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周古代礼乐制度

2018-12-03 02:04谢丹
艺术研究 2018年3期

谢丹

摘 要:礼乐制度是西周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维护稳定的统治秩序、建立完善的统治制度中的一部分,它与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共同成为了支撑周王朝的四大制度堡垒。礼乐制度包含“礼”和“乐”两大层次,具体内容体系庞大,事无巨细的展示了其对整个社会的规范作用。它在维护周王朝长期而稳定的统治,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为奴隶社会以及随后的封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礼法指导,对整个社会人民的思想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并且对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影响深远。其有利有弊,但不能否认的是,它是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统治者所使用的最有效的管理制度,在没有成文法的时代,实现法律的功能,为建立和平稳定的社会秩序做出了具大的贡献,也由此奠定了整个华夏社会秩序发展的基础。本文从礼乐制度的历史发展、内容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探究,对中国古代这一伟大制度简要评析。

关键词:礼乐制度的历史发展 礼乐制度的主要内容 礼乐制度的多重影响

随着近年来提倡国学的浪潮又一次地掀起,广大学者们又重提古代礼乐制度,它的重新提出和再一次的深入研究更加用事实证明了我们古代祖先的博大智慧。事实上,我国的古代礼乐制度的使用时期距现在已经很遥远了,但是现代社会还无时无刻无处不受到它潜移默化的影响{1},这种传统制度下的社会发展总是会不可避免得带有历史的烙印。我们现在就来重温中国古代的礼乐制度吧。

一、礼乐制度的历史发展

1.“礼”和“乐”的初露端倪

“礼”是阶级分化的产物,它的贫富差距初露端倪早在部落时期就已有所形成。而“乐”早在部落时期就随着先民对早期乐器诸如“骨笛”的创作、音律的创造一并产生。这里的“乐”产生于同自然界的斗争、同自然界的模仿、原始人类表达情感的需要、人民的劳动生活中{2}。

2.礼乐制度的正式形成

自中国人定居下来农耕为生,礼乐便得以兴起。礼乐起源于祭祀,其核心始终在于祭祀。礼法在商王朝的神权时代得到了相应的巩固。而到了公元前1046年至公元前771年的西周时期,这个时期极为特殊,它上承远古夏商的图腾崇拜、巫术祭祀文化,下启华夏礼乐文明的开创先河。周王朝初期的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依照原有的制度实行了“封诸侯,建同姓”的政策。这个政策将王室贵族们分封到各自的领地,天子把爵位、土地连同居民分封给诸侯,允许他们在自己的领地上进行较为独立的管理,建立起西周的属国。而诸侯则对周天子有纳贡、从征等义务。这个制度简称为“封建制”,也就是封邦建国之意。周成王继位后,武王的弟弟周公辅政。周公在这时候所做的工作是吸取商代灭亡的教训,反对“淫乐”并使礼法制度更加完善,使其成为一套完整的体系,并且更好地为宗法制服务。于是周公在之前分封制的基础上“制礼作乐”,继承、发展、总结、完善,最后建立起一套系统的礼乐制度{3},形成了以宗法制、分封制、礼乐制、井田制四项制度一体的封建制度,为当时以及以后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礼乐制度是时代发展的产物

严格的从历史上来考察,早在商代就有了分封诸侯的现象,只是当时分封没有规范成为一种制度,再加上规模较小,充其量只能算是统治阶级的一种试探。产生分封的原因就在于:随着各国的军事扩张,领土变大了,这样不便于管理。到了周代,周天子一统天下,国家的领土辽阔,统治者管理起来更加吃力,尤其是较为偏远的地区,时常动荡,管理起来耗时耗力,这样的局面长期持续下去极易威胁统治。于是统治者取法于商,但又做了应时的改变。周人的分封大都是同姓宗室,全国各地的管理者都是他们的同姓族人,实际上是把“封建(封邦建国)”和“宗法”的完美结合。由此也便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严格的等级制度,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等级关系,也称“大、小宗”。礼乐制度在这个时候应时产生,正是对这个严密的宗法等级体系的巩固的强调。

二、礼乐制度的主要内容

周王朝在推翻殷商一统天下后进行了物质层面、精神层面、制度层面的全方位建设,其中的礼乐制度最为出色。统治者在总结了殷商典章制度的前提下,将新生的礼乐制度制定的更加等级鲜明,内容涵盖面更广。

1.规定等级

规定等级是礼乐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与规定等级相关的有官府制度、封建制度(封邦建国)、宗族继承制度、朝觐贡赋制度等等。“礼”原本是古人敬神祈福的最原始的宗教形式,那时的古人在日常敬神祈福的仪式上献祭、颂神、祈福都会严格按照一定的规章程序进行。直到西周初年,“礼”经过周公等人的改造,礼便从宗教的制度成功转换成了基本的社会典章制度,为贵族社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出了规范。其中“宗族继承制度”是等级制度体系中最有代表性的。中国传统的继承方式是嫡长子继承父亲的爵位,将父辈的财产与兄弟均分,只是嫡长子分得的份额要大一点{4}。在古代社会,血缘共同体是一种普遍现象,因此父辈财产在后裔中分割时实行普适性原则,这是人类的本能。实际的财产是可以被分割的,但是官职或爵位只有一个,所以这些只能一人来继承,而且是嫡长子为先。兄终弟及制度被取代主要是由于在这种制度下容易产生继承纠纷、家庭内部冲突。嫡长子继承制最容易确定是谁继位,在效率上看的确是最佳的选择,而且也是最简便的方法。在嫡长子继承制下,除長子之外的的儿子不会过度反抗,因为在那个特殊年代下,这项制度同样有利于幼子,幼子虽然没有官职继承权,但是他们依然有权利居住在家族庄园中,并且家族会提供给他们获得教育的机会,这为他们今后谋职,在社会上找到立足之地提供了保障,这可谓是在那个年代最“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办法了。而乐的等级化,则体现在“佾”和“乐县”制度两个方面,“佾”指的是乐舞行列,古代舞队的行列,八人为一行,叫一佾,不同等级的贵族享用不同等级规格的乐舞。周朝形成了以周天子为中心,实行分封,形成一种以血缘关系为联系的“宗法制”,并根据君臣、上下、亲疏、高低的区别,又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一种阶梯式的等级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奴隶主的阶级统治。在《春秋左传·隐公五年》中记载“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按周礼,天子的舞队用八佾(即64人),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乐县”是悬挂钟磬多寡的规格。《周礼 春官·大司乐》载“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即规定天子乐队可以排列成东南西北四面,诸侯排列三面,卿和大夫两面排列,士只允许悬挂一面排列这样的规格等级制度。这样,阶级不同从而使用的规格也不同,这样的等级制度是不允许随意变更的。其目的是为了让君权至上,无人能与之相抗衡的等级秩序思想深入人心。

2.道德规范

中国自古就是文明大国,以重视礼数闻名世界,礼乐制度下的礼乐文明自西周起就成功为转型中的古代中国打下了重视礼义和道德的坚实基础。孔子提出的“以德治国”也是加强道德规范的一种,它以哲学范畴的“仁”作为“以德治国”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统治者对百姓更加仁爱,用德治逐渐取代人治,显然前者的实行让人民更加容易接受,进而有助于落实与之相辅相成的礼乐制度。这样的规范道德的形式让人民自然地形成了道德的耻辱感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为社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统一的思想基础。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各种思潮的涌入中国,使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各种媒体频频报道出国人道德沦丧的品行事件。时值至今,国家进一步加大道德规范的力度,崇尚礼仪,人人自我提升道德水平,彼此互相影响,从而早日实现中国梦。

3.礼乐教育和学校教育制度

礼乐制度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这种教育制度在体制上大致分为两类:乡学和国学。乡学是治理乡一级的教育,国学则是专门为上层贵族子弟设立的学习机构。二者在文化教育及道德教化方面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当时主要是“学在官府”,所以绝大部分教育资源如典献文集、祭祀典礼的礼器等都掌握在国家手中,实际上是在上层贵族手中{5},学校和教育的官方把持,有效执行这项教育职能的是大司乐,这让稀缺而珍贵的教育资源无法发挥最大的教化作用。西周的音乐教育的是实质就是巩固周王室的阶级统治。它通过对各个贵族以及少数奴隶的灌输音乐教育,使等级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使奴隶不会有反抗的思想和意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统治者的统治地位。周代对音乐教育相当重视,各种相关的措施也推动和保证了音乐的发展,所以周代的宫廷音乐在当时是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但也正是因为过分强调音乐配合礼教的作用,也给了音乐很大的束缚,而不能很好地发挥其艺术特征。

5.“礼”和“乐”的关系

礼乐制度实质上是“乐”从属于“礼”的思想制,“礼”和“乐”的关系密不可分,二者相辅相成{6}。由于古代社会劳动生产力低下,人们在面对自然界摆出的重重困难时,古代祖先只能采用非科学的方法,诸如巫术、向上天祷告来达到内心的安定,继而保持他们在自然灾害及其他困难所造成的重压下对未来的期盼。这就显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点:古人认为音乐能关系到国家存亡、自身幸福,因此人们非常重视礼乐的教化作用。

“礼”是社会的社会的道德规范,是人性的基础,它引导着人们向善和自律,表达了“和为贵”的愿望,并且规范人们在社会中的关系和地位,作用在于区别上下次序。它是礼乐文明的核心内容,更加强调通过礼教的方法使社会规则内化成为每个人内心的尺度。只有人们将知礼、守礼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才能达到通过“礼”的传播为主的礼乐教化所预期的目的,那就是在彼此遵守社会秩序的基础上达到社会和谐,维持社会、政治的秩序,巩固等级制度,并最终实现统治的稳定。

“乐”的社会作用集中表现为和谐精神,协调上下,重视有秩序的协调,重视陶冶情操、移风易俗。“乐”是“礼”的实现的最有效的手段。乐以音乐节奏的艺术美,让等级规范形式森严的礼具有了征服人心的感染力。乐对人具有教化作用,并且这一作用是通过发挥它的教育功能来实现的。乐德就是礼乐教育文化中最为直接的表现形式,即是通过乐舞和乐礼的学习达到明理知德的目的。乐德是“以德治国”的政治要求下的产物,并且“德”占据了整个教育过程中的主要位置。孔子也对人们提出了听雅乐,远淫音的要求,由此可见乐对人类教化的重大影响力{7}。

三、礼乐制度的多重影响

1.对上层统治者

积极影响:西周春秋时代,尤其到了春秋后期出现了严重的“礼崩乐坏”的局面。礼乐制度的实行及时遏制了动乱,稳定了统治者的政权。有助于在周天子即位之后巩固他的统治,进而稳定统一不久的天下格局。

消极影响:礼乐制度中对德行和礼义的严格要求,在较长一段的实行过后会极大的抑制人性,甚至在很多社會现实的事情上对人民会形成道德绑架,长此以往,人民的幸福感下降,社会稳定就会受到影响进而威胁到统治者的政权。再者,这个时期形成的教育制度限制了人民的受教育的范围,不利于国家人才的可持续发展,辅政者质量很难保证,随即就会影响统治。

2.对社会及人民

积极影响:礼仪制度对社会人民道德的严格规范,以及“以德治国”的提出,让百姓自觉形成了强烈的自律意识、规律意识。虽然教育方面主要还是“学在官府”,但百姓较以前已经有更多的机会获得教育,百姓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稳定,能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享受安居乐业的福祉。

消极影响:礼乐制度根本上还是为统治者服务的,百姓所得到的利益是有限的,而且,礼乐制度虽然强调尊重人性,但还是会纵容社会阶级歧视和性别歧视等落后思想对人民的危害。在礼乐制度下,基层百姓受到的是更多的制度限制与上层社会的牵制,根本没有真正的权利与自由。礼乐制度在保障统治阶层利益的同时,也大大的伤害了基层百姓的人权。

3.对后世的影响

积极影响:这一时期孔子等思想家为礼乐制度所提出的积极的思想主张为后世各个派别思想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历史借鉴。[8]礼乐制度中的对“礼”的突出重视,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对国人的家族观念、社交理念等都有积极的影响。这也是中国在世界树立“礼仪之邦”的形象的较早支撑。统治者所实行的“以德治国”也为现在我国实行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观念做出了引领。

消极影响:其中一些消极的思想观价值观在今天中国社会的较为落后的地区依然能看到它对人思想的毒害,部分发达地区虽然已经不太显现这一消极观念的影响,但它并未真正消失,例如重男轻女这一永久的话题。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重男轻女这一观念一直深入人们的心理,对于富豪来说也不例外,在财产分割上依然是男多女少,家业也大多由长子长孙继承。

结语

礼乐制度的产生是时代的产物,它应时而生也服务当时。礼乐制度作为政权统治力的体现对维护统治、规范社会行为起到了巨大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朝代的交替,礼乐制度也发生了变迁。但是它对社会的影响十分深远,对社会的规范作用及礼乐文化对社会发展起到的推进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正是因为礼乐制度的诞生,周代出现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个音乐发展高峰时期,它较完善的音乐机构以及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为我国的音乐发展做出了不可小视的贡献。对这一古老制度我们应该采取较为辩证的、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它。毕竟,礼乐制度据我们所处的时代太过遥远,最佳的历史态度应该是把它放到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分析,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它的完整性和可塑性,今天我们再度分析这一制度,要做的更有价值,向那个时代致敬的同时也要思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们的时代添彩。

注释:

{1}王林.对中国古代“礼乐制度”的现代辩证性思考[J].艺术教育,2012(12).

{2}王清雷.史前礼乐制度雏形探源[J].中国音乐学,2007(3).

{3}项阳.中国礼乐制度四阶段论纲[J].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2010(1).

{4}岳连建.从两周诸侯国墓地发掘看周代的礼乐制度[J].中原文物,2014(1).

{5}周川.探寻西周礼乐制度下的音乐教育[J].音乐时空,2016(3).

{6}李朦.礼乐思想与政治制度[J].安徽文学(下半月),2015(10).

{7}王泽民. 礼乐制度对中国文化的影响[N]. 甘肃日报,2009-02-18(007).

{8}易凡慧子.浅析西周礼乐制度的变迁及礼文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J].鄂州大学学报,201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