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等生”到“劣等生”的角色转换

2018-11-06 04:50刘佳浩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25期
关键词:优等生财务造假股权结构

刘佳浩

摘要:民营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经营困境时,大股东往往采取财务造假的方式掩盖企业经营不利的信息。以金亚科技为例,介绍了公司财务造假过程及内控环境缺陷。在此基础上,分析公司亏损原因并提出针对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相关措施,最后做出总结。

关键词:金亚科技;财务造假;股权结构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25.033

1引言

2007年9月29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成都金亚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整体变更而来,共计股本9000万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数字电视机顶盒、有线电视器材、数字化用户信息网络终端产品,网络系统集成生产、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销售以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基于良好的发展状况,金亚科技于2009年10月30日登陆A股市场,成为了首批挂牌创业板的优质企业之一。

然而,金亚科技上市后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2013年度大幅度亏损,遭受了严重的财务危机,这直接导致金亚科技选择在2014年进行财务造假。最终,金亚科技于2017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告知书中,证监会对金亚科技及各参与人员均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针对公司董事长更是作出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措施。

2金亚科技财务造假及控制环境分析

2.1金亚科技财务造假过程分析

首先,由于前期积累的经营以及决策上的问题,金亚科技2013年度出现大额亏损。金亚科技董事长在2014年初定下了当年要达到3000万元利润的目标。

每个季末,金亚科技时任财务负责人会将真实利润数据和按照年初确定的年度利润目标分解的季度利润数据报告给公司董事长,最后由董事长来确定当季度对外披露的利润数据。在董事长确认季度利润数据以后,财务负责人于每个季度末将季度利润数据告诉金亚科技财务部工作人员,要求他们按照这个数据来作账,虚增收入、成本,配套地虚增存货、往来款和银行存款,并将这些数据分解到月,相应地记入每个月的账中。

最终,经过公司上下各个层级人员的“默契配合”,金亚科技2014年度虚增利润总额8049万,虚增银行存款2.18亿,虚列预付宏山公司3.1亿元工程款,全年实现净利润2632.55万元。净利润数额接近金亚科技2014年初所定下的3000万元的目标,可以说任务“圆满完成”。

2.2金亚科技控制环境分析

内部环境要素是指高级管理层的权力责任分配、公司的组织架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等。查看金亚科技股权结构,从2011—2013年度公司董事长占据总股本的27.21%,一直是金亚科技第一大股东。因此,仅从持股比例来看,公司董事长在金亚科技中拥有极高的话语权,他的意志能够极大地影响公司的决策。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董事长的姐夫亦是公司创始人之一,在2011、2012年度所占股本比例均为5.58%,是金亚科技前十大股东之一,虽然在2013年度减持为1.03%,但其仍为金亚科技前十大股东之一。二者互为密切的家庭关系成员,能够对金亚科技采取一致行动,即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董事长是金亚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其能够凭借持股比例上的优势左右公司的决策,有足够的威慑力能够授意并完成2014年度的财务造假。

3金亚科技财务亏损原因探究

3.1金亚科技收购不当,导致自酿苦果

根据金亚科技2012年度财务报告可知,金亚科技该年度成功收购了哈佛国际。为此该年度长期借款增加14300万元。另外,由于本次收购产生的并购费用计入了管理费用,具体而言,2012年度管理费用期末余额7890.95万元,期初余额仅为318.00万元;由于本年哈佛国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期末余额为1424.57万元,期初余额仅为18515万元。然而,根据金亚科技2012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事项部分内容可知,在付出了相应的收购代价之后,哈佛国际并未给金亚科技带来令人欣慰的回报,反而在2012年度亏损了1101.65万元,占据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的37.47%,对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造成了重大影响,同时也为2013年度公司的大幅度亏损埋下了隐患。

3.2金亚科技产品竞争力下降,亟需加强创新力度

通過计算,金亚科技2011—2013年度毛利率分别为36.26%,28.64%和16.54%,可看出金亚科技盈利能力在下降。金亚科技经营范围包括数字电视机顶盒、有线电视器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属于数字电视设备及软件技术领域。数字电视设备及软件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公司必须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方向,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不然,将会降低产品以及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外,金亚科技2011—2013年度开发支出和无形资产分别为493.87万元和4624.24万元、666.55万元和429822万元、1060.18万元和4150.29万元,随着开发支出的增加,无形资产反而有所下降。表明金亚科技在这一期间开发支出尚未达到资本化条件,无形资产开发尚未完成。由此可见,公司产品优势不足,整体创新乏力已经有所体现。

3.3创新盈利模式下的项目存在履约风险

金亚科技在长期发展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新盈利模式,即在为中小数字电视运营商提供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时,采用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参与运营商基本收视费分成的方式完成销售,此种模式是实质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模式,使公司产生数额较大的长期应收款。

金亚科技在2011年度和2012年度均拥有六千万以上的长期应收款项目,而在2013年度长期应收款项数额大额下降至163.80万元。根据金亚科技2014年4月4日发布的关于南充项目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四川南充鸿业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 年底整合进入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并丧失当地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经营权。因而,金亚科技与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友好协商后,达成了南充项目终止协议。根据金亚科技2013年度财务报告,金亚科技在2013年度南充项目全额计提了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这一举措是直接导致金亚科技2013年度出现大额亏损的原因之一。

4金研科技控制环境改善措施分析

总的来说,有关文献对于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研究结论并非十分统一,王四满、邵国良(2007)研究结果表明大股东治理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合理性,但是它表现出來的结果是负向的;而陈德萍、曾志海(2012)关于资本结构与企业绩效的研究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存在倒“U”型关系;再有郑国坚、林东杰和张飞达(2013)研究表明大股东在面临财务困境时显示出强烈的掏空动机,非法占用资金的行为异常明显。因而结合金亚科技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以下几项措施。

4.1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确定股权结构

查看金亚科技2009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公司董事长持股比例为36.36%,其姐夫持股比例为7.45%,且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这说明上市之前金亚科技股权集中度高,公司董事长能够在快速的外部环境变化中及时做出应对决策并有能力承担相应的风险。从金亚科技成为首批登录创业板的民营企业来看,创业初期的股权的高度集中是其成功的因素之一。上市之后,虽然公司董事长持股比例降为27.21%,其依然是金亚科技当之无愧的第一大股东,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当企业由于收购失误,拖累企业整体业绩,产品毛利下降而企业研发能力不足以及创新盈利模式下存在的履约风险而导致企业大幅度亏损时,金亚科技选择了财务造假来掩盖企业过去经营的不利。因此,金亚科技可以考虑采取分散的股权结构,引入新的参与者,相互监督、相互制衡,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中采用集体讨论方式,集思广益,共担风险。

4.2采用灵活的控股形式,规避直接控股的弊端

从金亚科技董事长2009-2014年度持股情况来看,不难发现其一直通过直接持有金亚科技27.21%的股权比例实现对金亚科技的控制,与之相比,金亚科技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在这一段期间个体持股数量均未超过10%。进一步来讲,由于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同股同权的制度,因此复试投票在我国是不合法的,金亚科技不存在实行复试投票的可能性;另外,从金亚科技通过子公司收购哈佛国际的扩张方式来看,金亚科技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金字塔式股权结构,以期望达到融资与控制并举的效果,但最终以失败告终。结合金亚科技实际情况与现实条件,金亚科技可以考虑实行交叉持股的股权结构。一方面,金亚科技可以通过交叉持股的方式选择优质的企业,相互成为对方的股东,获得了协同增值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引进优质的参与者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大股东“一股独大”的肆意妄为,从而规避大股东直接控股的弊端。

4.3创建良好的内控环境,加强外部监管制度

查看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金亚科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结构,且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此来看,金亚科技治理结构相对完整,但是从金亚科技发生2014年度财务造假的原因以及过程来看,金亚科技内部监督机构发挥的效用并不显著,有两种可能:一是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并没有发挥它的作用,选择对企业财务造假视而不见;二是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在应对企业财务造假时有尝试做出努力,但自身力量不够,以至于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基于此,金亚科技内部监管机制在执行上并不完善,需要强化。若是第一种情况,则金亚科技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需要系统性变革,若为第二种情况,则金亚科技内部监督机构需要得到更大权限才能发应有效果。另外,对于金亚科技2014年度财务造假行为,证监会不仅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罚款、5年和10年的市场禁入,更是对公司董事长处以终身市场禁入的顶格处罚。这充分体现出证监会对于金亚科技财务造假坚定的惩戒决心,能够杀鸡儆猴,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减少因“一股独大”而产生的违法乱纪行为。

5结束语

不可否认,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最大问题便是融资困难,因而绝大多数企业选择加快发展规模经济,通过收购合并的方式迅速增加企业价值,从而降低融资门槛。这种方式无异于“走钢丝”,随时有被拖垮的风险,进而走上大多数民营企业以财务造假掩盖不良信息的老路。以金亚科技为例,大股东凭借“一股独大”的优势选择财务造假,隐匿企业经营不利的事实,但是纸包不住火,负面的信息累积到一定程度终会爆发,而企业及股东也会遭受严重的惩罚。因此,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完善公司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王四满,邵国良.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机制的公司治理效应实证分析——考虑各种主体治理机制的相关性[J].金融研究,2007,(02):133145.

[2]陈德萍,曾志海.资本结构与企业绩效的互动关系研究——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J].会计研究,2012,(08):6671+97.

[3]郑国坚,林东杰,张飞达.大股东财务困境、掏空与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来自大股东财务数据的证据[J].管理世界,2013,(05):15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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