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角下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治理研究

2018-10-10 11:13林瑜胜
上海城市管理 2018年5期
关键词:居家养老治理互联网+

林瑜胜

摘要:居家养老是我国九成以上老年人倾向的养老方式,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是我國制定各类养老政策的出发点。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足、现代养老观念欠缺和智能信息技术落后等条件制约,处于分割离散状态的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与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供需失衡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进程和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体验。“互联网+智能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问题治理提供了契机。作为这一理念的探索模式,“虚拟养老院”在我国历经10年发展,成就显著,但当下正遭遇政府财政压力加大、企业参与意愿走低和服务质量提升困难等“瓶颈”制约,亟需从服务主体、服务供给和服务运行等方面提升“虚拟养老院”服务社会化水平,推动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实现优化。

关键词:互联网+;居家养老;虚拟养老院;服务供给;治理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8.05.005

引言

2017年2月28日,国务院公开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居家为基础”的原则再一次被写入发展目标,体现了对我国超过九成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意愿的尊重。相对于巨大而迫切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长期滞后也是不争的事实,严重制约了“居家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目标实现。得益于互联网和智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处于分割离散状态的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与多样化、个性化呈现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有效对接,成功地从理论转化为实践。“互联网+”为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问题提供了治理良机。

为了使老年人不受养老院地理空间的束缚,英国生命信托基金会倡导通过智能家居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即将全套电子芯片装置,植入冰箱、地板及其他家用电器中,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处于远程实时监控状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这种养老模式被称为“智能居家养老”。随着美国IBM公司提出“智慧地球”和“智慧城市”概念,“智能养老”进一步演化成“智慧养老”(Smart home care)。“智慧养老”相较“智能养老”,实现了从技术、监控到“人”及灵活性、聪明性的转变,[1]更进了一步。为了应对日益加剧的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西方国家将“智慧养老”理念不断运用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实践,成效显著。面对经济新常态和“未富先老”老龄化压力,我国也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着力推动“互联网+养老”发展,在全国各地涌现出了不同形式的“智慧养老”实践模式。其中,由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2007年首创的“虚拟养老院”成为许多地区借鉴的养老模式样板。甘肃、天津、山东、福建等地都纷纷建设“虚拟养老院”,以较小的投入实现了服务群体的较大规模增长,赢得了政府和老年群体的称赞。

就当前各地开展的实践而言,“虚拟养老院”系统一般包含用户管理、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运营管理和报表四个子系统,其基本特征是以网络通讯平台和服务系统为支撑,采用政府引导、财政补助、企业运作、专业人员服务与社会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服务网点,为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实现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快速响应、专业服务和过程监督。[2]

随着服务对象规模扩大,全国各地的“虚拟养老院”普遍陷入政府财力不堪重负、入驻企业参与意愿逐渐走低、养老服务质量难以有效提升的困境,“虚拟养老院”的健康运行和持续发展正面临服务社会化不足带来的多重挑战,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问题治理仍待有效推进。

一、文献述评

国外开展智能养老服务实践稍早于我国,由于服务社会化水平较高,其相关研究更多关注的是智能化养老服务的深层次影响。利用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智能家居系统,可以帮助老年人以健康状态重建生活秩序:借助系统平台,老年人可以进行网上学习、搜集信息和购买个人所需服务(Eastman J K,Iyer R,2004)在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生活心得,可以有效维系个体社会交往网络(Godfrey M,Johnson O,2009);相对于普通社区,配备有智能化护理设施的护理退休社区(CCRCs)更受老年人青睐(Courtney K L,Demiris G,Rantz M,et al.2008)。但信息技术的应用局限也逐渐显现,智能化技术正在面临人性化需求挑战:智能家居系统可能会无限制暴露个人隐私,给老年人造成困扰,影响系统接受度(Courtney K L,Demiris G,Rantz M,et al.2008);冰冷的智能技术虽然可以减少医院和家庭的照护消耗,但一双“温暖的手”可能更是老人所需(M Aanesen,AT Lotherington,F Olsen. 2011)。放眼未来,没有基于老年人特殊消费需求的智能服务将面临徒有技术而无效果可言的窘境(Juan C,2014)。

相较于国外重视“智慧养老”影响研究,我国“智慧养老”研究侧重服务模式,主要以“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虚拟养老院”等主题展开,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概念辨析。“互联网+养老”包括互联网+养老产品、+养老产业、+养老服务,“虚拟养老院”属于“互联网+养老服务”(张泉,2016)。(2)优势分析。与实体养老院人力、资源和服务密集不同,“虚拟养老院”人员更高效:少量人力投入就可以使农村老年人、失能老年人和一般老年人的几乎全部需求都能通过智能服务得到满足(左美云,2014;张玉琼,2015);资源更集约:离散的养老服务资源通过智能科技与服务产业相联结,有效改变资源与产业的碎片化状态(同春芬,2015;李长远,2016);服务更公平:无差别服务供给能有效缓解养老需求压力,避免养老人道危机(张国平,2011;朱海龙,2016)。(3)模式解读。“虚拟养老院”通过信息化流程管理,通过政府与市场合作机制运作,体现了政策和政策工具的理论应用及分权和参与理念(陆怡婷,2009;高祖林,2013)。(4)问题探讨。国内多数学者认同服务不规范和缺乏统一服务标准是“互联网+养老”模式普遍存在的问题,少数学者注意到了老年人隐私泄露和服务滞后可能导致的风险问题(左美云,2014;睢党臣,2016)。(5)发展建议。要从政府职能、制度规范、资金产业、自治组织等方面推动“智慧养老”发展和完善(景君学,2013;左显兰,2013)。

猜你喜欢
居家养老治理互联网+
试析金华市社区养老问题
试析金华市社区养老问题
治理背景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发展
浅析网络舆情治理
“互联网+”时代养老政策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