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及政策研究

2018-09-27 11:14许炜李卿逸亢月娥龙诗敏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28期
关键词:现状问题共享单车对策建议

许炜 李卿逸 亢月娥 龙诗敏

摘要:共享经济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經济的代表和先驱者,有着重要的研究意义。文章对共享单车当前所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最新总结,同时整理了成都市近年来对于共享单车的管理政策,通过对国外共享单车的综合管理模式以及发展成功的经验的借鉴,针对成都市共享单车治理的相关问题,对政府、企业两方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共享单车;综合管理模式;现状问题;对策建议

一、国内共享单车综合管理模式发展优化概况

共享单车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但便利的新生事物往往存在着我们忽略掉的漏洞,而且共享单车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也没有完整的法律规范,因此要求全体市民,爱护共享单车,违法违规要追究责任;使得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用户三方面共同建立安全、便利、舒适的共享单车出行服务系统。本文就共享单车目前所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总结。

(一)共享单车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

1. 租赁双方的相应法律权利和义务

租赁是指按照达成的契约协定,出租人把拥有的特定财产在特定时期内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协定支付租金的交易行为。所以当消费者自愿扫码时,即消费者同意了相关的租赁条款,租赁单车行为成立。

租赁方,即出租共享单车的企业或者平台一方,其所投入市场的单车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如果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因保养不力等原因导致车辆达不到安全使用的状态,则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租赁方也有告知义务,在消费者租赁行为成立之前,必须对单车的租赁价格、保管义务、纠纷解决办法等涉及租赁双方重要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说明,并预先通过APP平台或者其他渠道告知消费者。租赁方应提供配套的还车、管理和维护保养服务。如果因管理上的原因,导致使用人无法归还单车而引发纠纷的,则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

2. 车辆的交通管理法律问题

共享单车的大量投用让更多人选择自行车出行,而这给交通违法带来了压力。实际上,非机动车违章问题是交通管理的老大难,因为警力不足、取证困难等原因,鲜有执法案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许多用户随意停放单车,占据了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人行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甚至包括小区绿化带、盲道等地方。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比达咨询发布的《2016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用户数量已达到1886万。该数据表明,如果不从法律法规方面加以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共享单车将大量占据公共道路区域与城市空间。

3. 车辆的侵占盗窃问题

自从共享单车投入各个城市得到广泛推广以来,单车损毁事件、私用侵占事件频发,这不仅使得资源严重浪费,更是企业与用户的共同损失。

使用者在租赁期间未能履行正常保管义务或因故意破坏致使单车损毁,这是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诸如上私锁、破坏号牌等,则是 “盗窃”行为。“盗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采取规避其所有者管控的方式,通过转移而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成都市政府可以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49条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出台地方性法规。

4. 车辆恶意损毁问题

自共享单车被迅速推广至全国范围内的众多城市开始,车辆被恶意损毁的案例层出不穷,一是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或素质低下蓄意破坏,二是由于单车的推广,使得部分传统行业受到猛烈冲击,如黑车,租车行等,被认为抢占了市场份额、压缩利益空间,故做出了破坏单车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此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消费者利益,更是对资源的严重浪费,破坏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还有一部分人看中了共享单车庞大的数量中隐藏的经济效益,在摩拜、ofo等单车上贴广告,甚至在座椅上“上套”,不仅影响用户骑行体验,而且严重破坏市容市貌。

5. 共享单车押金模式法律危机

目前,共享单车企业基本都要求客户在使用单车之前支付押金,但是关于押金退还的规则存在大量的质疑声。其问题主要表现在:(1)当用户骑行结束后,押金并不会主动退还到用户账户中;(2)用户的押金仅仅作为抵押之用,用户还需要另外缴纳行费用;(3)经用户申请后,退还押金的日期为2到7个工作日,显然这种延迟退还押金的行为存在着巨大的刑事法律风险。

一方面共享单车企业缴纳押金及延迟退还的行为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以及社会性。从现在市场上一些企业所制定的共享单车的押金支付规则来看,这种规则极易造成资金沉淀,形成巨大资金池,从而吸收了公众存款。 另一方面共享单车企业有集资诈骗罪之嫌。如上所述,共享单车的押金模式将会形成一个巨大的资金池,但目前对这笔巨额资金的具体监管方式(怎么监管?)、监管主体(由谁来监管,是企业还是政府还是银行?)却处于空白状态。一旦发生一些特殊情况,如若某些共享单车企业卷款跑路,非常明显,这直接对共享单车使用者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并且极大破坏社会信用基础,造成的负面影响无法估计。

不少专家针对这种情况提出过意见,不仅要明确共享单车行业监管规则与监管主体还应对该资金实行第三方资金托管,即将押金形成的资金池托管到第三方银行机构。再者,政府和企业需一起主动探索该行业新模式,比如免交押金的使用模式。这个已经有部分地区实现,2017年3月16日ofo上海用户,只要芝麻信用分在650以上,就可以免去99元押金。

(二)成都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或措施

1.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

2016年12月25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通知,制定《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2016年12月26日起,在中心城区各级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统一设置供非机动车停放的区位。其中要求,地铁站出入口30米范围内,人行道宽度低于2.5米的,影响消防安全的区域,人行道的盲道上,禁止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此外,非机动车停放区位不得影响商家店铺的正常经营。

2. 《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

2017年3月3日,成都市交委、公安局、城管委日前联合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引导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出行。这也是我国首个城市支持共享单车发展的政策。《试行意见》除了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管理上制定文明用车奖惩制度;维护上要求提高故障车辆处理速度;安全上要求用户实名且采取第三方结算。

3.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准入机制

2017年11月,成都市政府明确共享单车禁停区域,试点“电子围栏”。市城管委配合市交委、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研究探索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准入机制和管理办法,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采用市场化监督,将运营企业经营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管理。据了解,各区(市)县在市容秩序保障服务市场化试点中,将把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监管纳入服务保障市场化试点服务范围,明确管理责任。同时,在城市主要道路、重点路段、公交站台、地铁站门口等不宜停放的区域设置共享单车禁停区。在部分区域先行试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电子围栏”技术,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对接。政府和管理部门实时掌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信息,运营企业实时掌握用户使用信息,实施激励、扣罚和信用管理。

2018年1月16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2017年12月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称,截至2017年12月底,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总量约130万辆,共有运营企业7家。但部分路段超量投放现象严重,地铁(公交)站点乱停放问题突出。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制,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将与街办城管工作年度目标绩效挂钩。

二、国外共享单车综合管理模式发展优化概况

从1965年到1995年,共享单车经历了从荷兰的概念化公用自行车,到丹麦的把公共自行车进行系统化管理,这两者的操控者都为政府机构,而在2007年,共享单车才真正的以商业盈利的形态面世。可以看出,国外共享单车发展时间远远早于中国,如今中国的共享单车泛滥,在管理的问题上出现了许多的问题,本文收集相关国外共享单车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对国内共享单车综合管理模式的发展及优化提出新的探讨。

(一)法国共享单车Velib的成功管理经验

法国巴黎的共享单车Velib作为最早以商业盈利形式进入市场的共享单车企业,其优秀的管理经验是值得借鉴的。从其共享单车的盈利来看,年利润达到2000万欧元,十分可观,同时,Velib也是全球第一个成功推行共享单车并盈利的公司,而中国近年来推出的共享单车,种类繁多,真正盈利的少之又少,部分还面临着破产的窘境。

与中国目前大多数的共享单车运营模式相同,Velib共享单车通过“互联网+”的模式,由APP衔接,实现线上线下的一体化。缴纳押金按小时计费,通过定位系统查找周围可使用车辆,但Velib采用固定车桩的形式,规范消费者使用以及归还车辆,与目前中国共享单车市场无序停车形成鲜明对比。同时为拥有稳定的消费群体,该公司推出的会员29欧元的年费套餐,在许多的大城市里,已经相当低了。在2014年,Velib共享单车公司为降低未成年私自骑行共享单车而发生事故的几率,推出了专门针对未成年的共享单车计划,通过不同的头盔颜色,将未成年分为4个年龄阶段,从而也很好的打开了细分市场。

除自身条件以外,Velib公司还赢得了广告公司德高(JCDecaux)的支持,广告公司对其进行投资,对应的該公司也获得了户外广告牌的独家使用权。同时,Velib很好地利用了旅游业的优势,正常情况下,巴黎每年有4400万名到访游客,其租赁价格对游客来说也是最低的,一天的租金仅1.7欧元,一周也不过区区8欧元。其低廉的价格也部分地解释了为何该系统拥有如此高的市场渗透率。值得一提的是,巴黎市政府也与运营商达成协议,每年支出400万欧元用于更新及维修损坏的自行车,降低了该共享单车公司自身的成本负担。

(二)美国的“小红车”及丹麦共享单车的管理经验

美国的共享单车名为capital bike share,于2010年诞生。投放了约3700辆单车,停放点分布于华盛顿及周边城市。“小红车”在推广时也面临了许多问题,共享单车的相关问题涉及了法律保护,最高可罚消费者1200美元,美国法律规定夜晚自行车行驶要开车灯、使用者要戴安全帽,因此,中国的共享单车在避免消费者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时,也应对骑车者进行规范,必要时处置罚金,另外,进行共享单车危害性行为立法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三)丹麦Donkey Republic单车租赁公司经验

丹麦的共享单车是一家名叫Donkey Republic的单车租赁公司。该共享单车与国内的共享单车运营模式相同,通过手机APP寻找定位车辆,消费者通过扫码开锁骑行车辆,实现自由停放。与国内共享单车不同的是,该公司要求消费者使用完毕之后,必须将单车还回原处,这些单车也不是全新的车辆,而是用户自愿拿出来分享的自己的车,公司为其提供一套智能定位开锁设备。在盈利方面,由于捐出自行车的用户需要自行购买这套设备,所以在单车盈利时,单个商家将从其中抽取利润,而公司也获取了广告效益。从此来看,该公司主要的赢利点在于销售其约500欧元的设备。他们将创新的出发点落在了服务单车商业租赁,而不是公共自行车的运营,后者显然需要建设大规模的网络体系。实际上,Donkey Republic这样的模式被认为是真正的共享经济,公司仅仅需要搭建平台小商家以及用户之间的平台,连接双方的资源,为用户提供的是平台的体验效果,真正承担成本及费用的为自愿提供私人单车的小型个体商家。

三、成都市共享单车综合管理模式对策及建议

(一)政府:政府出面完善相关制度

政府创造条件并制定规范促进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政府需要统一认识给予共享单车必要的发展条件,同时制定前瞻性管理规范和引导性的规划,为共享单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成都市政府方面应尽快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成都市政府应对市场上某些共享单车运营商存在的不自律,不遵守自律性规范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发现这种行为已对共享单车的正常运行造成极大负面影响时,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例如暂停该企业的运营资格。政府的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当对单车用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也加大机动车占用自行车专用车道行为的惩罚力度,努力打造良好的骑行环境。

成都市政府应当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成都市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公共道路资源,成都市作为一个自行车使用需求量极大地城市,应当进一步完善城市的道路交通系统,将共享单车的合法停放区域与机动车的停放区分开来。另外应借鉴荷兰的城市阿姆斯特丹,改善自行车使用环境,自行车道、停车点、修车点都应纳入规划中。

行业准入。随着共享经济的浪潮席卷而来,各种各样的共享单车出现在成都的街头,此时政府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有些企业就乘虚而入,所以,政府必须尽快联合企业提出一个行业标准,以保证共享单车市场的公平竞争。在单车投放数量,投放方式,维护人员等要求方面需与企业的实际能力相符合,不能超过自身实力。防止单车数量过多和无序停放,从而影响行人、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对城市整體交通系统造成影响。

(二)企业:积极研发新技术并改进经营管理方式

企业积极研发新技术,不断研发新技术,改善产品品质,通过APP的优化与线下员工的配合,科学合理投放单车,并通过研究不同区域单车使用率,在不同时间段挪动单车,使其得到有效利用。

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监督规范用户行为,并完善运营制度。企业根据平台收集的骑行数据,有针对性地投放合理数量的单车,并适时根据单车使用频率,及时派遣线下管理人员挪动或放置单车,从而提高用户使用率。而如何解决无序停放的问题,则有两条建议:第一、依托单车投放数量、平台骑行大数据等,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合理规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第二、建立虚拟围栏。在后天设置恰当的停放区域,建立虚拟围栏,若用户将单车停放在围栏外,平台根据GPS定位检测到后,继续按时计费,若多次违规,则将该用户列入黑名单。线上线下要紧密配合,及时派遣工作人员处理损毁严重无法使用的单车,尽量回收利用,既是节约成本,也是对资源环境的保护。

另外企业也可以做到以下几点1.通过摄像头监控固定投放、摆放点;2.招募志愿者,实现全民监督,加强管理和宣传,提高市民素质;3.共享单车的使用加入并且严格遵守信用体系,与个人信用挂钩;4.建立信用制度,通过实名认证,网络实时监督用户行为;5.推广前进行宣传,包括单车的使用和规范制度,提升人们对共享单车的规范意识。

除此之外,与政府合作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优化后台管理系统。企业要积极与政府合作,寻求政府的帮助,尽可能地利用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如,与政府合资修建自行车道,提供平台收集的大数据,协助政府合理规划停放单车的区域。

探求共享单车盈利新模式。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寻求政府补助和财政补贴;与电商平台,社交网络积极合作,从而提高品牌知名度,探索新的盈利点,或是在app上推送广告,挖掘利用大数据的潜在价值。

另外,也可在单车车身上投放广告,获取利益,或与景区合作,将景区游览与共享单车的骑行结合起来,规划游览路线,为景区增加旅游价值的同时,还顺利推广了单车的使用。

本论文通过对国内外共享单车的发展情况的概括、分析和总结,可以发现我国的共享单车发展前途仍存在较大的挑战,现在更是正处在风口浪尖上,所以更需要加快综合管理模式的创新。现在国内共享单车的问题不断暴露出来,丞待解决,政府和企业应尽快达成一致,行动起来,相关行业准入,相关法律法规应逐步出台。由于共享单车在国际上并不算一个新鲜事物,所以我们有可以借鉴的对象,法国、美国及荷兰的共享单车管理模式各有不同,但我们不能实行“拿来主义”,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各个城市所面对的实际问题出发,形成中国特色的“新共享单车模式”。本论文也正是对国内外的共享单车情况做了一个收集总结,在借鉴、反思和实事求是中,相信共享单车的运营模式在中国将会形成新的特色。

参考文献:

[1]张汝华,吴祥国,雷丽.自行车共享交通系统发展与对策分析[J].交通运输工程与信息学报,2011(04).

[2]陈稚坤.公共自行车服务设计研究——以太原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为例[J].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5(01).

[3]李混浩.基于共享经济视角下城市共享单车发展对策研究[J].城市交通,2017(03).

[4]剑成程.共享单车:城市移动的乐与痛[J].环境,2017(03).

*基金项目:四川省四川师范大学国家级研究基金项目“城市共享单车综合管理模式持续优化研究——以成都市为例”(项目编号:20171063600);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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