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误区与治理策略

2018-10-10 11:13王峣李凯浩
上海城市管理 2018年5期
关键词: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治理

王峣 李凯浩

摘要:社区卫生服务是基于社区理论和社区组织由卫生人员提供的健康服务,其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目标的根本途径在于社区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有一定的误区,具体表现在政府重视不足、过度依赖医疗、公共卫生弱化以及缺少部门协作等方面,导致我国在社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上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解决社区卫生服务难题的关键在于走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的道路,即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促进社区人群健康而发起或参与的多主体协同治理的行动过程。在阐述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概念和价值的基础上,从深化理论研究、改革社区关系、立法推动预防、改革绩效管理体系、优化继续教育模式和重塑全科医学教育等六个方面论述社区卫生服务的治理策略,旨在为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的价值在现实中寻找可行之道。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学;发展误区;治理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8.05.008

社区卫生服务是基于社区理论和社区组织由卫生人员提供的健康服务,其目标的实现不能脱离社区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走向了误区,具有明显的选择性初级卫生保健的特征,重视医疗技术远大于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导致当前我国的卫生事业发展正面临严重的危机。[1]认识和反思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误区,对于探索新的治理化改革途径是十分必要的,因为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改革不仅是社区治理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促进社区人群健康的必经之路。

一、社区卫生的相关概念

(一)社区

研究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与治理,首先需要厘清其所依托的社区含义,而社区的概念又较为复杂,不同领域对此概念的解释也有所差异,仅仅从卫生服务领域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势必会造成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走入歧途。要正确认识社区,更需要理解其社会学的概念。

一般认为,社区是指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的人群,及其长期形成的社会关系、文化与价值。[2]在国内,城市社区多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的居委会辖区。这种定义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

在社会学领域,社区的含义则有所不同。其最基本的要素是人群以及长期而亲密的互相合作与利益关系,地域性则不再成为其必备条件。[3]随着社会进步,人们对社区的解释也经历了从非地域性到地域性,再到摆脱地域性的改变。目前,随着通讯和交通等领域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利益和资源的汲取方式日益丰富,对居住在其周围人群的依赖度日益削弱,社区也由此逐渐摆脱了地域性特征。

(二)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常常与全科医疗服务混为一谈,事实上无论是从服务的对象、目的、方式或服务行为的决策与评价等多方面看,两者都具有明显区别。

社区卫生服务并不简单指一次或多次的治疗,完整的社区卫生服务应由环境、生物医学、组织学、行为学等方面组成。社区卫生服务的目的是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服务对象为所有社区成员,需要各成员、领域共同参与实施,其实现在于充分应用社区知识理论,以社区建设的发展带动社区卫生服务的进步。[4]

社区卫生服务具体的实施涉及到多方面、多领域的协同,如社区居民和专业人员需共同确定解决社区卫生问题,社区居民和政府需共同承担社区卫生责任,社区卫生服务由专业性技术手段和非专业性健康行为结合,卫生专业人员需结合其专业职能身份和社区成员身份等。[5]

全科医疗服务不等于社区卫生服务体现在,全科医疗服务旨在以疾病治疗为主,兼顾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其服务对象为支付相应诊疗费用的群体,同时专业人员对医疗服务全权负责,通过对个体、家庭实行干预技术来完成的,[6]因而试图以全科医疗服务的发展带动社区卫生服务的进步是欠合理的。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误区

(一)发展背景

随着国家政府的重视与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渐发展建立起来。然而,其基本的发展方向却出现了严重的偏差。政策引导下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忽视了社区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的本质,狭隘地将社区理解为地域性主导的辖区单位,并不再强调社区建设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把治疗一般常见病作为首要任务,导致社区卫生服务医疗化,而作为社区卫生最基本的预防与康复职能缺失,最终引发出一系列问题。[7]

社区居民理应与专业人员共同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活动的参与者,而今却仅仅关注医疗技术服务的接受者,违背了社区参与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不仅社区居民无法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重要资源,限制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而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提供不了有效的卫生保健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因其与上级医院诊疗水平的巨大差距,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患者,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不与上级医院合作,最终成为医院设立在地方的一个门诊部。

强调疾病治疗的同时,在全民医疗的改善上并未取得积极成果,反而使相关医疗保健问题进一步恶化。国家对卫生服务系统的投入虽然逐年增加,但由于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错误定位,预防不足,治疗过度,因而疾病治疗的负担非但没有减轻,反而更加凸显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8]

与此同时,许多慢性疾病的发生往往无法通过药物或技术预防,相对于其治疗作用,真正有价值的应当在于对疾病症状的控制、社会环境的改善、生活方式的培养、精神状态的维持。显然,就目前的社区卫生服务而言,是无法有效控制国内相当数量的慢性疾病的。

(二)发展误区

1.政府重视不足

改革开放以后,党和政府工作逐渐向社会经济体制建设转移,经济发展成为重中之重,初级卫生保健系统越来越不受重视,居民需要通过支付费用才能获得与之对应的卫生保障服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成为居民所承担的首要压力。[9]2003年SARS爆发之后,政府再次增加了卫生保健的投入,才相对控制住了这一颓势。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基层的卫生保健部门一度受到弱化甚至撤销,居民的安全感不够,政府的重视程度远远不足。

2.过度依赖医疗

改革开放初期,政府重心的偏移大大降低了对卫生服务领域的投入,其中,最先被裁撤的就是预防、康复、教育等部分。[10]在之后重建社区卫生服务的过程当中,政府依旧未能给予足够的财政投入,各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迫于生存压力,只能选择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模仿医院的运行模式与工作制度,与上级医院展开合作,将自身开发为上级医院的地方门诊部,着力发展医疗水平与技术,过度依赖医疗以促进自身发展。

3.公共卫生弱化

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之前,我国的社会与行政统一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还是基于政府管理和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由专业的提供者与接受者共同参与。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期间,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社会与行政逐渐分离,政府减弱了对社会的直接行政管控。[11]尤其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政府不再以行政权力组织群众性公共卫生行动,加上国家大力支持生物技术发展,制药、防疫能力愈发增强,公共卫生服务由此转向生物医学技术方向,服务的实现也转变为纯粹的提供与接受,公共卫生弱化明显。

4.缺少部门协作

上世纪80年代之前的中国,在社会生活行政化与政治化的影响下,公共卫生服务的执行呈现一种简单粗暴的模式,一般都是各地党政领导干部亲自实施过问,基础的社区保健工作反而容易取得成果。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工作重心的转移,一方面对公共卫生的重视程度大大降低,另一方面,为了加强政府管理的科学化,社区卫生服务被不断细化,其具体工作被分割为数个部分,由不同部门分别各自管理。公共卫生职能的细化与相关部门的复杂分工,缺少了统一的整合与管理,加之不同的利益冲突,各部门间无法进行完整密切的协作,结果反而不能尽如人意。[12]

三、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概念

(一)治理与协同治理

“治理”是一种管理模式,它不同于统治。统治是政府的控制与操纵,而治理的实现并非一定需要依托于政府,它可以是个人,或者可以是官方或民间的公共管理机构,将各自冲突的利益整合起来落实行动,共同发挥作用。[13]

“协同治理”的“协同”是其核心,但它又不同于“合作”,合作是指各部分结合成整体发挥作用,一旦失去互相之间的连接,则无法发挥作用;而协作效应意味着各独立部分可单独发挥作用,整合起来则带来倍增的新功能。[14]总而言之,合作强调的是明确界限的各职能的互补,协作模糊了各职能的界限,却产生更有效的结果。

协同治理有利于将无序的社区医疗环境整合,是将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方式,是一种更高级的治理模式。

(二)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

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起或参与,多主体协同治理的,以促进社区人群健康的过程。[15]其基本要素包括四个方面:治理对象、治理主体、治理机制、治理行动。

治理对象是指需要通过社区治理来解决的社区健康问题。社区健康问题是对社区多数或个别居民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状况,但需要强调的是,它并不是社区疾病问题。它可以包含社区疾病问题,也可以是潜在的威胁。例如,社区食品卫生不合格、社区垃圾处理不到位、公共设施建设匮乏等问题。[16]对当今以提升医疗技术为首任的社区卫生服务来说,许多人认为社区疾病问题才是其所谓的社区健康问题,这无疑是不正确的。

治理主体是指实行健康问题解决的实际参与者。这里指的治理主体同样不仅仅是受疾病困扰的人群,所有受到上述社区健康问题影响的社区居民都应当成为治理主体。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居民并不会主动参与社区健康问题的解决。所以将部分潜在主体转变为实际主体尤为重要,主要方式包括教育、宣传、动员等。

治理机制是治理主体对治理问题、治理目标、治理手段达成共识的方法以及协调相互关系的方式。其核心原则为沟通性原则;主要机制为协商、对话;组织形式为成立治理委员会。治理行动则是治理主体解决社区健康问题的社区行为。此处强调的是社区行为,即社区内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社区卫生治理。社区外参与的治理行为不作为首要力量,这是因为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要求社区可以充分自主自立发展,对社区外组织的帮助形成依赖是不合适的。

与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相对应的是治疗型社区卫生服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将两者区分开来。治疗型社区卫生服务着眼于疾病治疗的任务,其实现要由专业的组织机构发起实施,具有专业性、主体单一性的特点,具体实施方法依赖于具体的生物医疗技术。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的是非生物医疗技术方面的行为,其范围巨大,覆盖广泛,具体又包括健康促进、疾病预防、疾病控制、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17]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的提供与实现并非单一的专业技术提供,它要求社区内外各部门、组织、个体共同参与,协同行动,其特点是群众性、主体多样性。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在具体落实上除了生物医疗技术,更需要应用相关社会学与教育学领域的知识。[18]

尤其需要重视的一点是,将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接轨是极其必要的。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早已与社区建设分隔开来,社区居民的参与方式单纯为医疗服务的接受者。[10]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在现有模式下的发展在于将其工作重心由疾病治疗转移至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将服务对象由个体居民扩大到整体社区。这种以组织发动社区卫生行为来影响到个人、家庭健康的模式,可以更有效地解决社区健康问题,还可以培養正确的社区意识与价值,建设健康社区,促进社区全面建设。[18]同样,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可以充分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健康、环境的共同发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无疑有巨大的积极作用。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是发展共同体,二者互相依赖,不可分割,前者体现并依赖后者,后者促进前者的发展。

因此,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更贴近社区卫生服务的本质,更符合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律,解决社区卫生服务难题的关键在于走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的道路。

四、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改革的价值与途径

(一)意义与价值

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改革具有深远意义,其对社区居民、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国家卫生系统、社区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巨大价值。

对社区居民来说,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可以提供更广泛的卫生保健服务,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的核心为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有利于解决影响居民健康的多种问题,除单纯的疾病医疗外,还可以提供更广泛的健康服务,如控制疾病症状、维护社区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可以培养居民的能力与素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卫生保健活动可以锻炼个人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合作能力等。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还可以营造健康的社区环境与氛围。[19]

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的优势明显,其服务内容多样、操作手段具体、居民高度参与,促进社区卫生机构真正融入社区,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与进步。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致力于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通过消除影响社区居民健康的各种经济、政治、环境、心理等非医疗性因素,可以有效降低疾病发病率,很大程度上缓解国内的医疗压力,节省对卫生保健的支出,完善国家卫生保健体系,同时体现卫生服务的公平性。[20]

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强调个人、组织、部门的协作,将原本分隔开的社区关系连接成网,是一种合理而有效的社区建设模式。[21]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势必会加快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团结,提高社区工作效率,缓解社区各部门间矛盾与利益冲突。

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倡导社区居民公平参与社区卫生的建设、自觉承担社区治理的责任,与社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社会发展正是需要社会成员加强自主意识、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承担公共建设的责任。[22]因此,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也可以说是社会发展在社区卫生服务领域的表现。

(二)策略与途径

1.深化理论研究

我国的社区卫生治理化进程逐步推进,但实现社区卫生治理化改革需要对相关理论知识充足的研究,不可走一步算一步。具体的治理化改革理论要深入研究其组织发展、实施经验等方面。

就组织发展而言,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应先行设立专门的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改革小组,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其中,丰富而合理的人力资源尤其重要。[23]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内的工作人员大多从事的是专业的生物医疗技术,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这个生物心理社会医学发展路径来说,他们的视野相对狭隘。因此,吸收大量从事研究公共卫生服务治理的学者与工作人员是现阶段发展的重要举措。[24]只有社区卫生服务领域内外的人协作研究,才能构成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改革强劲的推动力。

就实施经验而言,需要同时从国内国外的相关运动中汲取经验。国外的社区卫生医疗理念相对正规,但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与现状,不可完全照搬。此外,国内的卫生服务和社区治理发展经验也需要进行深入总结与研究,如参照“乡村教育”等运动。[25]

2.改革社区关系

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的核心在于协同治理,因此,改革社区关系,做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融入社区、接纳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其他社区相关的组织、个人有效完成沟通协作,是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最终实现的关键。

在提倡以提供生物医学技术为主导的理念下,社区卫生服务的核心任务为疾病治疗。长此以往,其组织结构局限为专业的医疗人员,领域外的人士无法干预,具有封闭性;其活动方式被严格的行业规范束缚,具有单一性。[2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样的性质,完全背离了其发展初衷,社区居民无法信任,无法融入,社区卫生服务更难以发展。因而,尽管在实际生活中观察现今大多数的社区卫生机构,其名称基本上都为“某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表面看来其具有社会性,但事实上,在众多社区居民眼中,这不过是大医院的门诊部或是开药的药房而已,最为重要的社区性质并没能体现出来。

要摆脱这种现状,首先要脱离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模式,学习借鉴先进的社区卫生服务指导思想。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是改革社区关系,促进社区与社区卫生服务共同发展的有力武器。[27]总的来说,就是将其关注点由生物医学技术扩大到更为广泛的社会、心理、行为等领域,不再以疾病治疗为目的,而是更为重视影响健康的非生物学因素,强调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

具体实施可以从政府、社区、个人三个方面入手。政府层面上,政府应当主动联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其他社会机构,成立一个综合性组织,打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活动的封闭性与单一性,推进共同决策和协商。[28]社区层面上,作为联动社区内外力量的枢纽,社区需要极力整合社区内的各个组织,同时协调社区外的相关组织,以求获得最高效的协作进度,给予社区最准确最充分的服务。个人层面上,主要是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理应改变其自身原有的观念,进行系统的学习教育,利用自身的优势,参与并引导各项组织计划的实施,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

3.立法推动预防

理论与计划的实施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与引导,因此,通过立法来推动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必不可少。然而,立法当然不是简单说说而已,立什么法才是问题的核心。

改革开放后,原本以预防为主的发展方针受到市场化冲击,生物医疗技术的迅速发展严重弱化了疾病预防的重要性。过于强调疾病治疗,国家对卫生服务系统的投入越来越大。然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由于社区卫生服务的定位错误、发展偏差、预防不足、治疗增加,群众对疾病治疗的负担愈发增大。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正是关注于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的目标,那么所立之法自然也是要突出预防为主的国家卫生保健策略。

要落实预防为主的发展模式,必然要考虑到预防与治疗、生物医学技术与社会心理行为学技术之间的资源调配问题,由此,推动立法的方向也就顺理成章了。首先是預防与治疗之间的资源配比。变主治疗为主预防,最直接有效的就是合理规定二者的资源配比。[29]这是因为在现阶段,无论是预防还是治疗,要取得成果,必须有相应的资源提供。其次是生物医学技术与社会心理行为学技术之间的资源配比。[30]除了疾病治疗,生物医学技术对疾病预防也有很大作用,主要体现在药物预防等方面,但群众需要的不仅于此,诸如社会、心理、行为等因素造成的健康问题是生物医学技术无法解决的。合理平衡生物医学与社会学对应的技术资源投入,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健康问题、发展预防技术。

4.改革绩效管理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的治理化改革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其有序实施离不开严格的绩效管理体系。[31]绩效管理是一个管理学名词,针对的是组织内的个人与团队,最终仍是为了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而社区卫生服务的治理化改革正是将原本以疾病治疗为目标的模式改为以疾病预防为主的发展模式,这也意味着,原先基于治疗为目标的绩效管理体系同样需要改革。显然,绩效管理系统的改革方向已经很明确了,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是实施绩效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式与绩效管理体系考核的执行主体。

在制定绩效管理体系方案时容易忽视的是,与治疗型社区卫生服务相比,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改革具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服务效果方面。前者在构建其绩效管理体系时,其服务效果更加直接明显,因此其绩效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而后者的改革不可从结果来考评,而需将目光放在治理能力的培养上,重视过程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可以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中领导的治理能力、成员对社区的了解程度和社区居民的互动程度,以及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治理活动的参与程度等方面。[32]

在进行绩效考评时,其执行人员应当打破原先的基于上级卫生部门的现状,改为联合社区个人、组织与上级卫生部门共同进行考核。

5.优化继续教育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的治理化改革涉及面广,对负责从事这项任务的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对他们的知识储备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目前,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多为生物医疗领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拥有丰富的生物医学知识,却缺乏充分的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方面的能力。为了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改革的顺利实施,对相关人员的继续教育尤为重要。

我国社区医疗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开展方式一直是基于上级医院或单位组织举办的讲座、活动为主,学习内容颇为局限,教育目的单纯是为增强社区的生物医学技术服务。[33]这样的继续教育模式显然不符合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理念,社区卫生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模式急需优化。

对社区医疗继续教育的培养依旧秉承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传统方式,只是培训团队与具体内容需要优化。新的社区医疗继续教育要邀请专业的社区理论与建设领域专家、社会组织领域专家、社会心理领域专家等共同建设一支跨学科培养团队,通过开展授课、社区实践、总结案例等方法实施操作。

6.重塑全科医学

社区卫生服务人才的培养,除了要推动社区医疗继续教育改革,还需要重构我国的全科医疗教育课程体系。这是因为,全科医师是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中坚力量,其培养模式与教育体系直接影响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展开。

我国现有的全科医学教育课程体系仍然是以生物医学理论与技术为主,其课程内容虽也包括人文社会学科领域,但观其具体可以发现,这一部分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方面的学习,不符合全科医生们即将面对的社区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领域的知识。[34]在这种课程体系下,全科医生难免依然会沦为生物医学控制下的狭隘的服务者,在面临非生物医学因素影响的健康问题时无从下手,这将阻碍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改革的进程。

因此,重塑全科医学的任务迫在眉睫。丰富全科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内容应包括社區建设、社会组织、社会心理、行为干预、组织管理等多种方面,如此方能增强全科医生的综合素质,使全科医生在处理社区健康问题时有法可循。

五、回顾与展望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社区卫生保健领域经历了曲折发展,20世纪80年代之前,国内社区卫生服务颇受重视,疾病预防与健康管理在当时属于首要任务,同时,我国的国家与社会处于行政一统的局面,这种形势下,各地党政领导干部亲自过问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群众卫生运动也更容易得以实施。

上世纪80年代之后,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进入了误区,具体表现为政府重视不足、过度依赖医疗、公共卫生弱化、缺少部门协作等方面。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发展,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政府对卫生保健领域的投入减低,再加上生物医学技术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机构为了生存逐渐将其服务转向为治疗方面,并事实上日益成为上级医院设立在社区的门诊部。[26]在这样的发展情况之下,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把疾病治疗作为首要目标,以生物医学技术为手段,不再以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为首任,该运作模式导致其过于依赖于专业,具有封闭性、独立性,无法融入社区居民,无法获得社区居民的信任,社区卫生服务由此无法进一步发展。

卫生保健相关的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国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国家开始越来越重视卫生保健的发展,逐渐加强了在卫生保健领域的投入,然而,看病难、看病贵以及疾病发病率未见降低等健康问题并没有解决,反而愈发愈烈。作为这些问题的源头,社区卫生服务所面临的考验越发严峻,我国在社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上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

解决社区卫生服务难题的关键在于走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的道路,即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促进社区人群健康而发起或参与的多主体协同治理的行动过程。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不同于以往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模式,它是由所有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与社区内外的相关服务机构、组织协同治理,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威胁社区健康的各种生物医学问题或非生物医学问题,以社区发展带动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将会在社区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发挥巨大作用。坚持走这条道路可以给社区居民提供充分的基础卫生保健服务,改善社区的卫生环境以及个人的生活方式,锻炼居民的个人能力,建设良好的社区关系,凝聚积极的社区价值观念,社区卫生服务系统也由此迅速发展,同时可以有效缓解国家的卫生服务压力,降低疾病发病率,从源头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利于社区建设、社会和谐。可以肯定,治理型社区卫生服务更适合社区社会环境,体现社区卫生服务本质,是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未来发展的基本路径。

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改革是一个十分重大的路径改革,重新将社区卫生服务重心接轨到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上来,将以生物医学技术为手段扩大到以社会生物心理行为学技术为手段,[35]其实现需要做多方面的研究工作。具体要求在合适的理论研究指导下,社区内外各组织协同治理,国家立法支持预防,改革社区绩效管理体系、优化继续医学教育体系、重塑全科教育课程体系,全方位、深层次地挖掘探索这条适合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道路。社区卫生服务价值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如今面临的问题很多,社区卫生服务治理化改革任重而道远,无论从观念上改变国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理解,还是将其落实到具体实施,都是巨大的难题,需要国家、社会、个人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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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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