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的规范化发展建议

2018-11-21 11:54范家琦
消费导刊 2018年13期

范家琦

摘要:本文归纳整理了我国绿色债券的市场现状、政策环境和发展趋势,阐述了我国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认证的发展概况和现存问题,并在国家监管政策指引下对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制度体系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期促进我国处于发展初期的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发展。

关键词:绿色债券 评估认证 规范化建议

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状况

绿色债券是一种有效的债券工具,其直接融资资金全部投入到绿色项目中并促进其发展,或者是利用这些资金帮助绿色项目进行再融资,促进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以及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进而加快构建由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最终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近几年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我国绿色债券的发展也是高歌猛进。2016年初,我国正式启动境内绿色债券市场,在经过近两年的市场探索和发展之后,境内外发行总规模持续攀升,当前绿色债券余额已超过4000亿元,绿色债券必将成为中国债市积极有效引导社会金融资源配置的有力抓手。同时监管方政策也不斷创新,越来越多的承销商和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加入到债券市场,增强了市场活跃度。

“我国的绿色债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绿色金融债;二是证监会监管的绿色公司债;三是发改委监管的绿色企业债。绿色债券可促进绿色项目融资成本最小化,扩宽投资者参与渠道,发展前景良好。为避免发行人以绿色债券的名义为非绿色项目融资,杜绝“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国家对绿色债券发行和监管提出了附加要求,体现出“自上而下”推动的特点。我国目前并不要求所有的绿色债券必须进行第三方认证,但大部分国内机构都已经引入了这一方法,有效提升了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为投资者提供参考依据,更好地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我国在2015年颁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其共纳入了6大类31小类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及其界定条件。同年国家发改委颁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对支持节能减排、绿色城镇化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将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80%,允许上市公司发行绿色企业债券。证监会在2017年颁布的指导意见中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绿色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要求建立评估认证的相关制度、流程和标准。2017年12月,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共同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有效规范了机构资质、业务实施和监督管理,为理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提供了依据,有效提升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的质量,增强绿色债券市场透明度。

二、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市场情况及存在问题

国内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专业机构主要包括投资领域的咨询和学术机构、环境工程领域的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评级机构等,遵循的标准和方法则主要是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的气候债券标准、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的绿色债券原则等。2016年,国内53期绿色债券中86.79%的债券都开启了认证模式。2017年,我国共发行115只绿色债券,其中获得第三方机构绿色评估认证的债券有77只,占新发行绿色债券比重的66.96%,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虽然央行与证监会一直鼓励进行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但截止到2017年12月《指引》公布之前,评估认证行为仍存在缺乏官方指引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界定标准和规范制度,仍处于前期的民间机构和企业独立探索阶段,各认证机构的专业背景、评判标准、管理模式、操作模式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证内容、认证方法和报告形式,这就使得部分报告有失准确性。同时当前市场上还存在着包括业务捆绑、低价承揽等在内的不良竞争行为,出现了相应的绿色债券“漂绿”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我国绿色债券规范化发展建议

(一)细化完善并形成统一的绿色项目目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对环境改善有贡献的绿色产业项目收录仍然不够全面,并且由于行业进步、技术革新及产业政策的不断发展变化,国家对绿色产业项目的要求也要逐步提高。此外,这一《目录》同发改委之前所发布绿色项目类别之间具备一定的差异性,所以当前我国应该尽快升级和转型现有的绿色项目范围,使其不断满足我国的现实需求。

(二)重视企业主体的环境表现评估。应该在目前制定和实施的评估认证体系框架中加入与环境表现评估有关的内容,对具体的企业主体进行评估时,要参考该主体先前的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是否满足前期所提出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要求。同时也要看该主体是否真的按照项目建设需求采用了最具效力的环境保护手段,确保其所递交的环境数据是准确和真实的,避免因为错误筛选主体而造成环境失信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绿色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我国现有的监管政策规定仅处于原则性规定层面,政府必须要制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来保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培育切实有效的绿色项目认证和评估中介,保证整个绿色证券发人市场的信息透明和公开。

(四)尽快出台绿色债券激励政策及配套措施。为有效促进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在政策端予以更多支持。可采取提供投资补助、税收优惠、贴息等政策,对绿色债券发行人或投资人采用综合的方法进行激励,绿色债券的发行和绿色项目的实施都需要多样化举措的支持和引导。企业则应积极主动根据不同的地域、行业、产品特征,发行符合自身需求的绿色债券,促进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