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媒体也要加强版权保护意识

2018-10-21 11:01罗敏
中国传媒科技 2018年9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

罗敏

摘 要:区县媒体只有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新闻报道的版权利益,才能充分维持新闻报道的持续再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其独有内容的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其内容的不可复制性,在媒体转型中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从而实现长远发展。

关键词:纸媒转型;区县媒体;反侵权公告;网络供稿协议;版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34(2018)09-047-02 DOI:10.19483/j.cnki.11-4653/n.2018.09.018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在新媒体冲击之下,传统媒体的发展日渐式微。目前,传统纸质媒体不论是广告市场占有率、广告收益还是社会影响力均出现断崖式下滑,世界范围内皆如此。区县媒体在这种大环境之下,同样急需转型,寻求新的突破与发展。

《星沙时报》作为长沙县、长沙经开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的纸媒,在全媒体融合进程中发现:采编内容越来越成为媒体的核心资源,内容版权保护已成为著作权保护的重要课题。只有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新闻报道的版权利益,才能充分维持新闻报道的持续再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其独有内容的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其内容的不可复制性,在媒体转型中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从而实现长远发展。

1.纸媒转型难以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

近年来,受新媒体冲击,纸媒不景气,广告收入持续下降,经营受到严峻挑战。企业广告投放大幅向互联网转移,房地产、汽车广告又严重萎缩,纸媒广告持续大幅下滑,利润大幅缩水,缩减版面成为常态。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从“相加”到“相融”是纸媒谋求长远发展的必经之路。[1]

在融媒转型升级过程中,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盈利模式,如何紧跟时代步伐及时进行技术更新,这是传统媒体转型中面临的难题。

一方面,公开化的信息、资讯要结合目前整个传媒业发展的现状,对受众实现“免费”,从而保证拥有充足的关注度、受众流量,增强品牌价值,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品牌与读者的黏合度;另一方面,要保证自身独有的内容生产和再创造能力,要打造独有的信息展示平台,这部分服务与信息对受众不能免费,需要“收费服务”。

但是,受新媒体冲击,内容“售卖”难以为继。国内多家报纸的数字报曾经设置收费墙,实行“收费阅读”,但是,在新媒体的冲击下,尤其是聚合类新闻客户端的强势兴起,大多数报纸的数字报已经取消收费墙,重新恢复免费阅读。

2.区县媒体的版权保护势在必行

随着广告业务收入的下降,传统纸质媒体的内容创造力也逐年下降。而打上自身媒体风格标签的独有内容最难模仿,无疑是传统媒体未来致胜的法宝。

《星沙时报》目前拥有七大核心资源:报纸、网站集群、微信矩阵、掌上星沙APP、电子阅读屏、公交候车广告亭、官方微博,每天发布大量与长沙县相关的资讯。

作为区县媒体,容易引发侵权纠纷的,除了门户网站、聚合信息客户端外,本地自媒体也是一个重灾区。实践中也发现,大量的本地自媒体在转载《星沙时报》的新闻报道时,不仅无偿使用,还对新闻报道或改头换面或断章取义,导致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但鉴于维权成本相对较高,即便胜诉也有点“得不偿失”, [2]所以有些转载事件就不了了之。

加强媒体的版权保护,就是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状,充分保护媒体内容创作的劳动成果,提升媒体内容的版权价值。[3]只有不断强化版权意识,加强版权保护,《星沙时报》才能不断提高其独有内容的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其内容的不可复制性。

与《星沙时报》同为长沙晚报报业集团成员的《长沙晚报》近日的一则维护版权的事例,反应快速,依法行事,对其他媒体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3.區域媒体因地制宜开展版权保护思考

3.1发布反侵权公告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他人拥有版权的作品,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否则就是侵权。

为维护《星沙时报》所属各媒体(包括各媒体所办的新媒体产品)作品的版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规范版权合作与运营,必须提前发布反侵权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包括: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凡在官网网站、移动客户端、官方微博和微信等平台上,使用星沙时报所属各媒体拥有版权的作品及新闻信息,须获得星沙时报书面授权后方可使用和转载。

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未经书面授权,擅自使用星沙时报所属各媒体版权作品及新闻信息的,星沙时报将予以警告,并定期在报社官网、官微公告涉嫌侵权网站及媒体的行为。对于警告无效者,星沙时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新闻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3.2与员工签订版权合同

很多报社在与记者、编辑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没有涉及版权的内容,也没有明确职务作品版权的归属问题。一旦与网站或客户端发生版权纠纷,报社如何进行诉讼,维护记者编辑合法权益,会遭遇种种困难。根据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和著作权法,可以采取两种补救措施。

一是与记者、编辑补签一份版权协议——《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声明》。声明中规定,记者、编辑在任期间因履行职务和/或利用报社提供信息、物质技术条件或其他方面的资源和支持所创作和完成的文字、美术、摄影、摄像等全部作品的著作权,一律归属报社独占享有。一切著作权利及维护权利均由报社完整享有。

二是在劳动合同中加入补充条款,明确规定记者、编辑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律归属报社独占享有。一切著作权利及维护权利均由报社完整享有。

3.3签订网络供稿服务协议

为了维护报社版权,必须跟门户网站、聚合信息客户端、自媒体等签订网络供稿协议。

在签订网络供稿服务协议时,必须规定供稿服务内容、供稿服务方式、供稿费用及其支付,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1)乙方在使用星沙时报提供的新闻信息产品时,应标明或说明由星沙时报提供和保留原作者署名。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与使用方式,准确使用星沙时报新闻信息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应对产品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如重新制作稿件标题,须符合星沙时报稿件原意。

(2) 乙方如果未按规定使用星沙时报新闻信息产品,并对星沙时报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规定,星沙时报将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

(3)乙方在使用星沙时报新闻信息产品时,不得擅自将星沙时报稿件与其他媒体新闻产品进行编辑综合后,以星沙时报名义刊发。媒体合并采用星沙时报和其他渠道的发稿内容,应分别在引用处详细注明出处。

(4) 因第三方擅自转载或/和使用乙方刊登的星沙时报新闻信息产品,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配合星沙时报向第三方主张权利 。乙方擅自允许第三方转载或/和使用以及因乙方其他过错导致星沙时报新闻信息产品遭受不当复制等侵权行为的,乙方应按照协议对于超范围使用稿件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版权

在维护报社版权方面,《星沙时报》作为一家区县级报纸,从成本方面考虑,并未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而是聘请法律顾问负责侵权诉讼业务。

版权维护工作日常可收集整理《星沙时报》发布的原创新闻资讯数据,并将数据入库,分析文章全部属性及内容;实时监控目标数据的全网转载情况;相似度分析及转载目标数据确定;定期提供多维度转载分析服务报告和输出统计报表,包括转载媒体统计分析、转载时间统计分析、媒体地域统计分析、媒体类型统计分析等。

参考文献

[1]王平.区域媒体如何救亡图存[J].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2017,7(1):163.

[2]赵新乐.报纸版权保护引发讨论:纸媒拒当网媒免费“打工者”[J].中国新闻出版报,2014(4):9.

[3]赵新乐.中国报业协会秘书长胡怀福:传统媒体要加强版权保护[N].融媒观察,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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