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功能研究

2018-07-09 08:36孙文丽
关键词:社区参与

孙文丽

摘 要:世界文化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的财产,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等多方面价值,因其不可再生、不可替代和稀缺的特性,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当前我国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集中在对遗产主体的保护,而对遗产地周边环境的保护以及社区参与遗产保护重视不够。本文以元上都遗址为例,根据元上都遗址保护过程中社区参与的情况,分析了社区参与在元上都遗址保护中的重要性,并就如何使社区参与在元上都遗址保护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元上都遗址;社区参与;世界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K87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7)08-0017-03

2010年开始的一系列世界文化遗产会议及宣言,掀起了新一轮的“社区参与”热潮。2014年《奈良+20》在《奈良真实性文件》的基础上着重指出“社区”在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并提出应将遗产的研究与决策制定的参与范围扩展到“能够影响遗产的社区性事务”之中[1]。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着强调遗产主体的保护而忽视遗产地周边环境及居民参与作用的现状。要改进这一问题,进一步完善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势必要提高对社区参与的重视程度并采取相关措施促使社区参与,使其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的重要角色。本文拟以元上都遗址为例,就社区参与在世界文化遗产中的重要性展开论述。

一、元上都遗址概况

元上都,蒙古族人民称之为“兆奈曼苏默”,寓意“有一百零八座庙的地方”。元上都遗址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南部的正蓝旗上都镇以东17公里处。城垣的建筑分为内外三重,中央为宫城,宫城之外者为皇城,在皇城西、北两面者为外城。皇城位于外城东南部,城垣有六门,四角筑有台墩,四墙外侧筑有马面。宫城是核心区,位于皇城的中部偏北处。穆清阁为宫城内最大的建筑。外城是在皇城外围扩建而成,状似曲尺,是皇家苑囿及金顶大帐所在地。

元上都是蒙古帝国从草原过渡到中原王朝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对于继承和发展蒙古族文化有着重要意义。元上都遗址是深入了解中国草原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具有增进民族团结及民族自信心的作用,有助于我国大遗址保护和展示工作的研究和普及[2]。此外,元上都遗址宏大的规模、完整的城市布局和丰富的文物遗存赋予其重要的科学、艺术和社会价值,对后世研究其建筑风格、城市设计理念和文物保护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3]。元上都遗址以其深厚的历史信息、丰富的历史遗存及其突出历史文化价值,成为最具特色的游牧民族文化遗产,对元上都遗址的保护理应给予高度重视。

现今元上都遗址的整体保存状况相对较好,是目前少数未被后人营建的城市和房屋所叠压的古代都城遗址。城内的建筑遗址诸如穆清阁、大安阁、乾元寺、孔庙等遗址因规模较大,历经多年保存状况依然很好。而其他规模不太大的遗址因几百年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保存不够完整。

近些年来,当地政府着力于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工作,并就遗址的可持续发展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合理、科学的规划,使元上都遗址的保护维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2012年6月29日,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第36届世界遗产大会讨论并批准将中国元上都遗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申遗成功后,为实现对元上都遗址更加规范的保护和管理,正蓝旗政府制定出台了《正蓝旗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等权威机构编制完成了《元上都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规划》以及《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工作。2016年6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自此,元上都遗址的保护有了立法规范。

二、元上都遗址保护中社区参与的重要性

社区参与概念从属于社会学范畴,社会学家威尔·保罗把“社区参与”定义为:“社区参与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参与过程,通过受益者对发展计划的实施方向和执行情况施加影响,而不是仅仅得益于参与本身。”[4]中国社会学家结合本土实际,认为社区参与是指社区居民自觉自愿地参加社区各种公益活动或公共事务的行为,并强调社区参与的公共属性,意指社区居民对社区责任的分担和成果共享[6]。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社区参与在遗产价值传承、遗产的保护、规划和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得到认同。纵观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工作,社区参与遗址保护仍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社区居民是遗产的主人和守护者,亦是遗产地风俗民情的沿袭者[5]。文化遗产立足于特定的人文和自然环境,与当地民众有着天然的联系[7]。这种联系涵盖了历史、文化、情感等诸多方面,是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遗产保护工作中不容忽视的因素。因此要更好地保護和管理世界文化遗产,需要吸纳他们的建议,并争取他们的参与。元上都遗址周边的居民熟悉遗产地的自然、社会和文化特征,且与元上都共同经历了历史的演进和文化的变迁,对遗址的保护和规划,他们最有发言权,且有能力为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和发展作出贡献。《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与元上都相关的祭敖包、民歌、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龙岗山、上都河水系等位于元上都区域内的湿地、草原、森林等自然环境均被界定为保护对象。”社区参与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可付与社区居民的文化自觉权,增强元上都遗址社区居民文化的自信心,使社区居民自主地意识到保护元上都遗址的重要性,更加自觉地关心与元上都遗址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以及遗址周边环境的改善问题。

社区居民是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利益主体。社区参与遗产保护和开发意味着在遗产开发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中要充分考量社区的建议及需求,实现社区的深层次参与。社区参与遗产保护和开发有利于规划的科学化和人性化,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遗产保护环境[8]。元上都遗址作为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地,吸引了大批文化遗产爱好者慕名前来参观。2016年7月29日,元上都遗址景区被列入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合理开发和规划元上都遗址必将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元上都遗址周边的居民通常在当地文化旅游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与元上都遗址密切相关的利益主体。通过社区参与,社区居民能够充分展现其对遗产地的了解和认识,发挥经验优势,减少潜在的遗产开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社区参与遗产保护和开发有助于促进社区经济的发展,保障社区居民的利益,调动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遗产保护与发展相协调。

目前,社区参与遗产保护逐渐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将“社区参与”纳入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大势所趋。早在2012年4月于无锡召开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上,就有与会者发出倡议:“鼓励社区参与遗产保护和利用,成为保护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并提出应使社区成为遗产保护受益者,扩大社区参与的经费来源,壮大参与的队伍,打造便利的交流平台[9]。文化遗产具有公共属性,是国家与社区共同的资源。从社区角度认可文化遗产并对其进行保护具有现实意义。社区作为文化遗产价值认同的载体和文化遗产曾经的创造者以及过去和现在的使用者,具有保护遗产的优势和责任。社区参与遗产保护是对“自上而下”的传统遗产保护模式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能够实现社区自身的资源优化,还能充分应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的高标准以及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多方压力和挑战。此外,社区参与遗产保护能够提高遗产保护规划方案的可实施性,并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目的之间的平衡。

三、元上都遗址保护中深化社区参与的策略

对元上都遗址的保护除却现有举措,还有赖于社区居民的深入参与,并践行相关策略。第一,要改变传统意义上的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促进利益的平衡和转化,使社区居民成为遗产地利益相关者。传统的“自上而下”保护模式,行政特征突出,强调遗产的单一属性,往往注重遗址主体的保护,而遗址周边的环境和社区居民的参与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要改变这一现状,进一步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充分认可遗产的社区属性,引导社区参与遗产保护,并成为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受益者。通过对元上都遗址的合理开发规划和管理,完善社区受益体系,激励社区参与的心理动机,促进社区更好地融入到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工作中。第二,强化政府部门在社区参与遗产保护中的指引作用。政府部门及相关保护机构制定相关政策进行宏观指导并加以监督管理,可使社区参与遗产保护更加具体化、规范化。政府在社区参与遗产保护过程中的统筹和引导职能是实现社区深层次参与的保障。政府鼓励社区参与遗产保护有助于改变社区在遗产保护和开发中的弱势地位,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提高社区的参与能力。正蓝旗政府及相关保护机构通过对元上都遗址的保护和管理,为当地的社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能够促进社区深入参与到遗产保护中。通过遴选积极参与遗产保护的社区居民代表,成立第三方组织,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提高遗产保护效果。政府部门还可作为专业人员与社区居民沟通的桥梁,发挥专业人员的关键作用,使社区居民充分理解元上都遗址的价值、保护规划和管理措施,避免因分歧和误解造成相互掣肘[10]。第三,加强教育,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养和遗产保护意识。建立完备的社区参与机制,需要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元上都遗址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中的突出价值。可以通过“元上都日”的主题活动,展开对元上都遗址保护工作的宣讲。开展对正蓝旗青少年志愿者的遗产普及教育,有利于元上都遗址的保护与开发。例如,促进元上都遗址旅游业者与正蓝旗居民共同研发遗产文化旅游项目,这种遗产保护与社区参与的良性互动必将加深社区居民对遗产地的认同感和主权感,提高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效率。第四,应充分利用社交网络,构建社区参与遗产保护的信息平台。可借助微博、微信、贴吧等自媒体,进行资源整合和信息交换,使社区参与的路径更为广泛。例如,开通元上都的微博与微信通道,构建虚拟社區,促进社区参与力度。此外,可通过与高校合作,聘请遗产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以社区参与元上都遗址保护为主题的数字化移动课堂,力求使社区参与遗产保护深入人心并拓宽遗产保护人才培养的渠道。

社区参与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战略中重要的一环,整合社会资源、培养社区参与能力、改善社区参与机制是充分发挥社区参与主体性的重要前提。元上都遗址作为备受瞩目的世界文化遗产,其保护工作是长期的,而社区参与也要不断改进与完善。要使文化遗产价值得到全方位体现,需要号召各种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共同介入到社区参与中,需要公共政策的调节和支持,令社区参与从思想重视走向实践,从规划层面走向技术操作层面,最终通过创造世界文化遗产和社区参与双赢的模式,形成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奈良真实性文件》二十周年纪念国际会议.奈良+20:关于遗产实践、文化价值和真实性概念的回顾性文件[R].2014.

〔2〕王乾.元上都遗址调查与保护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0.

〔3〕陈永志.论元上都的突出普遍价值[N].内蒙古晨报,2011-3-11.

〔4〕奚从清.社区研究——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6.

〔5〕漆明亮.社区参与旅游扶贫及模式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6.

〔6〕苏明明.遗产旅游与社区参与——以北京慕田峪长城为例[J].旅游学刊,2012,(07).

〔7〕单霁翔.试论新时期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趋势[J].南方文物,2009,(02):8.

〔8〕李敏,等.社区参与的文化遗产地保护与开发问题探析——以陕西彬县大佛寺为例[J].新西部,2013,(03).

〔9〕李韵.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倡议:遗产保护,社区要做主力军[N].光明日报,2012-4-12.

〔10〕燕海鸣.考古遗址的公众参与:一项国际比较研究[J].东南文化,2014,(06):34—38.

〔11〕张红霞.新媒体语境下社区参与模式创新路径探析[J].新西部,2014,(06):12.

〔12〕霍晓卫.从社区角度认识文化遗产的保护[J].住区,2016,(06):23-24.

(责任编辑 王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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