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2018-11-12 03:54李卫刚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8年8期
关键词:构想法律保护商业秘密

李卫刚

摘要:大数据背景下,企业发展的水平不断能提升,经济效益得到了快速增加,数据在其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导要素。尤其是作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竞争性商务信息和创新型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是否安全健康关乎着企业的整体发展,因此做好这些商业秘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在大数据背景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着复杂的环境,为其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所以构建有效的保护对策,提升法律保护的有效性十分迫切。本文就大数据背景下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方面内容进行分析和探究,并提出一系列具体的保护构想,希望能够推动我国企业商业秘密得到良好地保护。

关键词:大数据;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构想

一、大数据下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存在问题分析

虽然当前我国政府针对商业秘密保护制定了相对应的法律体系,但是这些法律体系很多情况下并不符合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具体来说,当前大数据背景下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1.保护范围较窄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持有人为经营者,但是就当前大数据时代看,对商业秘密侵权的潜在人员并不仅局限于经营者,而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法中所规定的主体之间应当具有相关的合同关系,这就对权利人进行权利维护带来了一定的约束。而从法律保护的客体方面来看,随着大数据的快速发展,商业秘密呈现出易变性和动态性的特征,我国传统法律中所规定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已经无法适应其发展的需求,明显体现出保护范围过窄的现象。

2.商业秘密的认定模糊

要想加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首先就应当对商业秘密进行认定,明确其认定的具体条件。我国法律中关于这一点的规定,要求该信息能够在一定的范围内被特定的人员知晓,但是能够对权利人的竞争对手保持秘密性。在当前大数据背景下,不同的人员能够通过网络进行各种信息的搜集,比如可以搜集很多原本不具备商业秘密的初始信息,而这些信息如果被相关的人员进行计算或者运用,那么其就可能会发展成为商业秘密,显然我国该方面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不全面化。当前我国法律中针对商业秘密的认定规定还存在一定的不清晰和不全面性,因此加强该方面的保护显得十分迫切。

3.电子证据举证艰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也就是说,主张人员应当进行举证,如果在具体的诉讼请求中无法进行相关证据的提取,那么其需要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但是就当前我国的网络环境背景来看,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中,相关的侵害行为具有较大的隐蔽性特征,并且侵权的方案和形式较多,相关的权利人很难明确侵权的具体過程,因此很难对侵权地点、时间等进行举证,所以让权利人进行这种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显然是缺失合理性的。

二、大数据背景下完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构想

大数据背景下,商业秘密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提升我国法律对其保护的力度,应当对我国的法律进行合理的完善,制定具体清晰的保护条例。

1.构建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

当前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内容,但是随着当前社会形势的快速发展,网络不断发达,大数据技术以及各种新技术不断涌现,使得当前的法律与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不再符合,因此为了更好地进行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应当建立新的立法,形成统一性的商业秘密法。笔者建议在构建该方面的统一性保护法的时候,应当依据下面的框架:第一,做好商业秘密保护法的立法宗旨、立法的原则以及对于商业秘密的定义进行规定。第二,做好权利要素的规定,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内容等,拓宽该方面法律保护的范围,使得法律保护能够对商业秘密的具体形势进行良好地涵盖。第三,做好商业秘密的认定规定。不仅应当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认定内容进行有效地完善,而且可以加入一些新的认定标准,使其更加符合当前大数据背景下商业秘密发展的形势。第四,加强电子证据举证方面的规定,应当做好举证责任的划分,不应当将举证的责任全部放在权利人身上,采取人性化的举证制度。

2.加强政府和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

我国政府应当摆正自身的监管地位,对市场秩序进行有效地管理,对商业秘密相关权利人的行为进行合理地监管,并建立专门化的数据监管部门,聘请优秀的监管人员组成监管队伍。同时,还应当建立规章制度对政府的监管行为进行约束,使得政府部门人员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

3.企业应当加强技术防范措施

企业自身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对自身的商业秘密进行防范,避免商业秘密泄露或者被盗取。首先,企业应当对相关的商业秘密进行合理地分类,并对于员工的权限进行划分,使得商业秘密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其次,应当建立相对应的监管体系,对能够接触到商业秘密员工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约束其具体行为,避免商业秘密被泄露。另外,针对那些对外传输的商业秘密来说,应当做好加密管理,采用相关的加密程序,确保信息不会被泄露,防止不法人士对信息进行截取。

结束语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商业秘密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果无法对这些挑战进行良好地应对,建立规范化的应对措施,势必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危害。当前我国商业法律保护方面的内容还不完善,部分内容比较老化,无法适应当年快速发展的社会需求,因此做好该方面的立法管理,建立规范化的立法体系显得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刘秀.大数据时代企业商业秘密的侵权风险及防御策略[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4):45-48.

[2]黄新颖.云计算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研究[J].法制博览,2016(01):106-107.

[3]刘瑛,耿雨亭.大数据背景下的商业秘密保护[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7(06):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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