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主语前暗含介词的主谓谓语句

2018-07-30 11:11张凯倩
魅力中国 2018年4期

摘要:主谓谓语句是主谓短语充任谓语的句子,是现代汉语的常见句式,具有较强的表达功能和造句功能。主谓谓语句这一句式,自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首次注意到以来,已经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也得到了语言学家的重视和研究。大主语、小主语以及小谓语是主谓谓语句的重要组成部分,彼此之间的联系至关重要。本文将在各位语言学家和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层面,结合例句以及文献对隐含介词的大主语是不是主语、主语与话题的区别等方面进行论述,为后人研究大主语前暗含介词的主谓谓语句提供参考。

关键词:主谓谓语句;三个层面;大主语;小主语

一、主语与话题的定义与异同

(一)对于主语的定义有两种主要的观点,一是主语是谓语陈述的对象,二是主语是一句话的话题。由于不同的语言学家和学者所持标准不同,所以对大主语前暗含介词的主谓谓语句有不同的见解。

主语与话题的区分,是判断句首暗含介词的名词性词语所在句子是不是主谓谓语句的关键。各语言学家和学者出现分歧的实质是话题与主语的内涵界定不清。主语与话题的相同之处在于,当话题与主语重合时,话题是由句中的主语充当,两者可以等同。例如:“这套试题,我做完了”中的“这套试题”既是句法层面的主语,也是语用层面的话题,两者重合。除此之外,话题和主语也有许多不同。

(二)主语与话题的研究意义

在形态不太丰富的汉语中,用话题来代替“主谓谓语句”中的“大小主语”一说似乎更加合理。话题更具有灵活性,例如“我明天早晨练歌。”句子开头的“我”既是该句的话题,同时也是语义上的施事成分,还是句法主语。再如“下周三,妈妈要出去旅游”中的“下周三”是话题但不是主语,可以理解为“妈妈下周三要出去旅游。”“后天,他们要郊游”中的“后天”表示时间,可以理解为“他们后天要郊游”。因为句中的“下周三”“后天”都表示时间,所以都不是句中的主语。由此可知,研究主语与话题,有利于我们对主谓谓语句有更为深入的了解,从而能够更加合理地分析大主语前暗含介词的主谓谓语句。

二、结合三个层面分析

(一)句法层面的分析

语言学家和学者们对于“主语”的定义意见不统一,而对“句首暗含介词的名词性词语是否可以分析为主语”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该不能单从语法层面来判定是否是主谓谓语句,还应结合具体的语义和语用关系来进行分析。“这句话,老师有不同见解”这一例句中的“这句话”“老师”都是句中的名词性词语,暗含的介词是“对于”。显而易见,“这句话”是该句的话题,限定了谈话的范围,但与其他成分不构成直接的语义关系,且不与句中的任何一词同指一物。所以,虽然该句的句首是暗含介词的名词性词语,但因与其它成分无直接的语义关系,所以我不认为可以做主语,所在的句子不该分析为主谓谓语句。相反,“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同样是该句的话题,它所隐含的介词“对于”与后面“我已经知道”有直接的语义关系,可以认为该例句为主谓谓语句。

(二)语义层面的分析

句法与语义之间有密切的关系,语义必须在句法结构的基础上才能够产生。根据具体的语义关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直接语义关系的。例如“这个成绩,我们也已经知道了”。“这个成绩”前暗含介词“对于”,可以变换为“我们也已经知道这个成绩了”。从语义指向来说,“也”指向的是“我们”,是前指;“知道”指向的是“这个成绩”,是后指。从语义成分来说,“我们”是施事,“这个成绩”是受事且与后面的“知道”有直接的语义关系,所以该句是主谓谓语句。

(三)语用层面的分析

从语用关系方面来说,像“晚上”这种既不是施事也不是受事的名词性短语实际上还有很多。例如“山上,空气很清新”中“山上”表示处所,即“山上的空气很清新”;“这把刀,我切肉”中的“这把刀”在这里表示工具,可以理解为“我用这把刀切肉”;“下周二,教育局要公布面试名单”中的“下周二”表示时间,可以理解为“教育局下周二要公布面试名单。”由此可以得知,变化后的句法和语义关系没有发生变化,只能从语用的角度获得合理的解释。无论是“山上”“这把刀”,还是“下周二”,它们都是有定的,所以是話题。但与动词“切”“公布”、形容词“清新”并没有直接的语义关系。

(四)结合例句综合分析

句子的句法、语义与语用层面彼此间是相互结合,相互联系的。下面根据具体例句对暗含介词的名词性成分在三个层面的作用进行说明:

(1)这事儿他们上当了。

(2)这件事,我做不了主。

(3)这些事情,我不怪她。

(4)这些地方,我们得原谅他没有经验。

(5)这方面,经办的人又积极起来了。

(6)水稻种植,他的经验很丰富。

(7)登山攀岩,他是个外行。

(8)这件事,我有不同的看法。

(9)对于这件事,我有不同的看法。

以上例句中,除了例(9)已经出现介词“对于”,其它例句句首的名词性词语前都暗含介词“对于”。其中,例(1)(2)(3)(4)中的谓语动词“上当”“做主”“怪”“原谅”和例(5)中的谓语形容词“积极”与句中的大主语“这事儿”“这件事”等并没有语义上的选择关系,但与句中的“他们”“我们”“我”“经办的人”形成了语义上的选择关系。所以“这事儿”“这件事”在句中不是主语,所在句子不该分析为主谓谓语句。例(6)的谓语形容词“丰富”与“水稻种植”没有选择关系,所以不能分析为主谓谓语句。传统语法在分析句子成分时,往往会根据主谓之间的对待关系来进行分析。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我们不仅要结合语法和语用层面,还要结合具体的语义来进行分析和判断暗含介词的名词性词语所在句子是否是主谓谓语句。

参考文献:

[1]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

[2]胡裕树.现代汉语[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

[3]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作者简介:张凯倩(1993—),性别:女,籍贯:江苏,硕士生,研究方向:现代汉语语法,工作单位:江苏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