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性政策背景下人权理念对于我国人口政策的启示

2018-11-06 07:51孙蒋胜男
山东青年 2018年5期
关键词:多元化

孙蒋胜男

摘 要:对于人口政策而言,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因此,我们每个人都不能置若罔闻。积极参与其中,怀有人权意识。本文以人权标准作为为全新的思想意识形态,并以全新的思想意识形态为背景,提出充分贯彻权利与义务以及自由与责任相平衡的理念。最终在共识性政策的背景下,以思想为指导,完善人口政策,造福于人民、社会及国家,发挥人口政策真正的作用。

关键词:共识性政策;人权理念;人口政策;多元化

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思想文化灿烂辉煌。但是,即使再优秀的民族,它们的思想文化中也难免有糟粕。我国的封建礼教、强权专政统治了我国数朝数代,思想意识形态所产生的影响极其深远。封建礼教是由宗法制延伸而来的,它在我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它大肆宣扬“男尊女卑”的意识形态。①导致这种观念牢牢根植于于人民心中,并“世代传承”。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负担过重以及国际形势动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人口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大意不得。不过,我国的传统思想意识形态过于“牢固”,因此,人权理念光光是口头上的呼吁是不够的,对于我国而言,最快捷有效的方式便是立法保障。而此重任的承担,中央政府责无旁贷。此外,随着时代在进步,与以前不同的是,人民对于政府的立法行为也是有着参与和监督的权力。政府应该施与人民充分的空间去达到自我自由,享受自身权利,以使陈旧落后的思想意识形态发生转变,以人权标准约束自身行为。政府可以开始意识到对人民不应强权专政,人民也能有意识去反抗强权主义,最终可以达到对自由和权利的重新认知。

一、政府承担责任

建国初期,由于当时的国情,我国是鼓励生育的,结果导致了人口的快速增长,国家认为这样继续下去的话,人民的生活水平难以提高。因此,我国开始颁布并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

20世纪初,欧美的节育之风开始以中国人口学专家为媒介传入中国。而美国节育先驱玛格丽特·桑格夫人的两度来华,更是给中国直接带来了西方的节育信息,对中国节育思想的形成,起了催化剂的作用。②20世纪70年代,在周恩来总理的大力倡导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展开。1980年,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这也标志着中国的生育政策收紧,由20世纪50年代的鼓励生育转变为独生子女或“少生优生”政策。③由此可见,我国的人口政策的制定完全属于顶层设计。

1.政府应当承担社会时间所产生的社会成本

在《蒂特马斯社会政策十讲》中,有对社会时间的讲解,“社会时间是总体社会现象趋同和趋异运动的时间”、“总体社会现象既产生社会时间,同时又是社会时间的产品”。对于人口政策而言,它的制定与实施是具有时间的紧迫性;可是它的成效与影响是具有时间的滞后性,时间的这两种特性相互存在,相互矛盾。可是,正是由于这两种特性,它们就很有可能导致一系列的社会现象产生。那么,这期间的成本与风险究竟应该由谁来买单。笔者个人认为,这应该由政府负责,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之中,政府既然接受人民出让的权力,就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一味假托思想意识、宗教文化,毫无长远目光。

2.政府应当接受人口政策所必需的人权标准

我国现行的人口政策在短期来看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不难发现其中的局限性。忽视了个人和家庭的局部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人权的人口政策是否可以使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使社会时间所产生的社会成本能达到最小,也为了使政府不事后诸葛。所以,政府在制定人口政策时就应当充分考虑到人权标准的重要性。充满人权要素的人口政策是利国利民,并可以促进国家的长远发展。托马瑟夫斯基教授在书中也明确表示出,“人權标准的目的就是限制这种干预以保护个人免收政府滥用权力的危害”。

二、共识性政策背景下行政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人口政策中的人权问题》写于上个世纪末,托马瑟夫斯基教授在书中虽然强调自由和责任应当相互平衡,努力让政府意识到现在的人口政策是不符合这个平衡的,并在书中最后强调各国应该立法保障人口政策中的人权领域,不过,在当时那个时代还是属于政府主导的大趋势。但随着社会变迁,各国逐渐开始形成了公众行政的态势,也就是“共识性”政策的流行。

1. 意识形态的政治传统

在上面我们已经分析了官本位思想给人口政策中呼吁人权领域而出现的诸多难题的成因。思想意识形态是具有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这种主观性是一个政治系统赖以生成和运作的文化背景与条件,作为人类价值理念的系统表达,意识形态是政治制度的灵魂。④对于我国而言,人口政策中的人权理念难以贯彻的首要原因便源于此。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我国政府的行政思想的主观性色彩异常浓烈。

2. 行政主体的多元转变

为了破解意识形态的政治传统,加强我国人口政策中的人权观念,我们需要行政主体从一元向多元转变。而公众参与行政古来有之,因此,多元主体参与行政是有理论依据的。由于我国建国时间较短,就人口政策而言,制度建立较为仓促。若全由政府制定与决策,必定会存在诸多漏洞,制度的实施不符合民意不说,还不利于我国的长远发展。当多元主体参与到人口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中,公众行政必然从多个角度出发,多个方面考虑,因此,人口政策中的人权理念必定会贯彻落实到其中。

三、立法保障人权

虽然我国已经开始呼吁,在制定人口政策时应当注重人权,但是基于现实情况来看,呼吁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很多国家都已陆陆续续在人口政策方面发展人权保障,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不能盲目跟风,应当切身从本国的人口形势出发。

1.立法保障人权的理论依据

对于立法保障人权,托马瑟夫斯基教授也有谈到,“将国际人口和发展大会的所有实质性建议按照法律、经济、教育和文化等具体的实施领域进行讨论的主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提供将人权标准与法律保障联系起来的方法加强这些人权标准的机会”。

由此可见,单凭国际人权组织的大力呼吁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各国真正能够立法保障人权,才能使人口政策真正为其国家服务。

2. 立法保障人权的公众参与

当立法保障人权的事情需要政府落到实处之外,还应加强公众对立法保障人权的支持。随着时代在变迁,人们的思想意识形态开始发生转变,政府在立法制定决策时应当将参与主体多元化,不应过分的强权专制。公众的参与度提高有助于人口政策中人权领域的完善,于国于民都是有益的。人口政策只有加入公众认可的元素,才能真正的从人权角度出发。同理,立法保障人权需有公众的参与,这样的立法保障方才是成功的。

3.立法保障人权的现实意义

在立法保障人权时,政府也应当摒弃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从人民的幸福出发,从国家的发展考虑,并结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议,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地去立法保障人权以完善我国的人口政策,使其可以不带着“血与泪”去执行,也更是可以为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以及动荡不安的全球格局贡献其本应发挥的作用。

[注释]

①西同华.中国古代妇女地位低下原因剖析[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

②杨发祥.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4.

③鞠徳珩.完善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3.

④葛垄.中国政治文化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参考文献]

[1]西同华.中国古代妇女地位低下原因剖析[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

[2]杨发祥.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4.

[3]鞠徳珩.完善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3.

[4]【丹麦】卡塔琳娜.托马瑟夫斯基.人口政策中的人权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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