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2018-11-21 11:54于晓辉
消费导刊 2018年13期
关键词:研究分析农村土地城镇化

于晓辉

摘要:基于城镇化政策落实的特性,在展开农村土地流转的工作中,应当明确农村经济对当前城市结构体系的作用和重要性,从中选择农村与城市化经济构建的平衡措施,这样才能够确保地方经济环境能够平稳发展,并基于相关举措,能够为后续产业可持续构建提供保障,从而真正落实城镇化工作的积极性。

关键词:城镇化 农村土地 流转问题 研究分析

一、农村土地流转概述

农村土地流转是根据城市化发展在土地和就业方面的需求,为生产规模化提供经济转型基础的措施。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既能够凭借自身经济职能为传统农业经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确保部分人口能够具备非农业转型平台;同时更能够通过生产规模化的条件,有效提升当前生产效率和质量,从而真正构筑稳定的农村经济体系,以便后续农业发展具备可持续化的先进优势。由此可见,在当前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已经具备深入探讨的意义,只有明确当前仍旧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这样才能够确保整体农业经济发展完善。

二、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发展欠缺平衡性

在落实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基于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性,虽然为当前农业经济环境提供了更加全面的转型平台,但根据大量农业生产力的转换流量来看,同样也促使了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逐渐薄弱。如此,既容易在尚未具備完善的把控制度环境下,导致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出现不均衡的现象,从而影响地方农业经济政策在后续的开展;同时也破坏了原有农业经济框架,促使农业环境在重新构建方面出现困难情况。其中,最明显的便是地方为确保经济发展构建的第二类产业,虽然为农民就业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就业平台,但对原有农业经济环境难有相对补助条件,如此便导致了城镇化条件发展过度,反倒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土地非农化使用过度

首先,在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过程中,根据当前法规条件,可知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仍旧归为农村集体,但针对农村集体的界线却尚未具备明确的划分条件。对于以上权益不明确的状况,势必会对农村经济造成影响,并最终影响农民利益获取的状况;其次,在针对土地环境进行管理过程中,应当明确土地费用统筹权归当地政府所有,如此在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过程中,政府需要针对征收的土地提供相关补偿费用,这样才能够确保整体农民与土地环境仍旧具备一定关联性。但若出现不平等的土地征收状况,也势,必因为政府等部门关注度等因素的不足,导致土地使用受到影响,同时也会对农民群体自身的利益带来严重侵害。

(三)土地流转规模化较低

在落实土地流转工作过程中,应当明确农业生产规模化对当前城镇化经济构筑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土地流转的规模展开全面分析,这样才能够确保整体农业经济环境稳定。其中,根据规模化发展的特性,需知晓固有资产和成本是构建规模化的基础,并且有助于整体农业生产体系构建完善。其次,在后续土地流转周期性和范围性问题落实中,可以提供更加全面的理论基础。但根据当前城镇化经济环境构筑的状况,可知当前在土地流转资金成本方面仍旧存在欠缺的状况,并且在当前城市经济推动的环境下,农业人才的流向特点也促使当前土地生产在大规模生产工作中处于劣势。

基于以上论述,若想针对当前资金成本环境展开农业规模化生产,要主动担负部分土地转让的资金供应,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先进的设备系统,加强整体农业量化生产的积极性,这样才能够确保以科技化手段,弥补农村栽培人才不足的状况。其次,在规模化生产工作落实过程中,当前农业环境仍旧缺乏对应的扶持政策,如此便影响了农业体系构建积极性。

(四)中介组织的缺失

当前农村环境落实土地流转工作过程中,基于自身素质和土地专业方面的影响,往往无法针对土地状况和特性展开有效的分析,如此便导致了当前土地流转环境中频繁出现纠纷,促使整体工作开展无法真正有效落实。这便需要对应专业的中介组织进行鉴定,并为农民提供完善的资料参照依据,这样才能够确保农民自身在落实土地流转过程中,能够针对内容有所了解。其中,在土地流转工作开展过程中,分为政府组织和农民组织两种形式。政府组织的中介往往会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无法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变化。同时农民组织对于信息又存在数据不全的状况,如此更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城镇化农村土地流转的优化对策

(一)针对土地流转合理规划

正确引导工商企业在农产品加工、规模化养殖等现代化种植养殖业、农业服务业进行投资发展,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守农地农用底线,坚决拒绝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的“两高一资”企业进入农村。

(二)清晰并保障农民产权

现阶段应通过立法等方式明确真正的“农村集体”组织而非村委会,清晰界定国家、集体、农户的权利和边界,将土地产权具体化到每一个农户身上。

(三)农业经济保障体系的落实

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技术培训与学习机会,提高农民素质,完善非农就业能力。另一方面,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放宽农民落户城镇的条件,解决农民进城后的住房、医疗、教育等问题,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取代土地保障,还原土地的正常要素性质。

(四)放宽城镇落实环境

实际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注重农民的自身权益,在承包期限内,即使承包方全部在城镇落户,也需要根据承包方的意愿享有承包经营权。对于在城镇落户的农户,为其保修宅基地使用权,采取资金补偿的方式来鼓励农民自动转让土地承包基地使用权。

四、结语

在土地流转工作落实过程中,基于土地利用和农业经济环境特点而言,不但能够明确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趋势,从而确保整体城镇与农业体系可以在经济性中平衡,并真正将经济政策理念贯彻到当前社会环境内部;同时更能够基于农业转型等特点,稳定后续经济环境构建的积极性,以便整体工作落实全面,且具备可持续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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