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2018-11-06 05:09周天勇
中国经济报告 2018年6期
关键词:企业

周天勇

推动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既要重点关注开放战略转型、转移优质却过剩的产能、人民币国际化和标准规则等软实力“走出去”,还要科学调控、部门协调、中观协同;而微观上防控风险的同时,还要使治理结构有活力、效率和竞争力

四大战略转型推动更高层次经济开放

从中国经济转型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来看,要升级对外有关的工业化战略,经济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要为中国产业结构调整服务,还要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中国对世界金融体系建设的补充,以及中国标准和模式等软实力的“走出去”。

1.从以往的出口导向型工业化战略,向出口升级替代的工业化战略转型。一是升级出口产品替代。实施工业2025战略,推进智能制造,改造和提高装备水平,倡导制造的工程师和工匠精神,提升国内产品的质量,推广个性化、定制化、小批量、分步式等制造和生产方式,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二是用品牌技术知识促进出口替代。鼓励硬技术研发,并应用于中国制造,形成中国自主知识技术和品牌,并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还要鼓励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装备和有技术含量的制造业企业,在外生产制造,避免贸易保护,并通过采购国内装备制造、原料、中间产品等,关联带动国内产业出口。三是扩大和增加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多交叉、高密集、高复合、高集成、高价值的领域和产品规模。比如推动高铁、核电、航天、航空、特高压变电、导航等产品和装备的出口。四是不仅技术和产品要“走出去”,渠道也要“走出去”,即形成自己的出口渠道,实现对过去多由外商掌控销售的替代。鼓励企业在海外建立自己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渠道和网络,并在防范风险的情况下,收购国外著名和运营效果较好的商业品牌和销售网络。各门类产品生产和出口销售应当建立行业协会,形成出口价格协调机制,遏制多头竞争;建立全球批发、出口和各地区代理,甚至零售等上下游一体的商业网络,掌握销售的主动权,控制销售环节的利益漏损流失。从区域来看,还需要通过“一带一路”的贸易合作,开拓新的替代性的出口市场。

2.既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向实体经济倾斜,做强国内制造业,也要转移一部分国内剩余优质产能。在新形势下,中国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需要政府放弃一些过去传统的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尽快把对外投资体制从审批制转变为备案制为主、审批为辅,且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构建对外投资和国际合作的促进体制。中国政府可以主动出面,与有关国家达成投资保护双边和多边协定。推动与有关国家已签署的共同行动计划、自贸协定、重点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双边共识的尽快落实。

有学者研究,应当制定相应的促进与支持政策措施,包括对公司开展海外投资与合作项目可以给予所得税优惠和关税优惠鼓励;制定相应的金融、保险促进与支持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外贸与外援促进与支持政策措施;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搭建以政府为主体的开展跨国产能合作的情报平台与情报网络体系;研究建立跨国产能合作重大项目库,向相关企业提供境外项目信息。

学者们还提出,日本跨国公司“母子工厂”体系为中国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了一种可借鉴的思路。所谓“母子工厂”体系,就是将中国在新兴市场国家投资的产能作为承载一般产品和技术的“子工厂”,而将中国国内的工厂建设成为具有技术支援、开发试制、先进制造技术应用和满足高端市场需求功能的“母工厂”,通过“母子工厂”体系建设,既有序推进中国过剩产能的输出和转移,又通过提高本土的生产效率提升竞争能力,解决要素成本快速上涨的问题。

要建立多元化的海外用人机制,大力实施“中高级管理人才国际化,基层管理人才及操作人员本土化”的人力资源战略。中高级人才国际化,即引进一些具有国际经营能力、熟悉国际运营模式的高级人才,利用外籍雇员的语言和管理经验上的优势,推动跨国产能合作。在中高级国际化人才的开发上,可以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延揽两方面相结合的措施。

3.中国资金和人民币协同谨慎“走出去”,适度输出资本,逐步发展驻外金融机构,形成中国参与补充的世界金融秩序。从资本需求的角度看,未来十年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所需的对外投资的资本数额巨大。“一带一路”规划设施中的投资、建设和经营,需要提供股权投入资金、短中长期贷款、租赁融资、发行债券、各类保险,建设和产业“走出去”,需要与金融资本“走出去”配套同步进行;需要中国银行、投行、保险、基金等资本和财富管理经营机构,对外提供资本供需和其他服务业务,需要到一些国家和地区设立机构,经营来自中国、所在国和其他地区的资本。

“一带一路”项目更多应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为多方投资参与的有限责任方式;更多地利用当地金融机构、世界性金融机构和其他国家金融机构的贷款,以降低融资成本,分散融资风险。

此外,谨慎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资本和金融账户开放,拓宽人民币双向流动渠道;在国内建立一个面向全球发行和交易,以及更具深度、广度和开放度的人民币债券市场;积极在国内自贸区和中东等地,构建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向“资产型”转变,在贸易和投资中绑定使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优化离岸市场布局。

4.要促进中国标准、规则、秩序、文化和模式“走出去”,为合作共赢、和平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中國应有的贡献。一是落实《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加快制定和实施中国标准“走出去”工作专项规划,助推国际装备和产能制造合作。主要在电力、铁路等基础设施领域,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中医药、烟花爆竹、茶叶等传统产业领域,共同推动制定国际标准;同时,在设施联通、能源资源合作等方面,组织翻译急需的中国国家、行业标准外文版,促进“中国标准”的推广和应用。二是补充投资和贸易等方面的国际规则,完善国际经济秩序。

加强科学的规划指导和部门协调

央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统计局等,应当对境内和对外投资与国内GDP增长关系的平衡,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市场、金融和资本等账户收支(资金流出和流入),对外要素投入收益等,有一个完整的统计和核算,做到内外发展规划心中有数,科学协同。从宏观上讲,应该结合国际关系方略,精心谋划,根据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对外经济开放战略,安排年度“一带一路”规划实施指导,平衡国内外的进出口与国际收支。

对每年安排的国际公共产品、国际准公共产品和国家产品,需要进行分类。公共和商业性不同的项目,由不同的资金渠道去解决;准公共项目,采取财政补贴、贴息贷款等方式进行。国家要对中长期项目、财力与投入作出预算和安排,每年根据财力进行调整,防止超国力支出资金。

从对外开放的管理和调控看,在顶层规划方面,宜粗不宜细,宜宏观不宜微观,定位于方向性和指导性。但是在第一层级上,应当有产业合作导纲。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可以联合对国内过剩产业摸底,对资产、装备、管理力量、市场开拓、涉外能力等进行统计,对世界各国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梯度及其接纳转移产业的各方面条件也要摸底,动态形成每年的指导性规划,为“十三五”规划以及“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具体落实提供动态指导。

有关部门要建立国外市场需求、价格水平、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发展阶段和水平、政治社会风险、法律陷阱、营商环境排名、税收制度、重点风险国家和地区等信息库和发布制度,向“走出去”企业发布。

开放中的中观协同和关联推进

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铁路、高铁、城市地铁、油气管道、发电和输电网、港口、机场等建设,应当有综合开发的意识。企业投资和建设等“走出去”,要与进出口贸易、金融、总承包、设计、经营等服务和商业模式进行分工和结合,形成综合的多方面的贸易、金融、技术、服务等效益。从总承包、技术供给、科研设计、建筑安装、投产、经营管理、运输销售、培训教育、维护修缮等方面全过程参与,全价值链融入。

“走出去”的企业要对国内产品和产业发挥衔接和带动作用,形成与国内有关企业垂直和平行分工协作的产业链。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历史看,开始是单个企业,单个项目“走出去”,项目综合性和对国内的带动性不够。从转型角度看,应当逐步与国内进出口贸易、金融、总承包、设计、经营等内外服务和商业模式相结合,形成贸易、金融、技术、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使因项目配套不够而存在的外部不经济性降低;在国外设厂组装,国内供应组件、关键零部件、一部分原材料;在他国建设通信网络和基站,向其出口通信终端;在国外形成的品牌和市场,能与国内的装备、组件、原料等形成供需关系,并带动国内产品的销售,就会形成“走出去”的内外关联效应。

“一带一路”南北之间,也需要进行分工,并且关注重点区域。经济开放与运输成本密切相关,海上通道的运输成本要比陆路成本低。印度、东南亚、南亚和北非“一路”是人口较为稠密地区,是具有市场成长性的区域。中国在这一地区的目的,就是在共赢的基础上,获得市场经济利益。北部“一带”可能是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经济成长性差。“一带”主要是为了取得国内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形成这些国家与中国合作共赢的互补关系。

微观上建立既有竞争力又能防范风险的体制机制

1.要把对外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形成既能防风险又有竞争力的开放经济新体制和机制。

(1)形成国内投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母公司与对外投资入股企业,以及子公司之间形式不同但有效的管控体系。

(2)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对“走出去”的国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即现代跨国公司模式的体制改革,民企向现代股份和家庭跨国公司体制转型提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可以吸收所在国政府或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入股,形成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多国多方现代公司体制。

(3)形成既有活力和效率,又有监督和风险防范的治理结构。

2.形成企业在外投资、经营、合作、竞争的协调机制。出于国家利益,应当建立有效的在外企业行为协调机制。在防止别国提出共谋垄断之嫌的前提下,商務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等形成中国在外企业市场竞争联席协调机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委下设专门的在外企业竞争行为纠纷仲裁厅;各产业行业协会建立在外企业专业分会,时时掌握各种在外竞争的信息动态,向在外企业作市场竞争联席协调通报,也鼓励在外企业及时向仲裁委提起仲裁,仲裁机构快速予以仲裁;鼓励同行业企业形成既竞争又合作的伙伴关系。

3.“走出去”的企业,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对外项目投资时一定要有真实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谈判签约前要咨询专业律师。需要整理和总结一些民营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失败的案例,进行警示。对于民营企业,倡议其在“走出去”投资项目时,认真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法律咨询。对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在外投资项目,必须规定,要聘请有水平的机构,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一些特别重大的投资和并购项目,还要聘请两家咨询机构背靠背进行可行性研究,使投资决策时,对项目的市场需求、价格趋势、总投资(包括社会责任支出)成本、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不确定性,以及市场、价格、政企关系、法律等风险,有一个科学、客观和趋势性的分析。重大决策要按照程序,既讲科学又讲求效率,要建立国有企业在外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银行、保险、基金、结算等机构,应当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评估报告,给企业以金融服务和支持。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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