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

2018-08-10 06:28方鹏
北京文学 2018年8期
关键词:仓库小提琴

“我到现在,一直都能听到她的歌声。真的!她的歌声,总是在我心里不断出现,就像一堆记忆的散片,说不定是哪一片会突如其来地闪现在我的脑海里,那样真切;经常出现的,是她的琴声,那优美的、有时又断断续续的、当时我都叫不上名字的琴声。”

“你还记得吗?当时,那一个很大的仓库,堆放着很多纸板箱的纸板,高高的就像山一样遮蔽着仓库顶棚的灯光,你走在里面,脚步会发出一种空旷的声音,空气又带有一种甜甜的纸制品的香气。那声音就是从这堆散发着香气的厚纸板里传出来的。那里面就好像是迷宫,高高的纸板堆形成的迷宫,你在里面走,七拐八拐,你也不一定能找到那个发出低低的琴声的地方。我进去的那次,是一个叫海格的男人领着我进去的。”

傻标这样说着,喝了一口啤酒。他那干瘦的脸,在灯光的暗影里,我感觉就好像是一个骷髅只蒙着一层皮,却还在慢慢说话。只是现在已经不能再叫他“傻标”了。他已经50岁了。我只是习惯性地随着小时候的叫法,只是现在想想,再叫傻标就有点儿……那个吧?说不上怎么说。反正我现在只能称呼他阿标。他已经是癌症晚期,来日无多。我们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碰到,才有了这次小聚。他执意想跟我喝杯啤酒,叙叙旧。只是我有点儿觉得他病成这样,还能喝酒吗?但是,我推辞不掉。我知道他那埋藏在心里四十多年的苦痛和隐秘,我至今也替他隐藏着,从没跟别人提起过。这只能随着他一起埋入地下。如果他有一天死去的话。而且几乎是肯定,恐怕他活不了多久了。

“你还记得那条铺着煤灰渣的黑黑的小路吗?我们每天上学放学都要走的那条小路,上面是碧绿的就像一条绿色走廊一样的林荫小路;旁边是在浓密的树木之间的农民的菜地,用已经有点儿腐朽的发黑的木板把小路和菜地隔起来。”

“是,我记得。”我说,“我记得那里面经常种着小白菜,碧绿碧绿的,还有茄子、黄瓜。”

“是。”他幾乎是用尽平生所有的力气在说话一样。

我说,“你没事吧?如果你累了,就休息一下。”

他说:“没事。和你难得一见,多聊会儿吧。”他靠在沙发上。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了,就端起啤酒杯喝了一口。思绪随着回忆,回到了四十多年以前,我们小的时候。那时候的傻标还整天流着鼻涕,穿着袖口已经被洗烂的有些发白的蓝色斜纹布的褂子,一条同样破旧脏兮兮的带着皱褶的灰色裤子;斜挎着一个军绿色书包。我们每天上学,总是一起出发,结伴而行。他总是不老实,不是抓起石头砸树上的鸟,就是看见蝴蝶就想追。嘴里还一个劲儿喊着:“抓住它!抓住它!”如果蝴蝶被他抓住了,他会高兴地蹦跳着跑过来,让你看他手里的蝴蝶。有时候也会看见一只田鼠,嗖嗖地在草丛里奔跑,这时候,他更会大叫着去追,想抓住那只田鼠。如果被他抓住了,他会用一根绳子绑住它,就像牵着一条宠物狗一样牵着田鼠到处跑。我依然记得他的脸上带着的那种洋洋得意兴高采烈的笑容。

我们经常躲在小树林里偷着抽烟。有时是我们从家里偷出来的,有时实在没有烟的时候,我们也抽晒干的丝瓜秧。

我觉得他的心已经被那次火灾吓坏了。就好像一株植物被浸入了毒物,慢慢地萎靡而死,然后又被风雨的侵蚀而慢慢腐朽,直至慢慢地风化剥落,化为尘土。我能够理解他是怎么度过这漫长的岁月。他坐在沙发里,一直没有说话,泪水却扑簌簌地掉下来。他用哽咽的声音说:“我总是忘不掉她。她好像每时每刻都在我的心里,说话、唱歌、走动。我会在猛然间就听到她对我说:‘不能出去玩。好好在家写作业。那时候,她16岁,马上就17岁了。”

“说实话,我真的很怕想起她!却又赶不走她。这辈子,我觉得她几乎每分钟都在我眼前。真的!我几乎每分钟都会想起她,甚至是每一秒钟都未曾忘却。我会在梦里惊醒,听到她说话,仿佛她就在我眼前,只是当我听到她说话的时候,我总是有一种错觉,以为她真的在我身边,或者是外屋,或者是什么地方,我会茫然四顾,却没有她的影子,这时候,我才会清醒,知道自己出现了幻听。”

他好像是自言自语着,猛抽了一口烟,狠命地咳嗽起来。

我不知道该不该劝他,采用了一种比较和缓的语气说:“你这时候不抽烟可能会更好些。”

“随它去吧。”他吃力地做了一个手势,好像是赶跑某个他厌恶的东西。随着,抓起酒杯,示意我也举起杯,跟我碰杯,“干!”

“干!”我又加某种关怀或劝解的语气,“你少喝点儿!”

他冲我摆摆手。

傻标说的是他的姐姐。我依然记得他姐姐穿着一身绿军装,扎着两只羊角辫的样子,很好看。他还拿出她的好几张照片让我看。我一边看,一边说,是这个样子。她很漂亮!他说:“说实话,我一直都不敢看这些照片。真的!”

我一直觉得他姐姐有点儿高傲,不可亲近,所以有点儿怕她。她总是不让我跟傻标玩,只要见到我们在一起,就总是拉着傻标回家。“回家写作业。”她说。这使我有种被排斥的感觉,总觉得她好像不喜欢我。只是我不敢说什么。她比我们大很多,好像是大七八岁的样子,但是当时在我看来,她好像已经很大了,大得就像那老奶奶一样大。我们住得很近,在我们家门口不远的前面几家,就有一家大院子门口就总是坐着一个老奶奶,在门口看着来往的行人。从我早晨上学出门,到我放学回家,一直到我吃完晚饭,出来玩,她就一直坐在那里,好像这一天就没挪过窝。一年到头,365天,几乎是天天这样在那里坐着。我不知道那家人叫什么,因为他们家没有小孩儿,或者具体说,没有我们这么大小的小孩儿。在我心里,傻标姐姐跟那个老奶奶在大小方面没什么区别。

我眼前闪现出一张被火烧毁的脸,男人的脸。那张被火烧伤毁容的脸,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他曾经一度失踪过。在那次火灾之后,他被判刑,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我再次见他,是在三十年以后了,那是他来我们家属区看他父母亲。因为他的父母跟我父母在一个单位,一直住在这个小区里。因为看到他们在一起,我才确定,这张被损害的脸是他。我一直对傻标的姐姐很好奇,一直很想了解他们那段历史。所以,我使用了一点儿方法,用以接近他,并且能够探寻到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叫海格。我觉得他应该记得我,因为有一次,就是他领着我们进入了那个大仓库。那次,是我和傻标一起去的。

“是的是的。我记得你。”他说,“那时候你才这么高。”他用手比画着。

“是的,那时候我才7岁。”

起初,他不想说这些事。对于以前发生过的一切,他都不想提起。大约过了得有一年的时间,我才突然接着他的电话,说想跟我谈谈。

我不大敢看他那被烧伤的脸,所以,总是目光躲闪着,看着别处说话,或者用低头喝茶来掩饰自己。也许已经习惯了别人不敢看他,所以并没有表示出什么。

“她16岁就进厂当了学徒工。就是那个纸箱厂,一个小厂子。我比她大1岁,当时17岁,也是学徒工。她穿着一套有点儿肥大的粗帆布蓝色工作服,看起来显得人很瘦小,脸尖尖的,一双大眼睛带着一种怯生生的感觉。但是,她很聪明,干活学得很快,手脚也很麻利。我很喜欢她,对她有一种朦胧的……怎么说呢?好感?用现在的话说,应该是爱上她了。只是当时,我并不懂得什么爱情。我只是觉得她很吸引我,总想跟她接近,讨好她,没事就找她说话。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两块巧克力糖。要知道,那时候,人们对巧克力还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我当时买的时候感觉很贵,五分钱一块,我买了两块,一毛钱。我把她拉到一堆纸箱板后面,神秘地跟她说,有一件好东西给你。她很好奇,问:什么?

我就掏出了那两块巧克力糖。那是我第一次吃巧克力。只是她并不喜欢。她说:“太苦了。不好吃。”接着就从嘴里把巧克力吐了出来,弄得嘴边上全是黑黑的巧克力,又赶紧用水漱口。而我也是吃着感觉一样苦,不怎么好吃。

他苦笑一下,说,“那时候的人傻到连巧克力都不知道好吃。”

带着我们干活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的老师傅,人瘦瘦的、高高的,穿着一套洗得发白的粗帆布工作服,胳膊肘用一块蓝色的布打着补丁,裤子的膝盖处也打着补丁。他平时不苟言笑,很少说话,只是在干活的时候,才说一些关于工作的必要的话。我们都叫他赵师傅。因为他是我们的师傅,所以平時我们总是在一块儿,无论是干活,休息,还是吃午饭。他一直把我们当作孩子来看待,只是他的言语并不多。他看见我总是迷恋嫣然,她叫嫣然!有事没事就找她说话,显然已经陷入了狂热的爱情之中。只是那时候,我们并不自知。有一次,他对我说,“孩子,你们现在应该是学习的时候,而不是谈恋爱的时候。你们还年轻,除了好好干活,还应该趁着年轻多学习。”这使我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我问他:“除了干活,还学什么?”

他一下子哑然了。他没再吱声。说实话,在那个小工厂里,除了好好干活,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还需要学什么。同时,我也有一种反感,认为他管得太多,只是又不好公开表示反对他。从那以后,我多少收敛了一些,不再敢公开对嫣然表示那么热诚,而是转入了地下,也就是偷偷地向她表示我的……怎么说呢?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说是爱情吗?只是那时候我们不懂爱情。说不是爱情?那也不对,所以,只能说你明白这个意思就行了。

后来,嫣然有一次机会,可以调去厂长办公室。那次她悄悄跟我说了这事,说厂长找到她,跟她谈话,想把她调到厂长办公室上班。我觉得这是一次难得的好机会,可以不用干活了啊!当干部了啊?我说答应他啊!

“可是你不知道……”她欲言又止。

“我不知道什么?”

“他……反正我不去!”

“为什么?”

“他……”

她没说出来,但是,我却开始有点儿明白了。

“他对你怎么了?”我着急地问。

“他……用手扶住我的肩膀……那一会儿我觉得自己好像浑身不自在,好像浑身都有刺扎着我,真是恶心……很害怕……我就赶紧跑出来了!”

这件事气得我咬牙切齿,恨不能马上就去宰了他。

“他只是扶了一下你的肩膀吗?”

“嗯!”她点点头。

“如果他以后敢对你怎么样!你一定要告诉我,我马上就去宰了他!”我气愤地对她说。

这至少让我放宽心些,并没有发生什么实质的问题。最终,她并没有答应去厂长办公室上班。

她跟我说这些话的那天是星期天,我们在郊外树林里的草丛上躺着,透过树木浓浓的绿叶的缝隙,看着天空中白色的云朵。我嘴里嚼着一根草棒。本来我想悄悄地拉她的手,却被她拒绝了。她说被人看见不好。我也没敢继续。只是,那一会儿,我的心跳得太剧烈,真怕自己的心跳出来。

一天夜班,我们很早就把活儿干完了,差不多是夜里十二点钟。赵师傅颇带有一种神秘,叫我们干完活儿,先别急着走,说有事找我们。他带着我们到了厂区南面的大仓库。这个地方比较僻静,很少有人来。只有偶然来领料的工人,和送货的车偶尔会来,而且基本是在白天,晚上人就更少了。

他一边打开仓库门的锁,一边说:“我跟管仓库的是朋友,我给他一瓶二锅头。”仓库是两扇大铁门,往两边推的,大铁门上还有用于日常走人的小铁门。他这时候,是打开那扇小铁门,进去以后,他在里面又插上铁插销,又把一把铁锁挂在锁眼里,只是没有锁上。就是这样,外面也是打不开的。他打着手电筒,“我给你们看一样东西。”他说着,领着我们朝仓库深处走。

里面很黑,只有他手电筒的光亮。这使我产生某种恐惧,只是我又不得不跟着他走。嫣然显然也有点儿害怕,她不自觉地拽住了我的衣裳,拽得很紧,让我感觉心里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和兴奋,感觉她对我的那种信任。我伸手在黑暗中抓住了她那只紧紧拽住我衣裳的手,她想拒绝,想挣脱出去,却被我紧紧地抓住。我紧紧地牵着她。我能感觉到她的紧张,手有点儿颤抖。我们跟在赵师傅的后面,他在前面带路,为我们照着道路,还不时提醒我们,“看着脚下。”我们在他后面,在黑暗中,牵着手。我不知道如果被他看见了,会怎么样?但是,那一会儿,我感觉自己很幸福。因为我牵着她的手。

当我们跟着他,七拐八拐,走到仓库深处,他停下来,走到一间小屋门前,打开门。这时候,嫣然死命地挣脱着被我握着的手。我怕被赵师傅看见,就松手了。我们跟着他走进一间小屋。这是一间仓库内部的、类似休息室一样的房子。他打开灯,昏黄的白炽灯,照亮了简陋的内部,没有墙皮,在砖墙上刷了一层白灰;一个大木头架子上放着一些杂七杂八的工具之类的东西;一张老旧的三抽桌、一把木头椅子,还有一个长凳子。在墙角放着一张木头单人床,上面铺着一床蓝色方格的床单,还有被褥,我想这应该是仓库保管员的休息室。在那张桌子上,放着一个类似葫芦一样的扁扁的盒子,但是又不是葫芦。赵师傅坐下来,说,“你们坐下吧。”他指了指那个长条凳。我们跟着坐下来。他打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样东西,我们都不知道叫什么,类似什么琴,因为它带着琴弦。

他说:“你们知道这叫什么吗?”

我跟嫣然互相看了一眼,都摇头,“不知道。”

他看着我说:“上次你问我,你除了干活儿,还应该学点儿什么?说实话,我一直都不知道。但是,我真觉得你们应该学点儿什么。这使我想起它。无论你们肯不肯学,今后不要对别人说起这事,知道吗?”他郑重其事地看着我,又看着嫣然,我们互相看看,点点头。

“一定?”

“嗯。”我们又点点头。

“你们先听一听它是怎样一种东西。”说着,他把那琴夹在自己的下巴颏底下,开始拉起来。我们不知道他拉的什么,但是,我们知道那首曲子很美,从未听过的天籁。

“师傅,这叫什么?”

“这叫‘小提琴。”

“我听说过。只是这是第一次见到。”

“它广泛流行于全世界。至于它的发明,说法很多,那我们先说一个有点儿意思的,有这么一个传说:五千年前斯里兰卡有一位君主叫瑞凡纳,他把圆柱形的木头掏空制成了与中国二胡类似的乐器称为‘瑞凡纳斯特隆,在漫长的岁月里,瑞凡纳斯特隆随着贸易往来而流传四方,据说,这就是小提琴的鼻祖。不过从有史料记载起,最早的小提琴大约在16世纪,是由一位住在意大利北部城镇布里细亚,一个叫达萨洛的人制成的。但在同一时期,格里蒙那城中的A·阿玛蒂,也制作了与现代小提琴更为相近似的小提琴。从16世纪到18世纪,意大利的小提琴制造业随着音乐事业的空前繁荣而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从18世纪以后到现在,小提琴基本就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了,基本一直是现在这个样子。”

“师傅,你刚才拉的曲子叫什么?”

“捷克斯洛伐克作曲家德尔德拉的《回忆》(纪念曲)。”

他看着我们,我们都被他那种阵势震住了。真的,我从来没见过,这个赵师傅像现在这个样子,突然有一种光芒在他的身上散发出来,他的那种神情,那眼睛里的光彩。而刚才那音乐,更使我被他的技艺所震慑。我后来才知道,他是一个音乐学院的教授,被下放到这个小工厂劳动改造已经好多年了。大家已经忘了他是干什么的了。而且平时也并没有人说起这事,他自己也从未说起过。而直到那天,我才知道了他的过去。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学习小提琴的课程。我们一般就是在那个大仓库里练琴。我们答应不对任何人说起这事,严格保密,包括我们的父母也不说。

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去练琴。就像做贼一样保守着我们的秘密。而同时,却有了另外一种快乐。虽然学习音乐不像欣赏音乐那样美好,甚至是非常枯燥乏味的。我从最初的极大的兴致,到后来开始有点儿沮丧,因为我在学习小提琴方面,并没有什么天赋,进展缓慢。而嫣然却显出了她在这方面的某种天赋,她比我进步要快得多,很快她就能完整地演奏出一些简单的练习曲,比如《沃尔法特》《开塞》,并且表现很不错。这使她得到了老师的称赞。甚至是为她进步如此之快而欣喜不已。

这使她渐渐地对自己也充满信心,每次受到老师的夸奖,她都会高兴得脸通红,眼睛放光,我能够感觉到她心里的那种喜悦和自豪。

而后來慢慢就有流言传出来,说有人在仓库里搞流氓活动。而这只是传言,我们并没有当一回事,依然每天去仓库练琴。

“是的。就是那天,你们来厂子里洗澡,是我带着你们进去的。”

“是。”我说。

那天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仓库里练琴。“那天是下班以后去的。”他说,“差不多是晚上七点钟,天还亮着。”

我还记得傻标说一些挖苦话,说:“这是什么东西,听起来像踩了鸭脖子一样难听。”我觉得那只是他一时的言不由衷的话。

而傻标的姐姐显出讨厌的神情,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说话真难听!你们洗完澡了吗?”

完了。傻标说。

“那就赶紧回家吧。别在这里扫人家的兴了。”

当时我看到她跟海格在一起,就觉得傻标的姐姐快要结婚了。

我们被她赶走了。我们出了厂子以后,就沿着围墙的边朝南走,在草丛里寻找老鼠洞。

“那天我把你们送出门之后,我就插上了铁门,在里面把锁挂上。”他说,“那天我不知道怎么有点儿紧张。当我关好门,回到我们练琴的地方的时候,我看见她还在拉着琴。我们在一个四面围满纸板的空间里,旁边有一垛纸板没有摞得那么高,只有一米左右高,我正好就坐在上面,看着她,接着我就半躺在上面。那个休息室我们没有钥匙,进不去,我们只能在这个大空间里练琴。那会儿,我的心里不知怎么,坐卧不宁。我就走过去,走到她的身边,她停下来了,看着我。也许是我有点儿异样的表情,使她也有点儿吃惊,看着我问:怎么了?我没说话,伸出手,轻轻地把她揽到我的怀里。她没有抗拒,她的头偏过我的肩膀,下巴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想扭过她的头,亲吻她,她却拒绝了。”

“不。”她说,“什么也别做,就这样抱着我。”

我顺从了她。我再没有了其他的想法,只是这样抱着她。我们都能感觉到对方那急促的喘息。她的身子开始变软,她说:头晕。我就这样抱着她挪到那垛纸板旁边,我们躺了上去,我在后面抱着她。我的手想有意无意地摸到她的胸部,又被她制止了。她说:“什么也别做。”

我就老老实实地不再有非分之想,就这样抱着她。那会儿,我觉得我的整个的心都是净化的,没有一丝想伤害她的意思。

我们就这样在那垛纸板上躺着,彼此倾听着对方的呼吸、心跳,感受着一种莫名的幸福的激流在全身流动。好像我们已经成了一个整体,感受着彼此的体温和热血澎湃。

我们就这样抱着,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我们竟然睡着了。

我们再一次醒来,是因为仓库外面嘈杂的人声惊醒了我们,加上刺鼻的浓烟和火光。

我们一下子蹦起来,我发现仓库已经被大火点燃了。我不知道火是怎么着起来的。我急忙拉着她往外跑。仓库外面已经挤满了人,只是他们打不开大门,小门也被我在里面插上了。说实话,我们都惊恐万状。我拉着她跑到大门口的时候,听到外面的人在喊,“里面有人搞流氓活动,他们把仓库点着了,一定要抓住他们!”

还有人喊:“抓流氓——”

“救火啊——”

她听到外面的人声鼎沸,开始惧怕地拉着我往回跑。其实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到了门口了,只要转下挂锁,拉开插销,我们就出去了。可是,这个时候,我们却不敢出去。而嫣然更是拉着我往仓库里面跑,往回跑。她一面拉我回去,一面哭着说:“不——我不出去!让我死在里面吧!不——”

我被她的恐惧感染着,不知如何是好,我把她拉到一个尚未着火的角落,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那一刻,我真的有和她一起赴死的决心了。

后来,我们就昏迷过去了。她没有被救回来。而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我被以流氓罪判了十年。我一直申诉,上诉,直到后来很多年,我才被改判为无罪。

南墙外面有一台破旧的机器,已经锈蚀了,我和傻标围着它研究了老半天,看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可以卸下来拿走,只是没有找到一件能够卸下来的零件。只是在机器的下面发现了一个机油盒,里面还有一些机油。只是这些机油没什么用,我们就继续寻找其他好玩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傻标又抓到了一只老鼠。他想起那些机油,就把老鼠拎着在机油里蘸了蘸,他说我们玩个好玩的,他拿出火柴,把渾身蘸满机油的老鼠点着了,老鼠身上着了火,被烧得到处乱窜,见到一个墙洞,就没命地钻了进去。而墙里面就是那个仓库。我们一下子吓坏了,立马撒腿就跑。当我们跑出老远,回头看的时候,看见那个仓库的上空已经浓烟滚滚,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傻标表情呆呆的,我至今依然记得他当时的表情,脸上带着一种凄惨的严肃,你能够感觉到他心里的那种极度的恐惧,嘴唇突出着,用一种难以描述的语气,对我说:“别说出去!”

我嗯了一声,没再说什么。因为我也被惊惧吓住了。

我们后来才知道,他姐姐在那次大火中被烧死了。从那以后,傻标就像变了一个人,从此不再出门,也很少说话。他至今依然觉得是自己害死了自己的姐姐,始终不能原谅自己,不到50岁就被癌症折磨成这样,形似骷髅。他几乎是被一种慢性而致命的毒素所侵蚀,而慢慢萎靡、枯萎、残败………

作者简介

李方鹏,男,山东济南人,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2011年在《北京文学》发表短篇小说处女作《鞋垫儿》,其后发表中短篇小说、诗歌若干,中篇小说《鸳鸯枕》入选《齐鲁文学作品年选2013小说卷(上)》。现在某央企工作。

责任编辑 吴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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