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幸的婚姻中体味幸福的真谛

2018-09-10 02:54毕光明
名作欣赏 2018年3期

毕光明

摘 要:张惠雯的短篇小说《醉意》,叙述的虽然是一次未遂的出轨,但发生在女主人公身上的一场心理事件,足以颠覆男女之间司空见惯的婚姻关系。借着酒醉的掩护,主人公摘下了面具,灵光乍现般地展露了另一个有活力有欲求的自我,也发现了被现有婚姻所囚禁的生存的另一种可能性,以此质疑了她的现实处境,陷入超越现实境况的存在之思,终于体味到了幸福的真谛。

关键词:张惠雯 《醉意》 婚姻不幸 幸福的真谛

读张惠雯的短篇小说《醉意》,我们会想到托翁小说中的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醉意》中的女主人公与她的丈夫所组成的二人家庭,肯定是不幸福的,不然不会发生小说所记述的在一次家庭聚会后的公园夜游中,女主人公发生精神出轨的故事。《醉意》里平时沉默寡言的女主人公借着酒后的几分醉意,一反常态,忤逆丈夫的意志,做出了在丈夫眼里很“出格”的“傻事儿”,诸如说话的声调、姿态不由控制,在公园的雪地上和另一个男人翩翩起舞,不顾黑夜的危险要去爬山,以至于走到感情出轨的边缘,原因就在于婚姻现实与她当初少女时的梦想相去太远,她感到她的丈夫不爱她,她的人生缺乏爱和温柔,没有找到幸福。

所谓幸福,说到底是生命对生活的一种满意的自我感觉。女主人公不满意于丈夫对待她的态度,所以是不幸福的,当这种婚姻中不幸福的自我感觉有了外在的参照之后,会变得更加强烈,这时候,她发现的就是自己人生的不幸了。在婚姻中,不幸的指数有多高,出轨的几率就有多大。小说叙述的虽然是一次未遂的出轨,但发生在女主人公身上的一场心理事件,足以颠覆男女之间司空见惯的婚姻关系。其實,婚姻、家庭在这里都不重要,对于作为感觉主体的这位女性来说,丈夫对待她的态度,和她从别的异性那里获得的幸福感,都是她省察与发现自我的开始,借着酒醉的掩护,她摘下了面具,灵光乍现般地展露了另一个有活力有欲求的自我,也发现了被现有婚姻所囚禁的生存的另一种可能性,以此质疑了她的现实处境,陷入超越现实境况的存在之思,终于体味到了幸福的真谛,这才是小说想要给予我们的人生启迪。

如果不是感恩节前的这次在她家举办的朋友聚会,女主人公还会继续安于千篇一律的婚姻生活,不至于产生心理的叛逆和行为的出格。然而不和谐的种子早就埋下,只要一有机会,表面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她和丈夫的婚姻笼罩着男权的阴影,处在不平等的关系之中,她的沉默寡言、循规蹈矩并非出自她的本性,而是她丈夫所代表的男权的强硬要求,而这恰恰是鲜活生动、善感多情的女性在压制性的婚姻里感到压抑和不幸福的根源。她的丈夫“是个入了基督教的中国移民,一位工程师,为人严肃,自视很高”,她和他“也没怎么谈过恋爱,经别人介绍后很快结婚,那时他们年纪都不小了,他曾很严肃地给她‘宣讲过结婚的意义”,可见丈夫是个理工科出身的理性、古板的人,他们的婚姻不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的,更像是履行人生义务的结果。殊不知女人的天性就是需要温柔体贴,需要宠爱,而她得到的是“丈夫从不表现对她的宠爱”,可以想象,她的心中埋藏有多么深的缺失感。她丈夫一厢情愿地把她固置在传统婚姻的旧式妻子的位置上,对她喝酒,酒后兴奋言谈,附和雪夜出游的建议,在车上要求开窗吹冷风,在林中雪地与人跳舞,不顾黑夜的树林里不安全忽发奇想要去爬山,回家后不洗漱就上床等行为,都不满意,还用居高临下的口吻判定她是“出格”“干傻事儿”,其间甚至当众责备她,拒绝她并不过分的要求,使她感到羞辱,过后还称她为“喝醉的女人”,完全不顾她的人格尊严。这与她少女时所梦想的“她会遇到一个视她如珍宝的人,他温柔,情感丰富,娇惯着她,与她喜欢着同样的事物”,该是多么大的差距啊!丈夫的苛待和不懂得爱,使她感慨人生缺乏爱和温柔,没有找到幸福,而“它本该像这雪夜一样洁净、纯真,它应该富于充沛的情感,有很多快乐的时光和难忘的回忆”。幸而有这次初雪之夜的聚会和野游,借着酒精的作用,她苏醒了真实的自我,从黯淡婚姻的缝隙里,看到了感性生命的一束亮光。这个帮助她恢复女性生命的灵敏感觉与活跃天性的,是另一个男人——埃利克。

埃利克是个越南籍的华人,是她丈夫朋友圈里的新人,直到故事结束时她才知道他是个心理医生。这位已经三十多岁,从没有听说有女朋友的埃利克,“身上似乎有那么一点突发奇想的品质,就是她丈夫常常讽刺的‘冲动‘孩子气的品质”,“他有时显得爱说爱笑,似乎很容易高兴起来,对什么都表现出兴趣,但有时却宁愿独自待一边,看着其他人,露出不太合群的、落落寡欢的神情”。这样的年龄、性格与神情的男性,最容易受到女性的关注和喜欢,自然,这样的性情中人也懂得关心体贴女性。事实上,从晚餐到出游,埃利克异乎常人地给了她从丈夫那里得不到的来自异性的关怀和体贴。所以,“她深信不疑,和这个人生活在一起才是幸福”。在那个让她看到一生中最美景色的林中高地上,埃利克用文雅的方式抚摸了她,让她生命震颤:

发觉他朝她走近了,但她站着没有动,他走得很近,就停在她身后,他的手放在了她头发上面。她心里那么震惊、害怕,满溢着含着醉意的快乐,以至于她没法挪动,没法做任何回应。他把手放在她的头发上,轻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仿佛施与安慰,从头顶到脖颈,在颈部的凹陷处停留,再滑到她肩膀下的发梢处。他这样抚摸了两次,然后他的那只手离开了,他站到了她的侧面。他看起来很安恬,目光看着她所看的远处,既不兴奋也不惭愧,似乎他并未抚摸过她的头发,或者它对他来说不过是个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动作,就像掸去衣服上的雪一样。

而这正是她期待之中的,因为她已经“觉得在她身后不远处站着的人几乎就是她很久以前想象中的那个人,尽管他不属于她,但至少说明那个人确实是存在的,那个温柔、细腻、捕捉得到女人心底每个想法又能爱惜她的男人是存在的……所以,站在这儿也就像是接近了幸福”。

虽然,这种幸福并非确定无疑,因为埃利克对她的态度终究是不可捉摸的,她难以确认他是不是爱她,何况最后得到的答案是这个男人是个同性恋者,但是,这一次婚外情感体验,终于让她悟出了追求幸福的真谛:“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夜晚,是一个想象中的人,它们让她接近过幸福”,“或许每个人至少得去爱那么一样东西,从中得到那么一点快乐,即使那是想象中的东西、遥不可及的东西,即使是自己并不理解而且完全没法把握的东西”。就是说,幸福并不一定是实存的,它只是生命的期冀与感觉。与其说存在幸福,不如说只存在幸福感。幸福是虚无,幸福感才是实有,不相信虚无也就无从拥有实在。一个追求幸福的人,只有把幸福当作宗教,才能从灰色的人生中得到拯救。张惠雯借小说主人公的彻悟,道出了如何战胜婚姻不幸的秘诀,这是她的敏感与深刻之处。

作者不愧是心理刻画和情境描写的高手,她把人物的性格与心理放在特定的情境中加以表现,常常借助自然环境和景物来象征、隐喻人物的心境与生命感受,富有浓郁的诗意和尖锐的思想穿透力。《醉意》通篇写的几乎就是一个人的感觉,但又藏而不露地写出了特定关系中其他人物的心理,前者多自白,后者用暗示,仿佛是音乐中的对位法和绘画里的计白当黑,充分体现出作者的创作个性与艺术处理能力。女主人公“平常沉默寡言,从未有过惊人之举”,但由于在招待客人的晚餐上,她在两位男性客人伊凡和埃利克的规劝下喝了很多酒,有了醉意,于是这个晚上就一反常态。先是热烈地响应埃利克去郊外看雪的建议,后是做出一系列让丈夫视为“干傻事儿”的“出格”之举,在整个过程中心理活动与行为动作始终交融在一起。比如当在阳台看雪,返回客厅的埃利克建议出去看雪,她立刻做出反应且明知故犯:“她既惊讶于他的建议(因为这正是她站在阳台上的时候心里想到的),又惊讶于自己的反应,她立即激动起来,对每个人说‘我们去吧,我们去吧,‘我想去……她那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醉了。她的声调、姿态都不由控制,而发觉这一点反倒让她高兴,因为这样一来她就不用小心翼翼地掩饰什么,她可以做一点出格的事儿,提出一些荒唐的要求,谁会责怪一个喝醉的女人呢?”这正符合醉酒后的精神状态,酒精解放了人的天性,就不再顾忌丈夫的那一套要求,尽管她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声调、姿态已失去控制,打破了规矩,但一旦体会到解放的快感,那就不如借着酒劲率性而为,它反映的是在夫妻关系中女性备受压抑的心理和渴望挣脱的深层愿望。又如她怀着屈辱和怨愤在跟上来的埃利克的陪同下走到幽暗的树林中,心里产生的也是剧烈的反应:“那越南人自然而然地走在她身边,他们都没有要追赶前面的人的意思。他们一走进光线幽暗的杉树林中,她就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于是,她像个真正喝醉的女人一样朝她已经看不见的前头的人高声喊起来,似乎只有装疯才能掩饰她的紧张和茫然,林中弥漫着一股醉意,如同童话里充满魔力的丛林所具有的那股神秘醉意。她觉得在这里什么都可能发生,自己也许会消失,会掉进另一个世界里。”装疯是一种掩饰,所谓“掉进另一个世界”乃是对神秘的越轨体验的期冀,而“醉意”正是对陷入不自由的婚姻的女性生命本能蠢蠢欲动的最好诠释。

用暗示来表现其他人物的心理,《醉意》中比比皆是。例如对女主人公丈夫的性格与心理的描写,小说多借助曲笔。她丈夫不仅刻板、无趣,而且很虚伪。他虽然入籍了美国,还信了基督教,但一肚子男權观念,将妻子的任何一点天性和自我意愿的表达,都视作是“出格”“做傻事”,而所谓“出格”“做傻事”的实际含义是妻子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地违背了为人之妻的品德,当他居高临下地用这两个词来减轻指责的意味,就似乎成了对犯错者抱有足够的宽容。更为虚伪的是,他把妻子的“出格”和“做傻事”都归因于她“喝醉了”,其实是想掩盖妻子作为女性与生俱来的需要交往、需要异性关爱的天性,即一个女性最本真也最迷人的一面,而这样做是对妻子天性被人利用的防范,对自我权利的保护。实际上他早就看出妻子被酒精解除了面纱,在别的异性面前活色生香,吸引了埃利克这种性情暧昧的男性的注意,但他绝不表现出心胸狭窄,相反要显得宽容和大度,因此能抓来替罪的就是酒醉。其中描写得最充分,也最有意思的一段,是写妻子趁他不在时同别的男人跳了舞还不罢休,继续借酒使性,孩子般固执地提出要去爬山,他试图阻止却适得其反:

她丈夫说:“你不知道你醉成什么样子了,没有人想上去。我们就在这儿歇一会儿,有毯子,你不是要看雪吗?你可以坐在毯子上,看你的雪。”

“如果没有人去,你为什么不陪我去?”她问他。

“我不想去,”他坚决地说,“别发酒疯了,我不去,那上面什么都没有。”

“好吧,那我自己去。”她坚持着,但被丈夫当众拒绝的羞辱感越来越强烈,她差不多要哭了。于是,她斩钉截铁地朝小山冈走去。

“如果你不去,我可以和她一起去。”她听见那个越南人说。

“她只不过是喝醉了耍脾气,由她去,但她很快就会自己回来。”她听见她丈夫说。

“我可以陪她去,因为我也想到山上看看。”是埃利克在说话。

“你不必迁就她,”她丈夫说,“你真不用这么做。”

“是我提议大家来的……”他说。

“那也不代表什么。”她丈夫说。

“我确实想到山上看看,走走路,这没什么。”

这时,她听到那个女人甜腻的声音说:“看来咱们这里有两个浪漫主义者。这是不是刚才你们走在一块儿时就计划好的?”

“我们没有计划。”埃利克说。

“看不出来你太太有这样的雅兴,真是看不出来。”那女人对她丈夫说。

“她不过是喝醉了。”他有点儿气恼地说。

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妻子有叛逆言行,尤其是与异性接触,可是她偏偏遇到了埃利克这样善于体贴女性而给女性好感的男人,于是他对妻子的拒绝和对埃利克的委婉阻止恰恰促成了他俩的单独相处,这是他死要面子的结果。男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作品是通过人物的性格刻画而曲折传达的。小说结尾写夜游后的第二天,待她昏睡了一天醒来,她丈夫特地跑来房间,不仅再一次说她昨晚的不是,更吓唬她埃利克是不可交之人,且告诉她埃利克是个同性恋者,使她大为惊骇,不明所以。她丈夫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要阻断她与埃利克之间可能会滋生的不正当感情。其实,她酒后任性,痛快了一把且悟出了幸福的真谛,可是她丈夫却一刻不停地为痛苦所折磨,他知道埃利克是情感失落女性的杀手,以他妻子酒后的表现,最容易成为杀伤对象,这不能不让他内心充满紧张感,他本来就没顾及妻子的感受,当下需要维护的是男人的面子和做丈夫的尊严,但以他的身份和性格,他又只能故作大度,这就给妻子留下了虚伪的印象。外来者埃利克的出现,引发了夫妻之间的情感危机,家中聚会和公园夜游,变成了夫妻冲突,它仿佛在昭示婚姻就是夫妻之间维护各自利益的无休止的战争。

作为短篇小说,《醉意》的故事性和情节性并不强,但它富有戏剧性,它是夫妻二人世界偶然被打破后,女主人公心理感受的变化引起的性格冲突,冲突的根源在于不如意的婚姻使女性情感失落,感到天性备受压抑。小说主要写的是女主人公在酒醉后突破了角色的禁锢,在反常行为所引起的反应中不断地自我審视。她的深层需求和情感活动在饮酒后得以外化为被她丈夫视为“出格”的行为举止,然而仅仅是这些行为动作还对应不了这个女性丰富而美好的内在世界,因此,小说借助自然环境和景物来象征、隐喻人物的心境与生命感受,实际上为女性生命之舞提供了超越狭隘现实生活的阔大而神秘的舞台。故事发生在初雪之夜,雪、雪景与雪夜就是推动故事和烘托氛围的重要角色。家宴结束,室外下起了雪,宾客到阳台看雪,醉酒后的人性表演由此引发,雪成了生活冲突和情感纠葛的肇事者。场景从室内挪到户外,从开车的路上到城市公园,对雪的观察和感受是女主人公情爱心理的绵延。小说一开头就让初雪出场:

尽管还是十一月,已经下了第一场雪。将近午夜时,一辆黄色道奇车行驶在通往赫尔曼公园停车场的林荫道上,慢得像一辆观光车。路上没有别的车,更没有一个人,稀疏的路灯发出昏沉的黄光,倒是两边落光了叶子的大树顶上的天空显得清亮、澄澈。这个夜就像每个初雪的夜一样明净而幽暗。细小的雪粒正悄无声息地飘落,一触到地面、车顶、树梢、草叶便融化了,路面甚至还没有变白。天并不太冷,于是有人打开了车窗,一股冷冽的气息猛地钻进开着暖气的车里,冲淡了那团热烘烘的浑浊空气。这股气息就像新雪一样清新、纯净,散发着莫名的香气,立刻让人精神振奋,让人想跑出去,想欢笑,真诚地说出自己心里隐藏已久的秘密,想呵着气、大步走在夜色里空寂的路上。

冬夜的第一场雪,这是实景,但是这场初雪营造的夜景和它带来的清新气息及其给予人的感受,无不寓意着人想要挣脱浑浊的现实而拥抱一种清明澄澈的生活。初雪是晶莹的,能给黑暗带来亮光,人的天性何尝不是如此,可是人的天性会在生活中被扭曲。在这里,雪是生命美好的象征,而大自然的雪夜景致是与现实生活相对照的世界的隐喻。雪是女性美的象征,也是美好生活的象征。在这个夜晚,雪落在地面、森林和池塘上,也在女主人公的心灵世界里飘飞,从雪粒到雪花,无声地伴随着她的思绪。在她与丈夫的冲突爆发后,有这样的描写:

她朝那阴影般的高冈快步走去,已经趁着夜色擦去了眼里的泪。她听见后面的脚步声离自己越来越近,快乐突然间又弥漫到她的心里来,顷刻间抹去了她的屈辱和怨愤。这是为什么呢?那么容易忧愁,又容易快乐?雪果真比刚才大了,雪粒变成了雪花,它们在她周围缓缓飘落,她这才发现雪其实是蓝色的,但其他的一切却在这蓝里放亮了,变得洁白。现在她独自走在雪里,觉得快乐和忧伤同时充溢在周围的空气里,一种青春般的鲜活气息使她变得灵敏、善感。她刚才哭泣,并不仅仅因为丈夫的态度,还因为她想到了生活,像她自己一样黯淡无光的生活。它本该像这雪夜一样洁净、纯真,它应该富于充沛的情感,有很多快乐的时光和难忘的回忆,但它却只是在疲惫中蹉跎,在沉默中僵持……

雪平复着女主人公的情绪,也给她以生存的启迪,为之去惑解忧。心灵与外物,相互生发而又彼此难分,它是善感而又多才的女性作家设身处地对男权笼罩下女性心理郁结的自我解决,也是对司空见惯而又几乎无事的夫妻冲突亦即两性日常生活感受的诗性言说。好的小说家,都善于为心境造外景,以外景写内心,用景物来烘托氛围,也用以隐喻人性、社会或生活,同时景物描写本身也是人生悲剧审美化的营造法式,是小说作品风情无限的血肉和肌理。张惠雯就是这样的小说家。《醉意》以雪为中心意象,还描绘了在城市的郊外才能看到的景物,如树顶上的天空、空阔的荒地、宁静的池塘、茂密的树林、黝黑的山岗……这些景物给了主人公解放自我的舞台和条件,也衬托着她的心绪和心情,它们都着上了在精神突围中既惶恐又兴奋的主人公的情感色彩,常常被人格化。比如对停车场的描写:“此时的停车场是一片空阔的荒地,一辆车也没有,四周环绕着一片瘦高的杉树,杉树林后面是更茂密的林地,是长满树的坡地,以及空寂的草坪、雪融化在其中的宁静池塘……这不像是他们曾经来过的那个公园,它那么安静、荒凉,连草木也变得陌生了,似乎它们在毫无人烟喧嚣的时候终于又变回了自己,在完全属于它们自己的静寂和荒凉里散发出浓郁的生命体的气息,以至于杉树看起来就像一个个清癯、沉默的中年男子。这些草木变得像人,仿佛在暗中呼吸、观看、思考。而他们则是闯入者,是不属于这里的陌生人。”这种写法,是《醉意》的一个特色。像这种经过审美意识熔铸的写景片段,在小说多次出现。如写草坪:

光线突然亮了,他们已经走到小路的尽头。面前是一片椭圆形的空阔草坪,雪在那上面终于积成薄薄的一层白。往草地另一边去是一个小池塘,在暖和的季节水池里总是浮着成群的野鸭,这时候它们都已经飞走了。水池的中央有一个喷泉雕像,但喷泉关了,雕像垂头看着水面,静寂无声,还没有融化的雪在它身上反射出淡淡的、银蓝色的光。

又如写小山冈:

冈子上的树林并非想象中那么黑暗、布满阴影,透过清疏的林木,总是有那么一点光渗进来,不知从何处发出,也许就是雪的亮光。小山冈并不高,很快他们就来到了最高点,这里有一片空阔、树木稀疏的平地,仿佛是个设计好的眺望处。从这个地方,他们可以眺望近处一片弧形的漆黑,那是沉睡中的郊野,其中一条寂寞地发着亮光的带子是他们刚才经过的郊区高速公路。

这样写看上去很美,但它们都笼罩在女性的悲剧性生存情境中,因而让人感受到的就是一种忧郁而苍凉的氛围。郊外夜游再快乐,再尽兴,等待她的还是回到男尊女卑的婚姻牢笼中。刚刚还在山冈上体味到巨大的幸福感,而回到车上,“没有一个人说话,没有一个人问他们在山上看到了什么,一切和来的时候那么不同。她身子僵硬地靠在座椅上,没有回头看,却感觉他也醒着,正看着车窗外仍在飘落的、细细的雪。她觉得空虚、发愁,很清楚自己为什么极力想把这个夜晚拉长,但欢乐易逝,它已经到了尽头……”理性的冰冷是常见的,醉意的轻盈只是偶遇。《醉意》的景物描写,都结穴到女性的生存处境上,诗意浓郁而又思想尖锐,恰好比温柔一刀,让人痛彻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