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揣故乡在异乡酿制诗情

2018-10-12 06:19姜超
岁月 2018年10期
关键词:李皓诗意故乡

姜超

李皓的诗摇曳多姿,颇似多种艺术的意味集于一身。要将李皓的诗描述成某一种单一风格,亦或是以小葱拌豆腐式的方式予以审美判断、价值估衡,不单是一桩难事,也是一件憾事。大众感受的庸常世界,卷入了太多的世俗观念附带的渣滓。李皓乐于吹去事物表面的灰尘,再现事物的光芒,他的诗歌因之富有惊艳新奇的力量。

纵观李皓的创作履痕,其诗歌写作更像是一种思维练习,活色生香的诗意牵动着诗艺不断精进。他坚持陈言务去,追新求奇,从平凡的日常搜求着新鲜的感觉,在常人思维之外谋求新的诗意。

意象本身就是陈述。李皓摒弃了纯粹的形式法则,其诗作的意象较少静态的、稳定的,而多以游荡的、冷冽的为主。他频繁驱策意象超常规搭配,让性质、色彩不同的意象强制组合在一起,生成为一种新奇多趣的陌生化效果。李皓的诗歌意象组合方式变易奇谲,不可一言名状,如蒙太奇变幻多端。

他对意象的择取看似随意,实际上较为挑剔地从词语库中百般艰辛予以萃取。幡动,心动,诗也随之动起来,李皓注重用心灵开启词语的意义。他谙熟文艺美学,诗意的诱导,全由主观化感觉触动,在直觉的基础上达成艺术表现力。

李皓的诗歌粗读并不精致,外表粗砺简劲。他的诗歌不甜不腻。虽然变易奇谲,但拒绝极端的晦涩与俚俗,注重诗歌腠理的中正清雅。李皓对生活和世界的诗性表现,源自对经验的尺度把控。他的诗歌经验处理不脱意象的具体化与抽象化。具象使得李皓的诗歌拥有鲜润的质感,获得形式美学和声音意义上的满足感。

李皓吟咏自然的诗歌多体现为虚实相济,在意象的跳跃之间晃过思维的闪光。实的是匍匐于地的细微观察,李皓首先“窥情风景之上,钻貌草木之中”,让作为美感象征的山水具体 “显影”;虚的是他将自然人格化的处理方式,于山水穿行之间多了灵视的思索,这是让山水“显义”。显影与显义孰轻孰重?李皓没有给出答案,他的创作让我们想起席勒的教诲:“即便在现在,自然仍然是燃烧和温暖诗人灵魂中的唯一火焰”。细思李皓的诗作,极像达芬奇提倡艺术家要积极创造“第二自然”;是的,李皓在诗中更多时候将自然作为背景存在,或者说借自然游目骋怀而触发联想。相对于第二自然的表现,如果李皓多一些咏赞第一自然的诗篇,那么它对自然的艺术表现就更加完满了。作为写诗生涯不短的诗人,李皓一定要从形骸、智巧的禁锢中挣脱出来,不断回溯本真,而进行真正诗意的逍遥游。

再进一步说,李皓对自然的观看就是让自然成为“有意味的形式”,这既有外在的关注,也有内在的关注。内在的关注如同不断寻找价值判断,而外在的关注才特别靠近审美态度。

语言是诗歌赋形的先决要素。李皓坚持对实用语言加以“破坏”“改造”,如艾略特所说那样“扭断语法的脖子”,才能使之成为诗的语言。譬如“有口德的人必有口福/内心温润的人被春天一再传颂(《金州大樱桃的幸福时光》)”,诗中的“口德”与“口福”忽然嵌在一道,激发了意想不到的陌生化效果。他对语言的日常属性加以削凿,使之集中唤起一种意象,如此,提升了诗歌的品质,实现了诗歌所包含的技艺的高度和经验的深度。

李皓注重诗歌用喻的俭省与直接,倾向关注和谐律动所共有的心理功能的意义,将一团异己的、混乱的音节,整合成被自我把握的东西。充盈在李皓诗歌其间的心理意义有着鲜明的道德律令,从内到外渗透着尖锐的疼痛感。诗人即为世界喊疼、替生活留梦的好人。李皓呼喊的疼痛反而是一剂膏药,它让诗行挺立,文字充盈筋道。李皓的疼痛是一种饱满的力量,这样的疼痛起自大爱和大善。李皓的诗歌有很多批判,但内里包裹的总是一颗热乎乎的心脏。

诗人的一切艺术努力就是在召唤本质。在李皓看来,只要灵魂有所皈依,身体就不算是漂泊。李皓较为在乎自己的诗作《我得坐车去一趟普兰店》,读者和评论界也经常提及他的这首诗。诗题目中的“得”字,可兑换为“必须”,是内心最急切的想法。而且,李皓总想从胶着的现实拔出双足,将身心统一在一处,作为故乡替代物的“普兰店”是一个诗意的策源地。在吾国,叫个诗人都知道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还乡能使故土成为亲近本源之处。李皓的诗性落实,就是借还乡返回与本源的亲近,而且将接近故乡视为接近万乐之源(接近极乐)。故乡最玄奥、最美丽之处,恰恰在于这种对本源的接近,决非其他。李皓也在 “还乡”,只不过他的“还乡”并不刻意美化故乡。若在诗中将故乡始终葆有纯美模样,而无视新世纪乡村的巨变,无异于炮制闭眼自我抚摸式的诗意,它如肥皂泡鲜亮,在迅速破灭中诗人的责任也瞬间碎为齑粉。

李皓的诗性提醒,在偶发闲心、闲情中,暂时从实用世界走出来,在审美世界做一回“闲人”,让艺术在众在者中间打开那敞开之境。观其行,读其诗,李皓不愿意看到丰富庄严的人生了无生趣,他更愿意拥抱欢欣、悦乐。李皓能在作品中保持世界的丰富浓郁。执着于生命意蕴的人,他的生活必定是本色的生活。

诗人李皓曾经在他的诗集《击木而歌》的后记中说:“真正意义上的诗人,就应该是像诗一样生活着的人,他敏感、激情、豪放,不与一切世俗为伍;他蔑视金钱、权力,他重情重义,仗义执言,不向权贵低头,不为五斗米折腰;他纯净如一汪秋水,纯粹如一缕清风;他表面平静如水,内心波澜壮阔;他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他平凡如草,但仙风道骨,他从日常事物中间找出闪光的语辞,向人类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食粮……”神灵生于恐惧,李皓选择生活的小处藏有大观。当大多数诗人从热抒情滑落到冷抒情的洼地,李皓对事物观察透了,他的诗歌始终昂扬著底限意识,始终回望故乡,撑起美好的人伦,肩起公共意识和责任感。在纷繁复杂的当下社会,李皓的诗歌直面“这一代人的怕和爱”,赋予诗歌沉重的肉身与轻逸的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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