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政策与法规

2018-11-14 02:00张莉莉吉林建筑大学
新生代 2018年19期
关键词:群体性大学生

张莉莉 吉林建筑大学

一、大学生群体性事件

大学生群体性事件一般是指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 教育机构所属的大学生群体,直接或间接因为各类学校及社会 矛盾引发而聚合形成一定的临时群体,以非对抗性矛盾的形式, 通过形成一定规模性聚集,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 护权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从而对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造 成负面影响的一类群体事件,多伴有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

近年来, 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重大群体性事件接连发生, 涉及面越来越广。二是在一些群体性事件中, 出现经济问题政治化的趋向。三是暴力对抗程度明显增强, 处置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流血事件。四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千方百计地插手、利用群体性事件, 企图煽动、制造动乱”。

二、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因素

1.大 学生身上固有的精英意识在一定条件下会成为群体性事件的驱动力

大学生是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精英分子。虽然高等教育大众化已成为一种既定事实, 精英教育已成为历史, 但在一定的社会事件激发下, 尤其是在民主、公平、正义等词语包装下的群体性事件中, 大学生血脉里固有的精英意识会被唤醒,如果这种意识没有被正确引导、没有正确的方向, 青年人“敢为天下先”、“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的担当精神会使大学生做出自认为正义、进步、壮烈的行为, 在一定程度上为群体性事件提供领导与积极分子。而群体性事件中的气场互动,即群体意识与群体心理的催化, 更使他们耽于站立潮头“振臂一呼, 应者云集”的精神享受。政治价值观的模糊混乱会增加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机率,在社会转型期, 由于各种价值观念的碰撞和各种思想的冲击, 大学生政治价值观多元化的趋势已显现。一些大学生对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缺乏正确的认识, 对西方民主等价值思潮有好感, 认同西方社会制度与政党制度并认为适合中国国情。在群体性事件中, 大学生成为参与主体, 有时是为了直接的利益诉求, 包括个人的与他人的利益诉求, 有时是为了理想与正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 中国虽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是也积累了许多深层次的严重问题, 如腐败高发、官商勾结、权力寻租;城乡差距加大、贫富分化加重、收入分配不均;权力阶层固化, 社会下层向上层流动的渠道受阻等等。富有正义感与社会责任感的大学生会对此深恶痛绝。

2.社 会不公等引发的心理相对剥夺感易引发大学生过激行为

当代大学生虽然没有经历过重大的历史挫折性事件, 但“压力山大”, 一方面是社会转型期特有的就业艰难的巨大压力, 一方面是对未来生活负担沉重的巨大忧虑。当下现实中很多年轻人的成功都是以深广的家庭背景为依托的, 社会底层向上层流动的空间较之十年前变得狭窄逼仄, 辛苦付出与上进努力并不必然拥有美好前途。没有一个大学生不想为个人、为民族创造辉煌的历史, 但是一些普通家庭出身的大学生尤其是“贫二代”们尽管很努力, 但现实未必如他所期许。同时, 某些“官二代”与“富二代”暴露出的丑态却极大地刺激着他们的神经。已有的生活经验使他们对前途信心不足,甚至充满畏惧;当下的社会不公让他们易产生愤怒与极端情绪, 在合适的时点这些极端情绪的扩散与爆发就会引起大学生群体性事件。

3.毕 业即失业的群体性焦虑易触发大学生群体性事件

“‘体面的劳动’ (Decent Work) 是青年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 也是当代各国青年最普遍、最迫切的需求” 。我国高等教育已完成了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蜕变, 毕业生大量增加,但就业机会并未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加。大批毕业生尤其是普通院校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

三、大学生群体性事件的法规与政策

1.充 实立法

对于转型社会中各种不稳定因素,政府应坦然应对,而不应采取回避和粉饰的态度。无论群体性事件的深层原因是什么,法律规制的缺位与不足必然是造成社会矛盾难以化解排除的重要的因素。如,改进信访制度,赋予大学生政治参与与维权更多的空间与渠道。适当在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增加请愿权的内容,放宽对大学生表达自由的限制。适当考虑逐步放宽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的条件,正确引导群众依法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表达他们的意愿,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化解矛盾。

2.严 格执法

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才不会在执法过程中产生矛盾和对立,才能有效防止执法过程中爆发群体性事件。首先,应当确立比例原则。在处置大学生群体性事件时,公安机关及警务人员所采取的措施及其强度应当与大学生群体性事件本身的危害性及暴力程度相适应。其次,应当细化公安机关及警务人员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的行为规范,最大程度地限缩自由裁量的空间。只有在公安机关及警务人员采取的处置措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时,才能“以法服人”,最大限度地消除相关群众的抵制情绪,避免一些无谓的冲突。最后,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全过程均应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杜绝随意性和模糊性,及时有效地将群体性事件纳入规范的法治轨道。

3.善 用司法

在法治社会里解决纠纷的地方最终归结到法院。法院代表着法律,象征着公平与正义,是法治的最后一道也是最强的一道防线,保障法律的正确、有效的实施,通过保障权利、对任何侵犯权利的行为进行矫正和惩罚、让被侵犯的权利得到及时救济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4.加 强政府与高校自身建设

政府要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不是将大学生单纯作为管理与控制、教育与灌输的对象, 而是要作为合作与协商的对象, 将大学生放在国家公民与国家主人的位置上, 从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高度做好对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基层政府部门更要转变工作作风, 真正将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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