舷梯与引水员梯的布置及其长度计算

2018-10-09 06:08谭增检庞博
广东造船 2018年4期

谭增检 庞博

摘 要:本文主要对近年来IMO关于舷梯与引水员梯的相关要求进行较详尽的阐述,介绍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舷梯与引水员梯的布置及其长度的计算方法,供同行们在设计时参考。

关键词:规范要求;舷梯;引水梯;长度计算;基本布置

中图分类号:U667.3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alculation method for the length of accommodation ladder and pilot ladder and their arrangement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IMOs requirements.

Key words: Rules requirement; Accommodation ladder; Pilot ladder; Calculation of length; Arrangement

1 概述

舷梯是船舶的一种登/离船设施,当船舶靠港后供船员或岸上人员上下船用,平时收藏在舷旁内侧,使用时放出舷外,其布置需满足《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称SOLAS)第II-1章第3-9条款的要求。

引水员梯是专门供引水员从引水船上安全登、离被引水船的通道设施,其布置则需满足SOLAS第V/23条的技术要求。当海平面至登/离船处的距离小于9 m时,可单独使用软梯作为引水员梯;当海平面至登/离船处的距离超过9 m时,则需与舷梯一起配合布置供引水员登、离船用。

在设备订货及详细设计中,需明确舷梯与引水员梯的长度,因此如何计算舷梯与引水员梯长度及其合理布置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主要对近年来IMO关于舷梯与引水员梯的相关要求进行较详尽的阐述,介绍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舷梯与引水员梯长度的布置及其计算方法。

2 IMO对舷梯与引水员梯的相关要求

2.1 舷梯

根据SOLAS第II-1章第3-9条款,凡是2010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必须在船上安装经认可的登/离船设施,以备在港口或港口相关操作时使用。

该登/离船设施必须根据MSC.1/Circ. 1331通函的要求进行建造、测试、安装及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要求:

(1)登/离船设施应远离工作区域以及货物或其它物体悬挂吊装时可能通过上方的区域,该登/离船设施的目的和使用方式与引水员登/离船装置是不同的;

(2)应提供足够的照明,以照亮登/离船设施、甲板上人员登/离船和装置控制的位置;

(3)当登/离船装置在使用时,在其附近应备有一只带有自亮浮灯和救生浮索的救生圈;

(4)每部舷梯应具有在其最大操作倾斜角时,下平台在轻载水线以上不大于600 mm的高度;

(5)在每部舷梯的两端应设置标记牌,以清楚显示最大和最小允许设计倾斜角、设计负荷、下平台负荷等;

(6)舷梯使用时水平倾斜角不应大于55°;

(7)在人员从登/离船设施或船舶与码头之间可能坠落的舷梯下应安放安全网。

根据上述第(1)条要求,对于新造船可能会导致船舶每侧被要求分别安装两部舷梯:一部作为在港口处使用,并确保该舷梯放置在货物或其它物体悬挂吊装时不可能通过其上方的区域;另一部安装于船舶平行中体部分,用于引水员登/离船的位置。

2.2 引水员梯

根据SOLAS第V章第23条款的修正案,以及IMO的 Resolution A.1045(27)号决议,对引水员登/离船装置提出了如下要求:

(1)当海平面至登/离船处的距离不超过9 m时,则可单独使用引水员软梯。软梯的长度应能从登/离船处抵达水面,并充分考虑所有装载工况和最差船舶縱倾及15°的不利横倾,也就是说实际配备的引水员软梯的长度可能会超过9 m;

(2)当海平面至登/离船处的距离超过9 m时,则可利用舷梯与引水员软梯一起配合使用作为引水员的登离船装置,此时舷梯及引水员软梯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舷梯的技术要求应参照ISO5488:1979的标准并满足MSC.1/Circ.1331 的要求。舷梯需偏向船尾设置,且尽可能布置在船中一半船长范围内沿船体平行布置并避开排水孔,踏步宽度至少600 mm;

② 舷梯的最大使用水平角度应不超过45°,并保证舷梯下平台水平并与舷旁固定,下平台距离海平面至少为5 m,但不超过9 m;

③ 舷旁应设置引水员软梯的系固点,系固点的垂直位置应位于舷梯的下平台以上1.5 m处,确保软梯与舷梯的下平台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0.2 m之间。引水员软梯上端应至少延伸至下平台以上2 m;

(3)引水员登离口的布置要求:

① 在引水员登离口处应提供合适的扶手支柱,两支柱的间距为0.7~0.8 m,支柱的外径不小于32 mm;对登离口处无舷墙的,支柱高度应不小于1.2 m,有舷墙处的支柱高度则不小于舷墙高度+1.2 m;

② 引水员登离口处沿船长方向915 m及船宽方向915m范围内,应保证无任何障碍物;

③ 配备至少2根安全扶手绳。安全扶手绳的长度应能从甲板上固定安全扶手绳处,经引水员登/离船位置所设置的支柱或舷墙的最高处抵达水面,并充分考虑所有装载工况和最差船舶纵倾及15°的不利横倾;安全扶手绳的直径应为28~32 mm。如果应引水员要求需与软梯一起使用安全扶手绳时,则扶手绳的一端须固定在甲板的环板上,另一端经过设置在引水员登离船通道舷边门处的支柱顶部向船舷外垂下。

④ 在引水员登/离船处附近配备一只带有自亮浮灯的救生圈和一根救生浮索;

⑤ 提供足够的照明,以照亮引水员登/离船的位置和设施。

3 舷梯与引水员软梯长度的计算

3.1 舷梯与引水员软梯联合使用时的长度计算

这时需在充分考虑所有装载工况和最差船舶纵倾及15°横倾的情况下,引水员软梯的长度能从登离口处抵达水面,舷梯的长度则应满足上述规范要求的使用角度不超过45°,且下平台距水面的距离大于5 m,但不超过9 m。根据这个要求,我们推荐下列计算舷梯及引水员软梯长度的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考虑船舶横倾15°的吃水线的变化,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当船舶横倾15°后水线会往下偏移,偏移量△L可通过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L为船舶横倾15°的吃水线偏移量;B为船宽;L为轻载吃水。

通过载重水线图,可以得出考虑船舶最差纵倾及在轻载工况下的吃水线W1,再往下偏移△L,该水线即为考虑最差船舶纵倾及15°的不利横倾的情况下的吃水线W2。

我们先假定舷梯水平布置时长度为L1,根据舷梯的安装位置画出舷梯的转动基点A,该基点距上甲板边线的距离根据舷梯安装位置是否存在舷墙或舷顶列板凸出高度来定,通常比舷墙或舷顶列板上端高出100mm即可。将舷梯沿基点旋转45°,再将横倾15°后的轻载水线W2往上偏移H后与舷梯相交(H为引水员的攀爬高度,必须大于5 m但不超过9 m),其交点B与基点A之间的距离即为所需舷梯的理论长度(见图2)。舷梯的实取长度还应结合制造厂家的资料且留两级踏步的裕度来确定。

引水员软梯及其辅助索的长度,则根据其应能从上甲板往下抵达船舶横倾15°之后的轻载水线来计算,即长度至少为L+△L。

3.2 作为码头梯使用时的舷梯长度计算

当舷梯仅供船员在码头上下船用时,其长度计算则需要考虑当舷梯在最大使用角度55°时,其下平台距轻载水线不大于600 mm即可。

当舷梯既作为引水员梯使用,又可作为码头梯使用时,则应结合上述两者情况计算舷梯的长度,取其大者。

4 舷梯与引水员软梯联合使用的典型布置

4.1 综合布置

当引水员登/离口处离海平面超过9 m时,舷梯与引水员梯配合使用的典型布置,见图4。

根据上面舷梯长度计算已经知道船舶横倾15°后的轻载水线,在距该水线上H处选定舷梯的第一个使用位置,此时舷梯的最大角度δ1应不超过45°,下平台距轻载水线的距离H应大于5 m但不超过9 m;再根据规范要求引水员软梯与舷梯的下平台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 m和0.2 m之间,即可确定软梯的第一个使用位置即Pos.1。此时,应确保软梯最上端的踏步距下平台的距离至少2 m,软梯在舷旁的系固点布置在下平台上方1.5 m处,舷梯的系固点布置在下平台附件合适位置即可。

当吃水往上升4 m时,舷梯下平台再向上升4 m处即为舷梯的第二个使用位置,以此类推,直到水面至登/离船处的距离不超过9 m即可。

如图3所示,当船的吃水在位置1時,舷梯的使用角度均为δ1,引水员软梯的位置均为Pos.1;当其吃水在位置2时,舷梯的使用角度均为δ2,引水员软梯的位置均为Pos.2;当吃水距上甲板小于9 m时,此时仅使用引水员软梯即可,无需舷梯配合。

4.2 引水员软梯系固装置

常用的系固装置形式,如图4。

这种系固装置嵌焊在船壳外板上,需要在外板上开孔,因此系固点的数量越少越好。

4.3 附件属具

按规范要求配齐相关附件属具,如:(下转第页)(上接第页)

引水员扶手、安全网及绑扎眼板、带浮灯救生圈、救生索、照明等。

5 结束语

本文介绍了IMO对舷梯与引水员梯的相关要求,并介绍了舷梯与引水员梯的基本布置及其长度的计算方法,可供同行们在设计中借鉴。

参考文献

[1] 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256(84)决议通过的2008年5月修正案. 2008.

[2] 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308(88)决议通过的2010年12月修正案. 2010.

[3] IMPA. Shipping Industry Guidance on 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s. Marisec Publications.2012.

[4] IMO.Resolution A.1045(2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