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环境下档案馆信息资源共享

2018-10-15 20:33程瑶
办公室业务 2018年8期
关键词:信息资源共享档案馆互联网+

程瑶

【摘要】“互联网+”时代强调“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如何让互联网更好地推进档案馆信息资源的网络化、数字化共享发展,是一个经久不衰的研究热点。本文基于“互联网+”的背景,通过档案馆共享资源建设、共享服务发展两个方面的发展阐述了档案馆信息资源共享的现状,从三个方面分析其发展的局限性,并就此提出相应的推进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档案馆;信息资源共享

一、档案馆信息资源共享的现状

(一)共享资源建设的现状。1.档案目录数据资源。国家档案局对于目录数据资源的规划建设包括建立明清档案目录中心、民国档案目录中心和革命历史档案目录中心在内的三大目录中心,开始实施档案目录资源的数字化进程。比如第二历史档案馆的民国档案目录中心,建立了以全国民国档案国家总目数据管理系统为核心的全国民国档案目录信息检索及管理的体系,同时各个地方档案馆及高校档案馆也陆续建立了自己的目录数据库。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很多类型的档案资源还不能实现共享,在使用上要求用户到馆查阅,因此大多数目录数据库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互联网+”是一个互联互通的大環境,它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以用户为核心,因此仅仅是目录数据资源的建设远远无法满足其发展的需要,更加便捷的共享才是目标。2.数字化档案资源。目前,由于网络信息资源形式和内容的多样性,按照来源可以将数字化档案资源分为四类:一是从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征集的档案;二是重大活动中收集的档案;三是在社交网络以及网站上随机生成的碎片化档案;四是档案馆自身运作形成的档案。即使其定性仍尚不明确,但是依然有很多的组织和企业,甚至政府都开通了移动服务、公众号以及微博等提供分享、查阅和收集信息,以达到信息集成和共享。但是对于档案馆来说,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关的项目对碎片化的数字网络资源进行系统化归档整理,也没有相应的政策让档案馆足够重视这些发展。而相对于“互联网+”整合、共享的特点,档案馆在数字化资源的建设、融合和共享中显得比较迟滞,这样将很难适应时代的发展。

(二)共享服务发展的现状。1.数字档案馆信息资源服务。数字档案馆建设的内容既包括馆藏实体档案数字化,又包括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存储、保管、利用等全过程。主要面向档案工作人员以及档案利用者,其中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是数字档案馆与利用者联系的桥梁。国家档案局网站开通以来,全国几乎所有的省级档案部门和高校档案馆都已经开通了档案信息网站,提供各类文件查询、信息咨询、档案利用等服务,其中比如深圳的数字档案馆、青岛的数字档案馆,开展的电子政务、跨馆查阅、电子化公文处理等信息资源利用和共享方式都极大地推动了近年来我国数字档案馆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的发展。但是随着“互联网+”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数字档案馆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在实际利用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诸如资源结构、人才结构、技术结构等方面的问题。2.微信档案馆。微信档案馆简单来说就是档案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提供档案宣传、利用服务的一种方式。截止到2017年底,笔者通过微信“查找公众号”的功能,输入“档案”“兰台”“档案馆”作为关键词搜索,共得到325个公众号,排除筛选过之后,最后实际相关的有190个,通过分析这些公众号的数据信息,账号认证率达到98.3%,主要提供的服务包括馆情介绍、新闻公告、预约查询、信息推送、网站关联、网上展览等,共享覆盖面正在不断拓宽。在“互联网+”环境下,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是关键,在对这些公众号的调查分析中,依然存在很多劣势和威胁,比如说与用户的交互性和推送消息的内容和频率问题。

二、档案馆信息资源共享的局限性

(一)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理论不够成熟。国外的资源共享思想在20世纪70年代才进入中国,直到90年代,档案学界才开始出现对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研究,因此对资源共享的认识起步较晚,导致对信息资源共享理论和实践的研究都还未成熟。我国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理论涉及的范围很广,但多集中于宏观层面的研究综述,对共享的法律法规、技术安全等其他方面的研究很匮乏;我国对国外档案共享理论和实践的借鉴不足,美国、英国等现已处在探索网络档案资源的整合与共享阶段,其共享的理论和实践都较先进,然而,专门研究国外档案界信息资源共享的文献则严重缺乏,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介绍。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今天,需要更多的是理论的融合与实践、跨界合作,才能实现更高的效率,因此共享理论薄弱的研究基础将会使得档案馆共享资源建设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

(二)可共享的档案信息资源不够丰富。档案资源如果不为人所利用就难以实现其价值,然而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内容直接包括了与国家机密有关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历史等事件。可共享的档案资源不够丰富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首先是政策不足导致的资源单一。根据1990年2月14日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发布的《档案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其中规定范围内的档案在特定的时间是保密的、不能公开的,在共享过程中要同时考虑到法律的约束以及用户的需求,目前为止还没有制定出一套规范可行的档案信息资源开放流程。其次是档案目录中心及其数字化建设的滞后。目录中心的数字化建设跟现在的“互联网+”大环境相比显得较为落后,使得目录中心资源的使用价值不能最大化。再次是档案人员思想的落后局限了资源共享。仍存在一些档案工作者认为档案是政府的私有财产,对本应该开放的档案不予共享,不主动开展档案降解密工作。最后是行政区域的割裂限制了档案资源整合。我国政务的属地划块特点,使得档案部门之间形成越来越大的信息壁垒,导致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遭到限制。这四种情况都会导致可共享档案资源的匮乏,使得很多档案馆的珍贵资源束之高阁,大大降低了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导致共享建设缓慢,与“互联网+”要求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相违背。

(三)缺乏对碎片化的数字网络资源的整合。“互联网+”经济时代,各类社交媒体、自媒体、纸媒都在蓬勃发展,因此伴生出的就是数字网络资源的碎片化现象,存在于用户以及众多传播渠道中,这不仅会造成网络资源的分散带来的价值流失,还会导致很多能成为档案的有价值资源的稀释。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推进,档案信息资源的构成有了很大的转变,档案网络资源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上面提到的档案网络资源的四个主要来源包括了政府部门、行政机构、社交媒体以及档案馆自身产生的各类弥散化档案,但是在档案馆的工作发展过程中,这些资源的收集整合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传统工作理念和方式的转化还没有适应现有的环境,因此目前对这些碎片化档案网络资源缺乏基本的集成意识,没有具体的管理系统对其进行收集归档分类处理,缺少相关的政策和文件,也无法引起工作人员的重视和积极性,久而久之,碎片化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档案馆资源流失现象会更加严重。

三、推进档案馆信息资源共享的措施

(一)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国家大力推行“互联网+”计划,而现今档案信息共享理论发展的不成熟必然影响档案工作开展,因此加强其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显得极为重要。首先,除了对档案信息资源内容本身的研究之外,加强在更多衍生层面的探索,比如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体系、共享政策、共享法律、共享技术、共享安全保障建设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扩大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理论研究的广度,避免更多研究内容上的失衡。其次,美国、英国的共享理论的研究客体已经扩大到网络档案资源上,其对实体和数字化档案资源的共享研究已经很成熟,因此我们要结合国内的档案资源本身的特点以及提供主体的范围、使用客体的需求等,借鉴国外成熟的理论成果,对国外理论的深入研究,自成一套有特色的体系,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理論研究的深度。最后,对国内关于此领域的研究环境,可以从源头抓起,在人才的培养时期,就应该在学校内加强基础理论课程的学习,老师积极引导学生的治学态度和研究方向,同时,在学界内规范理论成果发表的限定条件,定期召开相关学术讨论会提高研究热情、交流新观点,加强学术交流。

(二)扩大可共享的档案信息资源的范围。《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把档案信息化作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把档案的开放开发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因此,扩大可共享的档案信息资源的范围和种类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档案开放受困阻碍资源共享。完善当前《档案法》中关于档案信息资源共享部分的内容,同时适当制定相适应的规范,建立统一规范的授权访问策略。其次,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到的,在此期间只初步建成以局域网、政务网、因特网为平台,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以现有的档案资源平台为基础,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深档案目录中心以及众多区域性数据库与互联网的挂接,打造一个高效的信息化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数据库的公共利用率;在档案开放共享意识上,档案部门要把服务意识摆在正确的位置上,突破传统思维模式的禁锢。最后,为了应对我国的政务特点导致档案资源的割裂,我们需要更多的是加强协作,因此跨区域、跨界合作将成为一个关键的协作模式,各区域和各系统根据自身信息资源的规模和特点,结合成不同的子系统并联网,从而实现全国的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

(三)构建水平整合—垂直关联—交叉共享的弥散资源整合机制。“互联网+”时代,用户对档案信息资源广度和深度要求的不断提高,使得档案部门必须得调整传统模式,优化机制。《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在主要任务和实现指标之一的“有效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部分提到:要丰富和优化档案馆藏。前面提到的碎片化信息的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行政机构、社交媒体以及档案馆自身运作产生,随机产生,没有固定的格式,但是包含海量的信息量,碎片化档案的数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呈指数增长。因此需要构建一种碎片化数字档案资源整合机制——水平整合、垂直关联、交叉共享机制。“互联网+”环境下,弥散信息资源的整合要结合信息的内容和成熟的网络共享技术。首先,水平整合,指对来源不同但信息内容类型相同的资源进行共享。以政府部门和社交媒体为例,将政府部门和社交媒体各自产生的碎片化资源中的同一类型的信息加以整合,建立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和社交网络资源集合平台,也可更好地联系行政区域间的行政、经济、文化合作等内容。其次,垂直关联,指把信息资源内容相似的进行整合,使得信息的获取更加全面。最后,交叉共享。水平和垂直模式不能死板地按照既定模式开展,更多的时候是交叉进行的,从而能更全面地满足“互联网+”对于强大的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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