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文本的空间特性及融合传播价值解析

2018-07-23 05:43王莹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8年8期
关键词:传播

王莹

摘要:音乐文本是指音乐表达中的符号或形式,同时由于乐音的非直接语义特性使音乐本文的形态更倾向于乐谱以外的情感中介。从音乐表达和表现的视角来看,音乐文本可以与空间实现特殊的组合,并由此构建新的空间文本,产生由于单纯声音文本或空间文本的多元感知冲击,这也被认为是新媒体传播中的第四类视觉。以此空间文本的视角解析音乐文本特点,可以对音乐艺术有新的认识,如将之与音乐教育融合,也有可能催生新颖的媒介教育手段。由此本文提出了对音乐文本空间特性表达出发,探讨音乐媒介的符号特殊性,并基于这一特点对音乐空间特性在非音乐专业音乐教育中的融合传播效应及应用模式进行分析,为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音乐文本;空间文本;传播;公共音乐教育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8)24-0096-01

一、音乐文本的特点

在理论研究领域,对音乐文本的涵义理解一般包括音乐符号(即记谱形式)、乐音两个部分。其中音乐符号更多的是作为乐谱记忆辅助、声音及位置规定的作用,当古典音乐体系形成后,音乐符号的文本价值被的逐渐重视,其成为了音乐的素材记载工具,还被应用于声音质感乃至视觉中介的领域。

乐音相对于音乐符号在座位视觉中介时的效用更为显著,其优势在于较高的自由性和灵活性,它与世俗世界的各种意义没有直接的关系,这削弱了音乐文本的意义权威(相对于语言文本而言),但不可否认的是乐音的旋律乐谱符号中并且可被理解为脑海中的旋律和音色时,音乐文本就以其纯真型超越了传统的文本,能够表达传统文本难以表达的内容。

现代研究者也认为,音乐文本可以作为声音表达的相对性分析的工具,但必须将其放置于特定的语境下探讨,否则将不具备社会性,因此其文本意义的通识价值也会显著降低,简单来说就是脱离了特定情境的音乐文本解读无法反映音乐创作者的真实意愿,同时也无法完整解读一个作品的完整意义。

实际上,音乐文本的解读中很容易被评论者忽略的就是的空间这一伴随文本,空间文本作为音乐文本中十分必要的伴随文本,即构成了音乐文本的基本语境,也承载了音乐文本修饰和解读的重要作用。因此本文也将重点讨论音乐文本的空间特性,并阐述其傳播价值。

二、音乐文本的空间特性解析

音乐本身是无法通过视觉和触觉感受,但音乐仍然需要通过物理震动传统,而这种传播在空间上是多维的、扩散的,并最终被听觉器官感知,所以音乐可以视作是可被感知的物质,而且无论何种音乐都必然伴随空间而出现。以符号学来进行解读可以发现,音乐文本中的空间通常是作为伴随文本出现,一方面削弱音乐文本的虚幻性并增强其可读性,另一方面也能够削弱音乐文本的物理性,构建音乐文本的文化意义。

由此来看,对音乐文本的解读应该重视也必须重视空间文本,这样才能够做到对音乐作品的完整理解。

仅从文化的层面来看,音乐与空间是几乎完全无关的,两者间的关系既相对对立又互为关联,因此也可以认为音乐文本与空间文本是平行的,两者在组合与变异后才为音乐文本赋予实际的意义。

而两者的组合与变异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空间意象向音乐文本的渗透,现代文化研究认为物理上的文化空间属于一种社会关系,其在特定的时空和文化下出现,在跳出时空和文化后被人理解并赋以更丰富的意义,此时空间文本的价值便十分丰富,在此种空间文本的渗透下,音乐文本的情境就会更为明确,因此也更容易被解读;

二是空间媒介属性向音乐文本的渗透,当空间不是建立在特定时空或文化下时(即没有显著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空间更多的起到背景环境构建作用,例如与音乐表演空间相结合,构建静态的视觉呈现空间,此时音乐文本的灵动性在这一静态的空间中被凸显、被放大,并被每一个欣赏者在创作,此时音乐文本成为了音乐欣赏者和分享者传播动力。由此来看,空间之于音乐不仅仅是物理传播介质的承载平台,同时也是文化和意义丰富的重要手段。

三、音乐文本的空间特性在传播中的价值

从本质上来说,音乐文本与空间文本的关系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关联,关联方式也存在一定差异,无论何种形式下的文本结合,最终都不可能脱离文本形态的基本存在方式,只是在现实语境下流行音乐的文本更容易被理解,而传统音乐的文本可能还需要加以专门的释义或特定的情境构建来重现,因此在传播视角下音乐文本的空间特性是其意义的重要组成,同时也是必要性的外在辅助,两者的共同作用下音乐的传播才更具价值。

四、结语

结合前文分析来看,空间作为音乐文本的假想意象出现时,能够说明作品的时代归属或者创作者的直观意愿;空间作为音乐文本的辅助文本出现时,其能够强化作品,并为作品增添特殊的文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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