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沐朝阳,借我四季

2018-07-16 21:36林桑榆
花火B 2018年5期
关键词:长发

林桑榆

所以,沈琛,不是你将我弄丢了,而是我不要你了。

因为什么都可以捆住你,但绝对不该是我的爱情。

作者有话说:我初听蔡依林的歌是在小学五年级(这样说,能不能显得我年纪小一点儿),当那首《倒带》大行其道,我钟爱的却是这首《柠檬草的味道》。“我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亲爱的,我现在才懂得。”

有很多事情,我们都现在才懂得。可是,懂得,从不代表快乐。

喜欢无错。

错的是,十七八岁的字典中还没有“适合”二字。

即便心里有彼此,卻像是江南的水,始终读不懂塞北的飞雪。

PART-1.

2015年,我见过一台特别壮丽的演唱会布景。

头顶一汪橘色徜徉,伴随舞台灯光的变化而起浪,气势可压人。

之所以对它印象深刻,是因为这汪橘色像极了1999年气象所花园里经常会降临的晚霞。

气象所后面本没有花园二字,是被我和沈琛硬加上的。

毕竟,我们班许多小伙伴的家都住在××花园、××小区、××……为了显得不那样low,早早就自尊心爆棚的我俩达成一致,对外都称它为花园。

但寻常时候,我和沈琛并非“战友”,甚至互相敌视。

他总是吐槽我没追求,喜欢玩踢毽子之类的小女生游戏,他说:“应该来和我们一起打球啊!”

说着,他一脚踢飞半空中的杂色羽毛,打乱我的连踢记录。

为了报复,我就在课余时间偷走他收集好久的小浣熊卡,只偷其中一张,让他因为差那么一张无法兑换礼物而捶胸顿足。

“那时,你就懂得怎样有效地加速别人的崩溃。”

时过境迁,他笑着提起,我笑不出。

我说:“我不止有效地加速了你的崩溃,还有效地激发了你的成长。”

对的,没错。

被偷走小浣熊卡的他知道“小偷”是谁,但他打不过我。

这就是沈琛总爱叫我加入他们篮球队的缘故,我的力气不去做点体力活,太可惜。

不过,自那以后,沈琛开始喝酸奶了。

碍于沈家的经济条件,他无法每日喝一瓶,于是每周喝一瓶。这似乎有点用,起码到上初中的年纪,他已经高出我半个头了。

从此,我的身高成为沈琛口中的硬伤,但我认为:“女生一米五八是我国标准身高!”

“那我国有没有标准胸围?”

他斜眼睨我,气得我双手抱胸,又羞又怒。

关键是,为了方便,小学到初二这个阶段,我妈都拉我在剃头匠那里持续给我剪小男式的发型。这直接导致中学篮球场上,我不小心被一个滚圆的球砸到眼睛,疼得忍不住挤出几滴眼泪,却被场上的男生集体嘲笑。

“怎么着也是一男的,居然这点痛都忍不住?”

我眼睛睁不开,却不忘反驳,还没来得及说话,耳旁熟悉的怒吼响起:“怎么说话呢?!”

须臾,我听见篮球砰砰地滚到地上的声音,有脚步声由远及近。

沈琛和嘲笑我的那队人争了几句,才回身拉下我的手查看眼角的伤势,然后安慰道:“行了,林潇月,你也真是,哭得跟个娘儿们似的。”

我感激涕零,刚想说其实有个竹马也挺好的,尽管平常不靠谱,还爱打压我……

但,我忽然发现不对。

哭得跟个娘儿们似的?

我的感激涕零即刻转化为气急攻心,微撑着眼皮,猛地一掌推开他:“我本来就是娘儿们!”

留下面面相觑一队人,我快速跑走。

不出意外,我开始在年级上小有名气,因为这句“娘儿们”。

每当别班的同学在走廊上看见我,都会指指点点几番,随后一笑,说:“对,就是那个‘娘儿们林潇月。”

那是我首次正视性别与美丑这两样东西。

与此同时,我对沈琛的憎恨又多了些。

我甚至每天不重样地祈祷,祈祷沈琛今天吃饭噎着,明天骑车摔倒,后天上学……反正印象最深刻的“祈祷”,就是希望他掉钱。

因为小学时沈琛就视财如命,经常借着给父亲买酒的机会偷匀出一毛几分存着,为各类英雄卡片做贡献。

没想,一语成谶。

PART-2.

事情发生在傍晚,依旧在沈琛去给父亲买酒的路上。

他掉的钱还不少,在那个年代对我们而言还是不小的数字,五元呢。

沈琛走着走着,也没注意,回头数手里的钱,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少了一张,估计半道儿上从裤袋里掉出去了。可还没等他解释,脾气略显急躁的沈父就从饭桌前跳起:“掉了是吧?那你就去找。找不回来,我打断你的腿,沿街乞讨也得给我要回来!”

他一心认为沈琛恶习不改,还胆子越来越大,以往偷摸着留下几角钱,现在直接留下五元。

沈父的嗓门大,我们两家又住得近,我在饭桌前捧着碗一边听,一边笑,得意自己的“祈祷”灵验。

可怪异的是,平常两碗饭量的我,那天只吃了半碗。

当我放下碗跑出家门,沿着沈琛买酒的路线一路寻过去时,我不停地告诉自己,捡到这五元钱就可以买心爱的文具袋了。

但为什么,我历经千辛万苦真的将这五元钱找回来时,却又还给了沈琛?

“只能归功于我天性善良。”

气象所小场坝的中央,我得意扬扬,感觉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不料,沈琛猛地一个栗暴敲在我的头上,气急败坏地怒吼:“好啊,林潇月,你故意的吧?捡到钱不还,等我被揍一顿,你就开心了!”

我一愣,心中有委屈闪过。

沈琛忽然长胳膊一扬,夏季校服的衣角随着动作翩跹:“不过,还是得感谢你。你看,我锅也背了,打也挨了……”

那五元钱就真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所以,从今往后,林潇月——”沈琛一顿,“谁再叫你娘儿们,我跟谁没完!”

彼时,头顶橘色晚霞压境,将这块小片区的院儿映衬得瑰丽,绿的草,红的花,少年干净。

我一恍惚,差点又没反应过来:“那别人……该叫我啥?”

对面的人被我问得怔忡,良久,说道:“哥们儿?”

“滚!”

为了避免沈琛真叫我哥们儿,我后来决定留长头发,像海珊妮一样。

每个学校都有什么校花校草排行榜,我们学校也不例外,海珊妮便始终牢牢地占据校花排行榜第一。

实际上,她的长相不算特别天仙,只不过比较有来头罢了。

她的母亲是编剧,父亲是制片人,常年混迹娱乐圈,五六岁就开始接拍一些小广告,在我们这座城市小有名气。加上她的审美神经启发得比较早,在我们还扎着马尾、素面朝天的时候,她已经学会涂浅色唇膏,带着果香,连青春都比我们精雕细琢。

我本一心扑在学习上,因和沈琛打了个赌,赌我两到底谁能考上Q大,并且分数领先。所以,对于任何校园风云人物,我都两耳不闻,直到看见海珊妮。

高一时,她和沈琛被分到同班,而我在楼上。

有一天,我下楼与她擦肩而过,闻到飘飘长发自带的馨香,当时就心尖微动,想要成为她那样的姑娘。渐渐地,我的言行举止也收敛许多。

沈琛一度怀疑我是不是遭受了什么非人打击。

否则,面对他刻意的言语挑衅,我为何总按捺着,佯装无动于衷?

不过,我的长发只留了两年。

因为沈琛用实际行动打醒了我,即便我秀发及腰,也不可能成为海珊妮。

她那种少女的秀气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谁也模仿不来。

就连她追着沈琛打闹时的欢喜,都是别样风情。

二班门外,我看着追逐和被追的少年少女,看着歪倒一地的桌椅,听着无数他们班同学起哄的声音,突然忘记我来这里是为了借课外辅导书的。

原来,并非我不淑女,而是无论我安静或暴力,都无法让这个男孩笑得那样开心,只会让他皱起眉头生气。

那天,我的长发再次落地。

PART-3.

剪完头发回家的路上,我遇见沈琛,少年眼睛瞪得和铜铃无异。

他说:“林潇月,你真是朵奇葩。”

当初说要留长发的是我,一声不吭跑去剪掉的还是我。

“但我留长发、短发和你有几毛钱关系,需要向你汇报?”

怀着内心莫名重的火,我目不斜视推开他想继续往前走,却没推动,反倒逼退自己几步。

那时沈琛的力气已经是我的两倍。他在迅速成长,而我像还处在懵懂时期,懵懂到以为故事会永远停留在他打不过我的阶段。

我一時间悲愤交加,沈琛却像丈二和尚一样摸不着头脑。

我和沈琛作对过无数次,但冷战是唯一一次。

学校前后侧三道门,他走哪道,我就反着走。

有天,他故意提前等在教学楼的门口,骑着自行车跟在我后头,我多日来的怒气郁不知怎么又悄悄地化解了。

正当我回头要和他说点什么,背后突然传来一道如黄鹂般的声音:“沈琛,你练习册忘带了!”

海珊妮朝我们走来,一双又细又长的腿迈步极其均匀。

沈琛闻声回望,我立刻又要走。他急忙跟上,海珊妮不知所以,也加快小跑了几步追他,结果不小心绊倒在地,膝盖即刻破皮,一团血丝在夏季裙摆处若隐若现。

看看前方“骄傲”的我,再看看受伤的海珊妮,他选择后者。

那天回家的道路在我看来格外漫长,我几乎一步当作三步走。

我在想,不知走到家门口时,他会不会处理好海珊妮将我追上?但直到气象所近在眼前,我的身后还是没有半分影子。我瞅着地上那个孤独的灰影,觉得青春从此暗淡无光。

海珊妮膝盖受伤,沈琛用自行车载她回家。

她的家是所小洋房,距离学校有点远,平常她都是坐直达公交车。下了车,他们正好碰见海珊妮的父亲,那位浸淫娱乐圈多年的制片人。

海父向沈琛表示感谢,反而弄得他不好意思,那句“她是为了给我送练习册才摔倒”的话将出口,忽而被海珊妮扯住衣袖,偷偷笑问父亲:“早给你说过,我们班的沈琛同学,帅吧?”

看来,父女俩相处得像朋友,什么都聊。

沈琛的确是招女孩子喜欢的长相,尽管那时的他还不自知。

男孩眼皮微微内扣,介于单双之间,配上五官就是出奇地和谐。加之皮肤天生比姑娘还白,身高还出众,不由得让海父多看两眼。海父最终问:“小伙子有没有兴趣参演广告?”

有款针对学生人群的矫正身形肩带,正在寻找校园男生,而搭配的女生正是海珊妮。

沈琛红着脸拒绝:“谢谢叔叔,不过我对广告、表演之类的一窍不通,也没兴趣。”

海珊妮撇撇嘴:“那可惜啦,这笔广告费足够买好几辆山地自行车呢,还有限量版篮球,还有……”

“叔叔,我觉得还是可以学习一下的。”这坐实了他的财迷称谓。

PART-4.

沈琛和海珊妮一起拍的矫正身形广告颇有成效。

这下,不止同学们看他俩的眼光暧昧,连豁达的老师都私下开玩笑,夸他俩金童玉女,预测他们上大学后肯定会牵手什么的。

唯独我郁郁寡欢。

好在我扫在肩头的齐肩短发常常滑下,遮住眼睛,这样就不容易被别人看出点什么了……

直到沈琛将一笔三百元的巨款拍到我的面前,扬眉吐气般说道:“拿去,林潇月!算报答你帮我找回五元钱的恩情了!”

他知道我想要一部当年流行的MP3,里面装满我喜欢的蔡依林的歌,专柜价格二百九十八元。

看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句话,沈琛理解得很透彻。

我十分感动,然后拒绝。

“眼看着就高三了,我才没空鼓捣这些东西呢。不像你,不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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