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尺巷调解工作法

2018-10-17 01:31方瑜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8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

摘 要 在社会转型时期,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意义重大。桐城市法院立足当地,从六尺巷典故中汲取和谐礼让的文化基因,运用现代法治精神引导启发当事人“礼让谦和、和睦相处”,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桐城实践。

关键词 社会治理 化解矛盾 案结事了

作者简介:方瑜,中共桐城市委党校助理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与政策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051

矛盾糾纷是社会中最为普遍,最为常见的一种事物,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矛盾纠纷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是否长久、可持续。绝对法治主义认为,为实现案件公平正义,诉讼是解决一切矛盾纠纷的唯一方式。然而在实际环境中,受司法要素投入、司法效益和传统观念影响,综合运用非诉和诉讼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已成为绝大多数决策者的首选。近年来,桐城市人民法院立足社会治理科学化,不断挖掘本土传统优秀文化“六尺巷”的典故,整合各种司法资源,探究出一条适合社会发展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体制机制,构建了一整套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走出了一条符合基层实际且具有浓厚地域特色的社会治理之路,为新时代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发展,贡献了地方经验和智慧,为其他地区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一、“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的提出缘由

(一)案多人少的现实困境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遇事找法,有纠纷去法院,诉讼似乎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手段,这也导致各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量逐年攀升。以桐城人民法院为例,2013年受理的各类案件数为4346件,2017年猛增到近8000件,收案数几乎增长了一倍。与此同时,法院的审判人员数量却没有增加,面对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如何在审判人员编制不增加的情况下,及时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考验着桐城司法系统工作人员的智慧和能力。

(二)现代调解发展的现实困境

调解因其简便高效而受各地重视,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桐城的调解制度存在着诸多弊端。一是调解工作方式、手段滞后。部分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上,秉承以往情理交融的方式方法,而不会运用“德”与“法”的结合,因而调解效果不明显。二是调解队伍的结构、素质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当前,基层矛盾纠纷已由单一性、简单性向多样化、复杂性转化的趋势,新型多变矛盾类型的出现,需要大量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进行调处,然而基层中从事调解的人员普遍年龄偏大、专业知识欠缺,这些不利因素影响了调解质量和效果。三是联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完善。由于缺乏联调联动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主体之间信息沟通不畅,有时会出现一个问题多家进行调解,严重浪费调解资源。

(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实困境

桐城自古被称为“文都”,有“天下文章其出于桐城乎”这样的美誉。桐城文化更是博大精深,由以六尺巷文化为代表的和谐礼让精神更是为人所津津乐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传统优秀文化的作用,概括起来便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桐城文化,尤其是六尺巷文化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新时代如何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使其更好的和现代司法变革进行有机结合,是桐城所有政法工作人员需要思考的现实问题。

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桐城探索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有效应对基层矛盾多发频发的治理格局,2015年桐城法院创造性的提出了“六尺巷调解工作法”。自提出以来,因在社会治理领域表现突出,“六巷调解工作法”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以及原安徽省高院院长张坚等领导重要批示,2017年度更是获评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因此及时总结其经验方法,对于法治安徽建设以及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科学化迈进等都将大有裨益。

(一)立足本地,挖掘特色

以借古喻今为切入点,用六尺巷典故启发人;以释法明理为着力点,用情理法交融引导人;以化解矛盾为关键点,用和为贵理念感化人;以公平正义为根本点,用知进退境界昭示人,这是“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的核心内涵。四点之间紧密相连,借古喻今是切入点,用“六尺巷”典故折射出的价值内涵唤起当事人心中的共鸣,在现实中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辨法析理是着力点,法官以法为据讲在法理、以理服人宽在情理,凭借情理法的交融推动调解工作。化解矛盾是关键点,用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获得他们对“和为贵”价值理念的认同感。公平正义是根本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一切工作的最终归属,通过引导当事人知进退,在进退之间把握双方利益平衡点,实现公平正义。

(二)多措并举,规范程序

“听、辨、劝、借、让、和”六步对应于六尺,使得“六尺巷调解工作法”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法。听,就是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有话在庭上说;辨,释法明理,明辨是非;劝,引导当事人参观“六尺巷”文化墙,聆听“六尺巷”故事,进行劝导;借,借古喻今,借力调解;让,强调强者先让,互谅互让;和,解决争议,握手言和。六步流程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三个阶段,分布于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做到法与理无处不在,从细小处出发,平复双方情绪,化解矛盾纠纷。

(三)立体推进,整合资源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 。作为地方主政者来说,发展与稳定是必须考虑的两个重要问题,而要完成发展与稳定的两个任务,就必须构建相对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运用多种方法化解社会矛盾。“六尺巷调解工作法”所蕴含的矛盾化解理念不仅可以运用到司法改革实践中,而且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必将可以发挥作用。因此,为了尽可能的发挥“六巷调解工作法”的最大效用,桐城市构建了“六尺巷”大调解工作机制。具体来说就是“一网络、五调解、六中心、百组织、千调员”的大调解机制。“一网络”指的是构建“五调联动”的调解网格化体系;“五调解”指的是在传统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制度下增添“仲裁调解、行业协会调解”两种解决专业纠纷的调解机构;“六中心”指的是在桐城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下设立有医患、交通事故、涉电、涉军维权、征地拆迁、消协维权六个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百组织”指的是建立了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各市直单位的超过一百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千调员”指的是各种调解组织共配备了超过一千名调解工作人员。大调解机制所运用的调解方法是“六巷调解工作法”,现已基本形成了“人人会讲六尺巷故事,能够熟练运用六尺巷调解法”调处矛盾纠纷。

(四)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六巷调解工作法”之所以在推出三年来的时间内,能够不断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其最大的魅力就在于,根据实际工作中产生的问题,不断调整,以丰富其内涵。具体来说,为扩大“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的载体,培养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思维模式,将在群众中具有极高威望且每年调解结案率在百分百的张诚法官为典型,创办“张诚法官工作室”,使得人民法官在一线调处矛盾,增加司法公信力。创建“家事审判调解工作室”,对传统的法庭式布置模式进行改造,采用“圆桌审判”这种拉近彼此感情的人性化方式,妥善化解婚姻、赡养、抚养、扶养等家庭类纠纷 。法庭内悬挂温馨感人的标语、宣传画,构建浓郁的“家”的氛围,突出“以和为贵”的理念,以“丈夫”、“妻子”、“子女”等称谓标牌代替原告、被告的方式,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引导双方认识到家庭责任,促力案件调解。

三、“六巷调解工作法”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大力加强基层治理科学化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这是新时代社会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在桐城,226个调解组织、1300多名调解员常年活跃在基层治理一线;通过“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的教育指引,群众崇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已经融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行为规范之中;类案指引、档案数字化、智能化、文书自动生成、语音识别系统使得同类案件调解有所参照、不同案件调解有所指向;专群结合、专业人调处专业纠纷的导向进一步形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以制度机制维权促和谐

“六巷调解工作法”之所以在维稳领域有所作为,是因为坚持用制度管人促事。2017年桐城市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度建设使得工作法能够铺的开、用的好、有反馈,由内即外形成一个系统回环,使得社会治理富有系统性。通过辨法析理,用通俗的语言讲清法理,用熟悉的故事讲透情理,在自身权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互谅互让,做好情理法有机融合,实现案结事了,依法化解纠纷。通过五调联动的大调解机制,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使得“六尺巷调解工作法”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维稳器。“六尺巷调解工作法”自实施以来,桐城法院涉诉信访积案全部化解,无一起新增案件。2017年,桐城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缩短近2天,审判质效跃居安庆两级法院前列。在十九大、全国全省两会、省及安庆市党代会等重要节点期间实现“零上访”。

(三)更新法治理念,坚持人民至上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矛盾已经变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法治社会下,调和这对矛盾需要法治来保障。在我国,法治的真正力量源泉是人民群众,落脚点是司法工作者,而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感受到案件的公平正义,就必须要求我们的司法者更新理念,在新时代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桐城法院之所以能够创设出“六巷调解工作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办案理念由以前的“结案了事”变为现在的“案结事了”。“结案了事”反映的是法官依法办结案件,对于涉事双方矛盾是否有效化解在所不问;“案结事了”则是要求我们的法官不仅依法办结案件,而且要考虑通过案件的结束,争议雙方主体矛盾得到化解,关系得到修复。“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这种转变虽然看上去只是文字前后进行了调换,然而折射出的却是新时代桐城市人民法官,以负责任的态度和勇气承担起时代赋予的职责和担当,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六巷调解工作法”的指引下,桐城市的法官以及各级调解员,他们从来不把当事人的麻烦当成是自己的麻烦,而是把能够真正彻底解决群众的纠纷与困扰当成事了的根本标准,当作结案的唯一追求,在调解过程中更是将法治与德治进行有机结合,使得法强制作用与社会效果完美融合,真正做到了习总书记说的“法案天下,德润人心”。

注释:

许韬.论“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与“法治浙江”建设.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42-46,91.

桐城法院杨玲院长调研范岗法庭家事审判工作.2017-11-10.http://www.aqzy.gov.cn/content/detail/5a0b91917f8b9a3e1da062c8.html.

魏礼群.着力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格局.2018-04-26. http://ex.cssn.cn/glx/glx_xzlt/201804/t20180426_4214734_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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