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存在的政治安全隐患研究

2018-11-18 14:36崔维维
记者观察 2018年16期
关键词:谣言舆情网民

文/崔维维

人类社会经历了四次意义重大的传播革命,每一次革命都重构着人类的生活方式。目前,我们正在经历人类传播的第四次新传播革命。互联网相关技术的推广使用以及由此带来的新媒体勃兴正在重塑我们的世界,带来了社会权力结构的改变,为国家社会治理提出了紧迫的新课题。

一、网络舆情和政治安全关系解析

当前,“舆情”一词使用频率非常高,易与“舆论”“民意”发生误解与误用。王来华等在研究了“舆情”“舆论”“民意”三者的概念差异后,认为“舆情”的政治指向性更为明确,更多是民众的社会政治态度。他第一个提出了舆情概念,从狭义角度上说,舆情主要是指公众作为社会主体所表达的对于扮演客体角色的政治态度,同时还从舆情的空间、主客体以及中介性社会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而从广义上来说,舆情实际上是社情民意的体现,是基于社会发展的社会公众所表达的态度、情绪、意见、看法以及行为倾向。

政治安全是指国家或者政权可以积极应对威胁因素,消除不安全因素。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政治安全是主客观的统一。

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成长的过程中,网络舆情也随之实现了相应的进步,地理特征相对突出的社会舆情以网络为载体逐步发展成了一种现代化的舆论形式,并有着愈演愈烈之势。网络舆情的作用是双向性的,其不仅在社会等方面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引导性作用,同时也可能产生错误引导,干扰社会正常发展的负面影响。

二、网络舆情的非理性因素

(一)网络谣言

在新媒体语境下,网络谣言的形成发展更快,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更强。谣言偏向于公共传播的性质,是对社会现实的假想或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其本质是一种集体事务,其发生语境是信息模糊和危机情境下,一种集体性寻求社会认知的行为。谣言的传播形式是整个社会范围内的一对多或多对多模式的传播,其功能在于社会认知的获得,社会风险的规避,社会问题的解决。

与传统谣言相比,其本质是相同的,只是网络谣言的传播媒介发生了从口头传播到网络新媒体传播的介质转变。这一转变导致了谣言传播的速度变得更快、范围变得更广,传播领域、涉及层面变得更多。网络媒介的特性、公众媒介参与的便利和谣言参与者素质的参差不齐及把关难度的增加,使网络谣言的传播产生了更多新特性,这些新特性对谣言的应对和引导策略带来更多难题。网民中的猎奇、仇富、从众心理与网络的开放性结合,会形成网络谣言,扰乱网络正常的生态环境。网络谣言的危害包括:

第一,网络谣言危害当事人心理健康,让他们感到无能为力。如“人肉搜索”功能具有杀伤力,影响当事人的身心、生活。

第二,网络谣言会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激化阶层矛盾。

第三,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

再次,网络谣言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有些人半信半疑,网络谣言的传播大大降低了社会的效率。

(二)网络群体极化

所谓群体极化(Group P olarization),是指在观点的同一方向上(包括风险性方向和谨慎性方向),经由群体讨论之后所形成的群体态度,往往比讨论之前的群体成员个人态度的平均值更趋向极端化。互联网上出现的各种现象折射出现实社会种种状况,网络群体极化的形成也不例外,它的出现是某种社会情绪的反映,是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在网络上的延伸。

有传播学家认为:“受众的存在是无可名状的,它不存在于任何真实的地方,只存在于分析性的话语中。”网络群体极化的形成包括多方面的心理因素,如从众心理、群体感染等。群体中的个体介入群体越深,就越会失去自我意识和自我理性,“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

群体狂欢中,话题的关注点在表层,这样就容易忘掉应该深入研究问题的实质。首先,情感代替理智,远离事实本质。网民只是沉醉于感情的宣泄,这种情绪聚集放大。“哪有什么真相,哪有什么公平!”这样的言论一呼百应,影响社会和谐。其次,狂欢的持续,使网民进入“群氓”状态。随着情绪的感染,集体无意识行为开始操控网民,他们在这场欢宴中,肆虐地追逐话语控制权,进入“群氓”状态。

三、网络舆情环境下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几点思考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社会组织结构正在发生着十分深刻的变化。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状况也变得更加复杂。我们党应该积极适应这些新变化,转变执政方式,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夯实执政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6年2月中旬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适应分化、差异化传播趋势,积极引导建立新的舆论引导新格局,借助新媒体自身的传播和宣传优势。”习总书记的倡议将网络舆情安全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借助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即让“两微一端”互联网政府平台,成为各级党政机关网络舆情预防与政务传播的重要工具。

(一)推进网络舆论场供给侧改革

网络舆情的治理现已进入到供给侧改革的发展阶段。如何使网络舆论的生产与形成与时代和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相吻合,成为一个重大课题。互联网作为一种“高维媒介”,是对个人(权利、传播力、资源价值 )的“激活”,网络舆论场的内容生产的主体是被“激活”的个人及个人联合体。因此,网络舆论场供给侧的关键是制定和构建一个关于舆论表达的规则体系。

网络舆论场作为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还有一个重要的特性,就是自组织功能。网络舆论场的这种自组织特征告诉我们,治理的规制应该为舆情要素的自我发展留出一定的自由度和活动空间,并用科学的态度遵从网络舆情生态自身的发展演变规律,这样才能使个人、集体和社会在自组织机制的作用下有机地成长。舆情表达多姿多彩,在意见对冲与妥协之中“各美其美”“和而不同”。

(二)消解隐性操控力:稳定网络舆情发展态势

首先,相关部门应完善网络舆情监管测控系统,建立相关机制,同时推动立法的进程。网络上的观点具有多元性,所以应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准确把握网络事件发展态势,在不同阶段运用不同方法加以引导。其次,发挥“意见领袖”的沟通桥梁作用,正确引导传递意见。再次,善于利用权威媒体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建起专家、政府官员与网民的沟通渠道。

此外,网络媒体运行机制应进一步优化。网络媒体要建立“把关人”制度,核实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考虑其社会效应;建构网络行业自律与政府管理结合的方式,加强网络内容的管理,规范网络媒体体系建设;同时应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强化其社会责任感,莫为抢占新闻市场而捏造信息、传播谣言。

(三)网民的媒介素养培养

从受众的角度出发,提升网民的媒介素养,是治理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重要策略。提升网民的媒介素养,既要加强正规教育,更要发挥网络媒体平台自身的教育普及功能。如美国政府在阿巴拉契亚州立大学开设了全美第一个网络媒介素养教育课程,该课程目前已成为国际知名的培训项目。

具体说来,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既通过适当的教育途径,使网民认识到网络媒介的虚拟性、把关缺位、个性化与个人化等特性,增强其辨别真伪、善恶、美丑的能力;又要提升网民的媒介认知能力、批判能力和参与能力。在传播信息和发表言论时应遵循采用真实、客观、公正、平衡、理性等原则,将网络群体极化消除在萌芽阶段,将网络群体极化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结语

面对网络舆情给国家政治安全带来的影响,需要我们站在国家安全总体战略的高度认真思考和研究国家政治安全问题。要主动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特点,坚定信心,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合情、合理、合法地运用好网络舆情这一政治参与渠道,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水平,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也要具备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迅猛发展大背景下的国际形势和我国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动态,未雨绸缪,沉着应对,为制定直面世界、符合国情、于我有利的国家政治安全战略预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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