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整治效益评价

2018-10-12 10:39王倩
中国市场 2018年29期
关键词:模糊综合评价层次分析法

王倩

[摘 要]文章在分析和总结国内外土地整治效益内涵和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对农用地整治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结合相关理论进行农用地整治效益评价方法研究,并建立了新的效益评价体系。以冀州市小寨乡、周村镇和北漳淮乡3个乡镇的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为例,进行了验证。通过评价,最终确定该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效益水平总体呈现良好。

[关键词]农用地整治;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

[DOI]10.13939/j.cnki.zgsc.2018.29.031

1 引 言

本着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开展本县域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造福社会的态度,确定了小寨乡、周村镇和北漳淮乡3个乡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电的综合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可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1]该项工作对于提高农民收入至关重要,顺应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利政策,提高耕地生产力水平,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保持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数学方法对农用地整治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有利于建立一种更为科学有效的农地整治效益评价体系及方法,而且对规范与指导农用地整治的实践活动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冀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效益分析

2.1 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区涉及38个行政村,40673人,119434亩耕地,人均耕地面积2.94亩,人均收入2735元。项目区分别位于冀州市西北部和西南部,总体来说地势平坦,地形较缓,局部形成缓坡地、洼地等的微地貌类型。项目区内有部分硬化路面,交通较为便利,但大部分道路无硬化,雨水季节,道路经常泥泞不堪,不便于农民进出田块,需进行重新修建。

2.2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土地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涉及土地面积8456.0742公顷,分布在小寨乡、周村镇和北漳淮乡三个乡镇。土地权属明确,界址清楚,面积准确,项目区与周边村之间,均无地界纠纷。详见表1和表2。

2.3 项目区建设内容

项目区总体上地势平坦开阔,基本无须进行土地平整。项目区原有机井375眼。以机井为布控中心,采用树状管网布置,管道垂直于种植方向布置,铺设防渗管道总长度为121457米,沟渠清淤22503米,过路涵洞13个。扬水站3座,其中大魏村1座,谢家庄1座,东兴1座,用于河水灌溉。

2.4 评价指标的计算

评价指标计算结果见表3。

2.5 计算各评价指标权重

第一,目标层与标准层的权重比例如表4所示。

2.6 确定隶属度矩阵

第一,本文中土地整治项目的评语集采用V=(优 良 一般 较差 差)。

第二,百分比统计法确定各指标的隶属度。由于土地整治效益评价指标的等级标准一般都是在一个范围以内,难以用具体数值来表示,例如“C1投入产出比变化率”,一般在20%~30%认为是“优秀”,而不是一个具体值。因此,采用百分比统计法确定各指标的隶属度。

第三,邀请10名专家对各指标进行评级,计算每个指标的隶属度。

第四,构建隶属度矩阵,如表10所示。

2.7 土地整治效益模糊评价

由各层次权重和各效益的隶属度矩阵,结合模糊综合评价的基本模型A=A权重×R,Bi=Bi权重×Ri,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综合效益进行评价。

经济效益评价:B1=B1權重×R1=(0.4094 0.2882 0.1594 0.1102 0.0328),由最大隶属度原则可得:该土地整治项目的经济效益为“优”。

社会效益评价:B2=B2权重×R2=(0.1814 0.3901 0.3577 0.0708 0),由最大隶属度原则可得:该土地整治项目的社会效益为“良”。

生态效益评价:B3=B3权重×R3=(0.0915 0.2194 0.3780 0.2598 0.0513),由最大隶属度原则可得:该土地整治项目的生态效益为“一般”。

景观效益评价:B4=B4权重×R4=(0 0.3843 0.3624 0.2334 0.0199),由最大隶属度原则可得:该土地整治项目的景观效益为“良”。

综合效益评价:A=A权重×R=(0.2070 0.2994 0.2952 0.1678 0.0306),由最大隶属度原则可得:该土地整治项目的综合效益为“良”。

3 评价结果分析

3.1 经济效益评价结果分析

冀州市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按计划实施后,投入产出比增加31.01%,投资回收率30.95%,投资回收期3.23年。人均收入增加量376元,这些都表明该项目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果,经评价后结果为“优”,也验证该项目将产生的经济效益。经过整治,项目区经济状况将得到适度完善,经济效益会更为明显。

3.2 社会效益评价结果分析

第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缓解人地矛盾。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率0.03%,新增耕地可供养12人。

第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耕地质量。项目实施后,土地整治前部分灌溉方式为漫灌,土地整治后项目区全部耕地都实施节水灌溉。项目区内农田布局更加合理,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加强和完善,种植业的技术改造,使项目区基本农田成为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农田。

第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的增加、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将为项目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

第四,发挥较强的示范作用,推动土地事业的发展。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能提高耕作水平,发展高效农业,并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对项目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3.3 生态效益评价结果分析

项目区经过土地整治后,土地垦殖率变化量为0.027%,项目规划设计中设计该项目实施后,灌溉保证率达到75%,通过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的完善,田块规划、道路工程、灌溉设施的配套,可大大改善项目区交通,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降低农业生产的灾害损失,达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效果。但由于整治项目不涉及林地、草地和园地的变化,因此,生态效益一般。

3.4 景观效益评价结果分析

该项目是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主要涉及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排水工程、泵站及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从景观上看,主要农田、道路、沟渠等形态、轮廓、数目的变化,整治后项目区多样性指数0.1226,比整治前减少0.0002。田块规整率12.12%,路网密度变化为-0.05%。

路网密度虽呈现负增长,但通过道路工程,项目区域的路,部分变为新增耕地,部分保留,经过翻修和新建,呈现出新的面貌。从整个生态角度而言,路网密度降低且更加现代化,使得项目区田、水、路、林、村更加和谐,使得整体格局趋于整体化。

3.5 综合效益评价分析

项目区经济效益最为明显,社会效益和景观效益良好,生态效益一般,表明人们已经开始注重除经济效益以外的社会效益、景观效益、生态效益,但在生态效益方面仍需加强。总体上而言,综合效益评价为良好,说明项目区的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是成功的。

参考文献:

[1]徐绍史.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搭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新平台[J].国土资源通迅,2009(8):6-7.

[2]王孟.吉林省土地整治规划效益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2.

[3]韩丽娟.土地整理综合效益分析:以威远县新店镇为例[D].雅安:四川农业大学,2012.

[4]王静.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对国民经济的拉动效应分析——以湖南省长沙县福临镇土地整治项目为例[D].南京:南京大学,2012.

[5]刘永利.保定市土地综合整治效益研究[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13.

[6]张玉婷.和林格尔县土地整治模式及其综合效益评价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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