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校园足球工作总结

2018-09-10 15:4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校园足球 2018年3期
关键词:特色学校自治区足球

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启动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积极发展、稳步提高”的工作思路,以扎实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工作为抓手,加强教体结合,夯实工作基础,营造了积极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将2017年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基本情况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不断出台政策措施,校园足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区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1〕70号)。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2011-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足球普及工作规划》。2014年11月,教育部召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5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使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不断加强。

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校园足球运动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自治区学校体育工作实际,2016年底,自治区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快发展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制订了《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二、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

1.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基层基础不断巩固。一是完善体育课程体系。自治区拟在原中、小学体育课时数的基础上,分别在3~9年级每周增加一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也增加一节体育课,确保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每周4课时,高中每周3课时,在掌握基本运动技能的基础上,重点开展足球课程。二是通过开展自治区阳光体育活动,将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阳光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的重要载体。三是利用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薄弱学校建设工程、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等工程项目,修建和改扩建一批学校足球场。四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要求,自治区通过自主申报、部门审核和综合认定等程序,2017年新增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73所(现共有555所),新增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为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现共有3个)。这些举措,使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基层基础不断巩固。

2.加大各级各类校园足球教师培训力度。为加强自治区中、小学校园足球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自治区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按照教育部制订的校園足球师资培训计划,自2015年起,依托自治区的高等学校开展全国校园足球骨干师资专项国家级培训和国培项目(足球教师)培训工作,截至2016年底,已累计培训足球教师近600人,足球骨干教师为35人,培训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长119人。2015-2017年,按照教育部出境培训计划,自治区共派出32名足球专任教师赴英国伯恩茅斯俱乐部、斯托克城俱乐部、法国里昂大学和英足总国际初级教练员培训班参加校园足球教师提高培训;为提高自治区体育教师业务技能,扩大区内体育教师交流,自治区在疆内三所高校分别成立校园足球教师培训与研究基地,2017年11月,对全疆200余名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球类项目培训。2017年12月,举办了首届自治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从2015年开始,在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共招收(足球方向)200余人。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自治区校园足球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

3.扩大交流,积极开展各项校园足球活动。根据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点和发展规律,目前已经形成了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联赛体系。从2000年开始,教育厅联合自治区体育局连续举办自治区小学、初中青少年足球暨校园足球联赛,自治区教育厅举办高中、大学校园足球联赛,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鼓励中小学校开展校内足球竞赛活动,督促及监督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开展校园足球竞赛活动。三年级以上建立班级代表队,开展五人制或八人制校内联赛,初高中以上开展十一人制校内联赛。分片区举办全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决赛和总决赛以及大学生足球联赛。自治区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活动的学校达到1000余所,人数达到十几万。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2017年7月,自治区组团参加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小学、初中、高中在分区比赛中均取得优异的成绩,48名运动员、10名教练员入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充分展示了自治区在青少年校园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上的成果。2017年11月,根据教育部安排,自治区14个地(州、市)结合当地校园足球特色,由国际足球联合会、中国足球协会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吐鲁番市教育局、高昌区教育局和鄯善县教育局联合承办的2017国际足联Live Your Goals(追梦)女孩足球节成功举办,让更多女学生体验足球生活,投身足球运动,扩大了自治区女足群众基础。2017年12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调研组对自治区足球特色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及调研工作,并召集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教育、体育部门人员进行座谈,会后对自治区校园足球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希望自治区进一步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推动校园足球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校园足球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校园足球领导机构建设,强化职能。针对校园足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补充调整。通过定期检查、会议交流、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使校园足球管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到位。要求各地州成立相应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补充人员,建立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针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复查验收工作。

2.发挥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和高校校园足球培训与研究中心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伊宁市、喀什市、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的基础上,利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示范性,形成动态化、常态化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试点县(市、区)在校园足球工作开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适当降低足球专业特岗教师的录用要求,配足补齐校园足球教师需求。通过培训现有专、兼职足球教师等多种方式,提高校园足球教师教学水平。鼓励引进国内外高水平足球教练员到高等学校任教。同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专业教育,为退役足球运动员转岗为校园足球教师创造条件。建立教师长期从事足球教学的激励机制,在称职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照顾。

4.启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查验收工作。目前,全区有555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根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启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复查验收工作,采取自查和督导组抽样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特色学校的督导检查工作,并建立退出机制,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特色学校给予限期整改或摘牌。

5.开发校园足球课程资源。为积极推动校园足球教学改革,规范指导中小学足球教学工作,根据自治区实际,制订符合自治区特色的校园足球教学标准,开发教材等课程资源,并将义务教育阶段足球教材及教师用书纳入免费教材。

6.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争取自治区媒体和地方媒体转播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和校园足球大型活动。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足球科学研究和科普知识宣传,面向社会、家长和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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