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精神脱贫推进精准脱贫

2018-12-04 18:07杨燕曦
华声 2018年11期
关键词:志向贫困人口贫困户

杨燕曦

自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思想以来,我国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贫困人口由2013年末的8249万人减少到了2017年末的3046万人,相应的贫困发生率也从8.5%减少到了3.1%。针对最后的3046万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莫伊尼汉贫困恶性循环理论认为:“物质贫困的消亡只是暂时缓解贫困者的生活困难,如果不能摆脱精神贫困,依然容易返贫”[2]。唯物辩证法也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根本原因,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笔者在参加湖南省常态化扶贫督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存在主动脱贫意识不强甚至以贫困为荣的情况,因此,在注重物质扶贫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对贫困人口的精神方面的关注,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扶贫也是一样,物质生活的贫困需要帮扶,精神扶贫更不能忽视,精神脱贫才是最根本、最持久的脱贫。

精神贫困及精神脱贫的涵义

对内涵的准确把握,是学术研究的前提和起点。目前,学术界对于“精神贫困”及“精神脱贫”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看法。关于“精神贫困”的涵义,国内学者主要从思想道德、价值观念、能力素质和行为方式等方面进行阐述。如我国学者余德华(2002年)认为,精神贫困是指因种种发展障碍和制约因素造成的某一社会群体或个人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知识水平、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和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上落后于社会主要物质生产方式,以致影响物质生活资料获取和精神生活需求满足的生存状态,是一个主要反映人的追求、信念的价值理性范畴。我国学者黄颖(2012年)认为,精神贫困是一种经济或非经济性的制约因素造成的个人、家庭或群体在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状态、价值观念、思维习惯和行动方式等方面落后于社会主流精神水平,以致自身自由发展所需要的精神需求不能被满足的生存状态。我国学者杭承政、胡鞍钢(2017)从行为科学的视角入手,认为精神贫困是贫困人口缺乏志向、信念消极和行为决策不理性,从而影响其脱贫的行为现象。我国学者雍支康(2018年)认为,精神贫困特指缺乏脱贫志向,缺乏主观能动性,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置身事外,对自身的贫困境遇麻木,也指那些物质生活水平处于贫困以上,不属于贫困户但非常羡慕贫困户所享受的扶贫政策而心态不平衡的人群。由此可见,精神贫困实质上就是一种“匮乏”和“落后”的表现,往往伴随物质贫困一起出现,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本文认为,精神贫困是指贫困人口脱贫动力(包括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行动能力等)的匮乏或缺失,具体表现为脱贫过程中贫困人口志向失靈、观念落后、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的缺乏。与之相对应的,精神脱贫即贫困人口在志向、观念、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等方面的提升,以及为改变贫困状况所发挥的主观能动性。

贫困人口精神贫困的成因剖析

物质贫困导致志向失灵

物质贫困是精神贫困的充分而非必要条件,精神贫困是物质贫困的直接后果和人文表现。所谓“人穷志短”,贫困人口由于物质资料的相对匮乏,觉得生活没有盼头,缺乏上进心,不愿意承担风险,不想改变现状。同时,现有仍未脱贫的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老少边穷地区,基础设施、教育水平及生产、生活方式相对落后,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贫困人口精神世界的贫乏。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志向失灵”导致的贫困陷阱,英国学者Dalton等(2015年)研究发现,两个具有相同初始志向水平的行为决策者,初始财富水平低的人会选择较低的努力水平,因为低财富者的边际努力所能带来的边际收益较低,而成本却较高,努力水平下降会导致志向水平逐渐产生差异,并最终由于“志向失灵”在某个低水平财富上陷入贫困陷阱。笔者在实地调研中就发现,目前贫困人口中的“等靠要”思想仍然较为严重,有的贫困户甚至因为结对帮扶人没有每次都给钱给物而心生不满,却从来不认为贫困现状的改变需要自己努力去改变。

思想观念落后导致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

富兰克林曾经说过:“贫穷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以为命中注定贫穷或一定老死于贫穷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一书中也指出:“由于精神贫困,部分贫困农民‘安贫乐道、‘穷自在、‘等靠要,基本没有主动脱贫致富的意识和意愿。” 正因为如此,有的地方的扶贫工作演变成了政府部门、帮扶单位和驻村干部一头热的“独角戏”,很多贫困户认为政府“要我脱贫”我就脱贫,而没有“我要脱贫”的主动性和意识。在实地调研中我们还发现,很多贫困户由于惧怕风险,所以在产业决策中极度保守,不敢参与到产业扶贫中去,如怀化市辰溪县某乡某村的村书记有十多年养蜂经验,目前他每年生产的蜂蜜均供不应求,他本人也非常愿意带领贫困户一起通过养蜂脱贫致富,但当地贫困户却因为担心蜂蜜卖不出去而不愿意参与,这种现象经常与志向失灵相伴出现,相互影响,但是作用机理有所不同,主要是前景理论(Prospect Theory)中个体的“S”形价值函数,如图下所示:

如图所示,决策者在评估价值时以现状为“参考点”,损失带来的心理价值大于等量收益带来的心理价值,因此人们有规避损失的偏好。贫困者在做决策时,会权衡“维持现状”和“改变现状”(即改变参考点)的后果,在情况不确定时,“改变现状”是可能产生损失的,而“维持现状”则不会产生损失,因此,贫困者会对预期损失赋予更大的心理价值。为了规避损失和风险,贫困者倾向于“维持现状”,不敢做出“改变现状”的尝试。

主体意识缺失导致内生动力不足

长期以来的扶贫政策和扶贫实践,都是把贫困人口当作被同情和被可怜的对象,甚至通过卖惨和卖眼泪来博取社会公众对贫困人口的同情,将贫困人口作为猎奇和消费的对象。学术界对贫困问题的研究,也多是站在国家(中央政府)、地方、帮扶企业、社会组织等“他者”的立场上来探讨扶贫工作,对贫困农民的心态、思想、主体意识及其能动性和创造性缺乏足够的关注和系统的分析。在对贫困人口进行政策宣传时,也多注重宣传其可以享受到的各种优待政策、资金扶持等“好处”,久而久之,贫困人口在脱贫攻坚中“被动化”,意识不到自己不仅是脱贫攻坚的受益者,更应该是脱贫攻坚的主体。

优厚的扶贫政策导致部分贫困人口脱贫意愿降低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贫困人口在教育、医疗、产业、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多个方面均能享受到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扶持,同时,还有一部分地区仍然存在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导致一些条件较好的农户也被纳入贫困户的范畴。优厚的扶贫政策和大量扶贫资金的注入,一方面加剧了当地非贫困户和贫困户之间的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非贫困户、非贫困村的“政策歧视”;另一方面削弱了贫困人口的脱贫意愿,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争当贫困户”、“以贫为荣”、“不愿脱贫”等怪现象。

贫困人口精神脱贫的路径思考

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并举,扶贫先扶志

对于志向水平低下和脱贫意志消沉等心理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议利用社会工作组织或NGO中的心理专家,针对贫困人口不同的心理状况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在心理专家覆盖不到的地方,也可以通过对驻村工作队或村级干部进行相关心理学知识的培训,由他们充当心理专家的角色,对贫困人口进行心理干预。通过专业的心理干预,为贫困户送温暖、送志气、送信心。积极心理学中的积极心理干预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大量可行的办法,核心就是对于贫困者积极特质、情感和情绪的唤起和促进。已经有证据表明自我肯定训练对于提升贫困者的志向水平有显著作用。

为贫困人口提供尽可能充分的市场信息,致富先强心

在产业选择时,由政府部门或者当地的驻村工作队,向贫困人口提供尽可能详实和充分的市场信息,在进行市场调研的过程中,让贫困人口充分参与进来,对备选产业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让贫困人口自主决定产业的选择方向,并自己承担相应的风险。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或驻村工作队仅负责联系或者搭建相应的产业发展平台,切忌越俎代庖替贫困户做决定。由于农业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特点,因此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还可以由保险公司开发一些特殊险种,来降低贫困户对于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如张家界市为鼓励大鲵产业的发展,消除农户养殖大鲵的后顾之忧,以12元/条的保费为大鲵投保,保费的80%由政府承担,20%由农户承担,万一发生养殖风险,则每条参保的大鲵最高可以获得200元的保险赔偿。这一举措增强了当地农户发展大鲵产业的信心,为张家界“大鲵之乡”的称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树立脱贫致富的先进榜样,强化主体意识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指出:“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美国学者迈克尔·谢诺登曾提出,在反贫困活动中,通过责任分担把反贫困活动与贫困人口紧密地联系起来,即使是水平很低的责任分担,对贫困人口来说,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韩国20世纪70年代著名的“新村运动”已经证明了这一观点,时任韩国总统朴正熙在“新村运动”中始终坚持“政府的帮助只提供给那些能够帮助他们自己的人”的原則,激发了贫困人口的主观能动性,强化了他们的主体意识,从而也推进了“新村运动”的成功。具体操作中,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也可以通过上门宣传和各村的“乡贤讲堂”等渠道,对一些通过勤劳致富的先进个人和家庭进行大力地正面宣传,让他们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靠外援和救济斩不断穷根,只有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才能致富。实地调研中不乏勤劳致富的典型,如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锦岩村杨兴爱户,户主手部残疾,女儿精神残疾,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办起了养殖场,目前养鸡1100多只,养鸭40只,养鹅110只,每年能从中获得10万元左右的收入,已于2016年脱贫。对类似这种身残志坚、勤劳致富的先进事例进行大力宣传,可以在贫困人口中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以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强化其参与扶贫的主体意识。

完善动态退出机制,体现制度的公平公正

在实地调研中,通过与非贫困户的交流发现,对于一些真正贫困的家庭给予救助和资金注入,非贫困户均认为无可厚非,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一些错评和漏评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对精准识别的专项督查工作,对于错评的及时清退并不再享受“脱贫不脱政策”的优待条件,对于漏评的及时纳入帮扶范畴;尤其是对于一些介于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边缘群体要给予特别关注,有困难要及时解决,以体现政策的公平公正。

(作者为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副教授)

猜你喜欢
志向贫困人口贫困户
有志向就一定就能成功吗
致富闯路人带领贫困户“熬”出幸福
『贫困户』过年
贫困户 脱贫靠产业
脑洞超市 志向高远的猕猴桃归来
十八大以来每年超千万人脱贫
重要的是给贫困户一份自立
要让贫困人口真正受益