行轮养,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2)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禁止网箱养殖,禁止珍珠养殖。

2.6.3 其他养殖区 具体范围:包括宜秀区范围内稻田综合种养养殖区,主要位于罗岭镇、杨桥镇。现有养殖面积191hm2,规划面积667hm2。管理措施:控制田间工程比例,保证水稻种植面积;按照稻田生态养殖技术要求开展生产。

(责编:王慧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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