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熊不要吹口哨

2018-10-10 06:35荞麦
妇女之友 2018年9期
关键词:广告部小酒馆火腿

荞麦

四十六岁的杨帆穿了一双红色匡威鞋晃晃荡荡地走过来。这令我印象深刻。之前我站在路边等他,还以为他不会来了。我等了太久,但看了看时间才一刻钟。一个人深夜十点把你喊出来,不大可能只是为了开玩笑吧。

过了一会儿,他果然气喘吁吁地快走过来,像是踩着火苗,说是路上走错了一个路口。我也没说什么,要不是百无聊赖,我也不至于过来等一个根本不相干的人。

“头发剪這么短?是怎么了?”他扭头看了好几次,终于问。

“夏天啦。”我说。

“你还挺有季节观念。”

我跟在他后面走上天桥,出乎意料的陡峭,我只看得到他的脚,还有略短的裤脚。这条裤子至少穿了十年不止。“到底去哪儿啊?”我赶上他。天桥上空无一人,但下面的车子还是一辆辆呼啸而过。深夜十一点,北京像是少了一半人。

“你冬天会是什么发型啊?”他认真思考了很久才问我。

“那么遥远的事情谁知道。”

“到时候你会拍张照片给我看的吧?”

“视频就好啦。”

“我会给你写信。不是电子邮件。我会给你寄信。”

“哈哈哈……”我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

他是我在一个画展的开幕酒会上认识的,比我大二十多岁。交换名片是礼节性的,但我给了他名片,他却要我把他的手机号码记下来,我记下来之后他又让我打给他,掐掉之后认真输入我的名字。我很不习惯。如果光从外貌来看的话,他最多也就比我大十岁的样子吧,可能是因为瘦以及穿衣服风格的原因。他的打扮好像是永远被困在大学时代了。他常年不在北京,即使来了我们也不是每次都见。但一两个月,甚至两三个月,他总是会冒出来约我见一次,喝咖啡或者吃饭,在我们俩均百无聊赖的时候,见面也不多说什么,我们能说什么呀?据说他是个蛮有名的记者,虽然我并没有看过他写的文章,但大概只有写东西的人,才能够长久地保持这种不快乐。

今天照例是他发短信约我,我们并没有加微信,就好像是故意要保持一种礼貌的距离感,免得搞砸了。他问我:“要不要出来?马杀鸡还是喝酒?”我们根本从来没有一起“马杀鸡”过,如果他的意思是真的“马杀鸡”的话。最后决定还是去喝酒。我想去三里屯,说不定还能碰见熟人。但他说世贸天街有家西班牙小酒馆不错,还能吃到很好的火腿。我反正去哪儿都无所谓。

等真的到了那家西班牙小酒馆,才发现那里大概是我见过生意最差的地方,除了一桌两个中年妇女打扮得很时髦地在喝红酒之外,其他一个人也没有,就连这时髦都是夸张而且不合时宜的。老板坐在柜台后面都打瞌睡了。整个小酒馆荡漾着一种过时但也无所谓的气息。我们推门进去的时候,简直像是惊扰了什么似的。老板满脸不悦地看着我们。

他点了火腿、芝士还有红酒。又跑到柜台前跟老板讲了半天,大概是要他送一箱红酒到什么人家里去。老板不是很愿意,但最后还是谈定了。他拿了一张餐巾纸认真地写了地址。

“送给我前女友,”他坐下来之后说,“想想也不知道送她什么。”

“分手多久了还要送礼物?”

“事实上,我们还没说‘分手两个字呢。”

“就是说,分手只是时间问题?”

他带着尴尬的笑意看着我。酒上来了。老板以优美的手势打开,给我们倒上酒,又优美地转动瓶口,一滴酒都没有滴出来。

“下周我就去加拿大了,”他喝了一口酒之后说,“为此我们争吵了太久。”

“加拿大是很土的。”

“你也这么觉得?”

“啊,是的。我舅舅在那里,前几年回来的时候买了几十件T恤带走。送给我的礼物也是T恤,前面印着一片枫叶……”

“安静啊,安全啊,稳定啊,幸福啊,落叶啊,积雪啊。我想到加拿大都是这些词语。”他说。

“无聊啊,闷啊,养老啊,冷啊。”我说。“大概年轻人想法不同吧。毕竟她还算年轻。八三年出生的。”

“那也很老了。”我很直接地说。他拿起杯子跟我碰杯,很老派。搞得我刚刚好像说错了话而他又不太想指出一样。要不就是,他希望我不要再说了。我们就默默喝酒,他又说了一遍这酒不错,但我也喝不出来。火腿倒是很好吃的,切得薄薄的,放进嘴里就化掉了。

要不是今天被别人放了鸽子,我大概也不会来见他吧。在微信上勾搭了两个星期的男生,今天最终没有出现,把我一个人扔在了咖啡馆里。

“你这个年龄,大概没有什么真正难办的事情吧?”他问我。

“怎么会!”其实我随时都可以哭出来,但又觉得没什么必要。

他点点头,仿佛很懂的样子。

“钱嘛,总是不够用。我想跑出去读个什么书,比如纽约,但没有钱就不行。交朋友啊,还有男孩子们,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以后生活会怎么样,丝毫没有头绪。当然主要还是缺钱,我朋友开淘宝店一年赚几百万,开奔驰。我在杂志社,说起来光鲜,其实买个包都很难的。”我觉得对他诚恳点也没什么,反正他也不懂的。

“哪个年代挣钱的都是一种人,总之不是我们这种人。”他说,又给自己倒了酒。

“你这个年纪还缺钱吗?”我好奇地看着他,怎么说呢,如果是那样的话,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就是说,作为一个没有钱的中年人。

“什么也不缺啦,但也什么都没有。”他说,“真想知道你们这代人年轻时候是什么样子的,那个时候反正没有钱,总归有点别的什么吧。”

“很久很久之前,你还没有出生吧,还没进入九十年代。那个时候我在读大学,为了买一本书在新华书店门口排了一夜的队,一晚上打了三架。”他一边说,一边眼神飘得很远。

“什么书?”

“《猜想与反驳》。”

“什么?”

“那个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找到真理了,其实呢,你猜怎么样?”

“怎样啊?”

“根本别无选择嘛。”

“哦。哈哈哈。”我好像喝多了,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这个晚上,眼看就要被毁掉了。即使有点醉了,我还是抽空翻来覆去地检查手机,看那个男生会不会给我电话,但杳无音訊。我希望他是被车撞了。

午夜很轻易地就来了,这之前我们安静了很久,只是默默喝酒,火腿都吃光了。那两个中年女人,早就收拾收拾东西走掉了,走之前还跟老板磨磨蹭蹭地调笑,讲了一句西班牙语,笑得哈哈哈的,真的好老气啊。我们又呆坐了一会儿,老板端上来一盘蜜瓜,是送给我们的。大概是希望我们赶紧走吧。

“忽然想到了熊。”瓜很甜,又很冰,我清醒过来了,“其实加拿大也不错,因为有熊。”

“熊?”

“是啊,熊跟妈妈去吃蜂蜜,结果妈妈却被石头给砸死了,你没看过吗?《熊的故事》,小时候CCTV放了很多遍,我也跟着哭了好多遍。熊不明白很多事情。”

“说到熊,确实心情舒畅了一点。”他也略微挺直了身体,喝了很多冰水。

“对。你到了加拿大,要去看熊。说起来,我如果去了加拿大,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看熊。去西海岸,站在栈道上,看熊抓鱼。熊抓鱼的时候,你就知道它一点都不笨拙。它跑起来,比马还快呢!”

“被熊吃掉的话,也算一种不错的死法。”

“可别这么说。不要让熊难办。”我们坐在小酒馆里面,想象了一下熊。不知道在世界上的哪个地方,熊正从雪地里轻轻走过。

信是寄到杂志社的,写着我的名字。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却在广告部滞留了很久,直到差点被扔进垃圾桶,广告部一个欢快又跟我很好的家伙从别人手上抢下来,送过来给我。

“好古典喏。信件!”那家伙说。但信根本不是写给我的,我既不姓季,名字里面也没有“季”字,而且我也没有嫁人。落款是他,去年初夏时跟我一起喝过酒的中年男人,那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他的前女友是八三年的,大概是写给她的。但也不是寄错,最后一段,是写给我的。

奇怪的中年人。把信寄向没有意义的地方。

那天晚上我们到底聊了些什么,我都不怎么记得了,总之确实谈到了熊。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会谈到熊,或许是因为他身上那种负重感,也可能仅仅是因为我太喜欢胡说八道了。还以为这样很特别。

还记得他最后对我说:“你不是特别漂亮,但还算讨人喜欢。你这种女孩子啊,青春期大概会有点难过,以后就好了。等到了三十岁之后吧,一切就顺利起来了,之前什么都不要做。等着就好了。”他说。

“我一点都不想过什么三十岁。”于是我就放下杯子,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离我的三十岁还有几年。但根本一切都不会好起来,是吧?

我把信好好收进抽屉里面,然后想着雪地里摇摇晃晃走来的熊,静静屏息等待。(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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