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的灰色利益链

2018-10-22 06:55丁爱波
齐鲁周刊 2018年29期
关键词:村霸基层政权金某

丁爱波

《济南时报》7月12日报道:7月10日,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对金某正、孙某、吕某等9名被告人,依法进行公开审理。

案情披露显示,金某正曾担任济南市槐荫区某村村主任,经查,自2009年以来,该团伙以获利为目的,除故意毁坏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财物外,还涉嫌受害人陈某强迫交易案、姚某寻衅滋事案、铁某被敲诈勒索案、保险诈骗案等多起犯罪事实。

金某正便是典型的村霸代表。中国当前的村霸有几种。最低级的是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小痞子,他们仗着年轻力壮,欺负一些老弱病残,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获取利益。这些人常作为更高级村霸的打手、马仔出现,他们的危害相对小,也最容易受到公安机关打击。比小混混“高级”一些的是地方豪强,他们大多办一个企业作外衣,然后用暴力作为资本和工具,抢夺生意,欺行霸市。这些人看似能量不小,社会根基并不牢固,只要公安机关出手,一般都能解决。

危害最大的则是同时掌握暴力和公权力的村霸,他们不是纯粹的黑色势力,而是跻身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甚至不少村霸本身就是村干部。他们的盈利方式游走在法律边缘,暴力仅作为一种实力的象征却不轻易示人。这种村霸往往根基深厚,公安机关对其打击的难度较高。

村霸闹得最严重的村子多位于开发区和城市近郊,或者干脆就是城中村。受城市扩张影响,这些村子里有大量拆建项目,如房地产工程、修路、建厂房等等。有项目就有赚钱的机会,从工程建设、建材供应到物料运输都是利润率很高的生意,村霸就利用手中的权力与暴力,将这些生意垄断在自己手中:他们以远高于市场的价格兜售建材,强买强卖;或者干脆霸占工程市场,由自己的工程队包揽项目,牟取暴利。

相对偏远的村子享受不到城市化的红利,但村内的一些公共资源依然是诱人的肥肉,有的村子坐拥矿产,有的临近河道、能够采沙,有的开办了集体企业。在权利意识相对淡薄的乡村,这些集体资源怎么使用完全是村干部说了算,偶有反对者,村霸也会以暴力为后盾把他们摆平。

如平邑县地方镇被查处的村霸韩长富,此人仗着认识的地痞流氓多,自己“人脉”也广,在村里横行霸道。“我是一把手,村里的事我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话。

“韩长富在担任村委会负责人期间,每年村里的土地对外承包费得有几十万元。但是,我们在审阅村里账目时,发现这些钱根本没入账,也没有记录。后来才了解到,韩长富把村集体的钱看成是自己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负责调查韩长富一案的平邑县纪委工作人员说。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发,开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恶”,变成了“扫黑除恶”。仅一字之变,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次“扫黑”的重要性,被提升到“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认为,近年来“村霸”成为一些地方村干部的代名词,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的确如此,在多种多样的黑恶势力中,县域村霸是尤难对付的群体。由于县城是一个熟人社会,村霸与县内党政干部往往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黑恶势力与打黑者本质上是熟人的关系,这样一来,县域打黑不再是纯粹的讲法制、打了就行,各种利益纠葛、人际关系、政治考量都会成为打击村霸的阻碍。同时,村霸作恶的对象是最基层的百姓,基层政权的黑化不仅破坏了乡村秩序,更威胁着党的执政根基。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监察委的设立,村干部群体也将纳入日常执纪监督,这就在运动式治理之外增添了常规治理的手段。但想要彻底解决村霸横行的问题,仅靠监督、打击还不够,最重要的是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彻底切断基层政权与黑恶势力间的灰色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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