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儒家文化对现代企业文化理念的渗透与融合

2018-11-28 11:13陈文平叶园园
西部论丛 2018年12期

陈文平 叶园园

摘 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儒商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了儒家丰富的经济思想和济世理念,为现代企业文化的建设提供了丰厚的土壤。新儒商精神积极传承和汲取儒商文化滋养,引导、激励和规范当代企业家的经营理念和精神架构,为现代企业文化提供新的支撑。

关键词:儒商文化 新儒商精神 现代企业文化

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了商旅活动,就有了通商致富的理念。“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孔老夫子也承认致富是中华民族的人生追求与梦想之一。如何致富贵呢?通商致富是途径之一。儒家认为人之情性“莫不欲富贵而恶其贫贱”,而这正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生活提高的原动力。但对于如何追求财富,追求富贵,儒家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孔子在《论语·里仁篇》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孔子认为,恶贫贱求富贵,是人之常情。《周易·系辞传》里说:“崇高莫大乎富贵。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就认为富贵是很崇高的东西,古代圣王造物制器,目的就在于为天下百姓谋取利益。在《论语·尧曰》中,孔子说,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这是最为高效的为政之道,即所谓的“惠而不费”。儒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空喊道德口号的迂腐书生,而是充满现实理想与人生智慧的人生导师,儒家的经济思想对当下的社会经济仍旧有可借鉴的社会意义。

那么儒家的经济思想主要有哪些呢?首先,以道为本、见利思义的经商思想。利与义,即道德原则与经济利益是从事经济活动的经商者不可避免的一对矛盾。对此,儒家是怎么解决的呢?《论语·里仁篇》中,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如不可求”,就是如果不能从正常、正义渠道取得,就宁可不要而坚守自己的道义原则。作为一个商人,求富取利无可厚非,但要符合道德原则,并且要把道德放在前面,也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即追求财富,这是商人的本性;“有道”,即有道德,这是做人的起码要求。两者相结合,就是儒家经济思想中经济伦理的本质。在《论语·述而篇》中,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儒家另一位代表人物《孟子·告子上》中,孟子甚至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即便舍弃生命都不贪不义之利!所有这些都在告诫从事经济活动的商人,经商要依道行事,从事经济活动,务求方法手段的正当性,即依法、依规依理做事,不能唯利是图、为所欲为,唯有正道而得的利益,才是真利、长利。其次,以人为本、博施于民的经商准则。在《论语·雍也》中记载孔子与子贡的这样的一段对话,子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济众,何如? 可谓仁乎?”子日:“何事於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 子贡的意思是如果有人能够广泛地给予民众實惠,从而济众扶危,帮助人们过好生活,这应该可以说是仁了吧?没想到孔子出乎意料地大加赞赏,以为这不仅是仁,简直可以谓之“圣”了,即便尧舜再世,也对此感到困难。因此,儒家博施于民、济众扶危的经济思想就是要把经商谋利与济世利民结合起来,追求家国一统、天下一统的社会理想,这与当下我们所倡议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以及一直为之努力的共同构建一个安全、繁荣、和平世界的友好理念正好契合。再次,内诚于心,外信于人的经商原则。儒家思想认为,“重然诺者,其言可法”,经商是与人打交道的商业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务必要重视诚实守信的品德,诚信乃为人、经商之本,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言行相符,表里如一才是从事经营活动,保持长久的法则。

儒家经济思想中这些经世济用又富有社会责任的经济理念,使那些以儒家思想作为自己经营理念和行为风范的商人有了“儒商”这样一个称号。 这些商人又在自己长期的商业实践中,把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同商品经济法则互补整合,形成了一种具有东方特色的商业文化精神——“儒商精神”。儒商文化在中国传统商业伦理中居于重要地位,是中国传统商业伦理的精髓,同现代市场经济具有内在契合性,是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文化基因,也是企业文化研究兴起的直接原因。

在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我们挖掘儒商精神的时代价值,弘扬新时代的儒商精神,必须要重新认识新儒商精神的时代价值。我们既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又要适应新时期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对传统儒商精神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其与当代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相契合。我们研究新时代的儒商精神,其实质就是深入探讨儒学与当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现代中国应该建构一种什么样的商人精神或企业家精神?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与本国的具体国情结合起来,与本国的文化传统结合起来者才能有效地运行,才能真正具有中国的特色,也只有中国特色的商人或企业家精神和市场理性才能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加以引导和规范。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商人和企业家精神正是新儒商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从事经营活动中的市场主体,他们一方面要接受客观的市场法则制约,另一方面,作为中国的商人或企业家他们从小受到中国文化传统的熏陶,传统文化已成为影响、引导他们观念和行为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提倡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的新儒商精神无疑可以更好的引导、激励和规范这些商人和企业家的经营理念和精神架构,更好的约束他们的言行。再就是,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所面临的最现实考验就是:诚信和利润,社会责任和企业盈利之间的协调问题,即儒家经济思想中最核心的义利关系问题。我们提倡新儒商精神,传承儒商文化中“仁者爱人”的人本经商理念对培育现代企业以人为本的精神也具有重要意义,新儒商精神重视以利济世,暗含了儒家济世救民“民胞物与”的人本思想,不仅重视企业员工的个人价值,时刻关注员工利益,同时也强调博施济贫、济众扶危的社会责任感,也因此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使企业走上义利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历史上 ,陶朱公范蠡致富后不忘回报乡里,把财富用来救济家乡贫困的老百姓,到了近现代,这种发财不忘本的意识升华为回馈社会、造福人类的自觉精神,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家用实际行动践行致富后回馈家乡、汇报社会的善举,塑造的新儒商精神成为世人所称道的新型儒商人格。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丰厚的土壤,而其中的儒商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涵着丰富的可资借鉴的优秀文化资源,为当前企业文化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持。新儒家精神汲取传统儒商文化的优秀养分,把儒家的伦理道德和理性精神气质引入到现代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利于培养更加优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文化,创造更加良好稳定的市场经济环境。

参考文献:

[1] 盛洪.儒学的经济学解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6:1.

[2] 赵乾宇,彭攀.论儒商精神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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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叶陈刚.商业伦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