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中社会公众议题对大学生认知影响研究

2018-10-21 02:10张越黄维媛
科学导报·学术 2018年14期
关键词:议程设置微博

张越 黄维媛

摘 要: 议程设置理论作为经典的传播学理论,直到今天依然发挥着强大的作用。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与发展,信息的流动与获取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媒体与公众之间的距离逐渐缩小,公众也开始参与到内容的生产与传播之中,传统的议程设置理论产生机制的变化与升级。本研究以江歌案为例,探讨微博中媒体议程对公众议程之间的影响关系。

关键词: 微博;议程设置;媒体议程;公众议程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14-0049-03

一、议程设置理论背景梳理

“议程设置功能”作为一种理论假说,最早见于美国传播学家M.E.麦库姆斯和D.L.肖于1972年在《舆论季刊》上发表的一篇论文《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功能》,其核心论点在于“大众媒介在为公众设置议程方面起着中心作用”,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

传统议程设置理论所关注的对象是客体,主要强调大众媒体从一系列议题中通过凸显某些议题使其成为公众议题的功能,但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全面,议程设置理论有了新的进化:人们发现议程设置在公众价值判断上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大众传媒报道的对象事物具有各种各样的属性,正面、负面或是中性;大众传媒对某些特定属性进行凸显和淡化处理,使对象事物的“主导属性传达给受众,也会影响到受众对事物性质的认识、判断和态度” [1],正如多丽丝·格雷伯所总结的那样,媒体不仅能够设置议程,同时还能够提供语境,决定公众如何思考某个议题并评价其价值[2]。從这一角度来看,大众媒体不仅能告诉公众想什么,还能成功告诉公众如何去想。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崛起与发展,即时性、开放性、互动性影响了媒介的报道与呈现,信息的流动和获取方式也发生了转变,传统意义上的受众进入了媒介空间之内并参与到了内容生产的过程之中。互联网弱化了传统大众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自下而上改变了原有的既定议程设置路径,在多方的互动中使议程设置权被下放。但是,在新媒体环境下,尽管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主体开始向下流动,媒体议程的设置功能影响依然不可低估。在网络平台上,一方面,媒体所拥有的信息源在无形中会对公众议程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媒体网络账号凭借其信息权威性及影响广泛性,可以采用各种手段获取专家和知情者的意见态度,然后广泛且有针对性地向受众进行“集中轰炸”,形成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推动力的社会舆论[3]。即使是承载了海量信息、传受者身份相对平等且信息传播迅速的微博平台,媒体微博凭借其粉丝的众多性更容易引起社群共鸣,进而不可避免地影响受众议程[4]。本研究将视线集中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微博平台,并对社会热点事件“江歌案”进行媒体议程与公众议程之间的影响探析。

二、微博议程设置的形成机制

传统的议程设置理论建立在一个核心假设之上:议题首先显现于大众媒介,然后向公众转移和扩散,经过大众媒介的引导不断强化,促成媒介议题转化为公众议题[5]。然而在微博的新媒体时代下,传播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传统的传播机制、模式被打破,传播机制呈现碎片化现象。在微博出现之前,传统议程设置理论以传播者为中心,关注的焦点是媒体对公众的影响,即媒体如何将自己的议程转化为公众议程。而在微博的社交媒体环境中,参与者的身份既是传播者也是受众,参与主体趋于多元化。因此,必须研究微博环境下多元主体在议题形成过程中的互动模式,才能真实地反映微博议程设置的形成机制。

2.1 微博媒体属性。

微博议程设置呈现多元主体局面,打破传统的“点对多(单一媒体向公众传播)”的传播模式,转向为“多对多”的互动传播模式。除了普通用户也能掌握议程设置权之外,微博媒体属性多元化、差异化更多表现在大V自媒体和官方媒体的共生上。传统议程设置过程中仅有官方权威媒体作为媒体议题生产者,而微博议程设置中加入了个人媒体、自媒体的角色,为信息获取提供了新空间。因此,微博媒体属性具有多元化、草根化、差异化的特点。

2.2 微博议题内容。

在时间碎片化的新媒体时代,微博的内容属性和内容呈现形式都有着与传统媒体翻天覆地的差别。普通微博具有140字的篇幅局限,手机的滑动阅读习惯也决定了微博文章需要更加通俗易读、轻量化、情节化,导致微博议题内容不能以传统新闻报道的方式存在,而是衍生出适用于微博环境的独特属性。

2.2.1 新闻体裁。

微博议题的新闻体裁有别于传统新闻的严谨、严肃的文风和格式,为了适应新媒体时代受众的阅读习惯,体裁会更加活泼、故事性更强。在江歌案当中,被传播最为广泛的《局面》报道就是以人物采访视频的形式代替长篇幅的文字报道,再由各自媒体整理为图文形式二次传播,适合受众在手机中阅读、评论、转发。

2.2.2 新闻来源。

微博议题的新闻来源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传统的官方媒体发布,一种是来自普通用户“自下而上”的议题采纳,第三种是由新闻当事人的自发传播。要形成微博议题围观,议题发起人的身份需要具有显著性。在江歌案当中,议题最初的发起人则是江歌妈妈,“受害人母亲”的身份对公众现身说法具有说服力、感染力和公信力,迅速引起网络受众的关注。

2.2.3 报道对象。

微博议题报道的对象比传统新闻报道的对象更全面,除了报道事件描述性信息之外,对受众感兴趣的人物部分也更多加报道。江歌案中,媒体报道针对的对象基本为两方面:一是案情描述,针对案件的客观事实进行阐述、分析;二是相关当事人,对当事人进行访谈,甚至是作出带有立场的评论。一般而言,官方媒体偏向于案情描述等客观性报道,自媒体多从当事人评论的角度进行报道。

2.2.4 报道内容。

微博中媒体报道内容中具备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特点,人们会因为信息不明确而引起好奇、不安、焦虑等情绪。为了消除这种情绪,受众会互相讨论该议题以使得信息清晰起来,从而达成媒体议题向公众议题的转化。江歌案刚刚出现在微博的时候,由于缺乏目击证人,案情的真实情况缺失,引得用户纷纷讨论、揣测事件的真相,扩大围观程度。

2.3 微博议题属性。

微博的传播环境具有互动性、多元传播主体等特点,微博议题的属性显著度受反馈信息、官方媒体与自媒体议题互设、议题信息时效性等因素影响而波动。例如江歌案中,议题一开始受公众关注的属性是“中国留学生在日本遭遇杀害”。随着江歌妈妈这个传播主体发布更多的信息,以及官方媒体对案情的进一步披露,公众关注的属性转变为“刘鑫害死江歌”、“江歌妈妈请愿判死刑”等。庭审开始之后,官方媒体报道的对象进行了改变,关于江歌案这一议题的各个属性显著度又有所变化,关于“刘鑫” 属性热度下降,关于“陈世峰”的属性显著度上升,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因此,在微博的传播环境中,议题属性的时效性、流动性更大,具有属性扩张的特点[5],议题态度也更容易出现波动现象。

三、研究问题与方法

“江歌案”为社会热点事件,舆论持续发酵时间较长,范围较大,网民讨论时出现了明显的舆论轰动现象且网络微博媒体在该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经典议程设置理论,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法,旨在探讨微博平台上媒体报道对大学生议程认知的影响。

3.1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法

3.1.1样本选取。

研究通过新浪微博高级搜索“江歌案”(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底)热门话题,进一步检索每一条话题的活跃度、传播力和覆盖度,选取其中转发、评论、点赞量过百,且内容字数大于140字的热门原创话题为研究样本,尽可能还原数据内容结构的完整性,确保研究数据的真实可靠。

从议程设置的视角出发,研究主要采用内容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对媒体微博发布的内容进行编码分类,具体内容分类方式如下:

①微博媒体类型:官方主流媒体、自媒体(大V意见领袖、当事人微博)

②微博报道结构:结构形式构成该微博内容的构成方式。根据微博媒体的调查结果,微博内容的结构元素主要包含文字、图片、链接、视频,这一指标确保测量微博信息结构的多样化。

③微博议题内容:

a.报道类型:新闻报道、视频报道、话题文章、其他

b.报道来源:官方主流媒体、自媒体

c.报道内容:研究选择了微博媒体中呈现比较高的九个议题:①案情进展、②案件分析、③相关当事人、④社会分析、⑤道德反思、⑥法律分析、⑦心理学分析、⑧国外媒体报道、⑨其他,考察媒体对不同层面的议题的关注度是否会影响公众的关注。

d.报道阶段:

阶段一(舆论形成阶段——11.12以前):以局面等相关媒体报道江歌案事件为主;

阶段二(舆论爆发阶段——11.13-12.10):由江歌案引发的集中性网络舆论;

阶段三(舆论高峰阶段——12.10-12.28):以江歌案东京庭审期间为主。

④微博报道属性:

a.议题属性:指该微博内容的事件属性,分为正面、中性、负面三个等级。

b.报道态度:指该微博媒体对于所发内容中主体对象的态度,分为正面(支持、赞同、同情等),中性,负面(批评、质疑等)三类。

3.1.2微博媒体议程总体结构分析。

本研究中内容抽样经筛选后保留173份样本数量,其中官方主流媒体(局面、凤凰等)发表满足样本要求的新闻性微博112条,各类自媒体大V发表符合样本要求内容的37条,本次研究将当事人账号(江母:@苦咖啡-夏莲;刘鑫:@证人刘鑫)也纳入样本范围,考虑到此次江歌案事件中,江母与刘鑫作为两个关键当事人,其微博已经成为舆论场上不容忽视的势力,在话题引导和煽动上更是展现出超出主流媒体带来的影响和效应,经过样本筛选后保留24条微博内容。由于相关当事人的主观影响,在后面媒体舆论立场的分析统计中将不作为参考数据。

从媒体报道类型看,官方主流媒体主要以视频报道为主,在收集的112条微博中所占述高达94条,其中尤其是凤凰网视频、局面和梨视频,在报道有关当事人专访和庭审进展中,以视频的形式呈现;同时以话题文章和新闻报道为辅助手段。自媒体大V和当事人账号着重以后两种报道形式为主,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这两类报道主体的图文类微博不能算为标准的新闻报道,大多数为个人对于事件的反思,在报道类型中统一划分到“其他”一类。

从具体议程内容分析发现,官方主流媒体与自媒体之间的议程设置各有偏重,官方主流媒体议程设置的强度从高到低的前三位依次是:案情进展、相关当事人、案件分析;自媒体议程设置排位前三的则是:社会分析、相关当事人、心理学分析。官方主流媒体以其多元的媒体渠道、丰富的信息资源、专业的媒体评论员,在面对相关重大的社会案件时,能够更为迅速的掌握一手资料,对案情进展、相关当事人进行详尽的跟踪报道,并对事件作出更为理性的解析。而自媒体则更偏重對相关当事人进行某种评判,以及探讨“江歌案”背后折射的社会问题,反思人性层面的道德缺失。此外,自媒体中当事人账号的内容则更多的是对己方的陈述和说明,在内容上有更显著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从媒介议题的阶段性(图3-1)分布来看,根据“江歌案”微博搜索指数和舆论发酵的过程,在事件的不同阶段,媒体报道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在第一阶段,“江歌案”发生后,主要的有关案件和当事人的信息都是由江歌母亲自己发布微博向大众说明,并且在微博上公布刘鑫以及其家人的信息声讨刘鑫;在声讨刘鑫风波稍微平息之后,“@局面”对江歌母亲和刘鑫都进行了专访,同时策划了两人在“江歌案”发生后的第一次见面,并且在微博上进行大规模集中的同步报道。在第二阶段,除了当事人账号持续发布己方说明,微博议题主要由自媒体大V的社会分析和道德分析组成。在第三阶段,“东京庭审”正式开始,由于审判现场不能进行直播和录像,官方主流媒体因其自身所具备的条件,进行了大量的有关庭审进展的报道和有关内容复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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