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长布朗近日签署一项法案,加大消费者对个人数据的处置权,堪称全美各州最严网络隐私保护法规。
这项《2018加州消费者隱私法案》属于加州民法新的组成部分,6月26日在加州议会两院通过,6月28日由布朗签署,定于2020年1月1日生效。依据法案,如果企业掌握达到或超过5万名消费者的数据,消费者有权知道企业收集哪些个人数据、收集数据的目的、哪一类第三方获得这些数据;消费者有权要求企业删除这些数据,或是拒绝企业把自己的数据出售给第三方;企业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折扣,以换取他们对企业出售这些数据的许可。有网络安全法务专家称,让企业在加州和其他地区分别运营两套隐私保护方案不切实际,所以,法案生效后,除了加州,其他地区的网络用户可能同样受益。
近些年来,脸书、优步等技术企业曾发生用户数据泄露事件,公众要求加强立法的意愿日渐强烈。但众多企业或行业组织第一时间表达对法案的质疑。谷歌高级副总裁拉马斯瓦米说,法案的一些条款“难以理解”,需要周到考量,才能平衡用户隐私和合法商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