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2018-10-10 11:09浙江省嵊州市农经总站312400周友兴
新农村(浙江) 2018年10期
关键词:三资街道乡镇

浙江省嵊州市农经总站 (312400) 周友兴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工作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焦点、基层信访的热点。近年来,浙江省嵊州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设立了农村“三资”管理联席会议。2015年完成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6年消除了“并村不并账”现象,2017年“三资”管理十项突出问题得到规范提升,被省认定为“三资”管理规范化县市,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经验,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1.主要做法

(1)推进农村股改,创新管理体制 为推动农村股改工作,市、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共拨出资金200多万元,用于改制的各项补助,为农村股改提供资金保障。市、乡镇(街道多次开展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达2 000余人,印发股改手册、培训资料等2 500多册;各股改村通过会议、广播、黑板报和公开信等形式,开展股改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市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村实地指导、检查和督促,帮助基层解决股改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全市470个行政村(社)股改任务的全面完成。

(2)实行并村并账,推动“三资”融合 针对行政村并村不并帐的问题,出台了“并村并账”的措施,把并村并账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建立定督查机制,实行月度通报和奖惩。同时,建立了“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从而使327个村实现深度融合,化解信访热点,推进规范化管理。

(3)抓好问题整治,促进规范提升 2017年初,全市开展了“三资”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出台了活动方案,梳理了“三资”管理中的十大问题,制定了督查与整改问责十大措施。年中,市委市府召开会议对提升年活动作出专项部署;市农林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进度,并开展互查互审和重点检查;市领导多次到重点乡镇进行督查,有效整治了“三资”管理的突出问题。

(4)加强队伍建设,奠定管理基础 一是通过公开招聘农经人员30名,选配和调整代理会计20多名,为“三资”管理提升提供了人力保证。二是注重业务培训,多次聘请有关部门和专家授课,对“三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参训人员达4 810余人。三是强化考核机制。将“三资”管理列入工作考核,并作为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必查内容,实行考核验收与评先评优挂钩,增强了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意识。

(5)强化监管体系,确保“三资”公开 一是加强审计监督。按照“三年一轮审”的要求,运用多种审计形式,持续开展“百村审计”。据统计,三年来,共对271个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开展了审计监督,完成了584个村的普查普审。二是强化检查监督。每季度一次互查互审,每半年检查和考核,对问题进行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加大网络监管。建立网络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和反馈,形成“制度”加“科技”的监管服务。

2.主要成效

(1)明晰了村集体资产产权 自2015年进行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来,年末已顺利完成470个村(社)的改革,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到人(户)613 506人。通过股改,初步实现了农民对集体资产由“共同所有”到“按份共有”的转变,有效建立“权利到人、权跟人走”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集体产权股份化、收益分配股金化、运行管理规范化。

(2)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通过并村并帐“三资”融合,干部群众凝聚力增强,而且“三资”的融合使生产要素集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强化收支监督,节约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提高了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化管理水平。

(3)有效化解了历史积案 通过“三资”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核实,共清理出积案2 777件、8 391.94万元;分类制定积案化解程序与政策,用5个月时间完成了积案化解。

(4)财务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通过乡镇(街道)对资金的管理、结报代理、财务公开等关键点的把关审核,增强了“三资”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改善了农村财务管理。一是票据使用规范化率显著提高;二是报账、入账率明显提高;三是民主监督、财务公开逐渐规范有序。四是工程项目管理明显改进。

3.存在问题

(1)基础性环节有待完善 一是票据使用不够规范,部分地方存在收据保管不妥、支出票据不规范、自制凭证填制使用不合理、凭证签字审批手续不齐全等问题。二是会计账簿、科目设置不规范,特别是总账和明细账设置不规范,且会计科目核算界限划分不够正确。三是会计资料保存不当。部分村承包合同、协议不完整或未及时归档。四是总账和明细账余额“不符”,未能准确反映农村经济活动。

(2)队伍素质还需提高 一是代理会计人员不稳定,不专业,有的变动频繁,有的一岗多职、监管精力不足,多为临时工作人员,导致“三资”管理积案化解率低、代理结报率低、公开率低。二是代理人员总体年龄偏大,对电脑等信息化设备上手较慢。三是农经干部在编在岗人员少。全市在职在岗的只有22名,仅占在编人员的35%,且专职不专业的现象较普遍。

(4)监管力度仍待加强 在内部监督上,部分村民参与意识不强,村务公开不及时,村务监委会缺乏专业知识等,导致内部监督乏力,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在外部监督上,一方面部分乡镇(街道)业务人员对各村制度执行情况不够了解,票据使用规范性把控不严。另一方面,在“三年一轮审”和财务清理中,把握问题重点不够,监督不够有力,使得监管工作缺乏针对性,监督检查效能不佳。

4.对策建议

(1)明晰“三资”管理责任 一是强化市级监管责任。继续强化市“三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落实乡镇(街道)监管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要健全“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承担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村(社)日常管理与内部监督作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履行“三资”日常管理职责,村监委负责日常监督,村报账员负责及时、准确做好报结账工作。

(2)改革“三资”管理机构 一是深化“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代理中心按村社数和业务量配备专职人员,按8个左右行政村设置一名代理会计的标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重新核定。二是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产权交易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的采购出租转让和资源的发包,统一进入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分中心。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主体作用,全面开展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与村级工程审计,提高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面。

(3)完善“三资”管理制度 一是抓执行。对开支联签审批、合同清理完善和台账建立、资产资源处置、财务公开等执行不到位的,要及时整改。二是抓完善。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制订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三是抓创新。重点是七个方面:从严执行资金管理“盘核”制,实施财务公开“逐笔逐项”张贴制,建立集体资产“清查报告”制,实施资产资源处置“公开招投标”制,实行经济合同“登记备案”制,推进村级工程“审计管理”制,推广村级用工“派单”制。

(4)构建“三资”监管体系 主抓四个方面:一是社会监督。优化“三资”监管网络系统,让村民群众即时查询,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行政监督。乡镇(街道)从严把好“三资”结报审核关,坚决退回违规票据,同时定期组织网络监督,开展实地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同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审计监督。依靠乡镇和市级审计主体,运用多种审计形式,继续开展“百村审计”工作。四是纪律监督。加强村监委、乡镇(街道)纪(工)委对“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及时制止不规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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