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放中透出凝重,平淡中显现奇崛

2018-10-09 11:31
作文周刊·七年级版 2018年32期
关键词:羊腿手把羊头

【经典掠影】

手把羊肉

到了内蒙,不吃几回手把羊肉,算是白去了一趟。

到了草原,进蒙古包做客,主人一般总会杀羊。蒙古人非常好客,进了蒙古包,不论识与不识,坐下来就可以吃喝。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身上只背了一只羊腿。到了一家,主人把这只羊腿解下来。客人吃喝一晚,第二天上路时,主人给客人换一只新鲜羊腿,背着。有人就这样走遍几个盟旗,回家,依然带着一只羊腿。蒙古人诚实,家里有什么,都端出来。客人醉饱,主人才高兴。你要是虚情假意地客气一番,他会生气的。这种风俗的形成,和长期的游牧生活有关。一家子住在大草原上,天苍苍,野茫茫,多见牛羊少见人,他们很盼望来一位远方的客人谈谈说说。一坐下来,先是喝奶茶,吃奶食。奶茶以砖茶熬成,加奶,加盐。这种略带咸味的奶茶,香港人大概是喝不惯的,但为蒙古人所不可或缺。奶食有奶皮子、奶豆腐、奶渣子。这时,外面已经有人动手杀羊了。

蒙古人杀羊极利索。不用什么利刃,就是一把普通的折刀。一会儿的工夫,一只整羊剔剥出来了,羊皮晾在草地上,羊肉已经进了锅。杀了羊,草地上连一滴血都不沾。羊血和内脏喂狗。蒙古狗极高大凶猛,样子怕人,跑起来后爪搭至前爪之前,能追吉普车!

手把羊肉就是白煮的带骨头的大块羊肉。一手攥着,一手用蒙古刀切割着吃。没有什么调料,只有一碗盐水,可以蘸蘸。这样的吃法,要有一点技巧。蒙古人能把一块肉搜剔得非常干净,吃完,只剩下一块雪白的骨头,连一丝肉都留不下。咱们吃了,总要留下一些筋头巴脑。蒙古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一个牧民。

吃完手把肉,有时也用羊肉汤煮一点挂面。蒙古人不大吃粮食,他们早午喝奶茶时吃一把炒米——黄米炒熟了,晚饭有时吃挂面。蒙古人买挂面不是论斤,而是一车一车地买。蒙古人搬家——转移牧场,总有几辆勒勒车——牛车。牛车上有的装的是毛毯被褥,有一车装的是整车的挂面。蒙古人有时也吃烙饼,牛奶和的面,放一点发酵粉,極香软。

我们在达茂旗吃了一次“羊贝子”,“羊贝子”即全羊。这是招待贵客才设的。整只羊,在水里煮四十五分钟就上来了。吃“羊贝子”有一套规矩:全羊趴在一个大盘子里,羊蹄剁掉了,羊头切下来放在羊的颈部,先得由最尊贵的客人用刀子切下两条一定部位的肉,斜十字搭在羊的脊背上,然后,撤去羊头,其他客人才能拿起刀来各选自己爱吃的部位切了吃。我们同去的人中有的对“羊贝子”不敢领教。因为整只羊才煮四十五分钟,有的地方一刀切下去,会沁出血来。本地人则是“照吃不误”。好吃吗?好吃极了!鲜嫩无比,人间至味。蒙古人认为羊肉煮老了不好吃,也不好消化,带一点生,没有关系。

我在新疆吃过哈萨克族的手把肉,肉块切得较小,和面条同煮,吃时用右手抓了羊肉和面条同时入口,风味与内蒙的不同。

(选自《人间草木》)

读后涟漪

提起美食,相信大家总会想到“民以食为天”这句至理名言。其实,“食”非但本性使然,更是一门雅俗兼容的艺术。比如这篇《手把羊肉》,就是其中的范例。

汪曾祺先生的这篇作品,色香味俱全,读完,让人不禁垂涎欲滴。品读这篇文章,我们不仅能感受到大快朵颐的羊肉浓香,更能享受到一场文字的盛宴。比如,“全羊趴在一个大盘子里,羊蹄剁掉了,羊头切下来放在羊的颈部,先得由最尊贵的客人用刀子切下两条一定部位的肉,斜十字搭在羊的脊背上,然后,撤去羊头,其他客人才能拿起刀来各选自己爱吃的部位切了吃”一句,汪老就以真实的生活体验感染着读者,运用细腻的语言,写出了一大家子人围坐着吃羊肉的细节,于自然、平淡的文风中,呈现出一幅幅真实的民俗画面,向读者展示了文学的无穷魅力。

写作经验谈

汪曾祺先生极擅长用最简单的语言写人物,写美食,写感情,关键是,甚至不加任何形容的语言,却往往能使人感同身受,这也是汪先生颇为神奇的一点。

一个作家要形成自己的风格,一方面要博览,另一方面要有偏爱,拥有自己所喜爱的作家。

一个作家如果这也不吃那也不吃,口味单调可不是好事情。还要学会听各地的方言,作家要走南闯北,不一定要会说,但一定要会听,对各地的语言都有兴趣。熟悉了较多的方言,容易丰富你自己的语感;熟悉了那个地方的语言,才能了解那个地方的艺术的妙处。

要注意吸收群众普普通通的语言,如若你留心,一天至少能搜集到三句好的语言。语言为什么美,首先在于能听懂,而且能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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