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资源化利用进行时

2018-10-09 11:22
农经 2018年10期
关键词:农村部秸秆利用

秸秆处置问题关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再生资源产业等多个领域。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是我国农业实现绿色发展的重点之一。

时值丰收季,秸秆的处置问题再度成为焦点话题。为了打好秸秆处置这场硬仗,日前,全国各地纷纷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要求,安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

“十二五”末以来,我国农业农村部通过财政扶持,大力发展“五化一体系”,即坚持以秸秆还田的肥料化利用为主,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创新开展秸秆基料化利用,着力推动秸秆能源化利用,大力扶持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和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促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产量大、分布广、种类多,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活和农业发展的宝贵资源。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下,农业连年丰收,伴随着逐年增多的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也出现了秸秆随意抛弃、焚烧等现象,危害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降低土壤肥力致土地贫瘠、水分走失致耕地墒情、破坏农田生物群落、致某些病虫更加严重、致农作物产量降低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发布的《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实施目标是基本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解决秸秆废弃和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力争到2020年在全国建立较完善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运输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按照近年来我国农作物种植面积测算,2017年我国秸秆理论资源量为8.84亿吨,可收集资源量约为7.36亿吨。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的《2018—2024年中国世界秸秆人造板行业市场发展格局及投资价值评估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秸秆品种以水稻、小麦、玉米等为主。其中,稻草占比为25.1%、麦秸占比为18.3%、玉米秸占比约为32.5%、棉秆占比为3.1%、油料作物秸秆(主要为油菜和花生)占比为4.4%。

我国的粮食生产带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区)秸秆理论资源量占全国秸秆理论资源量的70%以上。

在综合利用格局下,秸秆还田成为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怎样平衡秸秆还田与化肥施用量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在改善土壤质量前提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已成为新时期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的一项重大挑战。

日前,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刘庆团队在定量评估秸秆养分库对化肥替代的潜在贡献作用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刘庆团队基于中国数据统计年鉴,全面收集了1998至2014年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农作物产量、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秸秆产量、秸秆养分资源量等数据,并首次定量评估了秸秆养分库对化肥替代的潜在贡献作用。研究发现,秸秆中具有大量的养分资源库,若考虑能被植物有效利用的化肥施用量,理论上28.92%与98.86%的秸秆还田率就能完全替代钾肥与磷肥的有效施用量,100%秸秆还田即可替代87.22%的氮肥有效施用量。

该结果表明,秸秆还田是实现化肥施用零增长行动和维持粮食稳产增产的潜在重要措施之一。为此,研究人员提倡应将秸秆还田作为秸秆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与优先鼓励政策。同时应大力支持新型秸秆分解技术并研发更为高效的还田策略,以确保中国绿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十三五”期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

政策护航

目前,农业农村部从七个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第一,关于增加秸秆深翻农机具补贴,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将秸秆粉碎还田机、青饲料收获机、青贮切碎机、翻转犁、深松机、捡拾压捆机、压捆机等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机具品目列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属于这些品目的所有境内生产且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农民可自主购置并按规定申请补贴。

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再次明确要优先保证秸秆还田、离田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在一般机具单机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继续将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25万元。

现行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最高可达30%。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明确东北四省区(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适宜地区试点开展农机深翻(深耕)作业补助,促进秸秆还田和黑土地保护。吉林省等部分地区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用省级资金给予1:1的累加补贴,极大地促进了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机械水平的提高。

据统计,“十三五”初期,全国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达7.2亿亩,秸秆捡拾打捆面积达0.65亿亩。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将更多符合要求的秸秆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利用等绿色发展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加快秸秆利用机械化进程。

第二,关于加大秸秆肥料化利用扶持力度,促进农业良性循环。“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在东北四省(区)选择17个县(市、区、旗)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围绕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控制土壤侵蚀、耕作层深松耕、科学施肥灌溉等核心措施,推广一批“可推广、可复制、能落地、接地气”的黑土地保护综合技术模式。

同时,农业农村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在东北四省区安排1.5亿元,选择六个县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项目试点。总体来看,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在集成技术模式和创新服务机制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编制发布并组织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力争到2030年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2.5亿亩,通过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退化,持续提升黑土耕地质量,改善黑土区生态环境。

第三,关于支持科学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科技进步。国家高度重视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自1992年以来,中央就设立了秸秆养畜项目,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6.99亿元,建设秸秆养畜示范县900多个。在项目的示范带动下,秸秆养畜成为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牛羊养殖的主要模式。“十二五”末,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促进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开展粮改饲草食畜牧业发展试点、推广青(黄)贮和微贮等处理技术、加大对饲草料加工机具的补贴力度、培养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牧循环发展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以规模化收储、专业化加工、高效利用为目标,支持开展秸秆饲料化示范,积极争取秸秆饲料化利用相关政策,促进畜牧业的良性有序发展。

第四,关于支持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完善收储运服务体系。“十三五”初,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围绕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投入资金10亿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10省(区)90个县,按照“整县推进、多元利用、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围绕秸秆“五料化”利用和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区域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机制。

在试点实施过程中,秸秆收储运主体的培育和收储能力建设是重点考核内容,这一举措有力促进了区域秸秆处理整体能力的提升。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依托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助资金项目,支持开展秸秆收储运主体的培育和收储能力建设,带动区域秸秆处理能力的整体提升。

第五,关于支持工厂化食用菌产业,增加秸秆基料化利用比重。“十三五”初,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的通知》,在总结以前年度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投资扶持方向作出重大调整。从2017年起集中力量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其中对农作物秸秆进行基料化利用是重要支持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质原料制备车间、基质生产和储存车间、菌棚等,以及原料粉碎、菌种制备、灭菌、接种等机械设备。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农副资源基料化利用项目渠道,支持秸秆种植食用菌产业化发展。

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包括“五化一体系”,即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收储运体系建设。

第六,关于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动秸秆可再生能源利用。长期以来,农业农村部积极推广秸秆热解气化、秸秆生物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等燃料化利用技术。

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开展秸秆热解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的推广应用,计划到2020年,在北方冬季取暖地区和粮棉主产省,以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形式支持一批秸秆热解利用样板县,以产业化、商业化方式带动秸秆高值化利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在政策创设、资金投入、技术推广方面不断加大力度,进一步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

第七,关于支持秸秆原料化利用,加快利用方式的进步。“十二五”末,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统筹规划,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在政策、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支持,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支持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完善配套产业及下游产品开发,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

“十三五”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各地围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领域开展工程建设和示范推广。其中秸秆代木、清洁制浆、秸秆生物基产品等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方式是重点推广内容。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地方出台并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运输等政策,不断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2017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超82%,基本形成肥料化利用为主,饲料化、燃料化稳步推进,基料化、原料化为辅的综合利用格局。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东北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新增秸秆利用能力2700多万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坚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燃料化三大利用方向,不断提升秸秆农用水平。在时代的需求下,我国秸秆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一定是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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