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持、信息披露质量与审计风险

2018-09-11 09:49侯佳君刘云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8期
关键词:舞弊财务政府

侯佳君 刘云强

一、引言

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受制于其行业特性,具有明显的弱质性,成长能力落后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李长健等,2007;张天亮,2016)。与此同时,农业类上市公司还是财务造假和舞弊的高风险区域,近年来审计失败的相关案例层出不穷(彭熠等,2008)。根据同花顺数据库的统计,A 股市场共有3499 家上市公司,农林牧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板块仅有 89家,占比2.54%。然而自2010年1 月1 日到2018 年3月 21日,A 股市场共有283家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被证监会、交易所和财政部公开处罚。其中,农林牧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板块有17家,占比高达6%。而“万福生科”、“绿大地”、“獐子岛扇贝劫”、“蓝田股份”及“新大地”等农业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事件更是轰动了整个资本市场,这也说明农业板块在审计风险方面要高于其他板块。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M.S.Beasley et al.(2010)研究发现,在美国所有财务舞弊行为中,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现的只占6%,审计人员所能发现的也不过14%。Album.L. Nagy(2012)指出审计人员应该加深对农业行业和被审计单位认知程度,否则规模较大的农业类上市公司很容易进行财务舞弊,躲避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由于舞弊往往具有隐蔽性、复杂及串通等特点,加上审计本身存在固有限制,使得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审计风险远大于非故意错误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风险(刘芳芳,2010)。因此,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财务舞弊问题,审计工作难度会增大,审计风险的潜在性也就越大(邱奕青,2014)。

国内学者基于舞弊三角理论, 从动机(压力)、机会和借口三个因素入手,研究分析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从舞弊的动机或压力因素来看,目前我国农业公司陷入低利润和绩效不稳定的困局,巨大利益驱使和投资者的期望,使得财务造假成为其粉饰公司业绩的手段(彭玲,2014)。从舞弊的机会因素来说,首先,普通企业在虚构一笔销售收入时,为了使报表的勾稽关系平衡,需要上缴6%-17%增值税,这让造假者无法蒙混过关,因此造假者不得不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而农业类企业税率很低甚至个别领域完全免税,这使得农业企业在虚增收入和利润时,只需要承担很少的税务成本,舞弊一旦成功收益巨大(张阳,2015)。其次,生物资产作为农业公司重要又特殊的资产,其价值计量及折旧处理等要难于其他类别的资产,盘点和核查也很困难,是多家农业类上市公司出现造假的导火索(陈慧,2016; 孙中蕊,2017;田冠军等,2016等)。再者,农业类公司交易终端分散且对象规模较小,频繁而零散的现金交易行为普遍,因此隐蔽性和监管难度较大,造成审计上存在根本的困难(胡海川等,2013;于化瀛,2014;朱俐,2016等)。还有学者认为 “信息不对称”(秦雯,2015)、“利益相关者缺乏专业知识”(李歌,2016)、“高新技术企业头衔”及“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彭玲,2014)、“事务所规模小”(伍中信,2015)都是舞弊滋生的重要契机。而“严重的自然灾害”(秦雯,2015;朱俐,2016)、“广大股东利益”和“中介机构不尽职”(董尧,2014) 则是财务造假的主要借口。

财务舞弊与审计风险相伴而生,财务舞弊必然会导致审计风险。本文结合农业行业固有特性,以财务舞弊为主要切入点,分析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影响因素:政府支持和信息披露质量,探索它们和审计风险的关系,对影响农业上市公司审计风险的驱动力因子进行科学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可行性建议,为农业类公司审计工作提供理论与实证依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本文的逻辑线索是:以农业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影响因素为逻辑主线,探索审计风险的生成路径,即审计风险产生于农业类企业的内部运作过程(重大错报风险),与注册会计师的检查行为(检查风险)紧密有关。本文认为,政府支持成为了农业类公司舞弊的保护伞,较低的税务成本和享受优惠政策会直接影响舞弊动机。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加信息的透明度、真实性和充分性会提高审计人员信息获取能力,减少检查风险,但更主要的影响路径是通过加强各方的监督,压缩舞弊机会,减少重大错报风险,也会缓解其他因素对审计风险的影响。

(一)政府支持与审计风险

农业行业的弱势、特殊性地位及较高的风险使得政府支持成为必要,因此我国为了鼓励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实施了许多政府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但一些农业公司滥用这些优惠条件,把它们作为舞弊的机会,实施零成本舞弊(张鹏,2010;吕珊淑,2012)。黄海波等(2012)以万福生科造假为例,指出农业公司的造假动机和不合理的组织机构与国家的过度扶持相关。一方面,免税大大降低了造假成本,农业类上市公司多在整体收入、利润规模及业务结构上造假。岳殿民(2008)、Firth(2010)和武晓文等(2012)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主要手段包括:利用地方政府政策补贴或者税收优惠操纵利润、虚构经济业务、利用关联交易虚构利润总额。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政府的过度扶持和干预掩盖了农业上市公司的经营困境。政府补贴虽然提高了企业的利润和还债能力,但对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发展能力没有显著促进作用,反而导致企业增长速度变慢,造成企业规模报酬递减(Beason et al. ,1996;Bergstrom,2000; Tzelepis et al.,2004;胡星辉,2011;邓敏等,2013;Zuniga—Vicente,2014)。董尧(2014)指出,地方政府对农业上市公司过多庇护,为其提供了舞弊造假的机会。田宇祥等(2009)指出,因为各地方对龙头企业扶植过度,使龙头企业形成对政府的极强依赖,导致风险控制制度的缺失。秦志鹏(2011)发现,农业上市公司集中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地方政府的过度干预下,为了拉动地方经济水平,公司不得不编制虚假财务报表以求上市。故提出假设1:

图1 影响审计风险的逻辑分析图

表1 变量定义

表2 农业上市公司业务分布

表3 实际所得税税率分布

H1: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政府支持与农业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正相关。

(二)信息披露质量与审计风险

对于审计和审计风险的产生,信息不对称是一个关键因素(秦荣生,2005)。信息不对称贯穿了审计的全过程,既是审计产生的原因,也是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干胜道等,2006)。审计人员与被审计方信息不对称,被审计方拥有信息上的天然优势,对所在行业概况、特点和自身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更全面、及时的掌握,并拥有相当大的空间决定实际披露何种信息(Lang M. et al.,1993)。审计人员主要以会计信息为媒介间接了解真实情况,受时间和成本的限制,只能成为信息不对称中的劣势一方,职业判断难免发生偏差。

张纯等(2009)、Patel et al.(2002)和Biddle(2006)认为信息披露使得企业的经营决策置于大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管理层决策行为的效果能够被及时跟踪和调查,无效投资和融资行为将大大降低,雷敏等(2006)发现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不规范和随意性的特征,部分上市公司采用财务补充更正公告的方式来粉饰财务信息,无疑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朱俐(2016)指出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注册会计师掌握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充分性越值得保持怀疑态度,发现财务报表错报的难度越大。秦荣生(2005)对企业管理层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与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进行了博弈分析,发现审计风险与信息不对称程度成正比。

与其他行业相比,农业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并不理想,披露信息普遍存在违规现象,而生物资产和交易活动信息能否充分披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业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透明度(胡海川,2014)。农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强化了外部市场对经营者行为的约束,减少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几率。故提出假设2、3:

表4 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5 主要回归结果

H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信息披露质量与农业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负相关。

H3:信息披露质量对政府支持带来的审计风险具有显著抑制作用,即信息披露质量越高,政府支持对审计风险造成的影响越低。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以《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CSCI)》对农业上市公司的定义和分类结果为依据,本文筛选24家农业上市公司2010-2016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为了保证样本数据和研究结果的有效性,已剔除数据残缺、退市、转向非农经营和期间发生重大并购等相关变化的企业。研究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以及深交所网站中各公司经审计后的2010-2016年的年度报告,部分手工摘取。本文运用Excel 2016和SPSS 22.0对数据进行基础整理及统计处理,对政府支持、信息披露与农业上市公司审计风险进行实证研究。

(二)变量的定义

(1)被解释变量:借鉴刘翠英等(2016)研究文献,用财务报表重述与审计意见的类型来度量审计风险(AR)。有财务重述或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时取1,没有重述或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时为0。

(2)解释变量:农业上市公司所享受的政府支持政策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税收优惠,二是政府直接补助。 借鉴彭熠( 2008)和刘云芬(2015)关于政府补贴的研究,选取所得税优惠(TP)和补助水平(Sub)来衡量政府支持水平。

对于信息披露质量(DQ)的度量,学术研究中多采用权威机构公布的信息披露质量评级(Smith et al.,2010;曾颖等,2006;Devalle A et al., 2016),少数学者则自己建立评价指标体系(Bhttacharya,2003;崔学刚,2004;Su W et al.,2017),自制的评价指标需要证明其评分表设计的信度和效度,打分的客观公正性易受到质疑。因此,本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评级来衡量农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质量评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本文的研究用虚拟变量测度信息披露的质量,“优秀”和“良好”取 1,“及格”和“不及格”取 0。

(3)控制变量:借鉴以前研究成果,本文选取了6个控制变量,以控制其他因素对审计风险的影响。其中,Size度量了公司规模,值为公司资产的自然对数, Big10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为“前十大”,以中注协网站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排名为准。样本公司所聘用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位列前十名的,变量值取 1,反之为 0;Lev为资产负债率,是公司的财务杠杆,用来控制财务风险;GRONA和ROA分别为净资产增长率和资产报酬率,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控制变量。

(三)模型构建

结合三个研究假说检验的需要,本文采用以下三个回归模型:

以上模型 中为截距, 为模型回归系数, 为随机变量,下标表示第家农业上市公司,下标 表示时间。模型(1)检验政府支持对农业上市公司审计风险影响的显著性,模型(2)检验信息披露质量对于农业上市公司审计风险影响的显著性,模型(3)检验政府支持和信息披露质量的交互项与审计风险的显著关系。

四、实证结果及其解释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取的26家农业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布在农、林、牧、渔业以及与其相关的加工业和服务业,贯穿整个产业链。从事育种业的有4家,占总数的14.55%,处于农业产业链的上游;农业产业链的中游包括2家水产养殖、6家畜牧养殖和1家动物保健,分别占7.27%、23.64%、5.45%;农产品加工为农业产业链的下游产业:6家饲料加工、3家其他农产品加工和3家粮油加工分别占比为21.82%、12.73%、10.91%。

由表3可知,每年都有农业上市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实际税率低于25%,或是减半减免。再结合表4,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农业上市公司税后净利润的影响程度平均水平达到29.1%,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力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以表4中所列情况,可以发现以下基本特征:农业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偏低(平均值为0.43,标准差0.5),普遍受到政府支持,且以所得税优惠为主,直接补助为辅(平均值分别为0.291和0.094,标准差分别为0.3和0.16)。整体来看,农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较好(平均值0.63,标准差0.48)。在控制变量方面,公司规模取值为18.38到25.13,平均值为21.54,标准差为1.47,这说明目前农业上市公司规模差异较大。负责农业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主要是较小的会计事务所(平均值0.45,标准差0.5)。资产负债率的值域为0.028到0.87, 平均值为0.38,标准差为0.2,这表明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较低,来源于所有者的资金较多。 各农业上市公司之间经营绩效普遍较低,差异显著:净资产增长率差异较大(平均值0.7,标准差1.12),资产报酬率差异较小(平均值0.06,标准差0.086)。

(二)回归分析

利用SPSS22.0统计软件,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样本统计数据分别进行回归分析。从表5建立的模型可以得出各个变量之间的显著相关关系,三个模型的卡方值都在1%的水平下显著,建立的回归模型具有较好的拟合度,由此可以说明所拟合的方程具有统计学意义,模型整体效果良好。

表5是本文的主要回归结果,其中被解释变量为审计风险(AR)。第一列检验了政府支持与审计风险直接的相关关系,结果表明所得税优惠水平(TP)、补助水平(Sub)对审计风险(AR)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分别处于10%和5%的置信水平),验证了本文的假说1,即政府支持越高,农业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越高。第二列检验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DQ)与审计风险(AR)直接的相关关系,实证结果显示,信息披露质量(DQ)对审计风险(AR)有1%的置信水平下的负面影响,即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能够降低农业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这一模型统计结果与本文假设2相符。进一步加入政府支持和信息披露质量这一交互项后可知,所得税优惠水平(TP)的系数估计值依然为正,但统计结果不显著。补助水平(Sub)与审计风险(AR)仍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正相关,信息披露质量(DQ)与审计风险(AR)也仍在10%的置信水平下显著负相关。更重要的是,政府支持和信息披露质量的交互项(TP*Sub*DQ)与审计风险(AR)为正向关系,且统计结果不显著,这说明信息披露质量对政府支持带来的审计风险没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假设3未通过检验,主要原因在于信息披露存在主观、偏颇等局限性。在信息披露领域,选择性信息披露是一种印象管理,管理当局更倾向于通过选择信息披露间接地控制投资者的预期和决策(Leary et al.,1990;Bekey,1999),一般而言,公司只会选择性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尽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Dye,2001),或者延迟披露坏消息(陈向民,2002)。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蒋义宏(2001)指出管理者会有意识通过信息披露掩饰其特定会计程序选择的真正动机。Gregory(2002)研究发现,盈利下降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披露会转向积极的短期结果而不讨论即将发生的盈利下降。

控制变量中,公司规模(Size)和资产负债率(Lev)都与审计风险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分别处于10%、5%和10%的置信水平)。事务所的排名(Big10)对审计风险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但只在模型(2)中处于5%的置信水平。净资产增长率(GRONA)和资产报酬率(GOA)对审计风险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本文进行了两项附加测试:(1)将因变量进行替换,将原被解释变量替换为上市公司因财务信息不能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回归结果基本一致(TP和DQ均处于5%的置信水平),支持本文的相关假设。(2)不同市场状况会影响公司审计风险,因此剔除2010-2013年市场较低迷、农业上市公司造假风波影响较大时的研究样本,发现基本结论不变(TP、Sub和DQ分别处于10%、10%和5%的置信水平),从而得出可靠结论。

五、结论与建议

研究农业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不仅应该关注政府支持对财务舞弊的庇护作用,还应该关注以信息披露为代表的公司内部控制在稳定审计风险上的作用。本文选取2010-2016年深交所上市的26家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为样本,研究发现:政府支持越高,审计风险越高;农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越高,审计风险越低;但单一地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不能降低政府支持对审计风险的正向效用。

针对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 农业上市公司是财务造假或财务舞弊的重灾区,套用优惠政策、骗取国家补贴和较高的盈利压力是其造假的主要动因,特殊的税收优惠和补助政策等为造假设立了天然屏障。本文提出的对策如下:(1)审计人员应实时跟踪和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和补贴条件,核对发行部门要求及时披露的相关信息,判断农业上市公司是否过度依赖相关政策扶持,高度关注政府扶持资金在会计处理上的合规合理性。(2)提升审计机构专业能力,保证审计独立性。审计人员要充分了解和认识农业行业特点,定期前往项目现场,聘请项目专家,确保对农业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判断的准确性,减少审计风险。

2.加强对农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和监管:(1)提高监督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自身素养,确保证券市场对农业上市公司的重要监督作用,以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有效性,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2)相关部门积极调研,加快建立一套权威科学、切实可行,适用于农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准则和评价体系,使得信息披露有理可依、有法可循。(3)增加农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相关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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