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体制研究

2018-10-09 11:29于素风
时代金融 2018年23期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国有企业监督

【摘要】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莫测,国有企业也在不断深化改革。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财务管理的财务监督是企业维护日常财务工作的重要步骤之一,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完善的监督体制建设,是政企分离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原有监督体制中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并且给监督体制改革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本文介绍了我国财务监督体制的相关概念,并对国企监管历史进行了简要回顾,接着在分析现存监督体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 国有企业 监督 体制研究

一、财务监督体制的相关概念

(一)财务监督体制的界定

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初步形成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为实现对财务的监督,运营权和产权逐步分开管理。财务监督不但能适应国家企业制度的发展和市场规律的变化,在此基础上贵企业进行监督,也可以督促企业运营制度的发展和企业职能的履行。

财务监督体制包含监督主体、客体、范围、落实点和目的等,正是为了监查和管理企业运营和财务周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它以货币为表现形式,通过对企业的监管和规范,监控财务运行和周转,帮助财务决策和实施,保证财政收支平衡。

(二)财务监督监管的主要内容

财务监督包括内部管理与外部管理。内部管理是针对企业资金的效益,内部成员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保障资金合法性。外部管理是企业外的组织对该企业的运营和收支进行监督。在这个过程中,监管的主要内容分为资金、资产、收入和利润以及财务报告监督四类:

基层国企进行筹资或融资时,要向国有资本运营主体进行备案以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采用吸收合并等融资方式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时,应由国有资本经营实体作为出资人同意,资产被用作筹集债务融资资金的抵押品。国有企业应报国有资本经营实体审批,公积金变动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监管机构批准。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企业不得擅自改变股本结构。企业每季度编制资本经营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应向国有资本经营实体申报备案。

国有资本经营单位需要对下属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监管,负责维护和增加资产价值。国有及独资基层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时,必须首先报告国有资本经营实体为投资人同意批准。基层企业不被允许向外方提供经济保证,必须先报告各自国有资本经营主体批准。在基层发生的其他财产权变更,如分立,合并,出租,债券发行等,也由国家主体监管机构实施资本运营。

二、我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管历史回顾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是国家直接控制下的经营企业,是国家财政的预算单位,它并不具备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地位,缺乏应有活力。对国有企业来说,国家采取了监管措施,但这种监管不构成真正的财务监管,算是强制性的行政监管。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建立国有资产新管理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时间段:

80年代初到1988年,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第一阶段。此时的国企改革不涉及宏观体质的改革,而主要是国家对企业进行让利。1988年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此阶段政府想建立一个相互监督的体质,权利相对分散到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多个部门。但是多部门的同时管理带来很多局限,企业的发展受到多种限制。

1988年到2003年是发展的第二阶段。1988年后,机构改革开始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局归入财政部,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权利不部门内部进行局部调整,但还是不能形成集权的国有资产管理局。

2003年至今是国企改革的第三阶段。该阶段国企改革以建立新体制为主要任务,股份制是现代产权制度的核心任务。2003年初国资委成立,国企完善治理结构,主辅业分离,企业科技创新,国企经济结构布局改变。国资委在授权范围内指导国企重组,对企业负责人考核和任免,对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进行监督等等,这些制度都在实践中不断清晰和完善。

三、我国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存在的问题

据调查,许多国企已经建立了财务监督机构,但在现实监管操作中仍旧存在多种问题;

(一)对国企经营者重大财务决策行为缺乏完善的监督

在我国,国企的董事会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重要决策有较大权力,而监事会在这是多数只是形式主义,无投票权,不起实质性作用,仅仅出面参与会议而已。监事会的作用是重大决策后的监督权力,长此以往会丧失财务监督的本意,当企业出现资金链问题或者发展错位时,监理会不能体现实际监督作用。

(二)对高层管理者个人经济状况和职务消费缺乏监管

当前对于国企经营的高层管理者监管机制不全,尤其是个人经济状况和职务消费方面。部分企业有高管利用公有资金进行私人消费,甚至是挪用公款参与非生产运营。这种不道德现象造成大量资产流失,而该类行为多发生在管理者在职期间,往往只有在后期监察才能被发现。单位审计监察部门在企业运营中和财务流程中的监督里面未能完全接受信息,这就可能导致对高层监管不全的局面。

(三)对企业财务信息有效监督性差

在目前的关联交易中,各层国企委托和代理之间信息是不对称的,部分国企营造虚假利润,利用关联方虚拟企业业绩,甚至编制虚假会计账簿,去蒙蔽和欺骗各利益相关者。这种虚假财务信息正是由于对财务信息的隐瞒,造成了企业资本的迅速流失。监督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类似现象的損失很难挽回,而只能在事后审计环节被发现和被处理,企业信誉损失难以避免。

(四)中介财务监督机构未能发挥应尽职责

社会上的中介财务监督机构承担企业的财务审查事务,但由于其工作的盈利性和与类似机构的竞争性,为了迎合企业或者上级部门,使得它在审查中不能公平公正的进行审计,甚至是为了不惹事而弄虚作假,做出失真的年度报告。该类作假事件常被报道出来,可见中介监督的职能部分流失了。而且这种行为能给中介带来高收入,更是使得其不愿积极进行监督,揭露国企现存财务问题和违规信息。

(五)企业内部监管人员职责不清

企业财务总监、内部审计机构和财务人员在监督体制中的作用必须比理清,而企业董事会如果无法做出准确定位,或者政府主管进行不同的解读都会造成监督有效性的下降,是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企业中财务监管的归属问题有时把相关监管人员放在尴尬的位置,有些单位实行会计师制度,没有总监的设置,或者将内部审计划归董事会名下,出现一个部门多个归属的现象。如果财务监管人员没有相应的权利,就只会将时间放在日常事务上,无法或者不愿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管更不用算权利执行了。

四、相关对策研究

(一)完善管理者的财务控制能力

企业评人的管理者不但行使经营权,还要参与到财务活动中来,尤其是政策和方针的制定。董事会成员有时会因为管理视野或者管理能力的局限,尽管可以处理好本单位具体业务,但不能突破管理阶层的局限,限制财务监督效率的提高。在制定投资者代表管理规定时,有必要确保投资者代表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责任权限”的方针,界定投资者和出资者的权限、责任。根据公司的制度和程序,明确单位意图,将长期与短期利益结合起来,指导投资者代表管理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同时,要规定投资者代表的相关职责,确保在行使权力时能够体现投资目的,确保利益的增值和投资利益。另外建立合理、透明的评估机制,遵守规章制度,有效服务公司,及时完成分配并创造价值。

(二)强化内部监督职能

首先要完善监事会。尽管很多企业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内部监督机构但监事会的正确权力实际上没有得到关注,它对董事会的违规行为极少纠正,执行监督权时常遇到障碍而无法实施,就沦为了伪监督机构。其次,成立董事会成员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其中,至少有一人必须是会计专业人员,才能保证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等的监督有效性等多项财务责任,履行了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调查处理经济事项报告。最后,保证首席财务官的权威。具体职能是了解和把握市场状况,规划和完善公司的财务制度,负责公司的具体财务状况并向上级做工作汇报。

(三)发挥内部和外部审计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率

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积极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控制领导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内部审计的权力和独立性得到改善,公司的监督就可以轻松实施。但是,内部审计领导水平越低,人员素质低,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克服独立性差和审计范围小等缺陷,直接隶属于监事会。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核心的社会中介则是外部监督,它有较强的公平性、嚴谨性和权威性,提高有效性,能弥补公司内部监督的强制性和客观性,满足公司全方位的监管需求,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公司的财务监督相关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完善整个监督的标准化,确保监督能够合理而有序地进行,避免缺乏的监督规则。二是建立问责机制。金融监管与公司是否能正常运作息息相关。如果对违反公司法规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加处罚,那么监管就没有任何意义。第三,改革有关机构的内部机制。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企业实际制定适应的各项工作的管理条件,并与企业内部其他部门及时建立和谐的关系。

(五)加强绩效管理考核和监督,制定明确的处罚和处罚责任制度

进一步健全国企分阶段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可以随时监控国有资产流动情况,发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用,不得从事违法行为。为更好地执行内部监督管理计划,有必要建立起可以追溯到人民群众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由于要对人负责,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公正处理。评估中不合格的团队和个人进行问责,定期绩效评估来奖励团队或个人,批评绩效不佳者,提高公司监督和管理的整体有效性。一是明确可能造成损失和损失的重要事项,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二是加强资本预算,规范各公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制定并完善奖惩机制,加强监督以促进企业实现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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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于素风(1969-),女,汉族,山东省寿光市人,注册会计师,山东和信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力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潍坊科技学院客座教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生物性资产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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