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营经济到新民营经济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意义

2018-09-14 11:19陈奇琦
农业科技与装备 2018年2期
关键词:民营经济

陈奇琦

摘要: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结民营经济与新民营经济概念演变的基础上,梳理民营经济的理论基础和新民营经济的核心思想。产权理论是民营经济的理论基础,产权的逐步清晰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民营经济飞跃到新民营经济是由于创新理论的发展。通过民营经济的理论演变,对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得到两点启示:一是明晰产权是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二是创新驱动是实现我国民营企业转型的强大动力。

关键词:民营经济;新民营经济;产权理论;创新理论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8)02-0079-04

2017年,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为120.52亿元,较上一年度提高了18.77亿元,较2009年增长了近2倍。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民营企业用近40%的资源,创造了我国60%以上GDP,缴纳了50%以上的税收,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的作用不可小觑,目前新时代新民营经济的发展同样持续有力,无论是民营经济还是新民营经济,发掘其发展本源的理论基础,可以更好更全面地发挥民营企业的作用。

1 民营经济与新民营经济的概念演变

对民营经济的界定,经济学家没有一致认可的说法。一种多数人较为认可的定义是: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经济、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的经济组织,它的主要成分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此外,还有3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从所有制的角度来界定,认为民营经济就是非公有制经济,而且主要是指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如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等人的专著《中国的民营经济》中就把民营经济主要定义为两种成分,一是个体工商户,二是私营企业。第二种观点是以经营权的归属来界定,认为“民营”是相对于“官营”而言的。这种观点认为民营经济仅仅是一种与资产经营有关的经济形式,其范畴不涉及生产资料归属问题,即不涉及所有制问题,它可以是民有民营,也可以是国有民营。这种观点更多地强调了其经营特征,意味着由“民”作为经营主体,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如中国体改研究会副会长童大林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晓亮认为,民营经济就是以民为主体的经济。第三种观点既考虑了所有制形式,也考虑了经营方式,认为民营经济指除国有国营以外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总称,即非国有国营经济。这种观点认为,只有把非国有国营的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都归属于民营经济,才能在概念的内涵上达到完整性。

2017年6月,陈一新在武汉提出要大力发展“新民营经济”,这是新民营经济首次被提出来。陈一新提出所谓新民营经济,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创富惠民为目的、以新“四军”为主体、以新经济为特征、以创新为动力的民本型经济。新民营经济是民营经济在新发展阶段的新形态,财富共享度更高、创新动力更足、捕捉市场能力更强、体制机制更活,是传统民营经济的升级迭代发展。 自“新民营经济”这一概念被提出,还没有理论界学者提出更权威的界定和描述。简单看来是在“民营经济”前加了个“新”字,实质上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这也是民营经济在新阶段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

与传统民营经济相比,新民营经济更加注重知识驱动、品牌驱动和创新驱动。民营经济不再是需求侧驱动,而是转向供给侧驱动;创业发展方式也不再以单一家族式为主,已经扩展为众筹创业、风投创业等。新民营经济既有体制活力,又有市场活力,还蕴含着新技术革命的勃勃生机和强大生命力。

2 新制度经济学——民营经济的理论基础

新制度经济学是从经济学角度切入来研究经济学理论的,主要研究人、制度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新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庞杂的总汇,它涉及很多领域,包含制度构成与制度起源、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产权制度与国家理论、交易费用(交易成本)理论。研究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学者是沿着以下逻辑进行追踪起源研究的:经济发展的繁荣是由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而人们的经济活动、行为方式和思维逻辑是由人们的动机决定的,人们的动机则是由他们所处环境中的各项制度引导和决定的。人们通过生产获得效益,效益的大小取决于土地、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而这些生产要素要想发挥最大功效,必须有制度作为保障。归根结底,制度的建立是否科学完善,会直接影响经济绩效的好坏,换句话说,确定经济绩效好坏评价标准的最终决定因素是制度。

我国的民营经济是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发展起来的,发展初期并没有明确的产权制度。我国早期的民营经济是在产权极不明晰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后来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黄金时代”、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的“白银时代”、新常态下的“新民营经济时代”,民营经济在成长中遭遇过各种困难和“瓶颈”,如人事、资金、规模、方向等,其中影响最大的便是产权制度问题。

2.1 科斯定理是产权理论的基础

1960年,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如果交易费用为零,无论初始的权利如何界定,资源的配置都是有效率的,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科斯是现代产权理论的奠基者和主要代表,科斯首先从制度入手,明确产权的含义,详细论述了由产权产生的成本和收益,也从经济和法律的角度对产权进行了明确的阐述。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认为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因为有物的存在才会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而对物的使用权限和规则是需要人們互相认可的,而确定这些认可关系的就是“产权”。例如:手机买回家,消费者拥有的是对手机的“所有权”,可是如果手机坏了,厂家是不是应该负责,这就是“产权”的问题。不难看出,合理的产权设置可以确定每个人对物的行为规范,推理下去,可以将经济共同体中的产权制度理解成每个经济体在使用稀缺资源时,制度赋予他们的使用地位和在经济社会的权责利。简单来讲,“产权”不是一件事情、也不是一样东西,而是由于社会上有稀缺资源的存在,每个人在使用这些稀缺资源时的权责利分配,以及人与人之间在使用它们时发生的关系。

实施产权就意味社会的稀缺资源不再是平均分配,一定会排挤掉一些人对稀缺资源的使用权;同时也意味着如果要保证所有权的实现,必定要耗费一些成本来保证稀缺资源按制度去使用。新制度经济学有这样一个论点:产权与交易费用概念是“等价”的。在市场交换中,如果产权等于交易费用等于零,那么产权就丝毫不会影响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反过来,如果存在交易费用,即交易费用大于零,那么产权的归属制度就会很大程度影响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资源存在稀缺性,“经济人”为了逐利,自然就会产生竞争;反之,如果社会有无限广阔的资源,也就不会出现竞争和竞争的必要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竞争和资源的稀缺性是等价的。竞争的结果就是产权的确定,在社会稀缺资源的争夺过程中产生的被多数人认可的状态便是产权的行为规范。

2.2 产权理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没有察觉产权对民营经济的重要性。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民营企业规模壮大,管理层级增加,产权问题便逐渐暴露出来。张五常和巴泽尔先后都曾论证过,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意义的,只有当界定稀缺资源使用权的费用和使用稀缺资源带来的收益在边际上达到相等时,“产权”才有存在意义。换句话说,只有当产权界定的收益大于产权界定的成本时,人们才有动力或激发激励机制去制定规则和界定产权,由此产权产生一个功能便是激励功能。从新制度经济学家角度出发来看,最清晰的产权就是私有产权,所以私有产权是最有效率的,因为私有产权可以避免公有产权存在的拥挤、搭便车、偷懒等低效率现象。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公有企业不如民营企业进步快,主要原因还是缺乏激励。

私人所有制,是个人拥有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家所有制,是国家拥有稀缺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社区所有制,是社区内部的所有人集体掌握资源,排斥该社区以外的人员;全民所有制,是资源的所有权被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拥有,没有人单独拥有排他性权利,在这种所有制形态下意味着社会中所有资源都是可以自由使用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普通的财产所有权归属演变到财产制定的确定,这一变化会极大影响人们日常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方式和社会资源的分配情况。换句话讲,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里,社会资源的稀缺状况一直在影响着产权结构和产权制度的变迁。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初期产权是不明晰的,所以企业缺乏激励、缺乏斗志;直到产权逐步明晰才引导民营经济逐渐走向高质量的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创新理论——新民营经济学的核心思想

在新常态下,民营经济的发展也转向快速发展新时期,自民营经济的到来主要是遵循供给侧引导,遵循创新理论。

创新理论最早起源于拉丁语,有3层含义:更新、创造新的东西和改变。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对构建新民营经济体系的理论体系有非常的意义。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是通过3个著作来逐渐阐述观点的:1912年发表《经济发展理论》,1939年发表《经济周期》,1942年发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通过这3本著作,熊彼特完整地阐述了创新理论从微观发展到宏观的整个阶段。熊彼特把创新定义为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企业家实行对生产要素的新结合,主要包括:引入一种新产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市场;获得原料或半成品的新供给来源;建立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3.1 创新理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新古典经济学提出发展经济要依靠土地、劳动和资本。依照目前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形态,经济发展依靠这些远远不止,创新也是必不可少的。熊彼特说:“我们所指的‘发展只是经济生活中并非从外部强加于它的,而是从内部自行发生的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创新起了很大的推动力作用。

回看历史,我国民营经济的成长和成熟伴随着新制度经济学横穿始末,其中科斯定理更是对民营经济的腾飞起着关键作用;目前,伴随着我国进行的供给侧改革,民营经济以创新理论为基点,供给侧企业家在新的广阔空间里阔步前行。我国的民营经济也一定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3.2 创新理论助推新民营经济的腾飞

在产权逐渐明晰的新经济常态下,民营企业脱颖而出的一定是创新的企业家。这也就是熊彼特提出的“新组合”。熊彼特所谓的“新组合”就是“企业”,企业完成新组合使命的主体就是企业家。在经济飞速发展、大数据的今天,“新组合”已经不再是土地、劳动和资本,还应该包括新的主体、新的形态、新的稀缺资源分配的方式,除此以外,新知识、新信息、新手法、新数据都要包含进去。

传统民营经济与新民营经济最为根本的区别在于企业家精神体现的侧面不同。传统民营经济是从需求侧方面发挥企业家精神,而新民营经济则是从供给侧方面发挥企业家精神。消费侧企业家精神是消费驱动,满足市场需求;供给侧企业家精神是创新驱动,创造市场需求。

4 从民营经济理论到新民营经济理论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启示

4.1 明晰产权是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我国民营经济第一次大规模发展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宪法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民营经济在这一阶段快速发展起来。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将民营经济掀起了新高潮。可是由于体制不健全、市场不成熟等原因,国内许多民营企业创业时,普遍存在产权不清晰,有很多企业是挂靠型或戴着“红帽子”的;所以当这些民营企业成长到一定规模之后,普遍出现了停滞、衰败、分立、内部权利斗争激烈、人事变动频繁等现象。可见,产权不明晰为民营企业的成长埋下了“地雷”,以致后来的经营出现了企业分立、人事纠纷及民营企业生存短期化嚴重。1997年,以《宪法》的形式表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为民营企业的发展确立了法律依据。从这时开始,产权在民营经济中逐步明晰化,民营经济的发展更加健康。

4.2 创新驱动是实现我国民营企业转型的强大动力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40 a,在新常态经济下民营经济也发展到了新阶段。从民营经济发展到新民营经济,创新驱动是实现我国民营企业转型的强大动力。创新理论引导民营经济从劳动和资本驱动转向知识驱动、品牌驱动;从需求侧驱动转向供给侧驱动;从家族创业转向众筹创业。

创新是我国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发展的根本战略目标,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根本动力源。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这四方面是未来民营企业转型的推力器。

除了企业自身的提速发展,体制机制的创新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要深化放管服,进一步消减行政许可事项,加强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着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拓展民间投资发展空间,不断提高“放”的含金量、“管”的有效性和“服”的满意度。

总之,从民营经济理论到新民营经济理论的发展不是偶然的,而是经济变化的必然规律,民营经济循着这条理论与现实的道路继续探索下去,必然会实现民营经济高效飞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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