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现状及策略

2018-11-28 11:13刘鑫瑶
西部论丛 2018年12期
关键词:法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摘 要:在发展国家文化的过程中,需要尽最大可能来调动一切有利资源,其中主要是传统文化资源。就中华民族来说,传统中华文化是促使整个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向前的内生动力,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足够的重视于传统文化的保护来说具是相当重要的。为了更好地于当前环境下建设国家文化,需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转化,这也是当前迫切需要我们关注的内容。要能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国家的文化发展战略有效对接,从而使得二者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本文主要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现状,并提出相应的策略,希望为相关工作者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律保护 现状 策略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正是由于民族上具有多样性,构成了我国文化百花齐放的状态,而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体现。当前我们需要注意,我国传统文化以及很多优秀民族文化都面临着危机,这主要由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使得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对传统文化做出了不当的取舍,从而影响到了优秀文化的传承,这就像一些物种的灭绝一样,如果一味地破坏,就会使得文化环境像生态环境一样失去了平衡,并且几乎是无法复原的。因此我们应该意识到传统民族文化所面临的危机,要能够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拓宽人类思想的创造思维。我国目前于传统文化以及民族文化上所面临的危机是非常明显的,就比如基诺族的文化、民族歌舞可能会在短时期内消失,因此当下既急需我们为保护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做出努力,这样才能保证国家在发展中能够不断解决遇到的各种难题。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一个重大的意义,通过相关工作能够促使我国文化创新。我们当前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不仅需要在经济上加大发展力度,在文化事业上同样需要得到足够的重视。然而新时代下我国文化的创新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这个基础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其能够有效促进文化的多样性,也能够激发人民的文化创造力,从而更好地发展先进文化。对于人民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财富,这种财富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精神源泉。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促进我国文化的创新,我国具有五千年的优秀文明,而历史都将其精华积淀为非物质文化,新时代下我们对其保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再创造。当前我国还需要完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政策的制定,如果沒有完善的法律予以保障,那么整个保护工作就得不到应有的支持,也无法有效进行。当前国内《文物保护法》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法律,但是还需要尽快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及策略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

我们应当明确,目前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制定了很多的保护的立法,比如自从2011年6月1日制定并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是针对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所产生地第一部国内立法,也正是由于该立法的出现,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法律上得到了基本的保障,对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相关法律的制定上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中国目前很多趋于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不同的区域会采取不同的原则,因此使得整个工作的开展相当困难。政府虽然有意对于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进行干预,但是有些手段是和民间的自然传承相悖的,这样保护而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丧失了其自然的传承动力,已经无法恢复到其原本的意义。我国当前虽然已经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但是我国在承担相应义务的过程中,还是应该根据所制定的法律体系作为总的指向标来完成,然而目前在《公约》中并没有规定违反义务索要承担的责任,因此这种缺乏明确的救济手段的方式使得对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名无实。

其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上,如行政保护、民事保护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冲突,很多时候,在法学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是通过制定有关的民事法律制度,这也是的相关工作存在较大的正义。但是在立法上如果出现强制保护的现象,反而会出现适得其反的现象,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其自然生存的现状。我们能够发现,政府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更加注重的是其保存工作,却没有针对其传承工作制定更加细致的法律条文,因此在相关保护工作的时效上就不能得到保证。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没有适当地给予财政、行政以及技术上的支持,因此很多工作都是不尽人意的。

再者就是当前还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由于我国地大物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常丰富的,因此相应的保护工作也是非常的繁杂,是一项巨大的系统性工程,保护工作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文化部门、旅游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等,因此相关工作的开展既容易形成内容上的重叠,也很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这样就使得整体的管理成本提高,保护工作的效率也在下降,应该尽快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完善各部门的相应职能,使得保护工作更加高效地开展。

另外虽然我国的政府以及出现的民间组织都自主地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在其传承与保护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前些年韩国为了争夺中华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了一系列的手段,向联合国申报、抢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交相应的申遗书等等,以韩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争夺也从侧面体现出我国在立法上的缺陷,其中主要就体现在相关法律体系形式位阶较低,并且一些法律的可操作性很差,有很多都是形式化的内容,缺乏全国统一的保护制度,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会存在冲突的现象。

最后,由于法律制定的不够完善,因此导致很多民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也非常薄弱,尽管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相关工作进行了宣传,但是实际结果却还是不尽人意。要能够在立法上加强,并且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当前我们身边仍然会频繁发生一些破坏公物的现象,然而有时候政府对于这些违纪现象并没有进行严肃的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也致使了违法现象的滋生。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没有投入足够的经费,有些地方性的政府因为缺乏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而无法开展相应的工作。当前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状况,而对于快节奏的社会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表面上无法为社会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因此人们很容易对其失去信心,也会逐渐丧失兴趣。有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传承渠道不畅通,从而导致这些遗产逐渐走向“灭亡”,因此当下需要相关部门重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上存在的不足,能够通过制定有效的法律政策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保证其文化内涵,下面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法律保护过程中的对策。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主要策略

(1)明确传承人认定的法律标准

顾名思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一种无形的财产,也是特定的人群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成果,因此在法律的制定上应当通过明确传承人的方式来对其进行保护,也能够加强对其的传承工作。在进行传承人认定的过程中,应该做到具有针对性。比如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技术性较强的技能,因此在选定传承人的时候就应该制定相应的标准。对于一些群体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通过法律来认定相关的区域作为传承人,从而对其从基础上进行保护。当然,一些我们耳熟能详,但是无法确定传承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端午节,中秋节等,就可以通过制定法定的节假日作为主要策略,来促进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

(2)通过制定法律来确定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很多时候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时,相关部门或者相关传承人并没有明确的责任与义务,这时就需要制定更加明确的法律规定,比如对于一些极具历史价值并且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能够快速明确其传承人,并且要制定法规来明确其应该具备的责任与义务。当前在这方面的法律的制定存在的状况主要就是因为资金的短缺,使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无法为传承人带来一定的利益,从而打消了其积极性。要能够通过法律的保障来基于传承人合适的利益,并且予以其充足的传承资金,明确其应该具备的权利与义务,这样才能够更有效地激发传承人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过程中的积极性,也能够保证相关遗产能够传承的更加真实,原汁原味。如果法定的传承人在享有相应的权利时并没有完成自身的义务,那么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3)平衡法律制定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然传承关系

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时,还应该使其顺应自然传承的关系,因为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不能受到过多的干预,否则就会朝着更加极端的方向发展。立法者应当明确,政府在相关工作过程中的一些行为需要有一定的限度,要能够平衡法律的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的自然关系,有些不应该强制干预,要通过间接的调解与引导,合理制定关系,从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展开。

(4)增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意识

法律存在的意义不仅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应该得到广泛的宣传,让广大民众能够增强保护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我国五千年来历史的精华,需要全民族参与保护工作,基层的民众,高层的领导,高校的师生,科研机构的研究者等,都需要对相关保护工作进行足够的了解。在立法的过程中要能够以此为指导思想,并且根据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来制定可操作性更强的法律,能够根据其区域、传承等特点来灵活实施,并且对于相关法律进行大力宣传。比如在高校开展相应的课程,加强师生对于相关法律的了解,让新一代能够承担起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从而不断培养其在相关工作中的使命感。

三、结束语

我们要能够意识到国家文化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通过后者的保护工作来促进国家文化发展,实现其系统开发、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战略性目标。我们要能够站在更高的高度,完善现有的法律保护体系,通过其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坚实的后盾。要能够加强各方的保护意识,从而使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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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鑫瑶(1983—),女,汉族,籍贯:河南周口,单位:伊犁师范学院法学院,研究方向: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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