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将为6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018-11-14 13:24本刊政策顾问组
老年世界 2018年5期
关键词:保额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问:听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在我区实施,是如何规定的?

答:

从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委获悉,从2018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具有内蒙古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有机会享受政府补贴的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按照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根据不同的情况为老年人全额购买或者补贴购买一份保费15元、保额2.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其中,具有内蒙古户籍、60周岁以上的民政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三民”人员由自治区财政全额出资;上述人员之外、具有内蒙古户籍的其他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自治区财政补贴5元、个人出资10元购买同类型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被保险人享受保险额度总保额可达到2.5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保险金2万元,意外伤害医疗5000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承保。

据了解,截至2017年底,自治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口数达到445万,占全区户籍总人口数的18.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实施,是对基本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能够有效降低意外伤害给老年人带来的经济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从而降低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方面的社会风险,对于积极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区将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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