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研究的国内视野(1950—2018)

2018-09-10 02:27于衍学
关键词:解决

于衍学

摘 要: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解决中国历史上各民族之间隔阂、冲突甚至敌视等不和谐民族关系,与为推进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迫切需要团结、凝聚各民族力量之间基本矛盾的客观要求。在寻求解决这一基本矛盾过程中,形成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这一理论体系。考察国内从1950到2018年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研究过程,就是探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理论体系的建构过程。这有利于破除当前社会上存在的民族差别“消除论”和民族区域自治“过时论”。

关键词:民族问题;解决;正确道路;国内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18)02-0006-09

Abstract:Exploring a appropriate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Chinese nationalities is an objective requirement for eliminating basic conflicts such as inharmonious situations like historical conflicts, gaps and hostility among different ethnic groups, promoting the cause of Chinese revolution and construction, the need of solidarity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and uniting the forces from all nationalities closely. During the process of seeking solutions for these fundamental contradictions,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the right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Chinese nationaliti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as been gradually explored and constructed. The process of investigating the domestic studies on the proper way of solving the problems of Chinese nationalities from 1950 to 2018, is the process which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the right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Chinese nationaliti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is is good for breaking the “Elimination” of different ethnic groups and the “Outdated Theory” of the regional autonomy of minority ethnic groups.

Key words:problems of Chinese nationalities; solution; an appropriate way; domestic studies

探索一条旨在彻底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解决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各民族之间隔阂、冲突甚至敌视等不和谐的民族关系,与为推进中国革命、建设事业,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迫切需要团结、凝聚各民族力量之间这一基本矛盾的客观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面临的重大课题。它关系到能否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顺利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关系到是否可以调动各民族力量,争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在此基础上,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关系到社会主义新生政权巩固、国家统一和民族复兴。为此,学术界对探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历史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全面考察这些研究,有利于建构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探索的历史,论证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形成的事实、理论依据及其合理性,完善当前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政策实践与理论体系,消弭目前社会上存在的民族差别“消除论”和民族区域自治“过时论”。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将195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对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研究,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世纪50至80年代;二是20世纪90年代;三是21世纪以来。通过考察和分析这些研究成果,我们认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实践、探索和总结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理论体系。这一体系内在地包含着三方面内容:解决中国民族問题的总道路、具体道路,以及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理论体系的诸多构成要素。本文就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20世纪90年代以前,关于中国特色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研究大致又可分为两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20世纪50年代国内学者对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探讨。国内学术界对中国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研究或肇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该时期,主要讨论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过程中发挥的领导作用。刘格平指出,或从俄国十月革命开始,俄国共产党已经探索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他认为,彻底解决中国民族问题需要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蔡仲淑指出,中国共产党领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探索工作,始于1922年的中共“二大”,坚信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找到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界对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研究基本停滞。

第二个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国内学界对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研究。这一时期,探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作为一项研究课题正式提出来,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是从几个方面展开的:

首先,解决民族问题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1983年,黄铸刊发《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九十周年》一文,阐述解决民族问题的社会主义道路。对于这条道路,他具体谈了三个步骤:第一,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这需要在反帝、反封建和反国民党反动统治过程中,联合国内各民族力量。如何团结各民族力量?必须坚持民族自决、自治和平等原则;第二,建立各民族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在此基础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第三,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族地区要进行民族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在此基础上,彻底解决民族问题。他认为:“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指明的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历史道路。”[1]15-19有学者与黄铸持相近的观点,认为必须建立统一的各民族参加的民主共和国,解放各族人民,在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彻底解决民族问题。但前提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联合和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翻西方列強压迫、封建势力和官僚资本主义剥削,完成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历史任务,进而消除民族剥削与压迫,实现民族平等团结。“只有这条道路才是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符合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唯一道路”[2]46,是一条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社会主义总道路。

其次,回答社会主义为什么能够开辟一条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对于该问题,有学者认为,消灭了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关系,也就消灭了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剥削关系。据此,他们提出三点理由:一是社会主义的建立为确立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创造了条件。因为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消除民族之间的隔阂、压迫和仇视,改变历史上形成的民族关系;二是社会主义为解放民族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扫清了障碍。这是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的;三是社会主义能够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因为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通过加快发展各民族经济、文化等社会事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落后与贫困面貌才会得到根本改善。[3]65冯秉智提出第四点理由,认为社会主义还能够为将来的共产主义提供丰盈的物质保障,为民族大同和民族消亡奠定基础。这是彻底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唯一的正确道路。所以,郑建邦指出:“社会主义的胜利开辟了彻底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4]327

再次,社会主义的胜利是通过什么方式开辟彻底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是该时期学界研究的又一个问题。

制定符合中国实际的民族政策,是开辟彻底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种方式。有学者指出,其实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通过制定一整套民族政策,已经找到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这套政策的主体是民族平等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并需要根据这套政策的实施情况,不断进行充实和完善。[5]197换言之,要开辟彻底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必需做到“‘三制定、‘二遵循和‘一要求”,即遵循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和中国民族实际的要求,制定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以及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并在民族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这些政策。社会主义道路的确立,为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创造了条件。

但是,在解决民族问题具体措施上,必须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具体道路。[6]10同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前苏联,在解决民族问题上的失败教训说明了这一点。对此,有学者指出,中国选择怎样一条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根本上是由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民族及民族问题发展的历史趋势决定的。换言之,放弃民族自决权,不搞联邦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是一条有别于前苏联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道路[6]10。杜一也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他从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和效果两方面阐述了这一观点:从特点方面看,他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做到了“三个权衡”,即国家集中统一与各民族自主权利的权衡,国家富强与民族繁荣的权衡,各族人民热爱祖国与热爱本民族感情的权衡;从实践效果上看,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各民族的权益,团结和凝聚了各民族力量,促进各民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建社会主义祖国。因此,民族区域自治正是基于自身特点和实践效果,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开辟了正确道路。

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开辟彻底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另一种方式。也有学者强调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在探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道路中的作用,指出各民族共同繁荣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7]291。该观点认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在探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过程中,有助于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本质,有助于把握社会主义制度下各民族发展的规律,有助于深刻认识民族问题发展规律,有助于正确把握不同历史阶段党的民族工作任务,有助于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实施。这“五个有助于”,体现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在探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中的极端重要性。

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提出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特色性问题,主要涉及到这条道路要不要具“中国特色”、如何体现“中国特色”以及对“中国特色”的语言表述等问题。

1.“道路”须具中国特色

赵静在《广西党校学报》1991年第1期上刊发《坚持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认为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必须要有中国特色。杨瑞雪等则用“中国式”来表达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她在《民族团结》1991年第9期上刊发《中国式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从这里开始——访中科院顾问刘春》一文,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表达为“中国式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为什么要走“中国式”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李德洙认为,无论是“中国特色的”还是“中国式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都只是表述上的不同,本质上无异。所以,他在《瞭望新闻周刊》(1999年第38期)和《新华文摘》(2001年第2期)上,先后刊发“中国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的文章,再次呼吁学术界要重视研究“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2.对“道路”特色性的阐发

阐发“道路”的特色性,是该时期学术界研究的另一个问题。根据角度的不同,这些研究大致可分为两类:

首先,从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是如何探索”的角度阐释道路的“特色性”。魏国平等认为,要找到一条彻底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至少要把握三点:一是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探索,置于中国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三是从中国民族实际出发,密切关注民族问题的新情况,在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指导下,从我国民族实际出发,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这样探索出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才具有中国特色。但他更加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过程中的组织特色。张步洲等同样认为,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中国特色”,根本上是从中国民族实际出发,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过程中形成的。赵延年特别指出,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确保这条道路具有“中国特色”,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切忌照搬他国尤其是前苏联的做法,二是避免固守中国历史上一些所谓的“经典”做法。换句话说,如若不能正确看待和处理好这两点,必将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探索产生消极影响。对此,金炳镐认为,在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过程中,只要切實把握住“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作用”“从中国民族实际出发”这两方面,就能够保证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中国特色”。戴小明则强调,在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过程中,民族区域自治发挥了关键作用。他认为,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过程,某种意义上,就是探索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

其次,从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是什么”的角度阐释道路的“特色性”。中国大致经历了三条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选择过程,也是近代以来探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三次尝试。对此,任涛指出,这三条道路,一是在帝国主义国家支持下搞民族独立。比如,默罕默德·伊敏等“疆独”分子企图在英国支持下建立所谓伪“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以达赖喇嘛为首的“藏独”组织妄图在英国扶持下实现其“大藏区”独立自治梦想,在日本支持下德王等蒙古王公试图搞蒙疆自治。二是在国民党政府统治下搞本地区本民族自治。比如,青海马步芳、宁夏马鸿逵投靠国民党,妄图实现甘青宁自治;“韩族联合会”和东北军阀试图在国民党统治下争取朝鲜自治权。三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经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8]159-162。第三条道路固然有别于第一、二条道路,这种差别就在于道路本身的“特色性”。前两条道路的“类似道路”在世界史上不乏有之。前两条道路的失败,某种意义上在于它们缺乏“本国特色”。第三条道路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可行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这种“唯一可行”,某种意义上在于它具有“本国特色”。换言之,这种“本国特色”,实质上就是从“本国实际”出发探索出来的,适合“本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3.对特色“道路”的表述

如何表述中国共产党开辟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国内学者进行了诸多探讨,大致存在三种形式:

第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经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道路。杨启辰认为,走社会主义道路,首先要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然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是说,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在此基础上,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任涛也认为,若要彻底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践证明其他道路行不通。

第二,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道路。杨侯第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是从中国民族实际出发,对“民族自决”和“联邦制”由肯定到否定和再否定的结果。高民政同意杨侯第的观点。他强调民族区域自治的“中国特色”铸成了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性。同时认为,基于这种特色和优势,民族区域自治成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的一种创新。贾春增认为,民族区域自治的特色和优势,根源于它适合中国国情的历史事实,集中体现在它实现了国家集中统一与民族自治权利的结合,以及单一制国家的政治结构与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因素的结合。

第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以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道路。王福如认为,在对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表述中,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必须把握的四个基本要素。胡东洋认为,中国共产党探索出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大致存在三个层次:一是废除民族剥削、压迫制度,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是制定和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政策;三是推动各民族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的发展。他还指出,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总道路。黄铸从民族政策的角度表述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他将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解构为五个方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遵循的根本原则是民族平等与联合;根本任务是团结和凝聚各民族力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包括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实现各民族不仅法律上而且事实上的民族平等;基本政策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方针是正视民族差别,重视各民族特点,帮助少数民族学会“自己行走”,培育少数民族自我发展能力;根本保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断完善民族政策,巩固民族团结。周锡银认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与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基本观点和原则紧密联系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表述中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基本观点主要有:其一,各民族一律平等。这种平等集中表现在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不分实力强弱”“不分历史长短”和“不分发展程度高低”四个方面;其二,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民族差别和民族问题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即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其三,社会总问题内在地包含着民族问题,民族问题应当放置于社会总问题中解决。所以,他认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为指导,是表达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应有之义。孙广达则明确指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发展进步,实现共同繁荣。这一观点与王福如、胡东洋等如出一辙。

我们认为,上述学者对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三种表述尽管存在差异,但本质上是同一的。根据该时期国内学者的不同表述,我们对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基本方面作了概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经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和各民族共同進步、共同繁荣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断推进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发展。

新世纪以来,国内学界对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形成的研究

吴仕民阐述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形成的政策问题。他认为,正是这一系列民族政策构建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赵廷光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实际结合方面对吴仕民的观点做了补充。他认为,中国共产党能够制定出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以及各民族共同繁荣等一整套民族政策,走出一条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主要原因在于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赵氏与吴氏均是从政策方面阐释解决中国民族问题道路的形成问题,他们的观点极其相近。

侯树栋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形成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他指出,探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与中国革命、建设实践紧密相关的:一则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探索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的客观要求,二则正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具言之,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及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等一整套民族政策是在中国革命、建设中形成和得到检验的。实践检验正确的民族政策必然能够创造和谐的民族关系,凝聚民族力量,进一步推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学术界关于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形成的研究不能忽视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这一方面。

杨侯第认为,调查研究与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密切相关:中国民族工作自始至终都是建立在对少数民族及其民族地区调查研究基础上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发展和完善需要调查研究,不同时期新的民族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探索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总之,我们认为,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形成与发展建立在多因素综合作用基础上,这就使21世纪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研究趋于全面和客观。影响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主要因素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定和实行一整套民族政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及其中国化,遵循中国民族实际,选择民族区域自治而非“联邦制”,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经历,民族调查研究,社会主义方向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等等。这些要素共同建构和形成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2.对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经验的总结

在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对这些经验进行总结,是这一时期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研究的重要成果。

杨成绪认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探索总体上是成功的,但也出现过一些失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最根本的经验有两点:第一是正确认识并成功把握住了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第二是制定并实行了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政策。其中,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后者是前者的具体表现。关于对中国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认识,他阐述两点:其一,民族问题具有历史阶段性。有民族则有民族问题,民族消亡则民族问题消失;其二,不能孤立地看待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民族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社会总问题的解决来实现。换言之,不可夸大民族问题,更不可把民族问题上升到社会总问题的高度。基于这些认识,他着重强调,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认识和把握民族问题,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成功经验的重要方面。

金炳镐大体从四个方面总结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经验问题:从一般意义上看,将民族问题置于中国社会发展总问题中来解决;具体而言,从中国社会发展史、民族发展史及民族问题具体特点出发,探寻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从条件上看,消除民族剥削、压迫制度,实现民族平等、团结和互助,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重要条件;但重中之重则是,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两者是辩证统一关系:民族团结就是要调动各民族人民力量搞社会主义建设,促进民族发展,为彻底解决民族问题提供物质基础;民族发展,就是要把国家经济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起来,为创造和谐民族关系奠定物质基础,为民族团结提供保障。

于淑清赞同杨成绪的观点,认为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是中国能够成功走出一条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最基本经验。郭永利亦持基本相同的观点,认为中国民族工作基本的经验是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原则。杨顺清完全同意于、郭二人的观点,认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能够成功,最基本的一条经验是:用中国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为此,他做了两点阐释:一是从中国民族实际出发,才能够找到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方式”;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才能够用“中国方式”彻底解决民族问题。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国内其他学者也就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龙志贵认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最根本经验,是走上一条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发展进步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能真正实现。文兴吾认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把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最新成果应用到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实践中。还有学者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一条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经验。等等。

我们认为,21世纪国内民族学界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问题提出来,并作出较为全面、客观的总结,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是,这些总结相当长时间里似乎依然停留在学术层面和争鸣状态。换句话说,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亟待提升到中央文件层面上。

3.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研究

民族区域自治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中居于关键地位。根据定位的不同,国内对民族区域自治的研究,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一条道路”定位的研究。贾东海从两方面阐释为什么将民族区域自治视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条道路:一方面,民族區域自治与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相适应,与联邦制相排斥;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纲领中逐渐放弃了“民族自决权”,民族区域自治与放弃“民族自决权”决议相吻合。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否定民族自决权,是影响民族区域自治实行的关键因素,因此,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具体道路。张新平支持贾东海的观点。他认为,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条道路,主要是由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实际情况、民族平等团结政策以及保障少数民族政治权力等方面决定的。他在强调国家结构形式基础上,特别指出国情、民族政策以及少数民族政治权利对民族区域自治这条解决民族问题道路选择上的影响作用。汤唯、毕可志从民族区域自治与联邦制和中国历史上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的比较中,阐释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此二人观点与贾东海相近。他们都是从国家结构形式和统治方式的角度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一条解决中国民族问题道路来阐释。王戈柳阐述了民族区域自治道路成功的意义所在。他指出,这条道路成功与否,关系到民族区域自治优越性的发挥,关系到《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力度和效能,关系到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

第二,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一项政策”定位的研究。赵廷光把民族区域自治与国家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相提并论,认为正是由于民族区域自治等政策的制定和实行,保证了中国能够走出一条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昂巴指出,我们党在建立少数民族政权方面采取的政策,经历了一个由“民族独立”“自决”向“民族区域自治”转变的过程。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一项民族政策来研究。彭一珍指出,我们党和国家主要是从四个方面开拓正确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其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原则;其二,制定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其三,将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作为民族工作根本任务;其四,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作为处理对外民族关系基本指导思想。这里,民族区域自治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来阐述的。

此外,孙东坡《民族概论》(2007:115)、黄铸《中国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2008:83-85)、王庆《中国政治模式与世界政治文明》(2010:376)等,亦将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一项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予以阐释。

第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一种制度”定位的研究。江泽民曾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中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予以定位,在党的政治纲领中亦首次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关于这方面研究的结论,目前国内民族学界基本未有异议,观点较为统一,如洪祺的《学习<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2001:149),夏日的《论少数民族干部的必备素质》(载金京振《改革与发展》,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12页),李贺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现代化视角的解读》(2004:225),牟本理的《民族问题研究文集》(2007:1-3),等等。

我们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既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条具体道路,也是一项政策和制度,它们都是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区域自治做出的认识和解读。“道路”意义上的民族区域自治是相对于“民族自决”或联邦制而言的,或可以说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做出的介乎于“民族自决”和联邦制之间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条道路选择;“政策”层面的民族区域自治则是针对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团结政策、民族经济政策、文教政策、宗教政策与社会习俗政策等方面政策而言的,它与这些民族政策并行不悖共同构成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一整套政策体系;从“制度”向度看民族区域自治,这是就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中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而言的,是国家重大制度安排的一个重要向度。这与国家政治结构形式紧密相关。所以,我们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既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条道路,亦是一项政策和制度安排,三者整体上是同一的。

通过对1950至2018年学界对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研究成果的考察,我们有如下认识:

1.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探索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在1922年中共“二大”上提出了解决民族问题的自治纲领,中共“三大”提出“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地和中国本部的关系由各该地民族自决”[9]336,中共“六大”决议提出“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决权”。这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早期探索。苏维埃时期民族纲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在承认民族自决权的同时,提出建立区域自治,发展民族生产力。红军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频频接触少数民族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民族工作方法,发展了党的民族政策。抗战爆发后,中共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允许蒙、回、藏、苗、瑶”各民族“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10]。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在坚持民族纲领政策基础上,注重民族平等和团结,开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1952年,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4年,民族区域自治始载入宪法,这标志着探索具有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基本成型。

2.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探索的阶段问题

第一阶段,中共“二大”至1934年红军长征前夕。坚持“民族自决权”是该阶段处理民族问题的主要特征;第二阶段,从1934年红军长征开始至抗战爆发。经过长征途中与少数民族的接触和认识,这一时期,对“民族自决权”的坚持已经出现松动化倾向;第三阶段,抗战开始至解放战争前。尽管偶尔提及“民族自决权”,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主张建立少数民族地方自治政权基本上处于主导地位;第四阶段,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彻底放弃“民族自决权”,明确提出民族区域自治并付诸实施;第五阶段,自1949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民族纲领和政策”至整个1950年代。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权建立,是该阶段的主要特征,也标志着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探索基本成型;第六阶段,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14年习近平提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该阶段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不断完善,以及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理论体系建构时期。

3.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道路

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道路。这主要由三方面因素决定:第一,是由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决定的。社会主义根本上要求消灭阶级,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这就消除了民族压迫,实现了民族解放,为民族平等、团结创造了条件,为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奠定基础;第二,社会主义道路决定了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终极奋斗目标。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的彻底解放、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也是实现民族消亡和民族大同的社会;第三,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决定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为彻底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4.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要求必须探索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

首先,这是由中国近代革命性质和革命的历史任务决定的。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正是因为没有调动各民族人民的力量而屡遭失败。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汲取前期失败的历史教训,团结和凝聚各民族力量成为革命成功的必要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探索一条彻底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重大课题。

其次,这是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任务决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在巩固新生政权基础上,顺利开展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共产党面对的又一重大课题。人民群众是巩固新生政权的最可靠力量。改善各族人民生活,进一步解决民族问题,争取各民族支持,是巩固新生政权的根本途径,这又为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社会主义建设是各族人民共同的事业。促进民族发展,进一步解决民族问题,不仅需要营造和谐的民族关系,更需要调动各民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5.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是在各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探索出来的

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吸取前苏联和中国历史上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历史实践中,经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从民族实际出发,注重民族调查,逐渐把握民族和民族问题发展规律,在具体解决民族问题过程中,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促进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逐渐探索出一条正确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

6.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理论体系及其各要素之间的辩证关系

探索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解决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各民族之间隔阂、冲突甚至敌視等不够和谐的民族关系,与为推进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迫切需要团结,凝聚各民族力量之间这一基本矛盾的客观要求。在解决这一矛盾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这一理论体系。该体系建构的逻辑起点是从最简单、最常见的“存在”开始的。这个“存在”就是单一民族实体。对由民族及其“存在”形成的民族问题及解决道路的探索过程,就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探索的实践逻辑,解决民族问题的辩证法以及对民族问题的认识论相统一的过程,也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理论体系的建构过程。

这一过程充分体现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体两翼多元支撑”的主体架构和内在辩证法。换言之,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理论体系,内在地包含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道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道路”,以及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这一理论体系构成的“多元要素”。具言之,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道路”。民族区域自治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两翼”。在探索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组织保障;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理论指导;若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国民族实际是这条道路的事实依据;中国革命、建设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探索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客观要求;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具体道路;逐渐形成的一整套民族政策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具体措施;前苏联、东欧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做法以及中国历史上的民族政策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和教训。其中,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决定并影响着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过程中的指导地位及民族区域自治等一系列民族政策的实施;反之,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的正确指导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等一系列民族政策的实施,能够妥善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共同繁荣,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从根本上巩固和加强了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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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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