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透明度问题的研究

2018-08-29 11:20方宝珍
大经贸 2018年7期
关键词:透明度财政监督

方宝珍

【摘 要】 在我国公共财政构架初步确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健全的大环境下,我国政府扮演的社会角色也发生了变化,由之前的管理者角色转变成了以人民群众为核心的服务型角色,加上人们经济水平和知识水平的提升,政府财政信息的透明度问题被得到广泛关注。财政透明度不仅是良好财政管理的一个方面,更是 促进效率,保障政府和官员负起责任的一种方法;公开透明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财政信息公开更是防止腐败的制度保障。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有助于完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强化政府财政监督,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然而,当前我国的财政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公开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本文对我国财政透明度情况及影响因素展开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有助于提高我国的财政透明度。

【关键词】 我国财政 透明度问题

一、我国财政透明度情况现状

(一)财政透明度整体处于较低的水平

近年来,我国财政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强化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的文件,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的财政透明度。并且党的十七大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标以来,我国财政透明度建设步伐有了明显加快,然而,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我国财政透明度情况还不是很理想,主要表现为公开内容不全、质量不高,除此之外,信息公开机制也不能满足多层次的需求,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也不强、参与度不高,各地财政透明度水平参差不齐,整体呈现出较低的水平。例如从2014年到2016年两年我国财政透明度均分只增长了9.57分,2016年的均分也只有42.25,虽然处于增长的趋势,但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

(二)各级政府财政关系有待完善

我国财政体制是由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构架构成的,各级政府在事权划分上还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加上省级以下财政的自治管理,造成了财力上移、事权下移的现象,导致财力与事权不相配。因此,地方政府就不得不找寻税收以外的收入,产生了一些额外的收费,然而这些费用的管理就成为了问题,既没有纳入预算,也没有有效的监管,更不用说透明度了,更是无从保证。

(三)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正如《孟子·离娄上》中所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在从事生产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制度。因此,要想提高我国的财政透明度,就必须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来指导这一活动的开展。然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有所欠缺,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例如在对非税收入进行管理时,有的只是一些规范性文件,并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导致管理起来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利于透明度的提升。另外,还有部分法律中的一些规定还不够细致全面,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层次不高,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匹配度不高,在与其他法律出现冲突时,信息公开条例就无法被执行。

二、影响我国财政透明度的因素

(一)法律法规制度影响因素

目前,我国的财政透明度处在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当中,包括财政收入制度的缺陷、地方政府的财力与事权不相符、预算制度不健全、预算的法治化程度較低、缺乏强有力的监管等。在这一系列的影响之下,我国财政透明度情况不容乐观。因此,为了缓解这一现状,必须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来制约这些活动,保障财政信息公开的合法地位。

(二)政府层面的影响因素

政府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主体,与财政的透明度情况有着最为直接的联系。当前,政府各相关部门操控着大部分的财政信息,不存在第三方的影响因素,可以说政府直接决定着财政信息的透明度。在政府财政信息监督方面,除了人民群众与人大的监督外,监督的主要力量还是政府,而人大在经费支持上受制于政府,导致人大的监督作用难以保障。此外,受到《保密法》的影响,一些本来可以公开、应该公开的财政信息没有得到公开,甚至是为一些财政信息不公开提供了合法的理由。

(三)人民群众层面的影响因素

人民群众作为财政监督最有效的主体,其对财政信息公开的认识与态度直接影响着财政信息的透明度。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人民群众对政治的积极性较低,参与度不高,认识也不到位,导致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非常薄弱。其次,人民群众的受教育程度也对财政信息的透明度有着重要影响。一般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公民的参政积极性较高,需要涉及到纳税,纳税意识较高,可接触到的信息更多,从而对财政信息更加关注,也更能扮演好公众监督的角色。当前,人民群众获取财政信息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缺乏公众参与的良好环境,监督活动还存在着一定的阻碍。

三、改进我国财政透明度的措施

(一)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制度是开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工作基础,法律是财政信息透明度的有效保障。要想提高我国的财政透明度,制度建设和法律体系建设都必须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需要在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不断的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比如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补充条例等,从而对财政信息公开做出更全面、细致的规定,避免产生歧义,或是存在漏洞。同时通过立法保障我国的财政信息公开,界定好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之间的界限。比如修改《保密法》中的相关规定,将信息公开上升到法律层面,以便处理好信息保密与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

(二)完善政府财务工作

通过“渐进式”的手段对政府会计制度进行改革,编制综合性政府会计报告,以提高政府财政信息的透明程度。主动开展政府预算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把财政预算作为载体,对政府权利进行制约及强化财政监督,并且进一步量化预算编制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切实增强预算编制预见性、合理性、科学性,提升预算编制与执行水平。二是主动将政府财政预算信息进行公开,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手段,尽可能的采用大众化的语言以直观的形式展现出来,以帮助公众更好的理解财政信息,从而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财政监督活动中去。同时,还有助于提高政府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和形象。而审计作为保障财政透明度的重要方式,政府部门需要重视这一制度,严肃对待,成立不受政府影响的独立的审计机构,以保证政府财政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三)提高公民监督意识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

作为人民政府,有必要强化人民群众对知情权的认识,并主动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财政监督中去。一是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公民权利能够落实;二是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宣传平台对公民的权利进行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三是创建并维护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活动的良好环境,以提高公民的参与度。四是耐心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人民群众的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可能会出现各式各样的疑问,政府部门要安排专人进行耐心解答,主动解答,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作为宣传媒体,一是要帮助政府进行宣传,做好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二是公正客观的发掘政府财政信息,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客观的评价,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反映给政府部门。因此,作为一名媒体工作者,不仅需要有对信息的敏锐度,还需要有一定的财政知识,只有这样财政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的报道。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我国政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地方政府的发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财政透明度关乎着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避免贪污、腐败现象,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因此,我国政府需要对财政透明度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从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政府层面、群众层面着手改进,致力于不断提升我国财政信息的公开程度。

【参考文献】

[1] 陈春燕,刘颖.我国财政透明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分析[J].时代金融,2017(14):25+31.

[2] 黄淑敏.我国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D].东南大学,2017.

[3] 蔡晓雨.提高财政透明度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2.

[4] 戴微.促进我国公共财政建设下的财政透明度研究[D].浙江财经学院,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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