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有一种力量叫罹病(上)

2018-11-06 02:15张翎
长江文艺 2018年10期
关键词:勃朗宁罗伯特伊丽莎白

张翎

1982年——1983年,上海,复旦大学外文系: 通往勃朗宁的路从这里开始

哦,时值四月,若置身于英格兰,

清晨醒来,在那里,不经意间,你看见

那低垂的树枝和浓密的灌木丛

绕着榆树枝干嫩芽郁葱,

苍头燕雀在果园的枝头鸣唱

就在此时——在英格兰!

四月之后,五月来临,

白喉雀筑巢,还有燕子!

听啊,篱边我的梨树繁花怒放

傍着田野,在苜蓿草上

在压弯的枝头——带露的落英纷纷扬扬——

那聪慧的画眉鸟,把每支歌一唱再唱

生怕你覺得,它再不能

捕获第一遍里无拘无束的狂欢!

尽管白露覆盖原野,一片苍凉,

当正午的太阳唤醒金凤花——孩子们的嫁妆

一切重展笑颜

—— 远比眼前这俗丽的甜瓜花鲜亮!

女学生第一次读到了这首叫作“海外乡思”(Home Thoughts from Abroad)的英文诗,是在复旦大学外文系的课堂上,诗人的名字是罗伯特·勃朗宁 (Robert Browning)__________________。后来她还会知道更多的关于这个诗人的事,他,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叫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的女子。她除了是他的妻子之外,也是诗人。

其实,真正让女学生好奇的,还不是他们的诗,而是他们传奇的爱情故事。这个故事在女学生上学的那个年代,听起来惊世骇俗。女学生小心地掩藏着对八卦的好奇,以诗歌的名义。

过完暑假,女学生从家乡返回到校园的时候,感觉周围的空气在颤动,擦过她的皮肤时酥酥麻麻的,像棉花做的针。

女学生从小生病,体质很弱,这其实也是她从一开始就对伊丽莎白·勃朗宁着迷的原因。她和她一样,都生活在一个崇尚体力和紫外线的世界,一直对自己的身体自卑。每到秋天,刚刚收起短袖衬衫换上长袖衣服,女学生就开始咳嗽。啄木鸟敲打树梆似的,咔咔咔咔,一直要到第二年树木爆出新枝的时节,才会终结。女学生还患有严重的鼻炎。这个毛病让她顾不上斯文,一堂课坐下来,无数次丝溜丝溜地擤着鼻涕,放在课桌上懒得掏来掏去的手绢,下课时总是湿得可以拧出水来。

但女学生知道,空气里面那些轻微的颤动,与她的咳嗽或者擤鼻涕的声响无关,只和她的心脏有关。整个暑假她都处于激动之中。她的心脏是精密仪器上那根极度敏感的指针,总是早于她自己,最先感受到她的激动。

她激动的原因,是因为一门新课程:英国文学史。

秋天返校后,女学生升入四年级,枯燥的语言学习阶段结束了,从第三个学年开始,课程安排已经向文学方面倾斜。她再也不需要去背那些繁琐的特殊动词变位和语法规则,也不需要为自己略带家乡口音的英文发音难为情。在前面的几年中,每一次被老师叫起来朗读课文时,她都会紧张到肠胃痉挛。好了,现在好了,她再也不需要按照严格的规则和口令,在画着明晰界线的地盘里练习正步走了。在英文里,语法操练和军事训练都是同一个词:drill,她觉得那不是巧合,语法练习对她来说就是一种军事操练。现在她终于可以在一个没有明确口令和边界的天地里,以闲散一些的姿势走路,甚至散步了。

女学生不太喜欢那种把外国语比喻作武器和工具的说法,因为她没想过用英文来打仗或者吵架,当然,这个吵架不包括恋爱中的那些小拌嘴。她也没想用英文来组装或者拆卸某种产地在国外的机器设备,她用不着把英文装在工具箱里带着行路。她更愿意把英文当成一扇门,她只是对那扇门里的景致好奇。很多年后,她还总是不厌其烦地纠正那些把她说成毕业于复旦大学“外语系”的人。是“外文系”,不是“外语系”。她认真地说。在别人看来,这两种说法的差别微乎其微,而在她看来,这中间隔着两个行星。

女学生上学的那个年代,天地刚刚开了一条缝。女学生是从南方一个小城考上来的,没去过什么地方,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她对什么事都一惊一乍,心智像毛孔粗大的海绵,不分青红皂白地吸收着恰巧从上面经过的所有水分,哪怕是毒素。

那个秋天让女学生激动的,不仅仅是一门新课,还有教这门课程的人。女学生早就听说了,教这门课的是一位新教授。准确地说,是一位新来的老教授,从前在复旦教过书,被“文革”耽搁在洛阳多年,现在又被作为特殊人才调回复旦。教授姓索,叫天章。女学生从没听过这样的姓,后来才知道他是旗人。女学生觉得这样的姓名组合很独特,她喜欢那种姓和名组合起来包含特殊意义的名字,她自己的姓名组合起来,就是“飞”的意思。女学生听说这位有着奇特名字的教授,是一位在英国文学的浩瀚海洋里浸润得很深的人,不是湿了身子的那种深,而是连头顶也见不着了的深。所以女学生一整个暑假都在激动地期盼着开学。

终于等到开学时节,女学生带着一个装着秋冬换洗衣服的箱子,还有新一季的咳嗽和鼻涕,回到了校园。在开学的第一个星期里,她见到了期待已久的索天章教授。

他一点儿也不是她想象的样子。其实她也不知道他到底该是什么样子。女学生读的书有点杂,她把书里各种年代的人物混成一锅分不清原材料的汤,用今天的话来描述,就是她的脑子有点穿越。她有时觉得这位叫索天章的英国文学教授,应该是穿着下摆被风吹起来的长袍,腋下夹着一把桐油纸伞的样子—— 可能当年一副流传很广的油画,给她留下了太深的烙印。有时,她又觉得他应该穿着挺括的西装,戴一副金丝边眼镜,有点像徐志摩,或者是某个场合的胡适。

很多年后的一个初夏的下午,那个女学生——这时她早已不是女学生了,坐在自己位于多伦多东城的那间小书房里,看着窗外那棵被阳光晒白了的榆树,还有那些被风吹得纷纷扬扬的树钱子,回忆起她遥远的大学时代时,依稀还记得索天章教授第一次走进教室时的样子。外文系的小矮楼即使按当年的标准都不算排场,跟物理系的洋楼、中文系的红楼相比,简直寒酸。索天章进了那座小楼,往左一拐,走入一楼的一个小教室。教室里坐着十三名学生,这样的小班设置,是为了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练习口语。女学生到今天都还会感叹那个贫穷的年代里对教育的重视。

索天章个子中等偏高,面容消瘦,这倒是符合她的猜测的。他穿了一件中山装,扣子一丝不苟地系到下颌。衣服洗过很多水了,几乎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她直觉上猜到那是一件旧军装 —— 他在河南一家军事院校工作了很多年,大约习惯了以军装为日常服饰。他的头发已经开始灰白稀疏,看得出来没有经过刻意的梳理,她没有在上面找到头油或者发蜡的痕迹。他站立和走路的姿势都很正很直,脸是和善的,但她觉得那和善与幽默风趣并不是邻居。其实,他的样子也就是那个年代男人的普通形象,可她期待的不是普通。她执拗地觉得他应该远远超越普通。

那时候女学生已经在校园里听过了一些有意思的课程或者讲座,觉得那些授课老师的样子,和他们讲授的课程有着某种神奇的契合。比方说教古汉语课的骆玉明老师,有时会跳坐到讲台上讲课,随意掏出烟盒,高兴了也给男同学们扔一支,很符合古代文人懒懒散散不拘小节的样子。而葛传槼教授只在极为罕见的场合里出现,比如接见外宾。他讲话时那一字一顿有板有眼的风格,也吻合他负责编纂的《新英汉词典》里的那些词条和例句。可是,女学生期待了一个暑假的索天章教授,样子却和他要开的那门课程不符。至少,在他还没有开口的时候。

后来,他开始上课。他的衣装给他制造的最初印象瞬间土崩瓦解,他的声音和神情从那堆废墟里钻出来,建立起和第一个印象相隔很远的新印象。他的声音算不上洪亮,甚至有些单薄,但是里边裹着一股说不出来的东西。给那样东西命名并不容易,你至多只能找到近义词,比如说能量,或者气场等等。那股东西从他那扣得很严实的旧军装衣缝里钻出来,攀爬上他的眼睛和眉毛,最后爬上他的头顶。头顶上那些开始稀疏的头发,跟随着他口中那些英文格律诗的节奏,抑抑扬扬,扬扬抑抑,女学生被满屋飞溅的重音砸得遍体鳞伤。

大约就是在头年的冬天,抑或是次年的春天,女学生從索天章教授嘴里,听到了罗伯特·勃朗宁和伊丽莎白·勃朗宁的名字。他们的名字是跟随在许多人的名字之后出现的,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拜伦、雪莱、济慈、华兹华斯…… 那个队伍过于庞大,索天章教授能够分给勃朗宁们的时间,大概也就是一两堂课。女学生就是在那一两堂课的间隙中,学到了勃朗宁的“海外乡思”和勃朗宁夫人那首最出名的十四行诗:

我怎样地爱你?让我一一数念。

我爱

你,爱得那么深广、高远,

似浩淼中感受生命尽头的意义,

或探寻完美神恩时灵魂之所及。

我爱你,是每日最平和的需求,

无论白昼艳阳或黑夜的烛光里。

我自由地爱你,像人们为正义奋争,

我纯粹地爱你,像人们摒弃吹捧。

爱你,以昔日无限悲恸时的深切,

爱你,以我童年相信一切的虔诚。

爱你,以曾经对圣贤笃信的热忱,

爱你,以毕生的呼吸、笑容与泪痕!

如果去天国是上帝的旨意,

那么死后我只会更加爱你。(晚枫译)

在勃朗宁夫人之前,女学生也读过一些情诗,普希金、雪莱、爱伦·坡、彭斯…… 但他们都是男人。男人对女人示爱,和雄孔雀对雌孔雀开屏一样,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而女人向男人示爱,且以这种炽烈的声势,女学生稍稍感觉惊讶。女学生把那首情诗反反复复读了几遍,她的英文还没有好到可以准确把握每一个比喻之中暗藏的典故和微妙情绪,但她觉得出来那是些排列成十四行的情爱呓语。女学生自己当时正陷在一起进去了又想出来的恋爱里,但这首诗里显露出来的这种接近于发烧的状态,对她来说还是完全陌生的。

就是在学这首情诗的过程中,女学生捎带着学到了一个新的英文单词:elopement。

根据词形,女学生知道这是个名词,前面的部分才是动词原形。可是无论是动词还是从其演变而来的名词,字母的排列和发音都不能带给女学生动感,她觉得这个词看上去读起来都像是一件摆在商店橱窗里的货品,或是长在花盆里的某种植物,安安静静,中规中矩的,远不如她母语中的同义词刺激。

母语中的同义词是:私奔。

在母语中,这个词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两个字都是开音节。第一个字还含在喉咙口的时候,就孕育着一个诡异的嘶声,像蛇在吐信子。第二个字并不适合温文尔雅地道出,它最合宜的释放途径是在旷无人烟的地方,高扬着颈脖,放声狂呼。喊完之后,余音还会嘤嘤嗡嗡地在风中哆嗦很久。

女学生在那极其有限的一两堂课和课后的阅读中,摸摸索索地得出了关于这个全名叫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通常被人称为勃朗宁夫人的女人的一些印像,比如她和罗伯特·勃朗宁的相遇,是两个年青男女之间的一见钟情,是一触即燃的烈火干柴;他带着她私奔的时候,她是个不能行走的瘫子;再比如他的“海外乡思”,是他们私奔到意大利之后而生出的乡愁;再比如她一生写的作品,居多是爱情诗;再比如他们终其一生不即不离,如同一切美好的爱情神话应该有的样子……

女学生还得出了一个在当时感觉铁板钉钉的事实:罗伯特远比伊丽莎白出名。在那册作为课本使用的《英国文学史》里,他的篇幅占了十二页半,被称为“也许是……我们文学史上莎士比亚以降最伟大的诗人”。而关于她的篇幅加在一起才满两页,被直接归在“维多利亚时期次要诗人”的标题之下。那本文学史,女学生到今天还保留着,屡经搬迁,依旧占着她书架的显赫位置。偶尔拿出来翻翻,面对书页上粗粗细细的条杠,还有那些墨汁开始变淡的笔记,她还会感觉羞愧,不是为自己当年的幼稚想法,而是为那本书的来路:当年她和她的同学们一样,都是以一个相对便宜的价格,从外文书店买下了公开销售的影印本。那时,对整个社会来说,“版权”还是个词典里缺失的词。

三十多年之后的一个夏天,当年的女学生终于再次钻进了关于伊丽莎白·勃朗宁的故纸堆里,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从前关于她的种种想法,是多么粗浅,多么一知半解,离真相又是多么遥远。

其实,在复旦外文系的那个小课堂里,当索天章教授引领她进入勃朗宁的世界时,女学生多少也是知道自己的浅薄的。她脑子里有很多乱线团一样的思绪,想请她所崇拜的教授来替她稍稍梳理。可是一到下课,总有那么多人围着他,向他讨教各种各样的问题,谁都想在他的脑子里挖走一片智慧,她插不上嘴。有一次她推着自行车从宿舍的过道往外走,猝然在路口碰到了他。他和善地问她上课去吗?她忘了到底是点头还是摇头,她很想开口说句可以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话,却发现所有的单词都已经僵死在舌头上。她就这样失去了一个独属于她的机会。

但女学生也不是特别焦急,她觉得后面还会有大把的机会。她已经决定报考他的研究生,她对自己的成绩很有信心。等她考上了他的研究生,她就可以不必和这么多人争夺他的时间,她就可以坐下来,和他深入探讨勃朗宁夫人的爱情诗,到底和同时代的男诗人有什么不同。

但是女学生没想到,她竟然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她本科毕业的时候,果真报考了索天章教授的研究生,但却没有考取。女学生落选的原因和成绩毫不相关,而是因为一张品德评语。由于那桩进去了却要出来的恋爱,也由于一串破得不知何从修补的同学关系,还由于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由于,女学生被扫入道德品行的另册。她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以及后边的所有志愿,都被一纸追送到录取办公室的评语关上了大门。这一切都是在女学生的身后悄悄发生的,多年之后,女学生才知道了部分真相。

就这样,女学生独自离开了复旦校园,甚至没有和索天章教授告别。她来到了北京,从事着一份与伊丽莎白·勃朗宁毫无关联的科技翻译工作,走上了一条与十四行诗渐行渐远的路。

三十多年过去了,偶尔,当年的女学生也会想起那个把她的命运捏在掌心的人,她忍不住猜想在当年她该有多么遭人恨。往事被流逝的岁月蒙上一层荒诞的面纱,有点类似于她读过的一些法国现代文学作品。其实,在她的生命中,出不出现那个用一纸权力修改了她命运的人,她都还会有与勃朗宁夫人重逢的一天。只是假若没有那个人,她正在写的这篇文章,很有可能会是一篇学术论文。

2018年6月4日,佛罗伦萨,桂荻居(Casa Guidi):一个英国女人一生中的意大利篇章

I HEARD last night a little child so singing

Neath Casa Guidi windows,by the church,O bellalibertà,O bella!

——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 Casa Guidi Windows

昨夜我听见一个小孩这样歌唱

在桂荻居窗下,教堂边上,

啊,自由是多么美丽啊,多么美丽!

——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桂荻居窗口》

一个幸运的诗人,或许可以在生前的尘埃落定之后,被后世记住一两句有名的诗,比如雪莱的“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比如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假设你在英伦的街道上遇上一个恰巧也喜欢诗的人,提起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名字,他极有可能会背出“我怎样地爱你?让我一一数念”这一名句。但病榻上的小女人所写的爱情诗,却不是她留给意大利人的最深印像。她的名字在意大利的记忆火镰上擦出的第一个火星子,一定是上面那几行篆刻在她故居桂荻居侧墙上的诗。诗里“美丽”的自由,不是洒给天底下人看的热血,而是唱给她第二故乡、当时还跌跌撞撞地行走在自由解放之路上的意大利的一首赞美诗。

自1846年秋天他们以炸起一地飞尘的方式离开英格兰之后,勃朗宁夫妇在意大利生活了十五年。为了让常年罹病的她避开酷暑严寒,他们也曾在别的城市短暂地居住过,但佛罗伦萨的桂荻居却是他们最固定的住处,直到她客死他乡。不过,那时的意大利在她的心目中还是他乡吗?我已经无法直接向她寻求答案。在她死后一百五十七年的一个明媚的夏日里,我拿这个问题问过一个吮尽了她诗中的每一滴骨髓、爱她爱到每一个毛孔、为她不惜改写了自己生命轨迹的人,就在佛罗伦萨她的石棺跟前。假若世上真有穿越时空的灵魂知己这一说,那人对勃朗宁夫人的感情,大约是最接近这种听起来略嫌狗血的说法的。我认定她是世上最有资格替代勃朗宁夫人回答这个问题的人——不过那是另一个章节的故事。

世上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真正替代故土,因为故土既不可选择,也不可复制,一如母亲。但意大利对勃朗宁夫人来说和故土很相近,近到她可以为它血脉贲张,声嘶力竭,为它耗尽身体里仅存的那一点儿热能。幸运的是,意大利没有让她成为一个一厢情愿的人,她给出去的,她也如数收回,尽管是在死后。在意大利文学史里,你不一定能找到她的名字。意大利人有他们自己的铭记方式,他们把她永久地留在了佛罗伦萨的旅游手册上。她对他们的重要性,一如海明威对于古巴,或者白求恩对于中国。桂荻居侧墙上那块刻着她诗句的石匾,大约就是意大利版本的“留取丹心”。

那块石匾,是我在桂荻居附近的一处民居落脚两天之后,在一次散步途中偶然发现的。那天傍晚,聚集了很久的浓云终于下成了雨,我在勃朗宁夫人诗中提到的那座教堂的墙根下躲雨,偶一抬头,突然发现了对面墙上的一块石匾。破败的石匾镶贴在破败的墙上,雨雾把它们几乎混成了一体,石匾上的雕文历经岁月洗刷,已经模糊不清。我用照相机镜头把它拉到最近,才依稀看清了上面的字,便忍不住惊叹:自认为做足了功课的我,竟然几乎错过了如此重要的一个细节。與桂荻居正门墙上刻着她名字的那块铭牌不同,这块石匾上的字迹有一部分是英文。我把那几行诗句反复读了多遍,用不同的语调,不同的节奏,试想着她用自己的声音吟诵或者呼喊时,会是怎样一种情景。我曾经听过她丈夫在1889年,也就是在她辞世二十八年之后,用爱迪生录音机留下的一段语音。由于年代久远,音质严重失真,我已无法听清诗句的内容,我唯一可以辨别的,是他略显高尖的嗓音和神经质的跳跃节奏,还有围观者喧闹的喝彩声。录音机在当时还是一样极为稀罕的新奇,科技在那个年代的行走速度是一只昏睡的乌龟,追不上时刻儆醒的死神,早生了三十年的她没能给后世留下任何关于她声音的蛛丝马迹。不过,即使声音缺席,在没有时空边界的寂静中,我也知道在她写下那首《桂荻居窗口》的长诗时,她一定感觉身高八尺,刀枪不入,腔子里的每一滴血都可以烧毁一片森林。

桂荻居多年以前曾经是贵族府邸 —— 佛罗伦萨的每一座老楼都曾经是。而现在,它只是一座产权复杂的公寓楼,混在一条叫Piazza San Felice的街上毫不起眼,几乎可以用败落寒酸来形容。桂荻居虽然不起眼,但假设你摊开佛罗伦萨地图,费力地找到它的所在,你一定会忍不住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原来,如此。從桂荻居那扇漆成深棕色的旧木门出去,往左走上短短几步路,就是佛罗伦萨城中最著名的地标性建筑之一:彼提皇宫(Palazzo Pitti),在这里住过的人打一个喷嚏,惊起的飞鸟可以轻而易举地遮暗半爿天空:托斯卡纳大公,拿破仑,维托里奥·埃马努埃莱二世…… 从彼提宫再往前走几步,就到了游人云集的老桥,桥下是那条流淌过无数个世纪的阿诺河,沿河的街上是一家挨一家的店铺和饭馆。假如你在每一家店铺停留三分钟,你大概从黎明走到天黑也走不完半程路。不知当年勃朗宁夫妇在这里租房,是不是因了这里的热闹和便捷?

桂荻居所在的这座楼,当年名为桂荻宫。勃朗宁夫妇租下其中的几个房间之后,伊丽莎白为之起了一个更具有家居意味的名字,叫桂荻居。但凡给一个住处起了名字,就多少有些归属的意思了,一座建筑物和一个家之间的区别,有时只是一个名字。当然,起名字的时候伊丽莎白还没有想到,这会是她一生中的最后一个住处。她离世后,桂荻居几经转手,差一点成了一家银行的办公楼。幸得一群爱她诗的人,用极有温度的呼喊,把焦急和遗憾传回了她的故国。举世闻名的伊顿公学终于购下了桂荻居的产权,与地标信托公司一起,将它开发成纪念馆和学习中心,而没有让其流落在烟波浩瀚的商海之中。

你大概注意到了,我已经改变了对她的称呼。在走进桂荻居之前,我还没想好到底该怎么称呼她。世上对她的称呼五花八门,与她关系亲近的人,都叫她“芭”(Ba),那是从baby的第一个音节衍变而来的昵称。有一些研究她的学者称呼她为巴雷特,以避免与她的丈夫混淆。而普通的读者,居多叫她勃朗宁夫人,也是为了区别于勃朗宁先生。这三种称呼我哪一种也不喜欢,各有各的原因。第一种里隐藏着的那种亲昵,只能属于家人,别人沿用了多少有些唐突;第二种称呼里暗藏着某种不可逾越的距离。如果非要分出一个高下尺度,我可能最不喜欢第三种称呼。那五个字里,没有一个字携带着她自身的DNA。被称为“勃朗宁夫人”的她,就成了他的附属品,像是他衣兜里的一块怀表,或者他脖子上的一根丝巾。我不想叫她勃朗宁夫人(虽然我也随过大流),就如同我不想叫他巴雷特先生。

就在我按响桂荻居的门铃时,我做出了一个冲动的决定:我将按照她婚姻登记册上写下的第一个名字,称呼她为伊丽莎白。简单赤裸的一个名字,没有前缀也没有后缀,因为她不是那些诸如“小姐、女士、夫人”之类的身份说明里所暗指的那种小女人,她具有一颗巨大的心脏,装得下爱情也装得下战争。

出行之前我已和英国的伊顿公学取得了联系,在我抵达桂荻居时,他们已通过电邮吩咐管理员伊蕾娜在屋里等候我。和我每一次写作前的实地勘探一样,这一次我也是事先做过了案头。我已熟知伊丽莎白每一个生活阶段里的大事、那些穿过她的人生、与她的生命轨迹产生交集的人。但我不总是信任白纸黑字带给我的印像,因为它们往往长着翅膀,如萤火虫那样闪闪烁烁,飘浮不定。我需要走进桂荻居,给那些漫天乱飞的印象找到一块落脚的实地。

在钱口袋略微饱实一些的年份里,勃朗宁夫妇租下了这座公寓楼里的八个房间,供一家三口、一个佣人和一个厨子居住。如今归在伊顿公学名下的却只有四间房,它们分别是伊丽莎白的卧室、她的起居室兼写作室、餐厅、还有后来成为连接餐厅和罗伯特写作室的过道。这只是桂荻居一半的领地,还有另外一半,至今还散落在别的主人手中。伊蕾娜告诉我,紧贴着过道的那一间房,是桂荻居里最大的一个房间,也是罗伯特后来的写作室。伊顿公学数次想购回来扩充纪念馆的规模,现任主人却一直不肯松口。据说那间屋子很快将被开发成带早餐的民宿(Bed & Breakfast)。“你将与英国诗歌巨匠罗伯特·勃朗宁分享同一空间,在你坐的这个位置上,他曾写下旷世之作《男人与女人》。”我想象着即将在民宿广告上出现的句子,心中隐隐泛上一丝悲凉。那两个被大多数人认为是真爱的灵魂伴侣,在死后非但不能同葬一穴,而且他们留给后世的那点残缺不全的记忆,也将被一堵墙分在两处,咫尺之隔,遥如天涯。

在我旅行所经之处,我去过很多作家故居,每一处都各有特色。雨果的故居展物最多,据说他有幸结交了一位眼界很高钱袋很鼓的年轻贵族,此人极为上心地从他居住过的每一处,包括他的流放之地,将他的所用之物一件一件收集汇总到他巴黎的住处。那里每一个房间里的陈设,都反映了他某个阶段的生活。而巴尔扎克的故居,只是他为了逃避追踪而来的债主而不断变换的落脚点中的一处,里边除了后人收集的他自己的旧版书,几乎再无他物。艾米莉·狄金森的故居有相当一片面积被改建用作讲解室和纪念品商店,真正属于艾米莉的记忆,大概只有几个房间和一爿窗口……其实大部分作家的故居,都是凭作家留下的日记书信中的只言片语描述、或是后世对那个时代的模糊想象而重构的空间,与“故居”这个词的字面意义相去甚远,用“故址”或者“展览馆”之类的词来替换,也并无太大不妥。伊丽莎白的故居,大约是天底下所有故居中离它原本的样子最为接近的一处——这都归功于她丈夫的一个冲动之举。

伊丽莎白虽然常年体弱多病,但没有人想到她会死得如此突兀。沉沦在巨大悲恸之中的罗伯特突发奇想,请来一位艺术家,把妻子的起居室兼写作室画成了一幅静物写生图。也许那时他已经预见到了,从桂荻居的大门走出去之后,他再也不会回到这座伤心之城。他只是想把那些经不起岁月磨损的记忆,牢牢地抓一片揣在手心。但他一定没有想到,那一片被他抓住了的私人记忆,有一天会演变成文学史书里的一页公众信息。当时银版照相技术已经问世,他和妻子儿子都已留下多幅相片。不知为何,罗伯特没想到采用更为精确的照相技术。也许,这就是天意,因为油画有着一样银版照相技术无法企及的绝技:油画给后世留下的不仅是关于空间和形状的印象 ——这些印象照片都能完美复制,油画还留下了独一无二的关于色彩的鲜活记忆。

后世就是根据这幅油画,尽可能真实地还原了伊丽莎白写作室的原貌。屋里的摆设是后人根据油画的描述而购置的,其中有几件是伊丽莎白死后她的丈夫和儿子在别处使用过的物品,真正属于伊丽莎白的原物不多 ——原物已在勃朗宁夫妇以及他们的独生儿子潘 (Pen)的身后之年里散落在各地,后来又在古董拍卖市场神奇现身。管理员伊蕾娜告诉我:他们大致知道每一样旧物的现存之处。“它们都在它们该在的地方,我们在积攒财力慢慢回购私人手中的物品。”伊蕾娜说。当我走进这个按照原样设置的房间时,我感觉到了皮肤上的重量 ——那是压力。前面,后面,左边,右边,头顶,脚下,我陷入重重包围,被伊丽莎白的色彩,被她的审美,被她的视线,被由她的指头搅开又在她身后闭合、而又重新被我的身体劈开的浓腻空气。

屋子里钩住我眼睛的第一样东西是她的书桌。就在这张书桌上,不,这张桌子只是一个替身,我应该说:就在它所替代的另外一张桌子上,伊丽莎白写下了《桂荻居窗口》、《奥萝拉·莉》、《致国会的诗》。我不需要细细查看这张桌子的形状、质地、颜色,还有桌面上的雕纹,因为我已经在油画中见过它的本尊。我所惊叹的只是它在房间中的位置。这个位置没有改动,一个半世纪之前就是如此。它在房间的深处,离窗子很远,窗外的光线投射到这个角落时,已经弱如飞丝。而那盏悬在天花板之上的枝形吊灯,离桌面也很远,那样的光亮似乎更适宜于谈话而不是阅读。可以想象一双很少闲置的眼睛,在这样的光线里常年劳作,会处于怎样的透支状态?伊丽莎白为什么不能像她隔洋的崇拜者、美国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那样,把桌子放在窗口,在阳光里铺开纸笔,一抬头就可以看见窗外的满树繁花呢?我忍不住问自己。也许,在伊丽莎白孱弱的身体内,昏暗是灵魂滋长力气的最佳土壤。只有在那片介于黑和白之间的灰色地带里,她才可以缓慢自如地积攒能量,等待着和光明猝然相逢时那一声天崩地裂的轰然撞击。

我还注意到了屋里的一张靠椅,应该是一件摆在原处的复制品,伊丽莎白大概就是斜靠在上面读书或者养神的。靠椅摆在离窗很近的地方,假如正着坐,阳光会蒙上她的整张脸,而背着坐时,阳光会舔在她的颈脖和后背。关于这张靠椅,我听过一个传说:除了用来歇息之外,靠椅也是她最私密的文库 —— 她时常会把诗稿偷偷藏掖在坐垫之下。这个传说打碎了传记作家在我脑子里构筑的一个童话:勃朗宁夫妇总是在第一时间相互交换手稿,就像萨特和波伏娃、海德格尔和阿伦特那样。假如这个传说是真的,那只可能有一种解释:伊丽莎白不愿意丈夫看见这些文字。这个传说兴许不仅仅是坊间闲话,因为当时发生的另外一件事也可以作为它的佐证:伊丽莎白流传最广的那组十四行爱情诗,是她深陷爱海时的激情之作。她横跨英吉利海峽私奔到意大利之后,却把诗稿藏了三年,直到罗伯特为失去慈母却不能回英国奔丧而陷入内疚悲哀不能自拔时,她才把诗稿拿出来给他看。那是她的抚慰方式,她觉得只有爱情才能填满他内心那个巨大空洞。罗伯特惊为天籁,立即催促她联系出版,才有了后来著名的《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她的犹豫,是因为自卑?她从一开始就像仰望星空那样崇拜他的才情,在他还是个籍籍无名的小诗人时。抑或是出于自我防护?他们的见解并不总是合拍,她兴许不想受他的意见左右。可惜后世已无从得知。

从伊丽莎白的写作室出来,我继续在桂荻居的其他房间里漫游。故居展览馆刚刚开门,当日预定的一个参观团尚未抵达,四周极是安静,石质地板踩上去坚硬冰冷,我几乎听得见脚底下灰尘的碎裂声。我留心观看墙上和展柜里的老照片,有的已在别处见过,有的却是面生。在勃朗宁的年代,银版照相技术刚刚问世不久,一幅中等尺寸质地清晰的人物相片对寻常人家来说还是一件昂贵的时髦物品。勃朗宁夫妇想必是追赶新潮的人,他们留下了许多照片。当然,他的远多于她的,因为她常年罹病,不像他那样可以随意出门。我见过他们各自的独影,也见过她和儿子的合影,却不记得见过他们的合影。这桩被后世当作神话传颂的爱情案中,似乎缺少了一样重要的物证:一张夫妻合影和一张全家福照片。

罗伯特几乎可以算是一个美男子,到老朽时依旧如此。眼睛深邃锐利,眼眶和鼻梁的形状是米开朗琪罗雕塑刀下的那种造型,每一张相片上的面容,呈现出的表情都像是希腊悲剧中的英雄。以上的赞美假若仅仅停留在上半身,那应该是恰如其分的,可惜他的下半身却是审美整体中的一个败笔。他身高一米七,在他的年代里显然不是巨人,但却也不能归在矮子之列。他败在了身材。几个版本的传记都提到他短小得不成比例的下肢,而我亲眼所见的一幅全身肖像,也直接印证了这个说法。

但伊丽莎白并不在乎,因为她也是个身材矮小的女子。我在桂荻居看到了她的两幅肖像,一幅是少女时代的画像,另一幅是照片,摄于她去世前的三个月。少女的那张没有确切年代,看上去大约十一二岁,身穿一件带白圆领的深色衣裙,头发卷成无数个小圆圈披散在肩头。脸庞尖瘦,稚气的眼神里带着一丝没有被艰难污染过的洁净清朗,嘴唇紧抿,是一种急切渴望成为大人的严肃。那时她还是一个整天和弟妹骑马爬山、充满了野性的小女孩,她并不知道疾病正潜伏在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等着她经过时对她发起第一轮狙击。

和这张肖像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她的另一幅相片,摄于1861年的春天。那年她五十五岁,已经写过了她最精彩的诗。她穿着一件从颜色到样式都让人产生寡妇联想的长裙,老式的长卷发无精打采地垂挂着,五官懈怠,鼻翼两侧有明显的法令纹,肩膀和手疲倦地下垂。这一切无不在沉默地宣告着生命力在地心引力之前的彻底溃败,谁也无法从那样的容颜里解读出诸如快乐和满足之类的字眼。但是,当摄影师在按下快门的那个瞬间,谁也没有想到这会是她留给后世的最后印象。隔着一个半世纪的距离再看这张照片,尘埃落定,我们才会猛然醒悟:她脸上的那片阴影是死神的翅翼。

假如把她的人生想成是一条线,这两张照片仿佛是那条线上接近两端的两个点,一头一尾地夹裹着她生命的全程,真实而残酷。

她真算不上是个好看的女子,面容狭长,前额凸突,五官线条粗粝。无论是少女时代还是中年阶段,她几乎没有一张肖像能带给我们关于美丽和妩媚的模糊联想。从某些角度观察,她的长相与她最崇拜的法国作家乔治·桑倒有几分神似。后世用来描述她这类才情女子的一些形容词,比如“才貌双全”、“秀外慧中”,也许只是强大的思维惯性所致,人们习惯于将外貌匮乏的才智,等同于没有形式的内容。可惜,照相技术的发明毁掉了想象力的翅膀,让神话沦为日常。

我发现维多利亚时期的人物照片几乎每一张都神情凝重,很难在他们的表情中找到一丝裂缝。后来我才了解那是早期银版照相技术的弊病。

被摄像者必须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地坐十五分钟,有时还需要在脖子后边加一个支架来维持身体的静止状态。没有人可以在这个架势上保持十五分钟的微笑,所以才会有那片阴云一样贯穿所有照片的肃穆。

当然也有例外。那个例外就是勃朗宁夫妇的独生子潘。

在潘的相片上,打破那份凝重肃穆的依旧不是笑容,而是五官之间的那种舒展和嘴角的自然放松。伊丽莎白四次怀孕,三次流产,潘是她从死神手里抢出来的唯一骨血。她想要的是女儿,所以一直嫉妒身边每一位拥有女儿的母亲,儿子自然而然就成了她想象中女儿的替身。她给潘挑选的服饰一直是中性阴柔的,正如那张照片所示。照片上的潘梳着过肩的长卷发,宽松上衣的袖口和下摆都饰有醒目的条纹,轻便软鞋里的双脚摆的是芭蕾舞中的第三步姿。罗伯特希望儿子的装束能更与男孩相宜,妻子的回应永远是:“十二岁,等到十二岁。”在伊丽莎白心中,十二岁是一个分界线,是一个人“从诗变成散文”的年龄。她答应丈夫等到潘十二岁时,她会剪掉他的长卷发,给他换上那个年纪的男孩都穿的燕尾服长裤和硬皮鞋。可是她最终没有等到她的潘变成散文,她死在了潘从十一岁往十二岁走的路上,潘在她的最后记忆中是一首永恒的诗。

我推开通往阳台的门,走到了外边。阳台不宽,但很长,从起居室和餐厅都有门可以出入。以某些小城镇的标准来评判,它几乎可以算得上半条弄堂。伊丽莎白病弱不能出门时,这个位处二楼的阳台就成了她一个人的原野和森林,她在那里缓慢地行走和喘息。阳台对面,就是她诗里提到的那座教堂,高高的石墙挡住了她的视野,但这道屏障却让她感觉心安,因为对面没有好奇的目光,她在阳台散步时不需要特意换上出门的衣装。阳台的栏杆角上蹲着一个石头雕成的顽童,顽童老了,丢失了半只胳膊,全身布满岁月的锈斑。那上面曾经有过伊丽莎白的指纹,而今天,她的指纹上又覆盖了我的指纹。

阳台下面是一条小巷。这条今天看来毫不起眼的小巷,在伊丽莎白的时候曾经是见过大世面的。伊丽莎白站在阳台上,看见过托斯卡纳大公带着他的随从,从这里一路喧腾地进入彼提皇宫;她也见过奥地利人的兵马,从这里嗒嗒穿行而过,在广场上一夜笙歌……伊丽莎白在这个阳台上看过许多热闹,她却不仅仅是旁观者,她也是意大利复兴大军中的一员,只不过她的武器不是刀枪,也不是盔甲,而是诗歌,她把她的武器悉数放进了《桂荻居窗口》。伊丽莎白爱意大利爱得心切,爱到了忍不住谴责自己的祖国对正义的麻木。在《致国会的诗》(1860)的前言中,她这样嘲讽英国政府:“不干涉邻国事务是一种高贵的政治美德;但是不干涉并不意味着:当你的邻国陷入盗贼之手时,你绕道而过。”她深知她的言论会招致国人的攻击,但她并不惧怕。她告诉她的意大利邻居欧葛薇太太:“阅历越深,战斗的号角就越响,我心中的鼓也搏击得越快。”

她的热血呐喊,终于得到了回应,尽管不尽如人意。1861年3月,就在她辞世之前的三个月,意大利王国在都灵宣告成立,但威尼斯还在奥地利统治之下,罗马和周边的区域,依旧由教皇势力掌控。她没有看到自己挚爱的城市成为意大利首都的那一天(*在迁都罗马之前,佛罗伦萨曾是意大利的临时首都),那时,她已经在佛罗伦萨城外的新教徒墓地里,孤独寂寞地躺了四年。而意大利最终全面统一,是在她死去九年之后。

后世对伊丽莎白的记忆筛孔很大,漏过了许多重要事情,后世忘记了她在爱情之外的那个天地里留下的踪迹。意大利的自由统一并不是她关注的唯一政治事件,她同样关心她祖国的社会问题。她的声带和她的眼睛一樣,永远处于透支状态。她的诗里不仅有王子和贵妇,也有穷小工和妓女,她写王宫也写贫民窟。她支持妇女普选权,反对伤害农民利益的“玉米法案”,反对雇用和剥削童工。她对时政的某些看法,比如她对蓄奴制的强烈抨击,曾让她的家人陷入尴尬境地,因为巴雷特家族的巨大财富,几乎完全来源于由奴隶劳工所支撑的牙买加制糖业。她曾对著名艺术评论家约翰·拉斯金说过:“我是一个西印度群岛奴隶主家庭的成员,假如我相信有诅咒,我真应该害怕。”她那个一言九鼎的父亲,因为女儿超人的才华而原谅了她的鲁莽,对他来说,一个深闺弱女子的几行时政诗,应该是无伤大雅的小小不适,而父亲真正不能原谅的,是女儿的爱情和婚姻 —— 那是多少封沾着热泪的道歉信和一个玲珑剔透的小外孙都不能融化的寒武纪冰川。

我扶着石童的身体,从阳台上俯下身来看街景。阳台还是伊丽莎白的阳台,街道却不是了。从街头到街尾,到处停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汽车,几根电线从街的这面斜跨到那一面,小商铺的窗口贴着色彩鲜艳的足球赛广告。那一刻我真愿意我的眼睛里装有一款功能超强的修图软件,能把一切现代化标志从街景中统统抹除,只剩下伊丽莎白眼中的车辕古道,铁马金戈。

我突然明白了,伊丽莎白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激情。她孱弱的身躯已经无法承载那颗想装下天地风云的大心脏,她的心拖累了她的身体,就像她的声带拖累了她的喉咙。

离去之前,我再次回到连接餐厅和罗伯特写作室的那条过道,看了一眼桂荻居里最重要的一件家具:放在过道里的一张沙发。这张沙发历经了一个半世纪的颠沛流离,从伊丽莎白在伦敦温普街的故居(如今早已不复存在),一路漂洋过海来到桂荻居。沙发旧了,木头扶手油漆斑驳,布面的颜色浑浊。在它的青葱岁月里,它应该是一块米黄底色上织着墨绿条纹的结实布料,到今天它还没有失去经纬交织的力度。这种布料,大约是维多利亚时期家具设计的流行款,因为我在罗马西班牙广场边上的济慈纪念馆里,也见到过一张布料相似的小床。就在那张小床上,二十六岁的济慈咽下了最后一口呼吸。而在桂荻居陈设的这张沙发上,伊丽莎白迎来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物,一个名叫罗伯特·勃朗宁的诗人。

1845年5月20日,伦敦,温普街50号(50 Wimpole Street):八卦史上缺失的一页

我的信!一堆堆死沉沉的纸,苍白又无声,

可是它们又像具有生命、颤动在

我拿不稳的手中——是那发抖的手

解开丝带,让它们今晚散满在

我膝上。这封说:他多盼望有个机会,

能作为朋友,见一见我。这一封又订了

春天里一个日子,来见我,跟我

握握手——平常的事,我可哭了!

这封说(不多几个字):“亲,我爱你!”

而我却惶恐得像上帝的未来在轰击

我的过去。这封说:“我属于你!”那墨迹,

紧贴在我悸跳的心头,久了,褪了色。

而这封……爱啊,你的言词有什么神妙,

假如这里吐露的,我敢把它再说!

—— 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

《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第28首(方平译)

1845年5月20日是伊丽莎白生命中至关紧要的一天。这一天,一股巨大的力量撞入她的生活轨道,将她撞至两个星球之外。

这一天,她见到了她的真命天子。

这样的说法当然属于文学夸张。这个日期充其量只是一个点,爆发也许是在瞬间,但能量的积攒却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没有人知道上帝神奇的手指是在哪一刻开始拨动她的命运之弦的,世人能够看见的,只是结果。

伊丽莎白有一位比他年长许多的远房表兄叫约翰·肯扬 (John Kenyon),是伦敦文化界的社交名人,和巴雷特一家私交甚笃。他会时不时到温普街巴雷特家宅来探望病中的伊丽莎白,带几本市面上的新书,讲一些文坛上的轶事给她解闷。伊丽莎白的几个笔友,都是肯扬介绍她认识的。1836年的某一天,肯扬给伊丽莎白带来一部名为《帕拉塞尔苏斯》(Paracelsus)的长诗,诗人的名字叫罗伯特·勃朗宁。她被诗中那个神秘的声音深深搅动,感觉到了灵魂的不安。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一个陌生的声音,她无法按照以往读诗的审美习惯来判断它的价值,但她凭直觉意识到了:这个名字将会和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名字排列在一起。她不是菜鸟,她九岁开始写诗,已经发表了两部长诗,一部希腊文译作,她看诗的眼光锐利如刀片。她的父亲爱德华·巴雷特(Edward Barrett),曾经非常自豪地宣称她是“希望府的桂冠诗人”——希望府(Hope End)是她从三岁到二十五岁期间的住宅。

不过,这仅仅是一个诗人对另一个诗人的由衷欣赏而已,并无私心。伊丽莎白绝对没有想到,一次偶然的阅读体验会成为一个惊世骇俗的故事的开始,那个叫罗伯特·勃朗宁的人,正在朝她走来的路上。这条路很长,等他终于走到她门前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九年。

罗伯特的诗运并不平顺。《帕拉塞尔苏斯》出版时,伦敦的评论界给了他难得的耐心和吝啬的赞赏。他五年以后发表的另一部长诗《索迪洛》(Sordello),得到的却是一片铺天盖地的嘘声。“随心所欲”、“粗糙”、“晦涩难懂”、“不知所云”……丁尼生说自己“只看懂了第一行和最后一行” ——那是首尾呼应彼此重复的两行诗;卡莱尔说他的妻子“在通读全诗之后,依旧没弄明白索迪洛是一个人,一座城市,还是一本书”。就连伊丽莎白的密友、作家密特福德小姐,也对他的诗颇有微词,说他有些娘娘腔。名人的毒舌携带着巨大的杀伤力,可以轻而易举地折毁一个普通人的锐气。可是罗伯特不是普通人,他虽然沮丧,却没有止步,他依旧在持续不断地写着他的诗。紧接《索迪洛》之后,罗伯特又发表了他的代表作之一《铃铛与石榴》(Bells and Pomegranates)系列的第一辑《璧芭走过》(Pippa Passes)。

伊丽莎白继续关注罗伯特的诗作,坚信自己对他才情的判断。恶评未能影响她的看法,她是她自己脑袋瓜子的唯一主人。她没有被他诗中那些貌似粗糙晦涩的比喻和叙述分神,她始终听得见他字里行间那个神秘新奇、不拘一格的声音。

伊丽莎白写给朋友的信中开始出现罗伯特·勃朗宁的名字。在她于1844年出版的两部诗集中,有一首名为《杰拉尔丁夫人的恋爱史》(Lady Geraldines Courtship)的叙事诗,讲述了一位出身贫贱的诗人和一位贵妇人之间的爱情故事。伊丽莎白诗作中对爱情的看法始终是矛盾复杂的,女主人公经常是男人始乱终弃的受害者。可是这一次,她诗中出现了一个向往爱情并掌控着自己命运的女人。借着男主人公给情人念诗的机会,伊丽莎白提到了罗伯特·勃朗宁和他的诗。罗伯特不是伊丽莎白提及的唯一一个诗人,她同时也援引了华兹华斯和丁尼生。这两人当时在诗坛的影响力远在罗伯特之上,然而,伊丽莎白给罗伯特的篇幅,却超过了他们。一个已经出名的诗人,在她的诗中提到了一个尚无名气的诗人,并扯来两位大师级人物作为陪衬,这是一种非同寻常的致敬方式。

伦敦的文化圈子说大很大,说小也小,伊丽莎白在写《杰拉尔丁夫人的恋爱史》时,不可能没有预见到这首诗会流传到同为诗人的罗伯特手中。这是不是她對他发出的某种微妙信号,期待着他神经天线的接收和反馈?答案无人知晓。

罗伯特当时正在意大利旅行。那首著名的“海外乡思”,就是那次旅行中的有感而发,后来被很多人误解为私奔后的思乡之作。伊丽莎白的表兄肯扬是她最强劲的吹鼓手,她的新诗集一上市,他就订购了一批寄给亲朋好友,其中的一份,落到了罗伯特的妹妹萨蕾亚娜手中。等罗伯特从意大利归来并看到《杰拉尔丁夫人的恋爱史》时,已经是几个月之后的事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首诗是月老丢下的红线,而肯扬是替月老传送红线的那个人,只是当时他对自己的角色还一无所知。

1845年1月10日,罗伯特给伊丽莎白写了第一封信。他只字不提触发他写信的真正动因,即那首提及了他的诗,而是用夸张的辞藻,直接向伊丽莎白表示了他的仰慕:

我对你的诗歌极为倾心,亲爱的巴雷特小姐,为了能给你做点小小的好事以让自己日后自得一番,我尝试着给你挑点错 ——但白费力气 ——你那些充满了生命力的伟大诗篇,已经如此深植我心,成为我的一部分,不是以一朵花的样式,而是扎根生长……正如我所说,我真是对你的书万分倾心——我也同样倾心于你。

从倾心于诗,跳跃到倾心于人,伊丽莎白被他的大胆唐突吓了一跳,当时她还不知道那是他写信时常用的夸张文风。但她没有被吓倒,在接到信的次日,她立即给他回了一封在温度上毫不逊色、但分寸上把握得体的信,她把他们的关系拉回到了诗的疆域:

……我得说我欠了你的债,不仅是因为这封亲切的信,为这封信带给我的所有欢乐,也因为其他原因,其他最为重要的原因:我必须说只要我为追求诗的神圣艺术而活着……依我对它的爱和忠诚的本分,我必定是你作品的虔诚崇拜者和门生。

他们从此开始了频繁炽烈的通信。从1845年1月10日到1846年9月19日他们出走为止,二十个月里他们总共写了五百七十四封信,几乎每天一封。这些信的一大内容是崇拜和谦卑——将对方视为天空和神祇的那种崇拜,将自己低到泥尘和草芥的那种谦卑。文字的表达方式可用极致和丰富来形容,比如“沙皇王冠上的大号钻石”那样的比喻,和句尾好几种标点符号的同时使用。

他们不停地为角色的定位而发生争执。不,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谦让。谁是当之无愧的偶像?谁才是真真切切的朝圣者?誰是施爱的一方?谁是受爱的一方?谁更高上?谁为低下?谁是这段关系的恩主?谁才是实际上的得益人?双方都有充足的理由,然而谁也没有说服谁。也许,说服并不是目的,争辩本身就是快乐,论证的过程中产生了诗。

看了这些信,我为年轻时对这段英国文学史上最为著名的爱情得出的粗浅和谬误丛生的印象而深感羞愧。这段感情不是一见钟情、干柴烈火那样的套路可以概括的,也远非白马王子救病弱公主至世外桃源并永远幸福那样简单。这是一锅用才情和耐心的文火,精心缓慢地炖制出来的浓汤,汤里营养丰富,包含了千样试探、万种风情、无数诸如欲盖弥彰、欲擒故纵之类的小伎俩。

我也忍不住感叹:历经几千年修炼而成的丰厚伟大的书信传统,竟然在区区几十年的电子通讯浪潮下不堪一击,溃败成泥。在我们这个一句话就是一个段落、句尾懒得使用标点、表情包替代了所有形容词和副词的微信年代,不可能再有勃朗宁式的爱情,也不可能再出现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因为我们等不及情绪的延迟回应。一封信的往来等待中,感情已经朽烂变质;三封信之外的距离,就可能是一纸离婚书。微信的语言是如此简短和匮乏,不足以表述未曾见面时的期待、见面之初的激情、分别之后的感伤、或者争执之后的歉意。微信可以迅速抵达效率王国,微信却无法解决情绪之类的琐事。解决情绪另有蹊径:我们用礼物。能用金钱解决的事,我们绝不轻易动用时间。

这五百七十四封信,除了一封应伊丽莎白要求被罗伯特毁去之外,所有其他的都被罗伯特按照日期先后顺序,收藏在一个雕工精细的木匣子里。罗伯特还在前一封信的信封上,仔细记下最近一次探望伊丽莎白的日期和停留时间。这些信的书写和存留方式,让我产生了一个小小的疑惑:罗伯特和伊丽莎白是否在写信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些信有朝一日会成为大众阅读物?我在字里行间觉察到了他们下笔时对写信和收信人之外的第三双眼睛的警觉和在意。这双眼睛以某种隐约模糊却又无所不在的方式,掌控着他们的情绪收放程度和呼吸节奏。

在辞世之前,罗伯特销毁了所有其他人的信件,唯独把这个匣子交给了儿子潘,并吩咐他:“我走后,这些(信件)随你的意思处理”——这是一个明确的暗示。潘没有辜负父亲的嘱托,在1898年将父母的情书整理出版。那时,他母亲已经离去三十七载,而他父亲也已辞世九年。勃朗宁夫妇之间的通信,应该是所有作家书信中保存得最为完整的一个范例,书信的原稿如今躺在卫斯理学院的专门收藏室里,在严格控制的灯光和温度的呵护之下,默默地等待着勃朗宁学者们偶尔来搅动一下他们的宁静。

这场恋爱进展得实在太缓慢了,慢得让人几乎想踹上他们一脚。从第一次听到罗伯特·勃朗宁的名字,到收到他的第一封信,中间过去了九年。从收到他的第一封信,到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又过去了四个月零十天。伊丽莎白大概很早就意识到了这段关系的非同寻常,在和罗伯特开始交往之后,她对身边那几个无话不谈的闺蜜们,突然变得有所保留了,即使提到罗伯特,也不像过去那样随意率性了。她的嘴里已经有了第一道锁,只是她们还没有察觉。

罗伯特很快就提出见面,伊丽莎白再三推辞,用身体不适为由。托病是伊丽莎白最常用的拒客手段,这个借口使用得太多了,就像扯过太多遍的橡皮筋,渐渐失去了弹性。一个在信上生龙活虎的人,却无法进行一件不需出门,只在家中静候就可以完成的事,连她自己也觉出了这个借口的苍白无力。于是,她就把一切归咎于天气。时节不对,天寒地冻,有雪,有雨,有风……

伊丽莎白对表兄肯扬身边那个群星璀璨的社交圈子,其实并不完全排斥,至多也只是又爱又恨。在日常生活中,她对一切热闹和新鲜事都感兴趣,比如皇室和首相之间的摩擦,国会的新爱兰政策,新近出现的银版照相技术,艺术家本杰明·海顿给湖畔诗人华兹华斯画的一幅新肖象等等等等。几年前,她曾为因病不能观看维多利亚女皇的登基仪式而极度懊丧过。那次她在家里焦急地等候着已经外出整整十三个小时的弟弟归来,好仔仔细细地给她讲述游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和罗伯特开始通信时,她已经认识了几位当时已经成名的女作家,比如玛丽·罗素·密特福德(Mary Russell Mitford)、安娜·布劳内尔·詹姆森(Anna Brownell Jameson) 以及哈莉特·马蒂诺(Harriet Martineau),她和她们都结下了终生不渝的友情。但在和密特福德小姐及詹姆森太太初次见面之前,她都是踌躇再三,紧张得要抽风,感觉要跨越一座喜马拉雅山。假如她可以选择,她宁愿把友情永远持守在纸笔的疆界之内。然而一旦跨过喜马拉雅山巅,她就发现是一马平川的无限风光。

有一次肯扬安排家宴介绍伊丽莎白与华兹华斯认识。华兹华斯是桂冠诗人,在当时的英国诗坛上名声极为显赫,伊丽莎白犹豫再三,实在不能抵挡那样的诱惑,决定让她的大弟弟布罗(Bro)陪她赴宴。她很少有与人共同进餐的经历,因为生病,在家里她总是让佣人把三餐送到她的房间里食用。那天她被安排坐在桂冠诗人身边,一整个晚上她都感觉被那张长餐桌所困,坐立不安,膝盖不停地颤抖。华兹华斯对她极为亲切,以垂暮之嗓音,为她朗诵但丁的十四行诗。华兹华斯给伊丽莎白留下的印象是举止平和,声音缺乏生气,远不如在场的另一位诗人瓦尔特·萨维奇·兰多(Walter Savage Landor)鲜活生动。回家后,弟妹好奇地向她打探晚宴的情景,当时已经三十二岁的她,却像十三岁的小女孩似的兴奋不已:“好多的明星啊!我先前从没走过这样的星空,今后可能也永远不会了。”尽管晚宴期间她曾如此局促紧张,但过后每每回想起来,却是记忆难忘。

和罗伯特的交往,也陷入了同樣的窠臼。严冬过去,转眼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她拿来婉拒见面的所有借口,到此时已全部用完。她知道她已经走到了喜马拉雅山前,再也没有退路了。假如再不答应罗伯特的见面请求,他有可能会离她而去。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他的来信不知不觉间成了她一天里的期盼,她无法想象他的离去会留下的那个空洞。她终于定下了见面的日期:1845年5月20日下午,尽管她不敢肯定自己会不会在最后一刻变卦。

她给了他两个选择:与肯扬同来,或独自来访。他选择了独行。她含含糊糊地告诉父亲,一位叫罗伯特·勃朗宁的诗人会到家来看望她 ——在温普街的家里,接待每一位客人都必须得到父亲的准许。在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习俗中,一个单身女子和一个单身男子的单独会面,通常需要一个男性家人或一位女性长辈陪伴在侧。父亲虽然没有受过太高深的教育,但对女儿的诗才却一直深感自豪。女儿偶尔在家里接待几个才俊诗友,他倒也并不十分在意,因为女儿向来善解人意,不会做出格的事情。他没想到女儿和这个叫罗伯特·勃朗宁的诗人之间的这次见面,将成为一根引信的起燃点。这根引信很长,还需要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才会烧到尽头,炸响一桩震撼伦敦体面社会的大丑闻。

1845年5月20日那天的天气已无从考证,应该是个寻常的春日,没有下雨,风和日丽。温普街上走来一个身材中等衣着考究手里捧着一束鲜花的男人。半个月前他刚刚过了三十三岁生日,单身,和父母妹妹住在一起,暂时没有可以结婚的对象。先前有过几个不伤大雅地调过情说过笑话的女性朋友,终究不了了之。她们都比他年长。他向来喜欢才女和熟女,他母亲就比他父亲大了十岁。他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一份与生计相关的工作,至今依赖父母为生。他的家世与巴雷特家族倒是有一个相通之处:他的祖上也在西印度群岛谋过生赚过钱,只是他父亲很早就回了英国,断绝了那边的财路。他父亲现在在英国银行干着一份还算不错的职业,收入够养妻子和一儿一女。他全家都不在意他至今没有一个糊口的职业,因为他们觉得他是天才,用写诗的脑子去做糊口的琐事,那是暴殄天物。

他没有正经上过大学,虽然已经发表了一些诗作,但得到的嘲笑远多于掌声。此时离他被诗坛承认,还有好多个春夏秋冬。他十四岁就精通法文、希腊文、意大利文和拉丁文。不过在他那个时代,会几门外语并不是一件格外稀罕的事。他真正可以拿来夸口的,倒是另外一件事情:和居多井底之蛙式的同代人相比,他算是见过世面了,他已经游过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荷兰。而有一次的俄国之行,还是陪俄罗斯总领事一起去的。

其实,那天走在温普街上的那个男人,实在算不上是个白马王子。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倒是可以归在屌丝和啃老一族。他走在街上,步履很快也很扎实,满心都是热切的期待 ——期待着书信中那个用文字塑成的形象,会在面对面的时候得到鲜活的证实。他只是压根没想过,当他走上她家的台阶时,他会把他三十多年的自由丢在门外,他不再是勃朗宁家的甩手少爷,他从此要为一个女人操碎了心:为她的身体,为她的药物剂量,为她的衣食住行,为她的一切日常琐碎,还为她的诗歌和情绪。

他怀着急切的心情来看望的那个女人,也不是什么公主。她已经三十九岁了,依旧待字闺中。姿色平平,常年患病。她十四五岁上得了奇奇怪怪的脊柱病,坊间盛传是骑马摔伤所致,其实不然。三十岁后又添了新疾,咳嗽心悸,两胁疼痛,最虚弱时连下楼都要弟弟们轮流背着。她的病依当时的医疗条件无法作出准确的诊断,至今医学界依旧众说纷纭,安在她头上的至少有以下几种可能性:肺结核、神经衰弱、百日咳、厌食症、脑脊髓炎、非麻痹性小儿麻痹症、麻痹性脊椎侧弯、焦虑症、失眠症、广场恐惧症、鸦片瘾、臆想症……为了止痛安神助眠,她很小就服食鸦片酊,至今还有人怀疑她诗中那些诡异的意象是否蒙鸦片导致的幻觉所赐。她父母在她身上试遍了当时所能找到的各样也许有道理也许纯属荒唐的治疗方法,包括睡在一张离地四英尺的吊床上、到阳光充足的海滩疗养、鸦片酊、拔罐、放血,甚至水蛭疗法,但都是效果甚微。

当然,她也有一两样可以拿得出手的好处的。她已经成名,大西洋两岸都有她的诗迷。诗坛巨匠华兹华斯去世之后,她甚至一度被推举为继任的桂冠诗人,虽然最终败给了丁尼生。

况且,她还有独立谋生的资本—— 这在维多利亚时期的女人中简直是凤毛麟角。她是家里的长女,又是巴雷特家族在英国诞下的第一个孩子,深得众人宠爱。她的祖母,还有她的叔叔,也就是她父亲在牙买加的生意合伙人,都在身后给她留了一笔可观的遗产。这笔遗产投资而来的利息,再加上稿费,她一年大约有三四百英磅的收入,胜过罗伯特父亲在银行辛苦所得的薪水。就是这些钱,保证了她日后在意大利过上一份相对舒适的日子。难怪她父亲和弟弟指控后来成为她丈夫的那个男人是“掘金人”,她一再替他辩护,他也努力撇清,包括让她立下字据:在她身后的一切财产回归巴雷特家族,但他俩的解释依旧是孱弱无力的,因为他日后的行动证明:他的的确确一直在她的碗里舀饭吃。

在男女之情上她几乎还是一张白纸。“几乎”的意思是,她经历过的男人中没有一个真正算得上是她的情人。在她还住在希望府时,她认识了附近的一位希腊文学者休·博伊德(Hugh S.Boyd)。他是盲人,只能听见她的声音而从未见过她的容颜。希望府地处黑福德郡(Herefordshire),远离伦敦的文化社交中心,周围几乎没有说得上话的人,于是他就成了她青春岁月里的一大念想。她不顾抱病之身多次去探访他,向他求教希腊文,和他探讨自己的译稿《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她频繁的来访一度引起了他妻女的厌烦,而他对她也不总是那么热情,有时会让她在起居室等候许久,或者当着她的面表示他更欣赏陪她来的妹妹亨丽艾塔。

后来巴雷特全家搬到了南部的锡德茅斯(Sidmouth),她去那里的教堂做礼拜时认识了一位新教牧师乔治·亨特(Rev. George Hunter),被他不拘一格的雄辩布道风格深深吸引,两人由此开始了多年的通信往来。再后来巴雷特一家和亨特牧师先后都搬到了伦敦,此时牧师对她的关照不再单纯是牧羊人对羔羊的感觉了,已经鳏居的他有了别的心思。可是她不想,她只想和他维持纸笔上的友情。

她从前喜欢的男人,包括肯扬表兄、博伊德、亨特牧师,多多少少都是一个模式:年长,学问渊博,已婚,和他们交往她感觉安全。而罗伯特打破了这个模式,罗伯特带着一股生命力的旋风闯入她的生活,教会了她一个从前不认识的新词:冒险。博伊德和亨特与她的关系,多少都是剃头摊子一头热,一个比她冷,一个比她热,而只有罗伯特和她的温度两下相宜。罗伯特来的正是时候。

总而言之,那个五月的下午当罗伯特·勃朗宁敲响温普街50号的大门时,这远不是一个白马王子或白雪公主故事的开始。充其量不过是两个接近中年的寂寥男女,在人山人海的都市里寻找丁点慰藉而已。这样的故事很寻常,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只是这个故事的过程有些惊险罢了。

罗伯特敲门的时候,附近圣玛丽乐邦教堂的钟声响了三下。她和他约的时间是两点以后,六点之前。后来他们多次会面,也都选在这个时段。这个时间对她来说最为合宜,太早的话,她还没来得及吃完午饭。她失眠得厉害,所以起床很晚。而再往后,她在城里做事的父亲和在法庭供职的弟弟乔治就要下班回家了,她不愿意客人和他们照面。在这段时间里,她那几个健康的弟弟妹妹们,大概也都在外边各找各的事,家里只剩下几个佣人。她其实并不在意她的弟妹们,她唯一需要在意的,是她的父亲。对一整个大家子来说,父亲是阳光也是雷电。他们需要阳光的养育和慈爱——除了她自己和做律师的弟弟乔治之外,巴雷特众多的子女中,没有一个人具有独立谋生的本事,他们将终身依赖父亲。他们热爱阳光的同时,也惧怕雷电。但他们没有选择,阳光和雷电其实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面,依赖阳光就必须接受雷电。

父亲在牙买加出生,七岁时被父母送到英国上学,成人后一直在英国和牙买加两地奔波,掌管甘蔗种植园的生意,后来娶了一位在牙买加就认识的富商人家的女儿为妻,生下十二个子女。

巴雷特家族的制糖产业曾经鼎盛一时,牙买加源源而来的财富在英格兰土地上的见证,是父亲在黑福德郡建起来的希望府。希望府占地475英亩,建筑和装修工程浩大。楼的一端有一个圆形塔,四周有许多小圆柱。房顶使用铸铁,厅里的扶手是黄铜,桃花心木的大门上镶着珍珠母。户外有水池、石窟、亭台、冰屋和桑拿屋,从宽阔的马车道到花园一路曲径通幽。这座花了七年建成、引来四方瞩目的豪宅带着一丝土耳其风味,用母亲的话来说像“《阿拉伯之夜》里的神话场景”,与黑福德郡周遭的田园风格显得格格不入,是那个时代的新富阶层对古老英伦建筑传统的一大挑战。今天土豪们在世界各地兴建的那些扎眼的豪宅,其实早已有历史范本。

可惜好景不长,由于牙买加越演越烈的奴隶起义和一桩旷日持久的遗产官司,巴雷特家族的生意一落千丈,父亲无法偿还巨额银行贷款,只好忍痛卖掉了希望府。从三岁到二十五岁,伊丽莎白在希望府住了二十二年,那是她一生中居住过最久的一个地方。离开希望府之后,一家人搬到了锡德茅斯,中转数年,最终定居在伦敦,从此一直是租客,再也没有属于自己的住宅。希望府的旧址上如今盖了新楼,我们只能从一张留存的旧画中揣测当年的样子。希望府和温普街50号 —— 伊丽莎白在英格兰的两个固定居所,如今都已不复存在,只有锡德茅斯住所的外墙上,还钉着一块历史遗址的蓝色纪念铭牌。

巴雷特家族与牙买加的渊源,到伊丽莎白这一代还在延续。她的弟弟山姆,就是替代父亲在牙买加照看生意的时候,染上热疾而死的。关于山姆的死,坊间有一些不怎么中听的传闻。一个青年男子远离家乡,孤寂地生活在那片没有多少景致可言的酷暑蛮荒之地,能抵挡得了多少诱惑呢?

一些传记作者还提到了伊丽莎白身上可能存在的非洲血统。我看过几张她成年以后的肖像,眉眼之间的确有隐隐几分热带女子之风。有的传言甚至提到她父亲之所以激烈反对子女结婚,是害怕出现返祖现象,生下一个带有明显非裔特征的孙子。这些传言只能是传言,既无法证实也无法推翻,但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父亲把三个违逆了他的意愿而擅自结婚的子女(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决绝地踢出了家门,并从他的遗嘱受惠人名单中剔除。一个极其看重家庭价值的男人,竟然丝毫不在意没有孙子可以延续家族的产业和姓氏,怎么说,也是一件超乎常规的事。

伊丽莎白的母亲容颜美丽,性情柔和温顺,喜欢音乐和阅读,并精通法语,伊丽莎白的诗情,大约来自母亲的传承。对父亲那个旋风般大起大落的生意世界,母亲所知甚少,父亲几乎从未让母亲参与过任何决定,甚至连出售希望府这样的大事,母亲也是最后一刻才知晓的。但她从无怨言,安然地接受了命运给予她的一切,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抚育孩子身上。她的十二个子女中,只有一个女儿死于幼年,其余十一个都活到了成人。在那个婴儿死亡率极高的年代里,这几乎是个奇迹。她积劳成疾,死于伊丽莎白二十二岁的那一年。那时,伊丽莎白最小的弟弟仅仅只有三岁半。对于一个子宫和乳房几乎从未闲置过的女子,能活到四十七岁,也已经是个奇迹。

母亲死后,父亲再未结婚,把生意之外的所有时间都交给了家庭。父亲不是母亲,父亲只是用父亲的方式做著母亲。管理如此硕大的一个家庭,说复杂也很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父亲的唯一要求是顺从。在顺从的子女面前,父亲是个慈爱的父亲。比如他会在每晚八点钟,拖着疲惫沉重的身躯爬上三楼,拉着将近四十岁的女儿的手,跪在地上,为她的健康殷切祈祷。在自己的房间里孤寂地熬过一个又一个漫长日子的伊丽莎白,曾经以父亲的脚步声为一天中唯一的盼望。父亲惩罚不听话的子女的方法,也同样简单 —— 父亲只是不再出现在女儿的房间。从小到大,伊丽莎白对父亲都是极为敬畏的,假若没有罗伯特,她大概永远不会知道,世上还存在着别的父女相处之道。

伊丽莎白听见了楼下传来的话语声,那是她忠心的女仆威尔逊在招呼客人。蹲在她脚下的西班牙牧羊犬“红潮”一个箭步冲到门口,竖起耳朵尖声吠叫起来。“红潮”是她的闺蜜密特福德小姐五年前送给她的礼物,那时她刚刚失去了她的大弟弟布罗。布罗是她从父亲那里“讨过来”专门陪她去海边小镇疗养的,有一天跟她为一点小事发生了争执,一气之下,就和几个朋友划船出海了,却再也没有归来。布罗的尸体,是几天以后才在海滩上发现的。早几个月前她的另一个弟弟山姆病死在了牙买加,同一年里她失去了两个弟弟。而且,其中一个是布罗—— 那个岁数和她相差无几、从小无话不说、几乎像镜子里的投影那样默契的布罗啊!况且,布罗是为了陪她才死的,巴雷特家族因为她而失去了皇冠上的珠子一样宝贵的长子。她被悲恸和内疚压成了齑粉,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这一击一下子完结了我的青春。”她好几个月完全不想出屋,也懒得动笔写信。密特福德小姐想哄她开心,就把自己心爱的纯种西班牙牧羊犬幼崽送给她作陪伴。幼犬来的那天,她出去相迎,走得急了一些,脸上泛起一片潮热,于是就心血来潮给这只狗取名为Flush,Flush在英文里就是红潮的意思。她从此和红潮形影不离。后世一位极其出名的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还专门给这只狗写了一部传记,书名就叫Flush。

伊丽莎白呵斥住了狗,在镜子跟前匆匆照了一下自己的模样。镜子里的那张脸极是消瘦,颧骨像是晾着一层薄皮的铁架子,两只眼睛是两个巨大而幽黑的洞穴,身上的黑长裙衬得她越发面如死灰。她没换衣服,也没有衣服可换。她不太出门,一年到头很少置办新装。自从布罗走后,她就只穿黑衣。箱子里那几件衣裙,颜色和款式大抵相同,唯一的不同的只是质地,冬天是天鹅绒,夏天是丝绸。

她对着镜子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也许她从母亲身上传承了许多秉性,可是母亲吝啬地捏住了一样东西不肯松手:她始终没有继承母亲的容颜。这只是灵魂的会面啊,肉身并不重要。她试图安慰自己。可是,灵魂难道不需要一个盒子吗?没有容器的灵魂是飘散在空中的雾气,人总得抓住一样东西才能认出自己的相知。他已经和她通了四个多月的信,然而他不满足于文字里的那个天地。他一次次要求见面,不就是想亲眼一见盒子的模样吗?只是她的盒子实在衬不起内容,她的盒子让内容难堪。

幸好,屋里光线昏暗。厚布帘遮住了半爿窗,黑绿色的常青藤爬满窗台。阳光从窗帘缝和常青藤枝叶中爬过来,已经精疲力尽。屋里的空气是静滞的,旧墙纸散发着雨季遗留下来的霉味。那种陈腐气息正符合她的心思,她不喜欢光亮,在光亮之下她的自卑无可掩藏。

威尔逊已经整理过了房间,所有的东西都摆在应该摆的地方,墙上的三幅作家肖像也挂得很平整。那上面本来是五幅,除了华兹华斯、丁尼生、卡莱尔、马蒂诺之外,还有一幅就是罗伯特·勃朗宁。在决定见面之后,她取下了他的画像,她只是不想让他知道:远在他们认识之前,他就已经是她的偶像。她拿下他的肖像,又觉得对他不公,便也同时取下了丁尼生的,好彼此陪伴。在她的年代里,在家里悬挂心仪的作家肖像也是一种时尚,一如今天的追星。伊丽莎白没有想到,若干年后,在大西洋彼岸一个叫艾默斯特的小镇上,她自己的肖像会出现在一位叫艾米莉·狄金森的诗人的卧室里。伊丽莎白歪着头打量了一下墙壁,五张画的空间被三张画占据,略微显得空旷。不过他是不会留意到的,因为他不知道历史。不知道历史的人,总会把现状认为是历史的延伸。

她整理了一下裙裾,在那张米黄色带墨绿条纹的布沙发上坐了下来。她会以这个姿势迎接他,但她知道她坐不了太久,很快她就会感觉疲乏,得躺下来和他说话,但愿他不会在意。她还没有想好见到他时该说的第一句话。任何见生人的场合都会让她紧张害羞,不知所措。他和她算是生人吗?他们已经在信上说了这么多话。不过,她没有时间为这事劳神了,她准备把这个包袱丢给他。她的几个闺蜜都告诉过她:他常在伦敦社交圈里进进出出,应对自如。他是个话痨子,他永远不会有冷场的时候。

门外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时钟呱啦一声停摆,停在了1845年5月20日下午三点钟。这个故事很怪诞,有着极长的铺垫。二十七封信,四个月零十天,再加上九年。可是如此漫长的铺垫却没有将我们引入高潮,似乎铺垫本身成了一个缓慢的高潮。好比一场大戏,开场的锣鼓热热闹闹地响了整整一季,等到大幕终于拉开,观众才发现舞台上并没有节目,幕布之后还是幕布,原来开场的锣鼓本身就是节目。

关于那次见面的唯一记录,是罗伯特在伊丽莎白前一封来信的信封上写下的两行字:

1845年5月20日,周二

下午3 —— 4:30

那一个半小时里,在温普街50号三楼的那个小房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至今无人知晓。两个当事人似乎达成了一种不言而喻的默契 ——他们都很沉默。伊丽莎白在罗伯特离开之后给她的密友密特福德小姐写的第一封信里,竟然只字未提他们见面的事。第二封信捎带着讲了几句,说“这位数年来第一个男性到访者”比她想象的年青,“举止自然但非粗鲁”,“充满艺术气息”。这只是她对他的粗略印象而已,我们依旧无法从中得知那天发生的事。后世的传记作家对那一个半小时所作的各种猜测,也仅仅是猜测。那个真正的答案,如今已经随着当事人化为烟尘。由于他们的缄默,英国文学史丢失了一页色彩浓重的八卦。

罗伯特回家后,当晚立即给伊丽莎白写了一封信,请她如实地告诉他:今天的会面是不是让她疲乏?他有没有说了什么冒犯她的话?他说话是不是声音太大?——他有一个聋子親戚,他已经习惯了大声说话。他信里的那份小心翼翼,足以表明他没有对伊丽莎白装灵魂的那个盒子失望。或者说,他的心思全在内容上,压根没注意到盒子。

紧接着,罗伯特做了一件鲁莽的事:他又给伊丽莎白写了第二封信。就是这封信,引出了一场轩然大波,差点腰斩了他们之间还相当脆弱的感情。一些传记作者和史学家分析,罗伯特极有可能在这封信里突兀地向伊丽莎白求了婚。这封信的具体内容已经无从知晓,因为原信被伊丽莎白退回后又被罗伯特销毁——这是五百七十四封信中唯一缺失的那一封。

罗伯特完全没有预料到伊丽莎白对这封信的反应会如此激烈。伊丽莎白在回信中说:“你不知道你如此的疯言疯语带给我的是什么样的痛苦。”她命令他:“你决不可以再说(这样的话),不是收回已经说了的,而是立即、永远忘记你曾经说过。”她还警告他:假如他对此事“再说一个字”,他们将永远不再见面。

罗伯特在见到伊丽莎白之前,一直以为她是瘫痪在床的病人,而见面后发现情况并不如此。兴许是伊丽莎白的状况让他看到了他们一起生活的可能性,所以才有了如此鲁莽的举动。而伊丽莎白对此表现出来的强烈反弹,不知是出于自卑?抑或是出于恐惧——怕陷入母亲在婚姻中所经历的那种困境?怕混过场面的罗伯特对自己只是出于一时好奇,逢场作戏?怕自己的病弱之身无法带给罗伯特真正的幸福和满足?我们不得而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第一次见面给两人都带来了巨大的愉悦,但这并不是电闪雷鸣式的一见钟情,至少对伊丽莎白来说不是。

幸运的是,伊丽莎白口气严厉的回信,并没有导致这桩关系的终结。罗伯特在此后的交往中显示了足够的韧性和应变能力。一条路走死了,他没有一头撞在墙上,而是转身绕道而行。在那之后,他们依旧频繁地通信和见面,但不再触及那件事,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

罗伯特再次向伊丽莎白求婚,是四个多月以后的事了。那个秋天温普街50号里发生了一件事,意想不到地给他提供了一个契机,促使他再次闯入了那个危险的话题。

责任编辑 何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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