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遗产活化利用视角下的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研究

2018-11-28 09:38张行发王庆生
天津农业科学 2018年9期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传承

张行发 王庆生

摘 要:传统村落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精髓,现存的大部分传统古村落正面临着空心化、老龄化、保护和开发矛盾冲突、村落文化消失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村落文化,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根性文化。基于遗产活化利用视角下,认为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应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多方参与、互惠共生,乡土传承、文化真实等原则,提出村落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化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性保护和传承等路径。从遗产活化利用视角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文化不失为有效的路径,为我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提供了借鉴和思考,助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要從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着手,实现村落文化的全方位保护和延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实现中华民族文化伟大复兴。

关键词:传统村落;活化利用;保护;传承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8.09.010

Research on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 Based on the Activ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Heritage

ZHANG Xingfa1,WANG Qingsheng1,2

(1.School of Management, 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Tianjin 300134 ; 2.Research Center of Management Innovation and Evaluation, 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Tianjin 300134, China)

Abstract: The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 was the essence of Chinese culture. Most of the existing traditional ancient villages were facing problems that need to be solved, such as hollowing out, aging, conflicts of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and disappearance of village culture. Protecting and inheriting the culture of excellent traditional villages was to protect the root culture of the Chinese nation.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heritage activation and utilization, it was believed that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 should adhere to the principles of protection, rational use, multi-participation, mutual symbiosis, local inheritance, and cultural truth, and propose the protection of the 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of the village. Us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f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and other paths. Protecting and inheriting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eritage activation and utilization was an effective path, providing reference and thinking for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 in China, and helping to protect and inherit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raditional village culture should start from 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realize the all-round protection and continuity of village culture, promote the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enhance cultural self-confidence and cultural consciousness, to realize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al culture.

Key words: traditional village; activation and utilization; protection; inheritance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体现,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古村落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既具有文化遗产的共性,又具有其自身的文化特性。2011年,中央四部委提出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1]。随着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面积传统村落和传统优秀村落文化正在消失,现存的大部分传统古村落正面临着空心化、老龄化、保护和开发矛盾冲突、村落文化消失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2—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分三批公布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 555个;2014—2016年,7部门又公布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1 568个。2004年我国的传统村落总数多达9 707个,至2010年仅存5 709个,数量上平均每年递减7.3%,每天消亡1.6个传统村落[1]。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迫在眉睫。而传统村落文化是古村落独有的文化特质,代表着一个地方的文化符号,承载着无数国人的乡村记忆和乡愁情感,见证了乡村发展的历史进程,蕴含着厚重的历史文化气息,集聚了人类的发展智慧和传统的民风民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集中展现,更是我们该加以重点关注的领域。乡村振兴战略中更是提出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赋予时代内涵、不断丰富表现形式。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2]。因此,传统村落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和传承关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有利于保存珍贵的乡愁和乡情记忆,更有利于增强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找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脉搏,在文化方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1 相关研究进展

1.1 传统村落文化空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空间定义为“具有特殊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表现”及“一个集中举办民间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3]。传统村落受地形、水系、经济、传统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大多分布在交通闭塞、经济发展落后、城镇化水平低、少数民族分布较多的区域[4-5]。传统村落因其地理位置较为闭塞,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与所在地区环境相互融合,形成了相对稳定且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系统。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传统村落文化受到冲击,但仍然保存了所在地区独特的文化特质和景观建筑特色。传统村落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两个维度。物质文化通常体现在村落的选址、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历史遗存的文物古迹等。非物质文化包括村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鲜活的起居形态,以及历史发展中创造的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的口头文化、体型文化、造型文化和综合文化等[6]。因此,村落的文化空间我们可以看作是村落物质文化载体和非物质文化载体的合成,它具有整体性、综合性和非封闭性。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主要包括村落的遗迹文物、建筑景观等物质文化遗产和村落的民俗节日、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方面。

1.2 遗产活化利用内涵

活化利用(Adaptive Reuse)正式提出是在1979年的《巴拉宪章》,宪章将这一概念定义为“为建筑遗产找到合适的用途(即容纳新功能),使得该场所的文化价值得以最大限度的传承和再现,同时对建筑重要结构的改变降到最低限度”[7]。遗产具有生态、文化、科研、审美、经济等多重价值,遗产只有在利用中才能实现其价值[8]。林凇[9]认为遗产活化既是传统意义的保护与传承,更要用活化方式对蕴含其中的物质及精神的价值进行解码、诠释、继承和重构。吴必虎[10]认为活化利用的结果是实现环境友好型、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时代发展,遗产活化利用的概念和方法也从建筑遗产扩展到对其他类型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中去。文化遗产的活化重点是要使传统文化焕发活力,使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当代遗产保护和民生发展服务。古村落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具有文化遗产的共性。因此,基于遗产活化利用视角来解决村落的文化保护和传承问题,是一种区别于静态保护的新理念,可以在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延续传统村落文化的现代社会功能,实现对村落文化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这对于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1.3 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进展

梳理文献发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开始关注传统村落的保护。研究视角主要基于4个维度:文化空间、旅游开发、传统民居建筑、村落生态环境。研究方法上以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较少。在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研究方面,诸多学者进行了相关的探讨。

刘小蓓等[11]以开平碉楼传统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为研究案例,认为社区参与是村落文化景观保护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手段。王宾等[12]认为粗放式城镇化造成了部分传统村落和村落文化的丢失,提出增强保护意识,创建文化保护数据库,建立健全村落保护机制,培养文明传承人,妥善处理乡村旅游与村落保护的关系等措施。丁智才[13]认为新型城镇化给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带来了挑战和机遇,应打造村落文化社区,重建文化空间、关注整体保护传承、恢复文化生态、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实现城镇化和村落文化保护的和谐统一。鲁可荣[14]认为只有多元主体的文化自觉及协同参与,重新构建村落公共空间,才能更好促进乡村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杨立国等[15]创新性的构建了传统村落文化传承度评价指标体系及综合评价函数,对传统村落文化传承状态进行量化分析。翟洲燕等[16-17]对传统村落文化空间和空间的文化价值进行了解读,提出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应修复再现村落居住环境,系统保护村落文化空间,重塑村落社区产业,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注重村民参与等措施。其对传统村落的文化景观基因也进行了相关研究,进而识别出村落地域文化特质,为村落文化复兴提供依据。董天倩等[18]认为在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上要理清政府和村民之间的角色,政府应避免过度干预,民间力量应是文化保护和传承的主力。罗明金[19]以湘西民族传统村落为研究案例,认为乡土文化传承应包括家风传承、民俗活动传承、学校乡土文化教育传承、传统手工艺传承等内容。

1.4 相关研究述评

可见,传统村落的保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更是成为当下的热点问题,引起了诸多学者的关注和讨论。以目前的研究与实践现状来看,诸多传统村落在快速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面临村落空心化、老龄化、村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困难等问题。古村落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既具有文化遗产的共性,又具有其本身的文化特性。学者也从诸多视角来探讨了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但是很少有学者从遗产活化利用视角来探讨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活化利用在遗产保护中的应用虽然逐渐得到学界的普遍共识,但是在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传承应用方面较为欠缺。基于此,笔者基于遗产活化利用视角来探索传统村落的文化保护和传承,为我国诸多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提供借鉴和启发,更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新视角,增强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文化伟大复兴。

2 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问题分析

2.1 村落文化日渐衰落

乡土传统文化具有传统村落独有的地方感和鲜明的文化特色,是村落居民在长期的生活和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承载着本地区的千百年来历史记忆和文化脉络,保存着本地区的乡土气息和民俗风情。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村落的文化正日益受到冲击。从目前的现状来看,诸多传统村落借助自身独特的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外来文化和资本涌入村落这片净土,村落的传统民风民俗为迎合游客需求,逐渐过度商业化开发和舞台化展示,导致村落独特的民风民俗逐渐被消解淡化,文化的核心地位被边缘化、传统文化内容逐渐发生变异、文化的展现形式走向低俗化。文化的消退从物质文化遗产来看,主要体现在建设新房或改造老屋不同程度的造成村落建筑风貌、文化景观、空间布局的严重破坏;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看,村落的空心化和老龄化导致传统非遗工艺等传承后继无人,乡土传统文化传承与发扬变得愈加困难,村落的传统文化正在逐渐走向衰落。

2.2 村落文化传承后继无人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村民对于更高物质生活水平的追求,村民外出谋生人员越来越多,村落青年和人才流失严重,空心村和老龄化的问题非常严重。村落居民的价值思维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村落宗族文化维系的力量在不断弱化,文化保护意识淡薄。尤其是村落的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村民参与保护和传承程度很低,年轻人更是很少参与。仅存的年事已高的技艺传承人也无法将村落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在市场经济下,村落传统宗族观念已经被打破,村民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效益已经成为村民主要行为决策依据。传统村落落后的生产和生活条件限制了村民的发展,村落文化保护传承并未给其带来理想的经济收入,致使村落內的传统文化和习俗已经逐渐淡化,村落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越来越低。诸多传统村落正面临着传统农耕文明向现代文明的变迁、传统文化继承人逐渐缺失、传统民俗活动难以为继、活化传承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

2.3 村落文化原真性丢失

传统村落文化多以村落建筑风貌、民风民俗、民间工艺、民族信仰、宗教节日等形式展现出来。传统村落独特的文化特质和建筑风貌景观特色吸引了诸多旅游者前往,目前诸多传统村落已经成为乡村旅游目的地。外来文化和资本的大量涌入,使得村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过度舞台化和商业化的民风民俗展演来吸引游客眼球,使得居民的原始生活场景增添了诸多表演的成分。为了吸引更多游客,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村落原本真实的生活场景并未真正展现出来,取而代之的是许多虚假表演成分。另一方面,诸多传统村落出现“以旧充史”的文化价值取向。即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为吸引游客,大量兴建仿古建筑和人造景观,与村落原本的空间布局和建筑风貌格格不入,或者将古村落建筑特色尽量改造得“旧”一点,以此来冒充村落原态,致使开发时原真性的“度”把握不当,村落文化的原真性逐渐丢失。

3 遗产活化利用下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原则

3.1 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原则

传统村落文化具有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因此,在遗产活化利用视角下,对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应坚守“保护为主”的大原则,只有保护才能够实现更好的利用。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在强调保护的基础上实现更好的发展,并没有剥夺村落发展的权利。但是要避免对村落文化的破坏,尤其是在快速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诸多村落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遭到极大破坏。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也要避免因过度的商业化和舞台化的展示,使得村落文化逐渐异化和边缘化。加强对村落文化的保护,不仅要重视村落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施加保护,合理发挥传统村落文化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政府和开发商要进行合理规划和适度开发,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古村落文化空间的整体性保护。杜绝过度开发村落资源,破坏传统村落的建筑原貌和文化特质,实现保护与开发并举。

3.2 多方参与,互惠共生原则

村落文化的保护非一己之力就能完成,应积极引导社会的力量参与到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中去。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承担文化保护者的重任,对村落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管,多方筹措资金设立文化保护和传承专项基金,加快完善文化保护和传承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民间性组织也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协调和监管作用,积极号召整合村落整体力量参与到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中去。最后,还要特别强调村民的参与和传承。村民是村落文化的传播者和传承者,他们担负着村落文化兴衰的重任。要关注保护村民利益和权利,在制度上增权,提高村民话语权和决策权,保障村民的主体性地位。在生产生活上不断增加就业,改善提升村民生活条件,避免村民因自身发展受限而大批外出谋生,导致村落空心化和老龄化,使得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失去了传播者和承载者。只有多方积极参与,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村落文化保护、新农村建设的和谐共生。

3.3 乡土传承,文化真实原则

传统村落文化带有本地区独特的乡土文化特质,村落的生产生活方式都体现着本地区的乡土文化特征。市场经济下,村民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外出谋生寻找更好的生活,村民价值观念和思维发生极大变化,逐渐抛弃自身的乡土文化特质,被城市文明所同化,致使乡土文化被淡化,逐渐走向衰落。实现乡村振兴,文化振兴必不可少。传统村落的文化保护和传承,应坚守乡土文化的传承。乡土性的文化,是村落在时代浪潮下最真实的文化,也是最能凸显传统村落文化特质的文化。要避免乡土文化被外来文化挤压到边缘,避免因经济利益的驱使而异化扭曲自身的文化,真正实现村落文化的乡土原真性保护和传承,保持自身文化的真实性,才能找到村落文化的灵魂。

3.4 整体保护,以人为本原则

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应坚持整体性保护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村落的文化特质不仅通过建筑、遗迹等可视化的物质文化遗产,更包括村民在生产和生活中创造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坚持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并重,坚持村落整体空间布局保护和文化空间保护的并重。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离不开人的主体作用,传统村落文化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由人来发展和传承的,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村民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形成发展的,村民才是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主人。要保证村民的知情权、话语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村民权益[20],充分激发村民对村落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调动村民对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靠广大村民的力量实现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4 遗产活化利用下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路径

4.1 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化保护和利用

文化遗产的活化能够让静止不动的文化遗产变得有生命力,让不易理解感受的物质文化变得通俗易懂。传统村落的建筑、街巷、历史古迹等物质文化遗产,见证了此区域的历史文化演变进程,蕴含着本地区独特的文化特质。只有合理利用才能实现更好的保护,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关起门来保护难以真正实现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我国的社会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传统村落中的优秀传统文化可以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致使大批资本和游客涌入传统村落。旅游产业的发展改善了村落落后的基础设施条件,村民增加了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提高了经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才的外流和村落空心化的困境。

村落物质文化遗产若仅仅通过直观感受,展现在游客面前的只是被时间打磨过的生硬的景观,必须借助一定载体进行有效的活化利用。如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创意,尤其是计算机虚拟信息技术,通过可视化技术将其表现形式活态化,增强村落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视性,将村落历史发展情景化展示,便可增强游客文化体验感受,加强村落文化的宣传和教育,进而推进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村落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应划定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根据被破坏程度,文化遗产可以分为濒危性文化遗产(破坏程度严重、难以修复)、可修复性文化遗产和完整性文化遗产(未破坏)。应按相关文化遗产资源的破坏程度制定相应的不同类型的利用规划,进行分区开发。

4.2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性保护和传承

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是村落在千百年来生产和生活方式的集中展现,包括村落民俗节庆、礼仪、宗教信仰、传统文化技艺等,其具有活态性、发展性、脆弱性等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是源于满足民间百姓精神文化需求和生产生活之需,它所具有的多重价值也是通过普通民众在生活中传承发展而实现的,民众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的主人和保护主体。非物质文化来源于生产和生活,也就必须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保护和传承,离开了生活化的保护,非物质文化就失去了生命力。

非物质文化的生活性保护,要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尊重保护村落历史形成的文化特色,避免干预异化村落传统文化,积极引导村民在生产和生活中传承本地区文化。在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应不断地满足村民的各种精神文化需求,并且最大限度地使村民在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受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才能带动村民保护和传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遗产活化利用视角下要深入挖掘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元素、民族特色,并加以艺术提升,构筑其文化的核心吸引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要将传统村落人们的原始生活情境展现出来,使其直观化、场景化,将看不见、摸不着的村落文化、传统习俗等,借助一定的载体场景化。通过发展创意文化产业、民俗节庆活动演出、村落手工艺品和特色旅游纪念品等形式,实现活态化利用,真正实现新农村建设、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赢。要充分发挥传承人的主体作用,加大对传统技艺传承人的培养,不断延续村落传统工艺的生命活力,推进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参考文献:

[1]孙九霞.中国旅游发展笔谈——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一)——传统村落:理论内涵与发展路径[J].旅游学刊,2017(1):1-3.

[2]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EB/OL]. (2018-02-04)[2018-08-03]. http://www.gov.cn/zhengce/

2018-02/04/content_5263807.htm.

[3]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4]佟玉权.基于 GIS 的中国传统村落空间分异研究[J].人文地理,2014,29(4):44-51.

[5]佟玉权,龙花楼.贵州民族传统村落的空间分异因素[J].经济地理,2015,35(3):133-137, 93.

[6]胡燕,陈晟,曹玮,等.传统村落的概念和文化内涵[J].城市发展研究,2014,21(1):10-13.

[7]张朝枝,刘诗夏.城市更新与遗产活化利用:旅游的角色与功能[J].城市观察,2016(5):139-146.

[8]喻学才.遗产活化论[J].旅游学刊,2010,25(4):6-7.

[9]林凇.植入,融合与统一:文化遗产活化中的价值选择[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1(2):135-140.

[10]吴必虎.遗产活化是重建古城的关键[N].中国建设报,2012-10-17.

[11]刘小蓓,高伟.制度增权:广东开平碉楼传统村落文化景观保护的社区参与思考[J].中国园林,2016,32(1):121-124.

[12]王宾,于法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村落文明的保护与传承[J].青海社会科学,2017(5):182-188.

[13]丁智才.新型城鎮化背景下传统村落特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基于缸瓦窑村的考察[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93-98.

[14]鲁可荣,胡凤娇.传统村落的综合多元性价值解析及其活态传承[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2):115-122.

[15]杨立国,刘沛林.传统村落文化传承度评价体系及实证研究——以湖南省首批中国传统村落为例[J].经济地理,2017,37(12):203-210.

[16]翟洲燕,李同昇,常芳,等.传统村落文化对城乡一体化的统筹性响应机理[J].人文地理,2017,32(4):30-36.

[17]翟洲燕,李同昇,常芳,等.陕西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景观基因识别[J].地理科学进展,2017,36(9):1067-1080.

[18]董天倩,吴羽.村落文化保护传承中民间力量与政府角色分析——以安顺吉昌村“抬汪公”活动为例[J].贵州民族研究,2016,37(9):68-72.

[19]罗明金.新农建设中以乡土文化传承来保护湘西民族传统村落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6,37(12):66-69.

[20]李荣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性保护的理念与方法[J].艺术百家,2016,32(5):38-43.

猜你喜欢
传统村落保护传承
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文化安全建设的新视角
刍议增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途
浅谈遗址公园的保护
青年怎样传承长征红色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