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定价研究

2018-11-15 23:48宁二曼
科学与技术 2018年5期
关键词:房屋建筑

宁二曼

摘要:产品定价是一个恒久的课题,是企业战略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和长远发展。产品定价又是一件棘手的事情,长期以来一直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建筑业中,施工单位长期缺少自身企业定额,难对单件建筑产品进行准确定价,均通过参考具有社会平均成本性质的预算定额进行产品定价。为实现新型建筑工业化产品定价方法与传统建筑产品定价方法接轨,结合某省住建厅"新型建筑工业化产品定额"课题需要,本研究试图建立立足于新型建筑工业化产品成本核算基础的建筑产品定价方法。

关键词:整体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定价

1 整体装配式房屋工程价格构成

整体装配式房屋建筑的生产过程分为两阶段:部品件生产阶段、装配施工阶段。除这两个主要阶段之外,部品件运输也是一个重要过程,结合目前部品件采用的实施方式及部品件落地价格的形成将此部分工作内容并入部品件生产阶段中考虑。由于部品件生产阶段与装配施工阶段所属行业不同,由不同企业完成,工作内容不同,价格形式不同,不同阶段价格构成区别较大,所以两阶段各自价格构成应该保持相对独立。这一处理方法同房建工程传统总包与分包不同,总包在投标报价时无论是否分包,都会计算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各项费用,每项费用都包括分包完成的部分。整体装配式模式显然不能这样计算,显然不能将部品件的材料费、人工费分别计算进入到对应装配施工阶段人工费、材料费中。因为部品件作为工业产品,人工、材料等已经固化进入产品价格中,不能再进行分拆。所对于整体装配建造方式而言,部品件价格同装配施工价格应分别单列。

部品件落地价格及装配施工价格均采用含税价格概念,包括需缴纳的増值税。

部品件落地价格=部品件出厂价格+运输费用+增值税;

部品件出厂价格=人工费+材料费+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利润;

装配施工价格=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管理费+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工程排污费+增值税

如果直接按目前价格构成来计算装配施工价格的话,由于费用项目较多,会使得装配施工价格计算较繁琐,建筑业习惯将其中一些费用组合计价。清单修改征求意稿规定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采用"清单工程量X综合单价"方式计算,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是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不确定性费用进行的规定,是基于建设工程先交易后生产的特点产生的。在装配施工价格中应加入该项费用,这样可以提高工程决算之前装配施工预算价格的准确性。属于装配施工价格组成内容之一的工程排污费,在工程结算时按实计取,同暂列金额的处理方法类似,可计入其他项目费中。

2 部品件的装配施工价格分析

2.1 直接成本项目分析

2.1.1直接工程费分析

人工费。装配施工阶段人工费的计价遵循《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有关规定。1985至2003年各版本有关人工费的划分方法都基本一致,直至建标[2013]44號文发生重大变化,人工费划分方法同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接轨,这一接轨,使得整体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在部品件生产及装配施工两个不同阶段中人工费内容更容易保持一致性,然而这种一致性仅是表面的一致性,目前建安工程费用组成中的人工费与工资总额的含义仍有重大差别。工资总额构成包括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这两项费用在最新版《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仍作为规费的组成部分,属于不可竞争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首次明列规费项目并将其归入间接费,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规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其存在是为了督促施工单位为工人进行五险一金的缴纳,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完善,生产工人五险一金缴纳的普及,完全可以将规费中工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按照工资总额构成计入人工费。改变规费的计价方式已经成熟,拟确定工程造价组成中不再包含单独的规费项目,所以整体装配式建造方式装配施工阶段中人工费包含原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内容,人工费同“工资总额”构成实现一一对应。装配施工阶段人工费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材料费。将工程设备费作为材料费的组成之一,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材料费构成建安投资,工程设备费构成设备投资,投资性质不同,两者虽同属固定资产投资,但其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不同。另外,设备一般由业主自行采购,对应税金己由建设单位单独支付,而材料费构成建筑产品,作为施工单位营业收入需另行缴税。材料费同设备费在计价程序等方面也有显著差别。因此,不应将工程设备列入材料费中。施工机械使用费。规定“施工机械使用费”同原各版本建安工程费用组成及相关会计制度中组成内容保持一致。然,此处增加“仪器仪表使用费”并不合理,施工机械使用费构成项目直接成本,主要施工机械费均以机械台班耗用量及机械台班定额规定的台班单价为计算依据,直接用于工程建设,并且与工程量直接相关;仪器仪表使用费则不同,虽然最终也构成直接成本,但没有具体的耗用量和单价为计算依据,而是通过摊销方式计入建造成本,故其属于其他直接费用。装配施工阶段不采用施工机具使用费概念,而使用施工机械使用费。装配施工阶段施工机械使用费指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

2.1.2措施项目费分类处理

措施项目有的与实体工程中的具体活动相关,有的与实体工程的具体活动无直接关联性,却与工期存在直接相关性。根据措施费用项目发生特点。除两项有关工程设备保护的费用外,其余组织措施项目均属于第五类措施项目,与工程活动无直接关联。采用整体装配式建造模式,现场施工内容大幅度减少,为了适应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方便清单编制,应尽量减少措施项目。

2.2 管理费及规费分析

2.2.1现场管理费分析

从组成内容来看,现场管理费同制造费用比较类似。这一费用项目的设置,打破现行建安工程费用组成的规定,实现造价制度与会计制度的融合,并与制造费用相对应,方便两种建造模式成本比较。现场管理费组成的确定,一方面应尽量遵循建安工程费用组成的规定,以符合建筑业行业习惯,另一方面需要结合目前情况对具体组成内容及各项目名称进行修改。由于现在工程普遍采用质量保证金作为缺陷责任期维修资金来源,故删除“工程保修费”项目。工程排污费项目现作为规费的组成之一口在确定装配施工阶段价格构成时己将规费进行拆分,工程排污费单独列项,不作为现场管理费的组成内容。这是因为目前江苏省14费用定额中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等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按实计取列入,同企业现场管理费的计算方法不一致。

2.2.2企业管理费分析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与财务三项期间费用之一的管理费用并不完全相同。可看出两者口径并不一致,企业管理费除包括期间费用中的管理费用大部分内容外,还包括财务费用及广告费等销售费用。为了更切合建筑业的行业惯例,保证造价体系的连贯性,该部分内容不再按照期间费用的划分方法进行区分,而是保持同现行建安工程费用组成一致。传统建造模式企业管理费取费基础采用“人工费+机械费”。由于现场装配施工同时还存在大量现浇作业,不建议采用两套取费方法,为保证整体装配式房建工程同传统房建工程在造价制度上的衔接,整体装配式建造模式企业管理费取费基础仍采用“人工费+机械费”。建筑工程取费标准分五类:一般建筑工程;单独预制构件制作;打预制桩、单独预制构件吊装;制作兼打桩;大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为一般情况,其余四类是从其中分离出的特殊专业项目,在工程实施中可以单独发包,但计价方法与程序仍遵从“一般建筑工程”体系,仅费率不同。整体装配式房屋显然不能简单归属于一般建筑工程这一体系,也不合适作为特殊专业项目单列,否则,可能出现与现有定额项目的重叠及划分口径不一致问题。由于部品件制造一般为独立法人所为,现场装配施工可以参照某省费用定额“单独预制构件吊装”标准执行,故费率应在“建筑工程”及“单独预制构件吊装”之间进行相应调整,并综合考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等主要结构形式的普遍适用。

3 结论

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政府投资工程是整体装配式建造模式推广的首选。但目前缺乏整体装配式对应的计价依据,给投资计划编制、招投标及工程审计等都带来很多问题,制订整体装配式房建工程计价依据势在必行。计价依据涉及许多方面,价格构成、费用项目及计价模式的分析是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定计价依据中消耗量的前提。

参考文献

[1]吕飞.信息不对称下装配系统生产与定价决策研究[D].华中科技大學,2015.

[2]李丽红,张艳霞.装配式建筑价格补偿机制研究[J].建筑经济,2016,09:77-80.

[3]罗定提,仲伟俊,梁美华.合作定价对装配式供应链运作效益影响的研究[J].系统工程学报,2002,04:37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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